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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青年群体道德定力的现实境遇与培育策略

2023-03-16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23年7期

何 珍

(中国矿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道德定力是指个体面对各种不良风气、错误价值观念和言行时,表现出一以贯之、坚定不移的清醒道德认知、理性道德认同、坚毅道德意志和稳定道德行为的能力。这一概念的提出承继了自古以来人们对于稳定道德人格的不懈追求[1]。网络空间是当今社会个体的重要生存空间,已经逐渐成为与现实空间交融并存的、具有“实在”意义的空间。由于网络空间所具有的虚拟性、开放性、交互性等特征,网络空间的道德实践状况相较于现实空间更趋复杂,其中个人的自主性增强与道德的约束力下降并存,更加呼唤主体稳固的道德定力。青年群体是网络空间最活跃的群体,在网时间长、参与意识高、社交关系庞大、社会动员力强,是塑造网络空间良好风尚的关键群体。但同时,青年时期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也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青年的理性思考能力、价值观念、知识体系以及人生阅历尚不完备,完善的道德人格尚未形成。以往研究大多站在较为宏观的视角,针对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表征与原因探究应对策略,较少探讨如何从道德的具体维度了解网络空间青年群体的道德状况,从青年群体德性塑造的视角促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因此,基于青年群体道德定力,探究如何引导青年群体以高度的道德自觉和修身自律参与网络,实质上是以提升网络行为主体的道德素养来推动网络空间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涵养网络空间青年群体道德定力的重要意义

“中国青年日益成为网络空间主要的信息生产者、服务消费者、技术推动者,深刻影响了互联网发展潮流。”[2]因此,青年群体的道德状况直接影响网络空间的良好生态。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具有稳固的道德定力,对于青年群体的道德人格、人际交往、道德实践以及网络空间的道德建设与治理,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提升网络空间青年群体自我意识,形成稳定道德人格

自我意识是人对于自身客观存在状态的感知与评价,生存场域的客观变化相应地导致个体对于自己身心状态以及社会角色、地位的重新认定。“互联网的力量急剧变革了自我身心认定性与社会认定性进而呈现全新的自我认定性,形成了全新的自我意识”[3],也影响了青年群体清晰的角色认知与稳定的道德人格。道德定力是个人不受外部环境影响,一以贯之地维护道德、崇尚道德的信念与行动,对于强化网络空间青年群体自我意识具有重要价值。

一方面,道德定力有助于青年群体保持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人格一致性,提升虚拟场域下的自我意识。现实空间是具有相对固定性的生存空间,生活于其中的人只有遵守相应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与他人结成相应的社会关系,才能进行正常的社会生活。因此,不论是青年群体,还是普通个体,都具有较稳定的道德人格和自我意识,能够克制自身的言行。而在网络空间中,处于价值观与道德人格定型时期的青年群体更倾向于建构与真实自我具有一定差距的“虚拟自我”,实现身份与心理上的藏匿。道德定力则有助于避免青年群体产生现实与网络空间中认知上的断裂,提升虚拟场域下的责任意识,使其时刻保持自我意识在场的状态。

另一方面,道德定力有助于平衡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自我的多种表现样态,降低人格冲突与认知失调的风险,从而形成稳定的道德人格。网络空间中人的存在样态发生了显著变化,极大地激发了青年群体表现自我、表达自我的积极性。通过符号化与数字化的方式设计、建构与扮演各种角色,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展示了自我的丰富性。但这些自我的不同表现样态,也可能使青年群体出现主体人格上的差异,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习惯性情,从而产生自我人格冲突与认知失调的问题。而道德定力能够帮助青年群体统合不同的自我表现形式,将人格冲突与认知失调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对于个人在网络空间的生存状态形成理性认知。

(二)改善网络空间青年群体交往生态,达成平等对话交流

现代社会使人们脱离旧的血缘、地缘共同体,进入陌生人社会,造成了个人原子化的生存境遇,网络信息技术所构筑的虚拟场域则进一步加剧了个体的流动性与分散性。不同于现实社会交往的强关系、固定性,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呈现出交往的弱关系、偶然性与随意性,加之部分青年情绪具有不稳定性、易于受到外部环境影响的特点,在交往与对话的过程中出现了“杠精”“键盘侠”,干扰了网络空间的交往生态。而改善网络空间的交往生态,需要重点引导占比高、在网时间长、发声意愿强烈的青年群体进行平等的对话与交流。

道德定力能够引导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尊重他人表达与展示自我的权利,将他人视为身份平等的参与主体。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拓展了青年群体社会交往的对象、手段与场域,极大地提升了青年群体的主体意识与交往自由。但同时,部分青年在进行网络交往的过程中,过于强调自身的权利而漠视他人的权利,将主体间的交往关系变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造成了不平等的网络交往。道德定力能够使青年群体保持稳固的道德自觉与道德自律,平衡个人在网络交往中的权利与义务,将交往对象视为同样具有能动性的主体,从而营造主体间平等和谐的交往生态。

另外,道德定力能够强化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的交往理性,减少对他人的冷漠疏离、以及对于他人与社会的戾气。现实空间的交往是身在其中的在场交往,网络交往则是身体不在其中的缺场交往[4]。由于缺乏现实的在场感与被注视感,网络空间青年群体的交往时常呈现出异化状态,体现为单向的情绪宣泄、群体间的谩骂对战以及不同圈层的隔阂疏离等。道德定力是一种坚守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行为规范的能力,有助于引导青年群体克服网络空间中的交往异化,在身体不在场的环境下依然坚守交往的规范,从而使技术纵深发展之下不断扩大的交往关系成为个人自由自觉的交往实践。

(三)强化网络空间青年群体道德意志,促进理性道德实践

道德的约束性在于社会舆论和良心两种软约束的力量,否则,道德便会呈现无力感[5]。网络空间道德失范问题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是由于制度规范的失效,还由于个体内在约束的松懈,从而产生了道德“真空”的状态。由于网络空间制度规范难以及时跟上技术的进步,尤其是匿名机制的存在,道德的规范效力与青年群体的自我约束力进一步下降,法不责众的社会心态更为凸显,道德意志力出现动摇。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的道德定力能够增强道德的柔性约束力,使其以顽强的道德意志坚守道德规范,有助于促进其自觉自主的道德实践。

道德定力能够强化青年群体的内在约束,帮助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保持理性的道德认知和清醒的道德判断。网络空间中存在着影响青年群体道德判断的诸多障碍因素,例如碎片化的信息、多渠道的传播途径、频繁反转的事实真相等,不利于青年群体透过现象把握本质,甚至可能被误导或驱使。青年群体在表达与传播上的失范行为,反映出社会道德要求没有实现向道德主体的有效转化,没有达到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化于心,以至于出现认知与判断上的动摇。道德定力有助于增强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的道德感知力,甄别网络参与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强化对于自我的内在规约。

道德定力还有助于规范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的道德行为,抵制使个人偏离道德规范的各色诱惑,以强大的道德意志力同道德失范现象作斗争。青年群体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的产生,还反映出社会道德规范与要求难以实现在网络空间中的外化于行,即部分青年知晓社会角色、社会交往、社会实践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但是缺乏实践的动力、难以外显于行动。道德定力不仅仅包含正确的道德认知、稳固的道德情感与坚定的道德意志,更是一种道德力量的外显。因此,道德定力能够有效应对虚拟环境对于人的主体性力量的遮蔽,激发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的道德捍卫力与道德引领力。

(四)推进网络空间的道德建设与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生态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与治理在凝聚价值共识和道德共识上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艰巨。”[6]网络空间作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与治理的重要场域,亦具有凝聚思想与共识的重要任务。道德定力是尊崇道德、信仰道德与坚守道德的重要动力,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的道德定力有助于使其成为网络空间道德建设与治理的中坚力量,推动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

第一,青年群体是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重要主体。“网上行为主体的文明自律是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基础”[7],青年群体是网络空间的重要行为主体,也是参与道德建设的重要群体。一方面,青年群体稳固的道德定力有助于其自觉捍卫道德在网络空间的尊严与价值,引领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与道德风尚。另一方面,道德定力有助于青年群体形成参与网络空间所需要的主体精神品质,以主体自觉和自律维护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促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网络空间道德建设。

第二,青年群体是网络空间道德问题治理的重点对象。当前,网络空间道德失范问题的产生,与部分青年的参与和助推密切相关。在网络情感动员机制的作用下,青年群体朴素的道德正义感可能被利用和操纵,而智能算法、精准推送等技术也加剧了信息茧房、圈层固化、群体区隔等现象,使部分人陷入“群氓”的境地。网络空间道德问题治理离不开对于青年群体的问题研判和教育引导。而青年群体的道德定力能够使其强化批判性思维,提高甄别信息的能力、等待真相的耐心与定力,从源头上提升道德问题治理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二、网络空间青年群体道德定力的现实境遇

网络空间为青年群体带来了多样化的信息渠道、私人化的生活场域、扩大化的交往关系以及自由化的表达参与。可以说,网络生存极大地释放了青年群体的个性与主体性。同时,由于生存场域的虚拟化、信息迷雾的存在、“个体基本价值偏差”[8]以及网络行为较少受限等,网络生存也对青年群体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道德情感与道德行为产生了影响,使其道德定力面临被消解的现实境遇。

(一)虚拟在场生存下青年群体道德意识弱化

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显著区别在于其匿名性与虚拟性。青年群体乐于网络生活、沉浸于网络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网络空间能够暂时脱离现实身份、场域、阶层等的束缚,营造具有私人性质的活动空间。较之现实空间,网络空间青年群体对于自身客观存在状态的认定发生了变化,主观上认为能够不再受限于现实空间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从而弱化了现实中身份限制、角色限定等的制约作用,降低了网络空间中的道德意识与自我约束。因此,网络生存对青年群体道德定力的影响,首先表现为虚拟在场生存下的道德意识弱化。

其一,个体自我藏匿消解身份认同。现实空间中个体的身份、角色是相对固定和显性的,具有明确的角色意识、身份认同与责任边界;而网络空间中个体的身份和角色则充满了隐蔽性与建构性。青年群体热衷于在网络空间为自身设置不同的身份、进行不同的角色扮演,例如在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与社交平台的“人物设定”。但同时,这种临时建构的身份与角色不仅没有充分的现实支撑,而且可能掩盖青年群体的真实自我,从而导致一些青年群体在网上与网下的巨大差异,消解现实的身份认同与相应的角色担当。

其二,他者在场缺席削弱道德感知。“个体是社会存在物”[9]188,现实空间中的他者相对于个体而言是客观存在、真实可感的,个体离不开与他者直接的互动与交往。对于虚拟生存下的青年群体而言,网络空间中的他者既可以是在场的,也可以是缺席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个体如何评判网络空间中的社会关系。部分青年习惯于将网络空间视为他者在场缺席的私人领域,认为虚拟在场的个体完全游离于他者之外,网络并非与他者同在的公共空间,在言行上我行我素、漠视他人。因此,虚拟在场生存易于使青年群体无限放大个体性而忽视对他者的关注,对于人际交往与社会关系的觉察和感知能力逐渐退化,从而弱化道德敏感性。

其三,个体融于群体淡化责任意识。勒庞认为,群体中的个体有意识人格消失了,无意识人格起主导作用[10]21,这种特征在网络空间中更为显著。虚拟在场生存将个体变为网络上的单个节点,个体的网络行为成为无数网民中看似不起眼的一部分,无形中助推了更多无意识的网络行为。例如部分人不考虑真伪与后果的随手点赞、转发,可能对网络暴力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青年群体是网络生存的主力军,能够就某一话题或热点事件随时与他人产生共感与共鸣,甚至临时动员身处不同时空的朋辈群体,从个体变为群体中的一员。这种集体行动、责任分散的过程,容易削弱部分青年的责任意识和思想定力。

(二)多元信息传播下青年群体道德认知模糊

道德认知是个体对于现实道德关系与社会规范的主观认识,建立在对社会关系、事实全貌的整体感知上。网络空间中多元化的信息来源、碎片化的信息内容、裂变式的信息传播,极大地提升了青年群体辨别信息真伪、认知事件全貌的难度,影响了部分青年的道德判断力与社会思考力,不利于其保持稳固的道德定力。

首先,技术赋权下多元信息并存遮蔽事实真相。网络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带来了信息生产、传播权力的下沉,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也带来了事实真相的多维视角与多重诠释。技术赋权下多元信息并存的境况,既为青年群体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也提高了甄别、选择信息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在后真相的信息景观和认知环境中,事实真相处于被遮蔽的状态,部分青年无法跳脱信息迷雾的局限,难以全面地认知事件全貌,也就不能保证道德判断的准确性。

其次,算法推荐下信息传播偏向固化错误认知。网络算法通过信息分发和用户偏好的精准匹配,开创了从人找信息到信息找人的全新模式[11]。多元信息经过算法推荐后能够直达受众,经过一段时期,形成了信息传播偏向。由此,青年群体接收的可能是基于偏好、习惯、热度等因素筛选和剪裁后的信息,且高度契合其原本的价值取向与道德观念,更易被其全盘接受。青年群体是算法生产、算法消费、算法体验的最大群体,也深受算法的影响、支配与控制[12],其对于事件的错误认知在算法推荐的加持下更易于固化,从而产生道德认知上的偏差。

最后,信息裹挟价值观催生网络空间道德分歧。在资本操纵、权力逻辑的渗透下,网络空间中的多元信息与算法推荐技术并不是价值中立的,其中包含着隐性植入的价值观念。诸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虚无主义等不同的价值观念,借助碎片化、多元化的信息弥散在网络空间中,获得了部分青年的认可,在无形中模糊了青年群体的道德认知。网络空间中信息裹挟价值观现象,实际上催生了网络空间不同行为主体之间的道德分歧,可能消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聚力和引领力,从而搅乱网络舆论场。

(三)网络圈群栖居下青年群体道德评判极化

在网络的深度联结能力不断强化的前提下,青年群体的圈群栖居逐渐成为普遍的网络生存状态。“网络圈群不仅具有聚合群体和传递信息的媒介性功用,还日益被赋予强化思想认识、情感认同等价值性功用。”[13]网络圈群栖居改变了青年群体的交往互动模式,也存在着遮蔽青年群体主体意识和批判能力的风险。

第一,“择圈而居”加剧青年群体内部同质。当前,“择圈而居”成为青年群体网络生存新样态,青年群体凭借不同的聚合标签与相同的趣味爱好进入不同的圈群。同一圈群的青年群体在认知方式和思想观念上存在较高的同质性,其“观念与情感通过暗示和传染转向一致”[10]21,从而产生了具有社会黏性的群体认同。部分青年沉溺于圈群单一的叙事场景中,高度认同圈群内的价值观念与评判标准,面对道德冲突容易产生偏颇或极化的道德评判。长此以往,圈群内部易于形成亚文化认同,挤压主流价值观的生存空间,进而导致主流道德观念与价值理念的边缘化。

第二,“巴尔干化”扩大青年群体外部区隔。网络圈群栖居不仅产生了圈内青年群体的同质,还加剧了圈外青年群体的区隔,从而使网络空间呈现出“巴尔干化”现象。不同的圈群往往秉持各自的核心理念和情感认同,内部成员排斥异质性思想观点、价值理念的输入,在面对是非曲直评判时难以进行有效的对话交流,更难以形成理性和宽容的良好氛围。在“饭圈”现象中,部分青年因某一偶像而结成的粉丝群体即存在着以主观喜好代替客观评价的倾向,对不同观点的其他群体进行肆意攻击。另外,由于圈内存在着自身的道德评价体系,导致不同圈群内的青年群体可能存在着道德标准认知差异,衍生网络空间的道德失序现象,也动摇着部分青年的道德定力。

第三,圈群分化撕裂青年群体道德共识。当前,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信息传播、话语权争夺与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阵地,也是青年群体道德观念养成的实践场域。但是,在区分圈内与圈外成为常态的网络生活中,圈群逐渐开始束缚和支配青年群体的思想与行为,动摇青年的主体意识和判断能力。不同圈群在观念与思想上的分歧,映射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上时,极有可能引发不同圈群之间的话语分歧,甚至形成实质性的摩擦与对抗,从而撕裂青年群体的道德共识。

(四)网络空间乱象下青年群体道德行为失范

由于青年群体尚处于“拔节孕穗期”,部分青年将网络空间视为娱乐、消费、围观、牟利的场域,致使其网络生存呈现出工具理性不断放大、价值理性存在缺失的问题。同时,网络空间中青年群体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认同受到了多元思潮的冲击,加之个人内在规约的松懈,产生了网络道德失范的社会传染,弱化了青年群体的道德自觉与道德自律。

第一,人际关系疏离催生青年群体道德冷漠。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因热点话题、舆论事件而聚集,由热点退潮而分散,大部分网络人际交往具有偶然性、弱关系、浅层式等特点,少数强关系交往则体现出封闭、圈层的特点。由于网络人际关系疏离与中介化的交流方式,部分青年对于网络人际交往体验与道德体验是相对钝化、缺乏实感的,也就容易引发道德冷漠的问题。例如,少数青年将严肃的社会舆论事件进行娱乐化的解读、随意的传播,缺乏对他人切身感受的共情共鸣,呈现出道德想象力与道德情感的缺失。

第二,各色不良诱惑弱化青年群体道德意志。由于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在外在制约与内在规约上的差异,一些青年产生了所谓现实“唯唯诺诺”、网络“重拳出击”的人格反差。面对网络空间中刻意迎合低级趣味的信息内容、网络直播打赏等不良诱惑,部分青年的道德意志力与道德捍卫力急剧下降。另外,网络空间中道德绑架现象、网络水军“造热点”“蹭热点”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少数青年朴素的道德正义感或者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优越感,不利于青年群体发挥道德能动性和坚韧力。

第三,网络乱象频发诱发青年群体社会传染现象。近年来,在“晴朗”系列专项行动的开展下,网络乱象得到了有效整治,但道德失范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同时,由于青年群体网络集聚、情绪化参与的特点,道德失范的社会传染现象更为明显。网络空间侮辱诽谤、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等问题,常常在青年群体中引发朋辈模仿、盲目跟风的热潮,在集体无意识中越出了道德的边界。例如,一些青年执着于网络追星,产生偶像迷恋、过度沉溺与群体极化,甚至导致了“饭圈”青年之间造谣、“骂战”等乱象,其自制力与理性能力在社会传染中也逐渐被侵蚀。

三、网络空间青年群体道德定力的培育策略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9]320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和道德规范的规约,但制度与规范的落实需要每一个个体,尤其是每个青年个体的自觉坚守和积极践行。鉴于网络空间青年群体道德定力的重要价值与现实境遇,应从以下四方面进行系统培育。

(一)重塑网络空间青年群体的主体意识,增强行为自律

面对网络生存消解青年群体道德定力的现实境况,应首先从根源上重塑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的主体意识,提升其“对于自身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14],使青年群体的网络生存真正成为自由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

首先,引导青年群体保持虚拟场域下道德意识的在场状态,增强道德感知力与道德敏感性。网络空间是与他人共在的公共空间,重构了公、私生活的界限。同时,网络空间中的自我较少受到外在的约束与审视,可能使个体沉溺于娱乐性的、私人性的事务而忽视与他人的交往或对他人的影响。但是,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在道德上是彼此相关的[15],慎独、自省的内在精神品质也能外化为感知、觉察的道德能力。青年群体只有保持虚拟场域下道德意识、公共意识与责任意识的在场状态,聚焦于道德自我的塑造和觉察能力的提升,才能建立自我与他者以及与自身的身心和谐关系,从而提升其道德定力。

其次,引导青年群体认知道德发展阶段性规律,充分认识到从自发到自觉到自为的道德人格发展过程。道德人格的养成具有复杂性、变化性、反复性与阶段性的特征[16],需要根据个人成长的不同阶段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进行循序渐进的培育。因此,应使青年群体明晰自身所处阶段的生理与心理特征,认识到个体道德发展的潜能。在网络空间这一新型道德实践场域下,要引导青年群体自主掌控在无人监视环境下的欲望与行为,鼓励青年群体对于稳定道德人格的追求,从而克服网络匿名机制下的自我藏匿、道德冷漠与交往异化。

最后,引导青年群体跨越道德认知与行为之间的鸿沟,体认网络道德实践中的自我价值。当前,大部分青年知晓社会道德规范、具有相对清晰的道德认知,但是在网络空间中仍然存在着知而不行、知行脱节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难以在网络道德实践中获得自我效能感与社会认可。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通过习惯养成的,需要我们先运用它们而后才获得它们[17]。因此,应鼓励青年群体从网络文明实践中获取正能量,把握好言论表达与情绪释放的度,感受网络空间良好生态所带来的积极体验,从而增强网络行为自觉。

(二)突破网络空间道德教育的实践困境,建设长效机制

网络空间中的道德教育既是教育过程的重点,也是发挥教育实效的难点。同时,青年群体还可能通过网上聚合、网下宣泄的方式,消解其现实空间中的道德定力。因此,培育网络空间青年群体的道德定力,重在突破网络道德教育的痛点和难点,建立网络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首先,积极培育网络空间的新型道德文化。网络空间作为个体生存的实践场域,既凝结和承载着社会的价值追求,又具有实现自由、平等、对话、沟通等价值诉求的强大优势。培育青年群体在网络空间中的道德定力,需要基于网络空间的聚合优势培育新型道德文化和道德氛围,为道德定力提供持续性的力量支撑。例如,引导青年群体朴素道德正义感的正向发展、常态化地开展网络文明素养教育、培育网络慈善与网络公益活动等,以强化网络空间中的道德文化浸染,使网络空间成为青年群体的精神文化和意义的生成空间。

其次,优化网络空间道德教育的话语方式。教育者需要了解青年群体的网络关注焦点、话语特点和交流方式,回应青年群体网络话语中的合理诉求与社会心态,读懂青年群体网络话语中的暗讽、情绪和隐喻,才能避免现实空间道德教育的简单移植与自说自话。一方面要适应青年群体喜闻乐见的网络话语方式,积极运用贴近青年群体网络生存的鲜活素材,以生动可感的话语、图像形式融入青年群体的话语体系中;另一方面要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话语方式,以平易近人、贴近生活的中国特色话语增强青年群体的稳固认同。

最后,发挥网络空间道德教育有效载体的协同作用。对于社交媒体、自媒体等网络平台,要充分运用其传播速度快、涵盖范围广、内容形象生动的巨大优势,特别是扎根青年群体日常栖居的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形成日常化、生活化的道德教育栏目和话题,从而为青年群体提供道德讨论、达成共识的互动平台。而主流媒体平台则更要致力于聚合优质的道德教育内容、构建完整权威的信息链条,成为具有丰富道德教育资源和典型案例的资源库;同时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和精度,以引导青年群体从中汲取道德智慧和道德力量。

(三)培育坚守主流价值的青年意见领袖,促进道德示范

道德定力作为一种慎独慎微、自我掌控的强大能力,具有可塑性与渐进性;同时,培育道德定力也是模仿、学习和塑造的过程。青年群体的意见生成、思想观点、价值理念常常受到网络空间话语权威、意见领袖与朋辈群体的影响,因此,要重点培育倡导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的青年意见领袖,帮助青年群体在学习模仿的过程中提升道德高度、增强道德定力。

第一,着力培养网络空间中具有深度影响力的青年意见领袖。意见领袖是传播信息、加工信息、影响受众的中介,经过网络信息技术的赋权,其社会影响和辐射范围呈现量级的增长。坚守主流价值的青年意见领袖是正确道德理念、规范和原则的践行者,体现了在不同场域变化下对于道德一贯的尊崇和践行,具有道德示范的作用。“在权力主导、资本合谋、公共性稀缺的互联网世界”[18],坚守主流价值的青年意见领袖有助于引导广大青年穿透圈群壁垒、促进对话交流、凝聚道德共识。一方面,应鼓励青年意见领袖在社会舆论事件发生时及时发声、积极表态,配合官方报道和主流宣传,带动积极的舆论风向。另一方面,要强化青年意见领袖在网络公共生活中对于普通青年的道德引领,塑造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的正面形象,为良好网络交往生态作出贡献。

第二,着力培育大批网络社区、圈群内普通青年中的意志坚定者、理性思考者与道德捍卫者。黑格尔认为:“道德的观点就是自为地存在的自由。”[19]网络空间为青年群体的自由生存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要求其保有意志自由的自律。网络空间中大部分青年能够坚守正确的道德标准、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因此,要以认同主流价值观的青年群体作为网络空间的“定心石”,坚持网络空间正确的舆论导向。另外,在网络圈群强大的群体内部压力下,也需要普通的青年群体发挥反思、批判的能力,稳定圈群内整体的舆论氛围与意见气候。通过他们的示范效应,引导广大青年既不屈从权威,也不盲从群体的意志,保持内心的自制和定力。

(四)强化网络空间的伦理、制度与治理,提升外在约束

培育网络空间青年群体稳定的道德能力与道德人格,不仅要强调内在规约,还要提升外在约束。因此,需要考量网络伦理规范的构建、道德激励机制的建立与道德失范问题的治理,为道德定力培育提供强有力的外在保障。

首先,重塑网络空间伦理规范秩序。马克思深刻指出:“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20]如何防止技术理性的扩张消解主体的存在意义,侵蚀人们对于价值的追求、道德的崇尚,是现代社会必须回应的问题。重塑网络空间的伦理秩序规范,旨在使网络信息技术和平台服务于主体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规范主体间的交往与对话。应根据网络空间的特征、主体间交往的实际以及核心价值观的诉求,基于网络参与主体的共识建立,践行网络空间文明公约,重塑网络空间的底线和规则红线。

其次,健全网络空间道德激励机制。社会应当向其成员供给一套德福一致的社会结构、制度体制及其激励机制,使其在长期他律、习惯性行为过程中转向自律和自由[21]。由于网络空间主体的道德实践状况难以被监督、评价和量化,且较少获得积极的道德体验,致使部分青年群体出现道德自觉和道德意志的动摇。因此,应尝试构建网络空间中的道德激励机制,对于网络参与过程中涌现出来的青年道德模范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道德失范行为进行舆论谴责等惩戒,使青年群体在正强化与负强化的双重作用下走向自律。

最后,形成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社会共治。近年来,相关政府部门针对网络暴力、网络“水军”、造谣诽谤等道德失范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网络生态呈现出积极向上的局面。但由于网络道德失范的主体混杂、多点频发、社会传染性强,需要引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形成优势互补的治理合力。首先要强化政府主导性作用,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对其他主体进行科学赋权;其次要激发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发挥公众舆论监督、建言献策、积极作为的重要作用;最后要提升运用大数据、算法等网络信息技术应对网络道德失范的能力,例如进行标识、警告以及追踪等,以形成网络空间道德失范问题的有效治理,为培育青年群体道德定力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