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通航流量标准应用的船舶过滩能力分析
2023-03-02杨孝作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 杨孝作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汛期,三峡-葛洲坝水利枢纽两坝间河段受河势地形及三峡电站调峰运行的影响,呈现山区河流特性,比降大,水流湍急,流态紊乱,泡漩横流丛生,通航水流条件差,船舶航行比较困难,通航安全受到威胁[1]。
为保障两坝间汛期船舶航行安全,经交通运输部批准《长江三峡-葛洲坝水利枢纽两坝间航道汛期通航流量标准》(JTS/T180-5-2020)(以下简称“20标准”)于2020年4月1日正式实施。“20标准”较2016年发布实施的通航流量标准(以下简称“16标准”)相比,控制标准充分考虑了船舶类型、满载排水量、航向、主机总功率以及单位功率装载量等因素,流量级别划分更精细。
2020年汛期,“20标准”正式应用实施的首个汛期,即面临长时间大流量的通航检验。通过分析“20标准”的实施对2020年汛期上行可通过船舶的影响,与“16标准”对比,“20标准”的实施既大幅提升可通行船舶艘次又能提高单个船舶载货量[2]。
为进一步验证通航流量标准实际应用效果,分析新增船舶过滩能力,本文开展了实船测试。
1.测试水域选取
三峡-葛洲坝两坝间航道,下起葛洲坝枢纽三江航道上游王家沟,上至坝河口重件码头,长约38km,大部分处于西陵峡峡谷河段,滩险流急,主要险滩有水田角、喜滩、大沙坝、偏脑、石牌、南津关,俗称“四滩一弯一关”。两坝间航道的“四滩一弯一关”是船舶航行安全风险最高水域。特别是“四滩”航段,在汛期比降大,流速快,通航条件差,常出现船舶“爬不动”风险隐患。
其中,水田角滩段是两坝间典型的洪水急流滩,自入口处逐渐收缩,并形成滩口断面较窄仅380m宽的束窄段,其下又突然展宽,突扩至650m。
喜滩以及大沙坝滩段,航道顺直,岸线不整齐,航道狭窄,最窄河宽仅260m,局部比降大,滩口水流湍急。
偏脑滩段,中、枯水期水流平缓,航行条件尚可,洪水期流速、比降陡增,船舶(队)航行条件异常困难。
由于开展测试时下泄流量在25000m³/s左右,偏脑滩段水流较平缓,航行条件尚可,因此本文从中选取滩段流速快、比降大且滩势恶劣的大沙坝、喜滩、水田角作为测试数据重点采集水域。
2.测试船舶选取
通过对比“20 标准”和“16 标准”,部分船舶在“16标准”出于相同流量下在两坝间航行受到限制,而“20标准”中这些船舶可以以更大的单位功率装载量通过两坝。本文从2021年汛期申报过闸船舶中,选取在当前流量下满足“20标准”而不满足“16标准”的新增的具有代表性可通行船舶(如表1所列)进行航行状态分析,所选4艘船舶均为上行船舶。
表1 新增可通行船舶(部分)
3.重点水域船舶航行状态分析
通过选取新增可通行的4艘具有代表性船舶开展实船航行测试,采集其上行通过大沙坝、喜滩、水田角等险滩段的相关数据,分析其航行状态,检验其过滩能力。
学生动手操作后,师生一道总结得到判定方法2:两角及其夹边分别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简写为:“角边角”或“ASA”).判定方法3:两角分别相等且其中一组等角的对边也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简写为“角角边”或“AAS”)
(1)船A航行状态分析。
①“船A”在大沙坝航行时,最小航速为6.1Km/h,最大航速为9.3 Km/h,平均航速为7.4Km/h;航向随时刻变化情况如图2所示。
图1 “船A”在大沙坝航段航速变化
图2 “船A”在大沙坝航段航向变化
图3 “船A”在喜滩航段航速变化
②“船A”在喜滩航行时,最小航速为4.6Km/h,最大航速为10.6 Km/h,平均航速为6.8Km/h;航向随时刻变化情况如图4所示。
图4 “船A”在喜滩航段航向变化
③“船A”在水田角航行时,最小航速为4.4Km/h,最大航速为10.0Km/h,平均航速为6.4Km/h;航向随时刻变化情况如图6所示。
图5 “船A”在水田角航段航速变化
图6 “船A”在水田角航段航向变化
图7 “船B”在大沙坝航段航速变化
(2)船B航行状态分析。
①“船B”在大沙坝航行时,最小航速为6.5Km/h,最大航速为9.3 Km/h,平均航速为7.2Km/h;航向随时刻变化情况如图8所示。
图8 “船B”在大沙坝航段航向变化
②“船B”在喜滩航行时,最小航速为4.1Km/h,最大航速为9.6 Km/h,平均航速为6.4Km/h;航向随时刻变化情况如图10所示。
图9 “船B”在喜滩航段航速变化
图10 “船B”在喜滩航段航向变化
③“船B”在水田角航行时,最小航速为3.7 Km/h,最大航速为10.7Km/h,平均航速为7.3Km/h;航向随时刻变化情况如图12所示。
图11 “船B”在水田角航段航速变化
图12 “船B”在水田角坝航段航向变化
(3)船C航行状态分析。
图13 “船C”在大沙坝航段航速变化
图14 “船C”在大沙坝航段航向变化
②“船C”在喜滩航行时,最小航速为5.9Km/h,最大航速为10.9Km/h,平均航速为7.2Km/h;航向随时刻变化情况如图16所示。
图15 “船C”在喜滩航段航速变化
图16 “船C”在喜滩航段航向变化
③“船C”在水田角航行时,最小航速为6.1 Km/h,最大航速为10.7Km/h,平均航速为7.9Km/h;航向随时刻变化情况如图18所示。
图17 “船C”在水田角航段航速变化
图18 “船C”在水田角航段航向变化
图19 “船D”在大沙坝航段航速变化
(4)船D航行状态分析。
①“船D”在大沙坝航行时,最小航速为8.7 Km/h,最大航速为10.4Km/h,平均航速为9.2Km/h;航向随时刻变化情况如图20所示。
图20 “船D”在大沙坝航段航向变化
图21 “船D”在喜滩航段航速变化
②“船D”在喜滩航行时,最小航速为8.0Km/h,最大航速为10.9Km/h,平均航速为9.6Km/h;航向随时刻变化情况如图22所示。
图22 “船D”在喜滩航段航向变化
图23 “船D”在水田角航段航速变化
③“船D”在水田角航行时,最小航速为6.7 Km/h,最大航速为11.9Km/h,平均航速为9.0Km/h;航向随时刻变化情况如图24所示。
图24 “船D”在水田角航段航向变化
4.结论
(1)本文通过实船测试的方法,对新增可通行船舶进行了测试,验证了“20标准”应用后新增可通行船舶过滩能力,从而证明了“20 标准”适用于两坝间航道交通组织。
(2)通过观测船舶状态、收集航行数据发现,新增可通行船舶在水田角滩段航行时,航速普遍较小于喜滩和大沙坝水域,而且“船B”在水田角航行时,最小航速为3.7Km/h,低于海事部门规定安全航速4Km/h。
(3)建议通航管理部门加强对两坝间航道新增可通行船舶的航行监控,特别是下泄流量超过25000m3/s后,加强对上行通过水田角等险滩船舶的安全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