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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对接“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探索

2023-03-05

科教导刊 2023年2期
关键词:明白人法学专业法学

尹 娜

(南昌理工学院法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44;农村生态法治研究中心 江西 南昌 330044)

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保障,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能为乡村基层治理提供法治人才供给。然而,当前高校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上重理论轻实践、培养方案单一僵化,忽视了高校法律人才供给与乡村治理需求之间的互动关联性,未能将高校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与乡村振兴战略对法治人才强烈的时代需求进行有效衔接。鉴于此,有必要不断优化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激活乡村治理“末梢神经”,为乡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升级提速。

1 问题的由来

2019年,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在全国乡村范围内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意见》未明确“法律明白人”的概念,但通过语义分析与文件精神,不难推测“法律明白人”是一个概括性的描述,意指“法治素养高、法律意识强,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法治带头人”。根据《意见》精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切实落实,需要开展一系列“法律进村”活动,不断往乡村输送普法人才,培育服务乡村法治建设的“法治带头人”,这给高校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带来新的契机,高校应紧随时代呼唤,抓住时代机遇,通过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新探索与深耕,切实履行好教育责任、社会责任,将法学专业培养模式与服务乡村接轨,培养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法治人才,打造服务乡村振兴的“民心工程”,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践行输送新生力量,为乡村基层矛盾和纠纷纾困,为乡村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长期以来,各高校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大同小异,培养模式和内容“千人一面”,譬如侧重基础理论知识讲授,忽略实效性培养,高校法治人才供给与社会需求耦合度不够,法学教育失衡,欠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所需的法治人才培养方案[1]。随着乡村普法和依法治村的需求与日俱增,高校有必要提高站位,契合中共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及时调整法学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利用法学学科的专业优势,精准培养实践性、应用性强的法学专业人才,将法治人才培养的数量、质量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求有效接轨,彰显实效性、价值性培养效果。基于此,高校需要不断更迭培养理念,突破传统的供给侧教师主导型理论教学模式,创新需求侧教学阵地,打造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合作基地,培养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为乡村基层治理注入“生力军”。

2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与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互动关系

我国乡村人口占总人数的多数,乡村法治建设关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效,是我国社会基层治理质效的试金石。而乡村居民长久以来法治信仰基础薄弱,“遇事找关系”“信访不信法”“惧讼”“仇讼”等现象丛生[2]。乡村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乡村居民法治信仰的培育,“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意义在于通过对乡村居民的法治熏陶,增强法治信仰,坚定法治决心,培养“法治带头人”。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能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践行提供智力支持,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应当建立在符合我国法学教育基本要求的基点上,并能同时凸显高校自身专业建设和生源特色,大力开展法学高素质人才培养,而在多维的法学素质能力涵养体系中,应用素质当属首要,高校理论知识教育的普及,最终都要回归社会实践。鉴于此,有必要夯实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基础,创新融合法学专业知识与乡村振兴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实践型的法学教育模式,使大学生更充分地接触乡村社会和基层法律实务工作,助力乡村培养素质高、结构优的“法律明白人”,从而对接乡村培养一线“法治带头人”。

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与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有机融合和联动,是高校法学教育的实践创新,是高校依据《意见》践行“法律进村”的典型示范引领,通过理论教育和实训培养融合,促进培养家国情怀与专业素养提升并举的复合型法学人才,助力培养政治站位高、服务意识强、法律专业硬、为民情怀深的实践型法学人才。

3 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对接“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问题审视

一是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体系不科学,未有效激发学生潜能。高校在人才培养上长期重视专业课程理论教学,实训课设置不足,课程结构异化,课程设置忽视了教学与素质教育的逻辑关联性,理论教学与实践教育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运用学科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司法实务流程不熟悉,社会调查能力薄弱,跨专业领域知识盲点多,加上学生阅历和社会经验不足,针对乡村居民的法律问题咨询,通常生搬硬套法律条文,全面梳理案情能力较差。甚至有些学生不愿意参与“法律明白人”实践课,认为不占成绩权重或者占值偏低,收获有限,且认为理论课学习任务重,腾不出多余的精力参与,进而影响实训效果。另外,课程设置上忽视了将法学人才培养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有效衔接,学生对国家大力发展的乡村振兴建设中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认识有限,服务乡村意识不强,参与的积极性不够,毕业后返乡、服务乡村法治建设的意愿也不足,未能有效将所学专业知识最大化转化为社会实践力,即使遇到就业瓶颈也不愿意考虑乡村工作,供给侧与需求侧矛盾日渐凸显。

二是对社实践活动重视度不够,重形式轻实效。近年来,各大高校逐步加强了大学生参与“法律明白人”社会实践活动,多次开展普法宣传、送法下乡活动,然而问题凸显,譬如未能正确处理理论学习与实践服务的关系,偏重服务形式,注重拍照打卡,没有提供完整的对接服务,甚至仅有少部分同学愿意参与,未形成有结果导向的双赢互动共进局面,忽视了大学生在实践服务中的学习、成长与收获。学生轻实践,认知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从而对社会问题理解不透彻,对教师授课的知识点、案例运用的理解通常停留在浅层面,很难将理论与实践运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践教育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是考核评价机制不科学,效果不彰。各高校法学专业教育上长期以分数作为主要考核评价指标,对学生实践教育的吸收程度缺乏评价及量化考核机制。虽然有安排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但对学生的考核还停留在形式上,未对大学生服务态度、实训报告、咨询意见、跟踪回访等建立科学、有价值的评价体系。此外,高校缺乏专项经费设立实践培育导师,教师认为日常教学任务重、科研压力大,精力受限,加上教师授课重心在理论层面,实践层面接触有限,无法同时兼顾对学生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的考核[3]。

4 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对接“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路径优化

一是以优化法学课程设置为基础,贯穿法学人才培养全过程。首先,要提高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需要对法学理论课程进行合理取舍,科学调整学时学分安排,打通理论课和实践课的衔接脉络,强调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融合。针对目前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方案普遍存在高占比的理论课设置,有必要从既有理论课时安排中挪出适当比例用来增加法学生的实践课,譬如德国的法学教育中一般会安排百分之三十的实践课,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可以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制订符合自身特色发展的实践教学比重,建立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的实践课程体系,调动法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其次,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加强各二级学院、各专业方向教师的协作,合理调配师资,注重与涉农交叉学科、专业的融合与衔接,设置一定的跨学科类通识课,加强涉农类知识学习,破解学生知识盲点、弱项短板,坚持在法学优势学科基础上,建立多专业方向协同学习,顺应学科特点发展趋势,不断优化课程设置。最后,课程设置上强化价值导向、意识引领,让法学教育归于人性、理性,拔高学生“三维意识”,即“共情意识”“服务意识”“人文关怀意识”,将家国情怀贯穿法学专业人才培育全过程,打造乡村法治教育“红色矩阵”,将服务乡村、为乡村基层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作为高校法学人才培养的长期目标之一。

二是注重学生成长,延伸教学阵地,全方位保障学生培养质量。其一,讲好“开学第一堂课”,引导学生重塑思想认知,正确看待理论课与实践课的互动关系,建立学业知识、知识转化能力、服务乡村振兴的“三维并举”价值引导,打造“学绩+能力+品德”兼备的新时代大学生队伍。其二,搭建好“法律明白人”实训平台,找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需求契合点,加强学校与乡村合作共赢,为大学生实践教育提供更多的路径和方向。法律知识宣传注重贴近社会生活实际,采用接地气、理得通、悟得透的“法律明白人”宣传方式,不再是生搬硬套,而是将法律法规转化为一个个生动的、真实的、精彩的案例,在轻松的氛围中将法治意识潜移默化地内化于乡村居民心中。其三,逐步实现从传统的教师“说教为主”到学生“体验为主”的教学方式转型,将学法学知识、学实践技能作为核心目标。不断强化教育经费投入,让专职教师与法官、检察官、客座教授、律师携手走进一线学生课堂,打造一支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用得上、作用强的“法律明白人”导师队伍,与学生共同交流,提升学生思辨、探究及研判素养。

三是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机制,实现理论力与实践力双轨制协同发展。打破唯末考分数论的考核方式,根据学时安排与培养的目标定位,分方向明确专职教师负责的课程,再由专职教师负责设置各自课程的考核方案,“以学生为中心”进行个性化的课程设计,结合学生课堂表现、法律服务态度、实训汇报等,动态调整学生学分绩点,不再以末考作为唯一评分标准,考核机制不断守正创新。此外,为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性,把好理论力与实践力双效育人方向关,制订理论课与实践课细目考核标准,将学生参与课堂学习、法律知识讲座、模拟法庭实训、“法律明白人”实践活动等计入细目学分项,规范理论课和实践课的教学过程和环节,分步骤、有计划地科学考核学生成绩,考核注重开阔学生视野,提高法学生综合素养,提升法学教育的实效性。

5 结语

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践行离不开法治治村,法治治村的关键是法治人才对乡村居民进行法律熏陶、法律意识培育。高校是培育法治人才的摇篮,对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起到牵一发而动全局的作用,同时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落实,为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带来了新的契机,不仅为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提供了实践教育基地,开放多元的培养方式也为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提标赋能,推动乡村法治的声音入脑入心,促进供给侧高校法治人才的培育输出与需求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双向目标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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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2015年法学专业就业状况
第三节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