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经营有规可依
2023-03-06法人丁涛
《法人》特约撰稿 丁涛
新 闻
为规范盲盒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022 年1 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发布了《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下称“指引”)。这是全国首个针对盲盒行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解 读
2022 年1 月4 日,肯德基与盲盒销售商泡泡玛特联合推出的“DIMOO 联名款盲盒套餐”,引发消费者抢购及社会广泛关注。根据这款盲盒套餐的销售规则,要想集齐整套玩偶,至少需要购买6 份套餐,而其中稀有隐藏款出现概率是1 ∶72。为此,有消费者不惜一次性斥资10494 元购买106 份套餐;还有消费者为“求娃”而购买“代吃”服务,雇人代买代吃套餐而获得盲盒,甚至不排除将吃不完的食物直接丢弃。
如今盲盒经济大行其道,“盲盒+宠物”“盲盒+美妆”“盲盒+餐食”等一系列无视生命、以次充好、浪费食品的恶劣消费事件层出不穷,饥饿营销、恶意引流、遮蔽理性等过度营销手段更是屡见不鲜。为此,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指引,对具体盲盒经营活动提出了倡导性建议:
一、规范盲盒价格体系。盲盒内商品实际价值应与其售卖价格基本相当,单个盲盒的售价一般不超过200元。不得以盲盒形式抬高普通商品价格。
二、明确盲盒抽取规则。盲盒经营者应公示商品种类、抽盒规则、商品投放数量、隐藏款抽取概率等信息,充分告知消费者,并保留完整的概率设定、抽取结果、发放情况记录以备查。
三、鼓励设定保底机制。鼓励盲盒经营者公示标准,当同一消费者在抽取同一系列盲盒商品支付达到一定金额或者抽取达到一定次数时,提供合理的途径使其可以获得隐藏款商品或者整套系列商品,但非强制性要求。
四、加强商品售后保障。要求盲盒经营者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方式、处理流程、退换货标准等信息,不得推诿、拖延、拒绝处理消费者投诉。
五、规范营销炒作行为。要求盲盒经营者不得开展涉金融类营销,不得有介入二级市场的做市行为,不得开展天价炒作、过度营销、饥饿营销。
六、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要求盲盒经营者不得向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通过线上线下等不同方式确认监护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