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关于社会分工理论的鸿章钜字
——李炳炎教授《马克思恩格斯论社会分工》的学术贡献
2023-03-14王新建
王新建
(扬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2)
2022年秋冬之交,学界又增添了一部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著作,这就是由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李炳炎教授编著的《马克思恩格斯论社会分工》[1](以下简称《论分工》)。这部30万字的鸿章钜字由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刘国光学部委员题写书名,著名经济学家张卓元教授作序。李炳炎教授至今已发表论文500余篇,出版著作44部(其中:个人独著22部)。在长期笔耕不辍的学术追求中,他独创了社会主义新成本论、需要价值理论、社会主义资本论、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等,在学界享有盛誉。《论分工》一书是他长期思考马克思主义分工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结晶,作出了鲜明而突出的学术贡献。
1 把社会分工提到了应有的历史地位,还社会分工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本来面目
长期以来,人们对社会分工的本质、作用的认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工理论的内涵尤其是理论体系的把握程度,与社会分工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相比是极不相称的。换言之,马克思关于“分工给劳动以无限的生产能力”[2]239-240、分工是“政治经济学的一切范畴的范畴”[3]等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社会分工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长期以来未被人们透彻认识和理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唯物史观视域下社会分工在社会基本矛盾这只“历史之手”对“历史之谜”的解答上,人们多表现出对社会分工作用机制的懵懂,没有充分挖掘和揭示社会分工在生产力这一最为革命因素的发展进步上所起到的巨大杠杆作用,于是,也就对社会分工在促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杠杆作用上鲜有更深入的认知;二是在马克思两大发现之一的剩余价值学说中,以至于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的整个理论体系中,社会分工的巨大作用同样被不同程度地遮蔽了。而《论分工》一书对以上两个方面倾向的“矫正”并实现以正视听方面均作出了重要学术贡献。
1.1 《论分工》在唯物史观视域下对社会分工促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杠杆作用的揭示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篇早期著作中,马克思以天才的想象力、散文诗般的语言和喷薄而出的阶级情感,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作出了精辟描画,指出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2]185。在这种令人神往的描画之后,马克思紧接着指出,共产主义就是对“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2]185-186。马克思借重费尔巴哈的术语而提出的“历史之谜的解答”,指的就是从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客观矛盾的发展和演进之中得出的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结论。而解答“历史之谜”的“历史之手”,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系统阐述的社会基本矛盾。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把它宣示为“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其“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即:“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4]正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这一“历史之手”,推动着人类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社会。这便是“历史之手”对“历史之谜”的解答。
如果进一步追问,社会基本矛盾作为解答“历史之谜”的“历史之手”,其运作机制是怎样的?或问,解答“历史之谜”的这个“历史之手”背后所隐藏的又是什么?有没有一个更为基础和精细的表征社会基本矛盾推动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逐渐演进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运行机制呢?李炳炎教授的《论分工》一书,很全面、很清晰地回答了上述问题。该书昭示,“历史之手”对“历史之谜”的解答,还有一个看似隐秘实则显性的“锁钥”——社会分工——在起着更为基本的杠杆和中介作用。
这种更为基本的杠杆和中介作用,一向被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遮蔽或轻看了。针对这种不足或倾向,《论分工》一书强调,社会分工作为人类从事社会化劳动必需的和必然的形式,不仅受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水平所决定,同时,又必然地、不可避免地成为生产力发展进步的最基础、最直接的杠杆,成为推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有力杠杆和中介。这就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分工在社会基本矛盾中发挥“历史之手”作用以解开“历史之谜”的更为基础性的“锁钥”作用。以下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工理论的简要回望,为《论分工》一书这一重要学术贡献提供说明。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识到分工的重要性,但并没有作出具体描述。马克思把对异化劳动理论的阐释与分工的研究结合在一起,找到了从异化劳动理论走向唯物史观理论的科学通道。这一通道就是社会分工。马克思明确指出:“对分工和交换的考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分工和交换是人的活动和本质力量——作为类的活动和本质力量——的明显外化的表现。”[2]240这就为马克思提出的“人是怎样使自己的劳动外化、异化的?这种异化又是怎样由人的发展的本质引起的?”[2]168等问题指出了一个解决方向和路径,即:劳动异化的初始根源只能从“分工和交换”中去寻找。正是在寻找劳动异化的根源上建立起了“解决这一任务”[2]168的“路径依赖”,马克思、恩格斯才能够顺利地由此建立起对系统阐发唯物史观起到巨大奠基作用的异化劳动理论。不言而喻,这是在劳动发展史中去寻找理解整个人类发展史的道路上所迈出的具有关节点意义的一大步。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大步,即:揭示了劳动才是人的本质体现,马克思才为其科学实践观的形成、为人的社会性本质的揭示开辟了道路,才能够通过对自然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分析而阐释清楚生产劳动如何能够作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并通过对生产劳动的内在矛盾性的揭示,为唯物史观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阐发作出奠基。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分工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了细致阐释。首先,马克思、恩格斯从对“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揭示中来论证社会分工的历史作用,即:“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2]531“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2]531,并由此揭示出任何历史条件下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都不可能单独存在的“双重关系”,即:表现为“自然关系”的生产力和表现为社会关系的“生产关系”[2]532。马克思、恩格斯鲜明地揭示出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分工的发展程度,而分工的发展程度又突出表征了一定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进而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的“一体”逻辑。其次,马克思、恩格斯还揭示出社会分工作用于生产关系的各种表现。如:对所有制关系的制约,“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所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2]579;对分配关系的制约,即:“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2]536;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制约,即:“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2]536等。再次,在上述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分工的历史发展进程的考察,揭示了分工所导致的生产关系的变化,以及由之所导致的不同所有制所决定的不同社会形态的更替,强调“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2]521。
综上可知,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分工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所起的杠杆和中介作用的揭示,为他们创立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作出了充分的理论铺垫。在这一点上有学者多年前就指出,这是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全面地阐述唯物史观具有决定意义的贡献”[5]53-60,并“找到了社会发展的最终原因”[5]53-60。而《论分工》一书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地梳理和总结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分工论述的著作,显然在揭示社会发展的最终原因方面或社会分工在“历史之手”解答“历史之谜”中的“锁钥”作用方面,起到了尤为鲜明的强调和警示作用,全方位的且极精细的原著析出和支撑作用。这是《论分工》突出学术贡献的一方面。
1.2 《论分工》在剩余价值学说视域下对社会分工作为剩余价值理论的出发点和生长点的揭示
针对在剩余价值学说中以至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的整个理论体系中,社会分工的巨大作用同样被不同程度地遮蔽这一方面的不足或倾向,《论分工》一书指出,社会分工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础,是理解各种复杂的经济问题的钥匙。因为要理解为什么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二因素、为什么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二重性、为什么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会成为私有制下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为什么商品经济存在价值规律和社会再生产规律问题,必须深入更隐秘、更深邃的理论层面去追根究底,才能理解通透,把握精准。而这个“根”和“底”,就只能是社会分工。因此,《论分工》一书明确指出:社会分工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出发点,从而也是剩余价值学说的初始生长点。这是《论分工》又一方面的重要学术贡献。
总之,《论分工》在唯物史观社会基本矛盾视域下对社会分工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变革和促进两者之间辩证运动的杠杆作用的揭示,在剩余价值学说视域下对社会分工作为剩余价值理论的出发点和生长点的明确揭示,在守正的基础上实现了理论上的开拓和创新。
2 系统而全面梳理和总结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分工理论
青年时期的李炳炎,师从我国老一辈著名经济学家卓炯先生,尤其笃信卓炯先生的“商品经济社会分工派”理论。卓炯先生提出了“社会分工决定商品”[6]124-127等理论观点。卓炯先生曾与孙冶方先生一起提出了“商品经济万岁论”[6]124-127和“价值规律万岁论”,强调价值规律应该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发挥调节作用。作为导师,卓炯先生鼓励李炳炎撰写一本书名叫《社会分工论》的著作。基于学术信仰和导师教导,多年来,李炳炎教授在通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基础上,摘录和总结出几百条关于社会分工的经典论述,并进行了较为精细的分门别类地梳理,分出23个专题加以研究。这些专题分别是:古典古代论分工,社会分工,企业内部分工,两种分工的关系,社会分工的发展,分工与协作,分工与工场手工业、机器,分工与劳动生产力,剩余劳动是分工的基础,分工与人、家庭、人口,分工与生产,分工与交换,分工与货币,分工与经济平衡,社会劳动,分工与商品经济,分工与价值规律,分工与资本,分工与所有制、社会关系,分工与上层建筑,分工与阶级,分工的片面性及消灭分工,共产主义与分工等。每一个专题均撰有十分精辟的而又画龙点睛式的“要点提示”,既能够起到提纲挈领指引读者阅读的作用,又避免了越俎代庖,即不谋求代替读者思考。《论分工》还从《列宁全集》中摘录了列宁关于社会分工的观点,以附录形式较大篇幅地列于专题论述之后。显然,这是一项巨大的学术工程,其理论的权威性、可追溯性,理论鉴临和实践指导上的作用均十分突出。作为马克思主义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分工理论,能够被如此全面、如此精细地梳理和总结出来,这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另外,还要指出:《论分工》是李炳炎教授20余部著作中生成写作意愿较早却又成书和出版较晚的一部著作,足见其写作和整理过程的漫长和艰辛,凸显一位年近八旬的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拳拳忠心、崇高信仰和学术创新意识。
3 提出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工理论多方面的精辟理解
《论分工》一书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工理论多方面的精辟理解,起到了以正视听的作用,警示学界在对待像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工理论这样的基础性理论的学习和研究中,所应持守的科学的“探源”态度。
一是《论分工》一书概括出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工理论的多方面重要内涵。如:分工的本质、分工的起因、分工的历史形态、分工的历史作用等。比如:对于经典作家第一次明确区分社会分工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劳动本身的分工和劳动者之间的分工——的重视和强调,以及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上述两个不同方面社会分工的不同境遇(即劳动者之间的分工将逐渐被消灭,而劳动本身的分工将继续下去)的辩证审视,对社会分工作为生产力进步的杠杆与作为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两方面历史作用的辩证分析,均体现出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社会分工理论理解上的全面性和深刻性。
二是《论分工》一书对经典作家关于社会分工的相关重大论断作出了精辟解读。如:在马克思把分工视为“生产力的范畴的范畴”“政治经济学的一切范畴的范畴”等重要概念和命题的理解上,指出马克思由于区分了企业内部的分工和社会分工这两个不同的范畴,从而将分工引入价值生产的研究领域,由此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阐述了价值规律和社会再生产规律,说明了商业和金融的存在论意义,继而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内在危机。
三是《论分工》一书从理论经济学视角确立了“社会分工”概念的科学内涵,即:把“社会分工”限定为“具有不同经济职能的生产单位之间的劳动分工”,并提出内涵理解上的三个方面提示:认为“不同经济职能”指的是提供不同的使用价值的职能;把社会分工指认为生产单位之间的而非生产单位内部的分工;把社会分工指认为有用劳动的分工即对具体劳动的划分和独立化,而非劳动者的分工(即劳动主体分工或职业分工)。这种对“社会分工”概念科学内涵的限定,实现了对“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只是权宜之计”等错误观点的有力驳辩,鲜明地提出了发展市场经济是走向共产主义的“长久的对策”等观点。
四是《论分工》一书精辟地概括出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工理论的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理论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被提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工理论对于启发学界重视从社会分工视角深挖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更深层面的理论基础,显然具有特别重要的启示意义。实践上,揭示了只有树立发展社会分工就是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信念,才能直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不断发展生产力的时代课题。
总之,李炳炎教授的《论分工》一书,既做到了守正创新,又实现了以正视听,对促进和提升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工理论的重视,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基础性理论研究更为基础和更为重要的新场域,尤其是在中国经济追求高质量发展的今天,对促进学界深化社会分工理论这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础理论的研究,对于在市场经济实践中促进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均具有十分鲜明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