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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困境与设想

2023-03-16苏静普韩佳霖

经济研究导刊 2023年3期

苏静普 韩佳霖

摘   要:党和国家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打造适应当代农村发展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新路径尤为重要,它是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公共文化权益的必要举措。府谷县“书服到家”面向农村地区的读者推出“送书下乡”服务,对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路径进行了有益探索。重点分析府谷县“书服到家”模式的实践成就和现实困境,并提出优化府谷实践的路径设想,同时也为其他地区探寻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优化路径提供新思路,对完善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具有启示性意义。

关键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书服到家”;府谷实践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3)03-0042-03

府谷县地处陕西省最北端,秦、蒙、晋三省区的交界处,下辖14个镇、172个行政村,总人口25.54万。2018年9月,总计投资约1.1亿元的府谷县图书馆投入使用,建筑总面积约为18 300平方米,馆藏图书近24万册。2020年8月,府谷县图书馆与县邮政局、县农商银行积极开展合作,推出“书服到家”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新模式。2020年11月,府谷县图书馆被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单位联合授予“全国服务农民和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这也是陕西省唯一获得此奖项的县级公共图书馆[1]。

一、府谷县农村“书服到家”模式的建设概况

“书服到家”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新模式主要由“同城快递”项目和“信用书吧”项目两部分组成。“同城快递”是指面向农村读者推出的快递送书下乡服务,运作模式是将图书馆现有馆藏图书及电子资源同步到图书馆微信平台,农村地区读者可以使用移动网络设备来检索所有馆藏书籍,并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订阅。此后,只需要静待邮政局快递上门即可,兼顾了便捷性和效率性,实现了“农村读者居家借还书”和“城乡统一借还书”服务。“信用书吧”则是指依托府谷县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广泛的营业网点布局和图书馆大量图书资源优势,在农商行和农村信用社建立图书角,以完善府谷县图书馆的分馆体系。“信用书吧”项目实现了图书馆和农商行、信用社等三大主体的资源共享,为府谷县人民群众打造出舒适、便捷的阅读场所,极大地满足了农村地区读者的精神文明需求。

府谷县图书馆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将群众所需的文化产品送进了千家万户。截至2021年7月,“书服到家”模式已经实现府谷县城乡全覆盖,县内常住居民共计25.53万人,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同城快递”对府谷县图书馆的馆藏图书资源进行无偿借阅,并且借阅图书的农村读者分布广泛,覆盖了全县约96%的农村地区,平台上农村读者借阅占比从原来的不足5%,上升到超过20%,在图书馆微信平台借阅图书的农村读者数量显著增加,目前,“同城快递”网上借阅服务已成为府谷县农村地区读书爱好者享受阅读服务的首选途径。

二、以“书服到家”为载体完善文化供给体系的实践成就

“书服到家”模式的实施标志着府谷县在不断地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理念,府谷县以“书服到家”为载体对文化供给体系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就。

(一)实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企事业单位合作

府谷县的“书服到家”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成功打破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以志愿者为导向的单一公共服务模式,建立起国有企事业单位协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新模式,开辟了公共文化服务中公益合作新途径,拓展了企事业单位共赢空间,突出呈现为一种比较典型的跨界合作特征。府谷实践不仅具有社会效益,还具有极强的经济效益。从社会效益角度来看,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市场化合作相比,府谷县“书服到家”创新实践,探索的是一种以“公益国有企业+公益事业单位”为形式的特殊模式。而从经济效益角度来看,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公益性合作,与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力量自愿提供服务相比,更具有稳定性,因为这种合作既可以为国有企业赢得极佳的口碑,也可以为承担公益事业的国有企业提供隐藏的业务增长点[2]。

(二)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机制

府谷县图书馆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一是发动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图书馆建设,累计动员各类企业筹集图书馆建设资金约3 000万元,大大弥补了政府投入的不足;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家主动捐款支持图书馆建设,项目自启动以来,共收到来自各类民营企业家捐赠的图书价值约265万元。三是积极开辟公共文化合作供应新形式,寻求与农商银行和社会企业的合作,共同建设“城市书屋”,旨在构建覆盖全县的图书馆分馆体系。除此之外,府谷县图书馆还组织并成立了府谷县文化志愿服务队,为农村地区读者提供图书馆的图书资源,并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扶智扶贫”活动。截至2021年年末,府谷县图书馆总计发展志愿服务人员超过190人,组织的各种形式志愿服务人员培训指导共计30余次,参与各类型志愿服务活动总计时长超过8 510小时,这也成为府谷县图书馆锐意进取、开创图书工作新局面的有力证明。

三、府谷县农村“书服到家”模式面临的现实困境与反思

(一)农村文化服务供给与村民文化需求不匹配

一是府谷县农村常住人口的整体文化水平偏低。随着近些年府谷县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在农村地区有能力和学识的村民基本都选择进城务工,农村剩余人口多是老年人,这些老年人文化程度并不高,不足以阅读大量文字,因此享受不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带来的红利[3]。二是府谷县农村群众对互联网的使用不熟悉。在府谷县的农村地区,村民们的娱乐活动还局限在闲聊、打牌、看电视等,一些人甚至没有智能手机,电脑更是难得一见的电子产品,村民连上网都不会,网上借阅图书就更无从谈起了。在这个群体中,“书服到家”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便很难得到落实,府谷实践也很难快速取得效果。

(二)“书服到家”模式的构建和实施与政府脱节

从政府角度来看,文化部门有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展规划。提供文化服务的社会主体在为农村地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时候,必须要以政府的政策为指导原则,并主动接受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果缺乏政府的约束,在社会力量主观性的影响下,他们所提供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将得不到保障,进而降低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体验。从社会力量角度来看,社会主体参与文化服务工作往往不专业。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上,如果仅靠社会力量的自觉供给,极容易陷入狭隘的利己主义圈子中,只顾自身利益,而忽视地区特色,不深入挖掘本土文化,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严重的情况下还会损害到农村群众公共文化权益。

(三)“双弱模式”易致农村文化服务供给“失灵”

目前,府谷县“书服到家”尚未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供资机制,特别是书籍的分发和更新没有资金。近年来,随着府谷县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进入稳定期和下降期,这也可能导致社会力量对公共产品的投入减少,最终导致“书服到家”工程因资金短缺、企事业单位不堪重负而逐渐归于流产。因此,从长远来看,府谷县“书服到家”模式的可持续性令人担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需要政府公共财政资金连续不断地投入,而“书服到家”归根结底是企业和事业单位合作的公益性质项目。县图书馆负责无偿提供图书资源,县邮政局负责免费派送图书,这使得“书服到家”模式既不依托政府财政,也脱离了市场化,没有政府财政支持和市场化发展动力,其可持续性自然也得不到保障[4]。

四、基于困境与反思的府谷实践优化路径设想

(一)树立需求导向型供给理念,采用因地制宜供给方式

依据公共产品理论的结论,需求决定供给,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决定他们能接受文化服务的高度。因此,对于府谷县农村地区的居民,仍旧“一刀切”地供给“书本”服务显然已经不符合村民们的文化需求。故府谷县在今后的实践中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居民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是什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供当地居民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进而因地制宜地改进府谷县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5]。

同时,因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的目标对象是农民,府谷县政府也应该采取措施鼓励农民积极表达文化需求、为文化供给建言献策,如建立公共文化需求表达机制,让农民可以畅通无阻地表达自己的文化需求,从而让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主体知晓农民们的文化需求,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提供适合当地农民的文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更加高效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二)界定和厘清政府文化职能,保障农村居民文化权益

在府谷实践中,尽管县政府对“书服到家”模式背后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社会合作给予肯定和鼓励,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导致府谷“书服到家”模式呈现出一种“弱政府”态势。因此,为了避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走向两个极端,保障农村居民文化权益,有必要界定和厘清政府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职能。

依据公共产品理论中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区分,我们可以将公共文化服务大致分为纯公益文化产品、准公益性文化产品和经营性文化产品三类。府谷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纯公益性决定了它的非营利性,受该现实条件的制约,要求在对其进行供给时主要追求的是社会效益最大化,所以这种服务只能以政府无偿提供为主,并以政府的财政支持作为后盾。基于此,政府应当每年划定一笔财政预算作为农村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资金,并建立有效的财政资金投入增长机制,以促进公共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6]。

在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中,政府既不应该充当家长包办一切,也不应该把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完全寄托于社会力量的身上,政府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职能定位应当是组织者、管理者、指导者和监督者。尽管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有时也会有社会力量的公益参与,但始终需要以政府供给为主导,因为政府是保障农村居民文化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以府谷实践为例,如果府谷县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只是依赖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自觉,那便会使“书服到家”模式失去可持续性。因此,府谷县政府要主动承担起组织、投资和监督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责任,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

(三)强化文化供给公益性合作,助力府谷实践行稳致远

1.发掘潜藏于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府谷县“书服到家”实践中,县图书馆和县邮政局在“书服到家”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具有共同利益,故能达成合作。从邮政局角度来看,“书服到家”实践能够促进其公益品牌建设,同时也履行了其作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从图书馆角度来看,图书馆有着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功能,为农村读者提供优质的阅读服务是图书馆应该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只要通过合理的成本补偿机制,就能构建起不同主体间的合作机制。

2.做好对社会组织公益合作的政策引导。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政府不一定要参与其中,但一定要制定严格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标准,确保公益性合作项目真正惠及民生。以府谷县“书服到家”为例,政府在加强政策引导的过程中,要从以下两方面发力:一方面,要给予公益合作组织以一定的政策支持,如补贴、奖金等物质激励措施;另一方面,政府还应当给予公益合作主体以必要的荣誉和公开表彰,作为提升公益合作主体的企业形象或组织形象的象征,从而起到精神激励的效果。

结语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我国各地区政府都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路径。府谷县创新“书服到家”公益合作形式,助力府谷县乡村文化振兴,不仅体现企事业单位的主动作为,还体现了跨行业、跨部门对公共资源进行整合的优势,这也是“书服到家”创新实践的精华所在,这些经验对探索新时代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路径具有一定借鉴价值。在今后的工作中,府谷县必须吸取经验,努力把公益合作理念植入广大社会力量的精神世界,并激励他们积极投身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去,继续探索符合府谷特色的地区性公益合作方式。

参考文献:

[1]   第八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表彰名单[N].中国文化报,2020-11-26(002).

[2]   金栋昌,杨斌.府谷实践:农村“书服到家”的公益合作创新[J].国家图书馆学刊,2021,(4):55-63.

[3]   孟子龙.社会组织参与文化服务共同生产的困境与对策——以上海市公共图书馆为例[J].新世纪图书馆,2021,(10):75-81.

[4]   郭智惠.公共圖书馆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路径研究[J].农业经济,2022,(2):75-77.

[5]   杨嬛,黄雅奥,王家合.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协同治理机制与效能研究——基于H省X县的实证分析[J].图书馆,2021,(6):35-43.

[6]   何晓龙.国内学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失衡研究述评[J].国家图书馆学刊,2021,(5):101-113.

[责任编辑   卫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