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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对抗组织调查审查,有用吗?

2023-03-11王巧捧

廉政瞭望 2023年2期
关键词:投案函询纪检监察

王巧捧

“意图通过巨额行贿逃避查处。”

近日被提起公诉的宁波市委原常委、鄞州区委原书记褚银良,被指控多方对抗组织审查,除上述行为外,还授意他人伪造证据。

近两年,贪官面对组织,表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

一种,主动投案,且人数越来越多,其中有些人因此依法获得从轻处理,治腐效能得到充分彰显。一种,在面对组织审查时,费尽心机,千方百计搞对抗,给审查制造障碍,而最终照样认罪服法。在后者的通报中,往往会强调其曾“对抗组织审查”,既传递了组织审查的力度和决心,也是对后来者的警示。

对抗组织审查的常见手段

涉嫌腐败的领导干部,对抗组织审查,根据常见的行为,大致可以分为几类。

在证据证人上做手脚

在证人方面,与行贿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是多数被调查官员的常见操作。

曾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高卫东,被指处心積虑对抗组织审查。高卫东两次与商人姚某某串供,按照姚某某之前交代的内容,照本向组织交代问题,而隐瞒其他巨额受贿事实。他还多次与商人“球友”串供,试图隐瞒打高尔夫从未支付费用问题。

在证物方面,大多为转移、藏匿受贿财物,伪造或销毁证据,也有“狠人”,直接销毁受贿财物,此种多妄图制造“查无实据”。

湖南湘潭市委原书记曹炯芳感到要被调查,提前清点了家中财物,一些外币怕讲不清来源,就和妻子秘密烧掉。

2022年9月,云南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洪正华被查出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除串供、伪造证据、提供虚假情况外,还曾打探、窃取检举控告材料。

对调查人员“下手”

面对组织调查,有些问题官员态度不端正,甚至恐吓威胁或拉拢腐蚀调查人员。

2016年5月,广东省委巡视组第九组组长王晓超透露,在潮州受到威胁,“说钱搞不定有女人,女人搞不定用刀。”

福建莆田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峻青,就曾被调查对象直接威胁:“别把事办绝了,你家的住址,我们都知道,多个朋友多条路,抬抬手算了。”

从公开报道上看,问题官员在接受调查时,嚣张态势和不体面的干扰行为,多见于十九大之前。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这类对抗组织的背后“小动作”更倾向于隐蔽,多见于行贿办案人员打探案情、“求放过”。

因截留口罩被免的曾任大理市委原书记的高志宏,双开通报中显示,除了职务犯罪问题外,还“为谋求减轻处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一逃了之VS假投案

有些违法违纪的问题官员,既想留住赃款,又想要“安全”,他们中有些人选择远遁他乡。

2020年7月22日,江西省宜春市纪委监委发布悬赏公告,追捕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邹裕桂。邹裕桂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出逃9年。

假投案官员,以主动向组织交代少量问题的代价,企图掩盖更多的违纪违法事实,或借机“刺探”情报,避重就轻,其实为假投案、真对抗。

2022年3月16日,被判刑十二年的甘肃省平凉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黄继宗,曾主动投案,但他交代问题时遮遮掩掩、避重就轻。事后查明,黄继宗涉案1844万余元,该次“投案”实为打探,来之前已经布置好,如果第二天没回去,就让家人转移赃物。

2019年11月,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邓长明,携带60万元赃款投案,而实际还藏匿了280万元受贿款。

宁波市委原常委、鄞州区委原书记褚银良。

对待函询不老实也算对抗?

近期多个落马官员,被指“在组织谈话或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这算不算对抗调查?根据情况分析,有些“对抗性特征十分典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2022年指导性案例中,收录了相关案例。

某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徐某,在接到组织函询后,与行贿人串供,并伪造了借据、收条。回复函询时,他称函询事项中的20万元为借款,已经归还,同时主动表示愿意承认错误、接受处理。后被查明,这20万元实为贿赂款,他随后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

贪官负隅挣扎的认知误区

目前,对抗审查的问题官员为数不少,其背后反映了这类人一些认知上的局限和谬误。其实不妨对自己灵魂三问:

现在是什么反腐形势?

对抗组织审查的那些问题官员,对于反腐败大势有一种视而不见的盲目。

从实际行动来看,2022年10月1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64.8万余件。其中,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553人,处分厅局级干部2.5万多人、县处级干部18.2万多人。

从层级上,从“虎”到“狐”到“蝇”,层层不漏;从领域上看,不留空白,就连监督执纪的纪检监察机关,也实施了刀刃向内,净化纪检干部队伍的建设,202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2200余件,处分2300余人。

从时间范围来说,没有特例。退休的、离职的,都不能逃脱。目前为止,被调查的问题官员退休时间最长的18年有余。有的领域——司法系统多地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倒查30年。

从空间范围来说,跑多远都没有法外之地。反腐败“天网”行动发布的“百名红通人员”,已归案61人,即使没有归案的,也已经有对外逃的河南省漯河原市委书记程三昌“缺席审判”的先例。

经过十年来的斗争,反腐败高压态势形成,打掉了大部分问题官员的侥幸心理。过去五年,主动投案自首的问题党员干部共计8.1万余人。在这样的大势面前,问题官员最后的挣扎终会败露。

你面對的是谁?

恐吓威胁或拉拢腐蚀调查人员,这样的问题官员,没有认清自己面对的是谁。误认为对自己进行调查的是个体的人,而没有认清,是党纪国法在矫偏匡正。也许一时会有办案人员意志不坚定,为问题官员通风报信、出谋划策,但从过往案例来看,其下场终将是成为腐败官员倒下时的垫背。

对抗组织调查的官员,对法纪学习不足,对调查力度低估,只剩下盲目自信。自以为攻守同盟足够坚固,证据隐匿得足够高明。对组织的审查调查权限和手段,分不清是不知,还是不畏。

曹炯芳和妻子秘密烧掉外币,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将4000瓶茅台倒进下水道,这些消失的证据、所谓的秘密,经组织调查,如今不还是全网皆知了?

而串供的结果,在实际审查中,更是不堪一击。毕竟,串供双方以利为盟,必然因利反目。表面是利益联盟的双方,被调查时,就成为了博弈双方,谁先交代谁就掌握主动。

这种“投机”代价不大?

对抗组织调查,无非是带着投机心理“最后一搏”,以为“做了不一定有用,但不做肯定没用”,或误以为风险小于收益。

这些人往常习惯了以个人权力和利益为中心,蔑视法纪底线,最终不仅竹篮打水一场空,还将付出更大的代价。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对抗组织审查,视情节程度,给予警告至开除党籍处分。更有甚者,可能会进一步触犯刑法,褚银良被起诉罪名中,就追加有“行贿罪”。

对抗行为不仅对于判刑有影响,还影响日后减刑、假释等政策享受。

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松坚服刑期间,虽然受到表扬3次、记功3次,但他的减刑申请还是被法院驳回。因为张松坚在庭审时,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仍否认原判认定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不“认罪悔罪”。

不少问题官员在组织函询谈话时,就开启了对抗模式,对“组织的挽救”视而不见,以至最终滑向深渊。

2022年4月,获刑15年的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原副书记、副部长李金早,早在2011年,因违规占有政策性住房被中央纪委函询。当时他耍手段,名退实不退。如今,李金早被认定的非法收受财物,90%发生在那次组织函询之后。

李金早忏悔道:“本来组织上给了我一个机会,但是我当时没有把握好……最后质变了,已经是‘癌症晚期了。这是忠告,也是我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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