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的历史回望、内在逻辑与基本经验
2023-03-03张卓,余栋
张 卓,余 栋
(1.华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614;2.苏州科技大学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在党的二十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1],要求全党将反腐败斗争摆在党的建设的显著位置,驰而不息地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一刻不停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基于党的历史,系统梳理党的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脉络,有效揭示党的反腐败斗争的内在逻辑,科学总结党的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经验,对新时代全党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精神状态具有重大意义。
一、 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的历史回望
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斗争是一脉相承、赓续流长的发展过程。中国共产党的辉煌奋斗史,亦是一部反腐败斗争史。全面推进反腐败斗争、竭力锻造廉洁政治,既需要立足现实,也需要从历史发展的脉络中梳理党的反腐败斗争的发展历程,自觉地还原党的反腐败斗争的基本面貌,以获取新的历史启示。根据党所处的时代环境、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要求,党的反腐败斗争的发展历程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斗争中开启反腐败斗争(1921—1949)
追求廉洁政治是党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生动外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一直重视自身的反腐败斗争,将反腐败斗争作为推动自我革命的重要路径。该时期党对反腐败斗争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为树立党的良好形象、加强党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首先,站在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筑牢廉政意识。将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筑牢党的廉政意识的重要路径,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显著特征。“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2],推进党的反腐败斗争关键在于培育党员的廉政意识,形成对廉洁政治的正确观念。党自成立伊始,就将廉政教育贯穿于自我革命的全过程,通过有效的“灌输”培育了党员的廉政意识。在复杂的斗争环境中,中国共产党坚守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通过党校教育、整风运动、学习小组等形式来强化党员的廉政意识,增强全党的行动效能。1937年,毛泽东告诫全党要在革命中增强廉洁意识,要把“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3]355当作党的重要工作任务。
其次,拓展制度反腐的广度以助推反腐败斗争进程。为适应革命斗争环境,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坚持制度反腐。早在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明确规定“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4],这意味着党员干部应积极践行群众路线,自觉摒弃官僚主义等歪风邪气。随着革命形势的不断推进,1928年,党中央发布《中央通告第五号——巡视条例》,要求从党中央到地方党组织建立专门的巡视员制度,以对党内存在的贪污腐败行为行使监察权,由此初步建构起以巡视监察为主要特征的廉政制度。针对党内存在的贪污浪费现象,1933年,中华苏维埃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制定了“贪污公款在五百元以上者处以死刑”[5]等条例,以严格的法令惩戒了贪污腐化分子。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陕甘宁边区政府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再次明确了对贪污腐败行为的惩处要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党内存在的腐败分子。1941年,陕甘宁边区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将“建立廉洁政府”的政治目标摆在突出位置,再次彰显了党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决心与行动自觉。
最后,强化监察执纪的力度以净化廉洁政治生态。毋庸置疑,监督检查与执纪问责是党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反腐败斗争的路径选择。党从诞生伊始就格外注意领导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革命运动,重视党员主观能动性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严格监督”[6],以防党内腐败行为的发生给革命带来损失。“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党的五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对违反党的廉政纪律要求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罚作了明确规定,并增设党的纪律监察委员会,为党的监察执纪提供了制度依据和组织保障。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重申党的反腐败斗争问题,强调监督检查对铸造廉洁政治的作用,并设立监察委员会对贪污腐败行为执纪问责。1948年初,中共中央进一步要求在整党工作中需坚持群众导向,“使党内一切好的与坏的现象暴露于群众之前,为群众所监督”[7],以此强化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对那些官僚主义、贪污浪费等错误行为给予坚决抵制。
由此可见,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反腐败斗争对党塑造良好形象、掌控革命领导权具有重要意义,是中国共产党不断茁壮成长并成功领导中国人民实现“站起来”的重要密码。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以革命战争为主线,对党的反腐败斗争做出了具体安排,是党铸造廉洁政治的良好开端。
(二)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探索中推进反腐败斗争(1949—1978)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党清醒地意识到营造廉洁政治环境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面对建设社会主义的紧迫任务,党以史为鉴,在巩固与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上推进反腐败斗争,力图开辟“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8]。
第一,以干部建设与再教育来推进反腐败斗争。新中国成立后,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将干部建设与再教育结合起来推进反腐败斗争,初步奠定了廉洁政治的组织基础。1953年,党中央通过《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明确规定将那些不符合党性的投机主义者清理出党的组织,净化党的干部队伍。1956年,毛泽东在党的八大上明确提出,党的组织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反对个人崇拜,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1961年,《中共中央关于轮训干部的决定》颁布,其目的是“克服干部中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违反政策、违反纪律的错误,以便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增强党性”[9]。经过干部轮训后,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得以极大提升,为增强党员的廉政意识创造了条件。在此基础上,党中央还启动了党员的再教育工作,强化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的认识,这有益于从思想上筑牢自觉抵制腐败的“防线”。不仅如此,党从建设廉洁政治的全局出发,将培育共产党人廉洁政治的德行蕴含于轮训干部和党员的再教育工作中,对培育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推进反腐败斗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健全党的廉政监察机构和纪律检查制度。依靠纪律检查与监督问责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障。在汲取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党深刻地认识到监察机构和纪律检查制度对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依据党执掌全国政权后的复杂情势,中共中央颁布纪律检查工作细则,赋予了党的中央纪律检查机关的履职责任。在揭发批判高岗、饶漱石反党分裂活动的基础上,1955年,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并组建了监察委员会,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推进,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再次明确了党的监察制度,并对党的监察机关的设立、原则、职责、任务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从组织和制度上为党的反腐败斗争提供了保障。
第三,依托整党、整风运动来预防与惩治腐败。针对党内存在的贪污腐化现象,为了防微杜渐,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开展整党、整风运动来扫除“政治灰尘”,为营造廉洁政治、推进反腐败斗争创造了良好环境。从1950年开始,全党以惩治贪腐和整顿不良作风为重点开展正风肃纪运动,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抵制贪污浪费行为。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础上,1957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着重纠正和克服那些脱离实际、疏远群众、贪污腐化的错误倾向,为改进党的作风、形成廉洁的政治生态清除障碍。在全面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党中央多次要求全党厉行节俭、反对贪污浪费,坚决抵制腐败倾向。在常态化反腐败斗争的压力势能下,党的反腐败斗争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始终以为人民服务、建设廉洁政府为价值导向,从思想教育、制度规范、检查监督等方面不懈地推动党的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改革开放时期党的反腐败斗争积累了宝贵经验。然而,该时期党的反腐败斗争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党的组织结构和政治生态遭到破坏,从而导致党的反腐倡廉工作在徘徊中前进。
(三)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进中厉行反腐败斗争(1978—201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在全面总结反腐败斗争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改革开放时期党建设廉洁政治的新要求,全面整顿党内存在的违背党的宗旨的腐败现象,使党的反腐败斗争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总体来看,这一时期党的反腐斗争实践呈现出新的显著特征。
首先,强化党的宗旨意识教育,整顿党的作风。党的十二大后,党中央作出整党的决定,并对整党提出新的具体要求。同时,在整党工作中,各级党组织纠查了一些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官僚主义等腐败行为,有效地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党的十三大再次明确指出,“从严治党,除了必须把少数腐败分子开除出党之外,还必须着眼于对绝大多数党员经常地进行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10],以此做好经常性的反腐败斗争工作。党的十四大后,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发展,党中央将加强党性修养与肃贪反腐相结合,在抓大案要案的基础上重点破除党内存在的贪腐乱象。与此同时,党通过开展“三讲”教育活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更加筑牢了党的宗旨意识,推动了党的反腐败斗争持续发展。
其次,严肃党的廉政纪律,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规约。以严明的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制约公权力,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必然选择,是党对制度治腐历史经验的赓续发展。1980年,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十二个方面对党内政治生活作了重要规定,并要求全党自觉地遵循党的工作原则、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以抵制权力“寻租”。1987年,党的十三大继续提出从严治党的目标,认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反腐败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对于那些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11]。198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提出全党要在反腐败斗争上“打胜仗”,切实扭转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并号召全党以高标准、严要求将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地进行下去。为强化党内监督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党的十四大以后,党明确提出构建反腐败制度体系的目标,并通过了系列法规制度,对严肃党的廉政纪律和有效规训公权力的运行具有重要意义,这标志着党的反腐败斗争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阶段。
最后,健全党的人事制度,严格党员干部的选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严格选用党的干部,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环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12]建设廉洁的政治,关键在于选任思想坚定、组织可靠、作风优良、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章程和法规制度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等方面作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将党员干部的廉政行为作为考核与选任的重要依据,并起用大批年轻有为、廉洁奉公的干部,为党的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进入21世纪,中共中央颁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党内法规,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选任的纪律和责任。
(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征程中助力反腐败斗争(2012—)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放松。”[13]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立足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任务,以史为鉴,在奋进新征程的伟大践履中继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胜利,开辟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境界。
首先,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廉洁从政观念。“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14]加强党的反腐败斗争,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筑牢廉洁从政的意识是关键。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锤炼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为基础,筑牢党的宗旨意识,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观念,坚定人民至上的行动导向,在党性教育中强化廉政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通过主题教育、干部轮训、专题研讨等形式,铸魂育人,牢固其廉政意识,使其成为党员日常的行为遵循。
其次,纯洁党的干部队伍,夯实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加强党的反腐败斗争,归根结底在于建设一支具有马克思主义政治觉悟的干部队伍。重视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代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切入口,为强化反腐败斗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从规训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看,检查与监督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党通过巡视检查、督导问责、审计监察等方式发挥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的作用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特别是对“关键少数”的权力行使与廉洁从政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威势。从倡导廉洁政治的力度来看,反腐败斗争常态化是纯洁干部队伍的有力武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坚持“打虎”“拍蝇”共同发力,为建设一支廉洁的干部队伍准备了条件。
再次,健全制度反腐败斗争体系,提升反腐倡廉的制度效能。立足新的发展阶段,以制度建设为契机推进反腐败斗争常态化,确保党的反腐败斗争得到显著成效。以廉洁政治为建设目标,从思想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养成等层面全方位地建构起制度反腐体系,并对权力运行、人事选用、审计巡视、纪律检查、监督问责等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形成抵制腐败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体现了党对反腐败斗争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同时,全党以制度的科学化、精准化建设为目标,完善融教育、预防与惩治等功能于一体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效用,让制度成为弘扬廉洁正义、惩治腐败的利器。
最后,构建廉政生态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党内政治生态是政治生态在政党视阈中的具体示现”[15],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党的重要工作。因此,培育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是党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障,它关系着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开展效果。有效抵御腐败,不能脱离良善的廉政环境。良善的廉政环境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行动主体的价值思维和行动导向,不良的政治环境会致使腐败问题丛生,直接威胁着政党的执政根基,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肃贪反腐与理想信仰教育结合起来,矢志不渝地培育廉洁的政治生态。正是基于良善廉政环境的形成,党的反腐败斗争日益成效显著,制度反腐免入“走过场”的境地,廉洁的正义得到广泛伸张,为营造良好的廉政之风提供了优质的政治环境。
进入新时代,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坚持反腐败斗争常态化,积极探索党的反腐倡廉机制,使得党风政风得到进一步改善,有效地提升了党的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效能,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这对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共产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内在逻辑
要探讨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的内在逻辑,须从党的反腐败斗争的价值旨趣、科学方法、动力机制等方面加以考察。深刻理解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使命担当、基本路径和发展动能,这对更加理性认知党坚持自我革命、发展廉洁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的反腐败斗争政治立场彰显责任本位的价值旨趣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在实现伟大梦想的历史使命中自觉地承担起政治责任,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廉政品质。
首先,从党的反腐败斗争的阶级立场看,传承无产阶级的廉洁品质,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阶级本色。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始终把“党是阶级的先进觉悟阶层,是阶级的先锋队”[16]作为党的反腐败斗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代表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价值理念化作前行的力量并见之于日常行动;在推动革命斗争取得胜利的过程中,始终把党的反腐败斗争视为自我革命的重要推手。随着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尽管党的历史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中国共产党依旧保持着无产阶级的政治本色,将无产阶级的先进性与纯洁性贯彻到反腐败斗争中,严肃党的纪律,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推进反腐败斗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继续传承无产阶级廉洁自律的优秀品质,积极回应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对腐败问题的现实关切,持续推进党的反腐败斗争,以此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其次,从党的反腐败斗争的人民立场看,秉承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始终代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程中实现自我革命,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人民性的价值旨归。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树立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价值导向。一百多年来,党在探寻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历程中,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以建设廉洁政治,根本原因在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人民立场,使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得以彰显。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旗帜鲜明地宣告自己没有特殊的私利,将维护与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大的政治。这些鲜明的特点生动地阐释了党建设廉洁政治的价值取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赓续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体观,满足人民群众对廉洁政治的现实需求,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推进反腐败斗争常态化。
最后,从党的反腐败斗争的国家立场看,坚定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始终代表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维护好与发展好国家根本利益,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态度。“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17]百余年来,党义无反顾地肩负起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历史使命,以崇高的政治理想为引领来建设廉洁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于党。纵观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苏联解体的历史教训深刻表明,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政治廉洁是赢得民心、凝聚力量的重要法宝。正是苏联共产党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对腐败问题没有清醒的认识,致使反腐败斗争疲软甚至失效,最终导致民心离散、国家分崩离析。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实现伟大梦想为指引,把维护中华民族的发展利益作为铸造廉洁政治的前行动力,不断强健党的体魄,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突显了党的反腐败斗争的国家立场。
(二)党的反腐败斗争多维策略助推科学方法的联动效应
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在自我革命的过程中,始终注重反腐败斗争的成效,重视多维策略视域下科学方法的运用与协作联动。
第一,坚持正面倡导与反面惩戒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在长期的反腐败斗争中,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建设廉洁政治,坚持将思想教育与制度治理相结合,推动党的反腐败斗争取得良好成效。回望党的建设史,中国共产党一直注重思想教育与制度反腐在廉政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将二者有机结合,共同筑牢反对腐败的钢铁长城。一方面,党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引领作用,以整风运动、党史学习、思想宣传等锤炼各级党组织及其党员的党性修养,引导全党坚守廉洁自律的政治道德,并使其转化为日常的行为遵循。另一方面,党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制度反腐的作用。针对那些理想信仰丧失、背离党的宗旨的腐败分子,党以最严厉的制度给予惩治,形成反面典型以教育全党,从而达到正本清源的效果。百余年来,党坚持把思想教育与制度治理结合起来,既有利于在思想上使廉洁政治的观念深入人心,又有益于保障制度反腐的行动效能,从而为党的治国理政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
第二,坚持精准施策与全面治理相协同的科学方法。百余年来,党始终将廉洁政治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重视对腐败问题的全面治理。从客观上讲,腐败问题面多域广,全面治理腐败问题是党建设廉洁政治、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在一百多年的反腐败斗争中,党通过明确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社会监督等方式抵制腐败,自觉地倡导廉洁政治,并形成一套高效治理腐败的机制体系,对全面预防与惩治腐败问题起着重要作用。由于在一定的时期内某些腐败问题呈现频发、连环、高危等特征,因此在全面治理腐败的过程中,党坚持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以此推进反腐败斗争。一百多年来,党坚持反腐败斗争常态化,积极营造廉洁的政治生态环境。同时,党从实际出发,精准研判,科学施策,从而提升了治理腐败的成效,构筑了铸造廉洁政治的“防火墙”。
第三,坚持重点治理与常态规制相促进的科学方法。中国共产党坚持重点治理与常态规制相结合的反腐败斗争策略。倡导廉洁政治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党治国理政的价值追求。党一直注重将制度建设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通过制度的设计、执行、调适、监督等环节营造良善的政治环境。同时,党结合不同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总体情势,立足整体,从实际着眼,突出重点领域和群体的反腐败斗争工作。一方面,党以纪律检查、财务审计、监督问责等形式开展对重点领域的常态化专项整治,预防“塌方式”腐败问题。另一方面,为抵制公权力的“寻租”行为,党在规范党员干部权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党内的“关键少数”展开全方位监督,以保证公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从而将可能产生的腐败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建党以来,党一直把常态规制与重点治理的反腐思路有机结合起来,将廉洁的政治意识贯穿党的一切工作,形成压倒式的治理优势。同时,党以抓铁有痕的政治魄力应对腐败问题易于发生的薄弱环节,锁定关键,标本兼治,从而提升党的反腐败斗争成效。
(三)党的反腐败斗争内外境遇赋能动力机制的高效运转
我们党之所以能矢志不渝推进反腐败斗争,是因为其在面对诸多复杂境遇时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及时回应人民对廉洁政治的价值诉求。
首先,中国共产党始终居安思危,基于此转化而来的政治责任成为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内生动能。之所以有自我革命之勇气,是因为我们党始终“保持党与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利益的高度一致性”[18]。中国共产党将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方向发展。从世界政党发展史来看,任何政党若要保持强大凝聚力与创造力,永葆廉洁的政治本色是关键环节。作为肩负民族复兴历史使命的中国共产党,一直胸怀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把反腐败斗争摆在自我革命的重要位置,以治理腐败为导向倒逼问题根源,增强自我净化的行动能力。基于腐败问题的客观性存在,党结合不同时期复杂多样的历史任务和国内外环境,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旋律,勇于承担铸造廉洁政治的主体责任。使命型政党的角色定位,使得党一直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通过最严厉的法规制度规范各级党组织及其党员的政治行为,完善公权力的监督约束机制,健全拒腐防变的制度体系,培育清正廉洁的政党政治文化,自觉地将源自主体责任的忧患意识转化为反腐败斗争的内在动力。
其次,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群众对廉洁政治的诉求作为行动指向,基于此转化而来的价值导向成为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外部动能。“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19]建设廉洁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基于人民至上价值理念而作出的正确选择。腐败问题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政治问题,廉洁政治直接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建设廉洁政治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保障。纵观世界政党发展史,一些政党由于腐败问题久而不决而丧失执政资格,最终被历史和人民所抛弃。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坚持人民至上是党对“为了谁”“依靠谁”这一重大政治问题的科学回答。一百多年来,党始终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加强反腐败斗争,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廉洁政治的期待,为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中国共产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经验
加强党的反腐败斗争,营造廉洁的政治生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和鲜明特征。党的历史表明,反腐败斗争既是党加强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党领导亿万中国人民铸造廉洁政治的内在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价值旨归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体观,以人民至上为行动导向,是一百多年来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驱动力,是倡导廉洁政治的价值逻辑。
从党的反腐败斗争的发展动力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20],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倡导廉洁政治的逻辑起点。基于反腐败斗争场域下的人民主体观,中国共产党在向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学习中自觉地筑牢意识、践行党的宗旨,同时将人民群众对廉洁政治的价值诉求融入党的工作,创新反腐倡廉的工作思路,建设集预防与惩治于一体的制度机制,以实际行动推进党的反腐败斗争,创造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廉洁政治。
从党的反腐败斗争的利益关系看,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为人民谋福祉作为自身的行动自觉,营造良善的廉洁政治生态。反腐倡廉不只是基于政治的发展与延续,更多的是源自党对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坚守,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与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百多年来,党加强反腐败斗争,既是为了教育全党进一步正确处理自身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也是为了增强党员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把为人民造福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运用公权力来解决人民群众迫切关心的现实问题,从而在实践中彰显廉洁政治的人民性。
(二)弘扬廉洁的政治本色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文化基因
崇尚廉洁的政治本色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方面。加强党的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21]。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积极汲取中华优秀廉政文化的精髓,将马克思主义的廉政思想融入反腐倡廉的实践,形成独具品格的廉政文化,为推动党的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新思路。
从反腐败斗争的文化传承看,在中华廉政道德的熏陶下,中国共产党秉承“天下为公”的廉政伦理,将“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 ”[22]作为自己崇高的执政道德。百余年来,党一直注重将中华优秀廉政文化作为反腐败斗争的文化资源,汲取“任公而不任私”“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国耳忘家,公耳忘私”等廉政思想,通过中华优秀廉政文化的浸润激发全党的廉政行动。因此,基于中华优秀廉政文化找寻反腐倡廉的道德溯源,把中华优秀廉政道德融入党的自我革命,化道德力量为营造廉洁政治的智慧,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文化支撑。
从反腐败斗争的政党文化特质看,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的廉政文化,将“秉持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23]视作自己的廉政文化底色。坚守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文化,是党保持廉洁政治品质的“血脉”。通过宗旨意识的自我养成、监督机制的自我完善、治腐体系的自我构建等方式,密织廉洁政治的“万维网”。由此可见,充分发挥廉政道德的教化功能和智慧力量,勇担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政治责任,是党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价值归宿。
(三)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路径
完备的制度体系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障,对铸造廉洁政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反腐倡廉的成效。在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党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营造廉洁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通过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使反腐败斗争全过程置于党内法规的监督与规训之中,助推廉洁政治的生成与延续。
从反腐败斗争的制度体系生成角度看,秉承从“实践—认识—实践”的基本路径建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将廉政的思想意识贯穿于制度建设的全过程,推动反腐败斗争的制度朝着立体化的方向“谋篇布局”,是制度反腐的基本经验。“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的重要问题”[24],制度反腐一直是党的优良传统。随着发展廉洁政治的现实需要,党立足自身建设的需要和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任务,从整体着眼,在反腐败斗争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制度反腐机制,从思想教育、权力监督、纪律检查、作风塑造等方面构筑全方位的制度反腐体系,及时总结历史经验,以实现行动自觉。
从反腐败斗争的制度体系发展角度看,以科学化、系统化、精准化为建设目标,推动反腐败斗争的制度体系朝着纵深方向发展。在架构反腐败斗争制度体系的过程中,党重视制度反腐科学理论的研究与运用,为建立科学化、系统化、精准化的制度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在遵循多元治理、分类细化、程序简约原则的基础上,党主张建立全覆盖、标准化、权责统一的制度体系,以提升制度体系的可执行性与功能效用。此外,在紧密结合制度反腐的情势下,多方考量党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境遇,不失时机地推动制度体系向着更为有利于营造廉洁政治环境的方向发展,是党推动反腐败斗争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方法。
(四)抓住“关键少数”是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
在现代化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对掌握公权力的“关键少数”予以监督和制约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中国共产党一直将纯洁党员干部队伍作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关节,将“关键少数”视为治国理政的“决定因素”。
从政党使命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核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加强党的反腐败斗争,既是党敢于自我革命、建设良善政治的正确选择,也是党永葆先进性与纯洁性、实现伟大梦想的基本要求。毛泽东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3]526这意味着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在党性上是否可靠,是否具有廉洁自律的品质,直接影响着党治国理政的前途命运。因此,不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在建设和改革时期,高度重视“关键少数”的廉洁从政问题,对树立党的良好形象、净化党的政治生态、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推动党和人民事业的进步均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从廉政群体的角度看,“关键少数”作为掌握公权力的主体力量,必然涉及人、财、物等资源的调配与使用,是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关注对象。在一定时期内,一些“关键少数”因缺少思想教育、缺乏自我管理、缺失权力监督而陷入腐败的“泥潭”。党的反腐败斗争史表明,“关键少数”是腐败问题的高发群体。要改善廉政环境、铸造廉洁政治,就要抓住“关键少数”,这是加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因此,通过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廉政教育、权力监督、巡视检查、问责纠偏等方式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率,形成“头雁效应”以推动全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这些都是党提升反腐败斗争水平的重要经验。
四、结 语
推进党的反腐败斗争,是贯穿于党自我革命历程的一条主线。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以政治立场的正确导向、科学方法的整体联动、动力机制的高效运转为逻辑指引,推进党的反腐败斗争取得重要成果并积累了宝贵经验。当前,党的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但任重道远。因此,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上,党的反腐倡廉任务无疑是艰巨而复杂的。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保持力度和韧劲,又要持久不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使党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唯有如此,才能使党的执政地位不动摇,才能把党锻造成坚强有力、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