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非洲猪瘟防控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2023-03-04唐杰仁
唐杰仁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镇人民政府,湖南 郴州 431003
0 引言
非洲猪瘟传入我国后迅速蔓延,严重威胁了养猪行业的健康发展,虽然目前各地区在非洲猪瘟疫病应急管理方面已摸索出成功经验,但部分农村地区养猪场近年来仍然呈零星暴发态势。为做好常态化非洲猪瘟统防统控,确保所有生产单元持续性闭环运行,相关部门需防患于未然,构建完善的防控体制机制,维持健康、稳定的畜牧养殖环境。
1 非洲猪瘟流行病学、临床表现及诊断
1)非洲猪瘟(ASF)具有传染性高、发病急、发病过程短等特点,非洲猪瘟病毒经上呼吸道系统迅速蔓延至下颌淋巴结,在引发扁桃体感染的同时,经过淋巴和血液遍布全身,且该病毒细胞变化较快(在出现明显刺激反应之前,细胞均已死亡),感染后细胞核变大。该病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属于滤过性病毒)而引发的疾病[1],该病毒粒子有囊膜,直径约为175~215 nm,基因组为双股线状DNA,可在多种类型细胞浆中复制,尤其是单核巨噬细胞和网络内皮细胞。非洲猪瘟病毒可共存在猪内脏、组织液、血液、粪便中,在低温情况下可存活6年之久,在温室中可存活2~3周,但对热环境的抵御能力不强,一旦在55 ℃环境下加热30 min,或在60 ℃加热12 min,便可破坏病毒,因此在实际消毒环节,消毒剂和脂溶剂消毒法便可产生效果。
2)非洲猪瘟发病率一般维持在40%~85%,最高可达90%~100%,年龄越小,发病率越高。该病自然潜伏周期较短,经临床实验感染研究,可发现非洲猪瘟疫病潜伏期一般不超过5 d,短则2 d。发病初期体温升高,最高可达41 ℃,除此,猪精神状况、饮食状况和体表特征均无明显差异,维持高热现状3~4 d时,病猪出现食欲降低、脉搏加快、四肢羸弱、呼吸困难,甚至呕吐、下痢。
3)经实验室诊断,可发现病猪白细胞数量降低,甚至出现白细胞性贫血问题,而此时已经进入到发病后期,病毒粒子已经侵染到病猪血液、组织液和内脏中,直到死前48 h,病猪体温逐渐下降。经解剖诊断可发现直肠壁深处有暗色出血现象,尾部、腋下、耳鼻处有紫色斑,腹壁皮肤和腿部皮肤颜色最为明显,且心脏肿大、心包液多,喉部有扩散性出血,肺泡出血,肝小叶间结缔组织有淋巴细胞浸润。
2 农村地区非洲猪瘟防控问题
2.1 防控准备不足,测报网络不健全
分析非洲猪瘟流行特性发现,该疾病在发病初期隐藏性较强,因此多数农村地区养殖场户很难根据病猪体表特征、精神状况,及时发现非洲猪瘟病毒感染情况。另外部分养殖户存在侥幸心理,未全面地做好充足的疫病防控准备。
农村地区基层防控部门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前期防控工作无法高效开展。尤其是畜牧兽医人员,通常该类兽医技术人员多负责非洲猪瘟病毒检测与检疫,以及后续无害化处理,难以抽调人手在前期防控过程中,为养殖场户做好疾病预防和非洲猪瘟病毒知识宣讲。同时,相关基层政府职能部门中缺少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及时发布科普宣传信息,难以强化餐厨剩余物监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为非洲猪瘟病毒传播和扩散提供便利。乡镇职能部门和畜牧部部门,如果无法按照“两确保”和“三不漏”要求对各个养殖场户进行宣传、消杀、问询、监测,则难以及时发现疫情隐患。
农村地区基础设施配备不足,测报网络不健全,检测预警平台难以真正发挥时效。同时,非洲猪瘟实验室现代化检测设备供给不充分,多数一线兽医技术人员检疫设备和检疫手法较为落后,给非洲猪瘟常规检查、预警监测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2.2 处置机制存在漏洞,不能实现常态化防控
非洲猪瘟传播途径众多,可通过蚊、蝇、鼠、蜱、蛆等类将病毒传染给健康猪。但是,部分养殖场户在生产管理中,生物安全管理水平较差,多数养殖场警惕意识不高,生猪养殖和疫病防控措施无法满足相关部门防疫需求,难以实现常态化防控;且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在处置机制构建过程中,无法实现联防联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在监管方面,市局各科室、各部门无法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县区局和各执法大队无法形成有机联动,抓好猪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无法严格落实“两证两章一报告制度”,难以对辖区内肉制品加工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同时,在私屠滥宰、贩卖病死猪等方面,无法严格打击此类违法违规行为,难以最大程度保障养殖户合法权益,维持生猪产业正常生产流通秩序,不利于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方面的全链条防控。②在生猪流通环节,由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法实现统一联动,可能导致由盲目引种而引发违规调运问题,或者由于互联网交易模式产生新的调运风险,调用前生猪产品未备案,运输车辆未备案,导致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制度无法稳步落实。
2.3 应急恢复不全面,扑杀补贴机制落实不到位
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无害化处理、试剂和疫苗引进、无疫小区建设、封锁隔离资金保障和病畜紧急净化扑杀等方面须依靠专项资金补助补贴,才可保证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但是在农村地区非洲猪瘟阳性病例扑杀和净化处理工作中,局部地区扑杀补贴机制落实不到位[2]。一方面,补偿标准远低于扑杀动物的实际价值,补助金额低于市场售卖价,再次补偿(或二次补偿)效率不高,农村地区扑杀补贴机制中,参与部门和人员众多,历经多个环节,多数养殖户长达1年才可得到相应补偿款;另一方面,部分农村地区补偿范围不广,难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鲜肉产品、风干腌制产品进行补偿。因此养殖户扑杀与净化积极性降低,直接导致养殖过程中非洲猪瘟疑似病例漏报、瞒报、缺报问题常有出现,致使生猪产能恢复慢,应急恢复不全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生猪生产力的提升。
3 农村地区非洲猪瘟防控措施
3.1 做好前期知识宣传、物资储备,强化预警和监测
要想做好农村地区非洲猪瘟前期防控,相关部门须从知识宣讲、物资储备、预警监测等方面入手,实现疫病的前置预防,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疑似病例,以此保证后续净化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1)做好信息发布和科普宣传。将消费者和养殖户的疑虑作为切入点,普及非洲猪瘟疾病常识,让广大养殖户和消费者明白非洲猪瘟不传人,非人畜共患病,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疫情,消除恐慌,不信谣,不造谣;禁止利用厨余剩饭剩菜喂猪,最大程度降低疫病传播概率,及时切断传染路径。
2)增加基础设施设备建设[3]。加强基层畜牧兽医实验室建设,按标准规程建立无害化处理厂,完善动物病毒检测设施配备系统,力求县级实验室(村级畜牧兽医实验室)也能对非洲猪瘟疫病进行诊疗。必要时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基层工作人员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实战能力。
3)构建全面性疫情测报网络。基层技术人员应根据目前非洲猪瘟流行情况,进一步优化检测质量控制、样品采集、检测方法、检测重点等方面。对可疑猪按检出概率高低次序进行排序,先进行深度咽拭子,之后按照微创采集淋巴结、尾根血、口鼻拭子的顺序进行多次检测并确诊,以此提高样品检测准确性。同时应该将检测结果与猪群临床表现和生产数据相结合,避免由于试剂盒不敏感和操作失误而引发假阳性问题,注意检查结果复检复核,从而对数据信息进行科学性、系统性分析,提高监测预警准确率。
3.2 完善应急预案制定,最大程度实现统防统控
对于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在处置机制构建过程中,无法实现联防联控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应该构建疫情应急指挥联动系统。以县级非洲猪瘟防控为例,应该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建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治安维护组、监督检查组等多个组别,在基层畜牧兽医部门基础上,完善应急机构设置,针对检疫、屠宰、扑杀、活禽运输等方面,进一步夯实基层防疫体系,全方位提升防控能力。
1)在保障生猪等重要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基础上,推动养殖、运输行业提档升级,县级单位相关部门应始终坚持“防疫优先,分区推动”原则,遵循“联防联控,降低风险”原则,按照“科学防控,保障供给”工作要求,以防控非洲猪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区域性防控实施细化方案。加强县、乡、镇、村联动,如:畜牧局向养殖户宣传推广标准化养殖措施,同时在生猪引种、调运、流通、销售等环节与当地交通部门展开有机联动,避免病猪传入市场,强化部门协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根据非洲猪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重点措施,坚持现行有效防控措施,构建分区防控长效机制,以此提升生猪等重要畜产品安全供给保障能力。
2)各牵头部门由直属领导带头,轮流承担办公室负责人,轮值年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4]。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各级落实防控任务,在分级统一协调部署下,建立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区域内生猪产销对接,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牵头地方政府分管同志担任技术交流会召集人,召集人或成员设定重大防控工作会议召开时间和频次,根据市场猪肉制品品质、供应量、流通量、生猪存栏量和出栏量,做好相关风险评估等工作,以此保障优质生猪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3)加强养殖场出入车辆管理,规范养殖人员出入管理和生猪调运监管,严格查验运输车辆备案,规范记录记载,检查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对违法违规运猪车辆取消备案,进一步切断传染源,最大程度实现统一防控。
3.3 保证扑杀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为有效提高养殖场户生猪养殖积极性,短周期内最大化恢复生猪产能,基层地区必须确保扑杀净化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1)农村地区人民政府、财政厅、农业局、畜牧局须按照2019年国家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指示要求,对疫区范围内扑杀、屠宰的生猪给予补助,按照1 200元/头的比例给予养殖场户资金补偿,按照实际扑杀生猪数量据实结算。同时各地区县级主管单位也可以根据生猪的品种、大小、日龄细化补助标准,以此引导广大养殖场户积极主动报告疫情,降低疫病传播风险,避免出现谎报、漏报、瞒报问题。
2)对财政资金去向和用途进行严格监管[5]。做好资金使用登记备案,以此实现专款专用,避免在农村地区出现多报情况,遏制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问题。
3)完善事后评估机制,通过全面性分析、调查、监测与评估,一旦发现非洲猪瘟阳性病例,应该全面梳理疫病发生原因、处置过程、处置结果,对举报漏报、举报瞒报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谎报、瞒报人员给予惩处,对在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给予表彰,对严重扰乱生猪养殖市场和销售市场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以此最大程度恢复生猪产能。
4 结束语
为实现疫病的前置预防,在今后工作中应从知识宣讲、物资储备、预警监测等方面入手,根据非洲猪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重点措施,规范养殖人员出入管理和生猪调运监管,并确保扑杀净化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以此进一步降低疫病发生与传播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