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财务管理模式
2023-03-11倪乃铁
倪乃铁
安徽省茨淮新河灌区是淮北地区最大的灌区,为安徽省淮北平原粮食主产区,灌区涉及阜阳、亳州、淮南、蚌埠4市的颍东、颍泉、利辛、蒙城、凤台、潘集、怀远等7县(区)。灌区内原水利供水工程大多建于20世纪80年代,工程老化破损严重,影响了灌区工程效益的发挥。根据2000年批复的《安徽省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报告》和2022年批复的《茨淮新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规划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305万亩,规划工程总投资13.1亿元,建设计划工期至“十四五”末。2002年经安徽省水利厅批复成立安徽省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局),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职责。2006年下达第一批投资计划,标志着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正式启动,建设资金来源分为中央投资、省级投资和市县配套投资,截至2021年底,已批复建设项目100个,累计完成投资8亿元。
因茨淮新河灌区建设项目多、投资大、工期长、资金来源渠道不同等特点,为加强资金统一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建设管理局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报账制”财务管理模式,具体做法如下。
一、建立统一财务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报账制”财务管理
建设管理局成立财务科,配备熟悉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财会人员,负责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建设管理局开设一个银行账户,对所有项目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各县(区)水利局成立现场建设管理处,现场建设管理处不设置财务机构,不进行会计核算,不开设银行账户,配备一名财务报帐员,实行“报账制”财务管理模式,定期向建设管理局报账。
二、建立会计核算账套,分项目对资金收支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每个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和投资计划下达的独立性,建设管理局分项目建立账套进行会计核算,即一个项目一个账套,运用金蝶会计核算软件“凭证字”和“核算项目”功能对每个项目资金收支进行独立会计核算,会计凭证编号分项目进行单独编号。各项目之间资金收支核算、会计凭证编号互不交叉,保证了每个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杜绝了项目之间相互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情况的发生,会计核算条理清晰,规范有序。会计核算分录案例如表1、2。
表1 会计核算分录案例表(怀远县-河西站 01)
三、制定统一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茨淮新河灌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建设管理局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和《安徽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水利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茨淮新河灌区项目建设特点,制定了《茨淮新河灌区项目建设工程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茨淮新河灌区项目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茨淮新河灌区项目建设管理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茨淮新河灌区项目建设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茨淮新河灌区项目建设财务会计人员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建设管理局、现场建设管理处等参建单位均执行统一的管理制度。
表2 会计核算分录案例表(蒙城县-益沟站01)
一是制定统一的工程价款结算支付流程:承包人申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现场建设管理处审核→建设管理局工程科审核→建设管理局财务科审核→建设管理局负责人审定→建设管理局财务科拨付。
二是明确建设管理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审批权限以及报销程序等。建设管理费用的开支范围:办公费、差旅费、交通工具使用费、公务接待费、劳动保护费、资料整编费、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等。建设管理局按建设管理费用概算批复数的三分之一控制使用,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日常管理、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等支出;现场建设管理处按建设管理费用概算批复数的三分之二控制使用,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日常管理支出和竣工验收之外的各阶段验收支出。对各项费用支出标准进行统一规定,明确建设管理局负责人和现场建设管理处负责人支出审批权限,同时对支出报销审核流程作出规定。
三是明确合同审签权限和流程:现场建设管理处负责人审查→建设管理局工程科审查→建设管理局财务科会签→建设管理局负责人审查同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建设管理局公章后生效。
四是明确建设管理局负责人、建设管理局工程科、建设管理局财务科和现场建设管理处等各部门岗位职责。现场建设管理处工程技术人员或财务报账员对照合同核实单价,审核工程价款结算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对建设管理费用支出进行初审;现场建设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工程价款结算和建设管理费用支出的初步审查;建设管理局工程科对照合同复核单价和工程价款结算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建设管理局财务科负责审核结算金额并办理工程价款支付、预付款项抵扣、质保金扣留等以及建设管理费用支出的审核;建设管理局负责人对工程价款结算和建设管理费用支付负领导责任,负责工程价款结算和费用支付的审批。
四、统一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开展竣工决算审计
项目完工后,为确保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建设管理局负责人为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总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为主编人,建设管理局工程科、现场建设管理处等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参与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组织体系,根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经竣工验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安徽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竣工审计。
采取“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报账制”财务管理模式,实现了对建设资金的统一管理,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杜绝了项目之间相互挤占和挪用资金现象,做到了专款专用,规范了财务行为,提高了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