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金融服务乡村经济的对策研究
2023-03-01张杰张维赵泠淼
张杰 张维 赵泠淼
收稿日期:2023-06-3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3BJY07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2SJYB0371);南京审计大学2022年国际化专项课题(22GJHGY12)
作者简介:张杰(1984- ),男,湖南湘潭人,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副研究员,硕士。
DOI:10.13685/j.cnki.abc. 000721
摘 要:当前,乡村金融在服务乡村经济的过程中,存在信贷产品难以满足乡村发展需要、乡村金融的监管体系不完善、乡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不足、乡村资金存在流失现象、金融机构过于注重抵押物的所有权、农业的弱质性对金融機构吸引力不大等问题。为使乡村金融更好地服务乡村经济,需要创新乡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建立乡村金融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加强乡村金融的监管、加强乡村金融的社会监督和参与、完善乡村产权抵押担保政策、推动金融机构业务向乡村延伸、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金融;乡村经济;乡村金融产品与服务
中图分类号:F323;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23)04-0031-06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农业农村的优先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化战略、畅通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要素流通途径。实施乡村振兴计划要推动两个融合,一是农村自身的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乡村转变传统发展模式,走产业链发展的道路;二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即县、镇、乡、村的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是一项极具系统性、极其复杂的工程,需要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领域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目前而言,我国农村地区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如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农村地区的人口数量不断减少、农村产业结构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等。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乡村金融服务乡村经济的对策,对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早在2016年,财政部就印发了《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着力于提高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五个部委于2019年共同发布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出要通过风险防控、信用体系建设、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模式,通过延伸农业产业链等措施,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符合农民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使乡村振兴得到金融保障,推动形成农村产业融合新格局。2021年,国家又推出了《关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的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经营体系等方面进行服务效果考核。2022年,《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指出要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对农村金融服务、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和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由此可见,国家十分重视乡村振兴的战略,采取了一系列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措施。为了更好地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最高效的路径就是要发挥乡村金融对于乡村经济的支持作用,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在乡村金融服务乡村经济方面,学者们关注了金融支持乡村产业融合以推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借贷供需问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践、乡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就乡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议。但大多是从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如何服务乡村经济的角度提出政策建议,忽略了乡村金融在服务乡村经济过程中风险分散机制的构建。本文在提出乡村金融服务乡村经济的政策建议时关注了乡村金融服务乡村经济过程中的风险,提出了建立乡村金融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完善乡村产权抵押担保政策等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乡村金融对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性
(一)乡村金融是乡村产业融合的助推器
乡村振兴需要产业支撑。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产业兴旺发展,才能有效帮助实现乡风文明、有效治理和人民生活富裕。乡村金融是产业融合的助推器,可以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促进农业产业化和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从而推动乡村振兴。乡村金融与产业融合可以促进城乡融合。城乡融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而乡村金融可以通过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现代化、乡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促进城乡融合。[1]两者的融合将有利于构建一个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链和价值链为核心,协调“人”“地”“钱”发展的多元化利益联结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新的动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实施。
(二)乡村金融是破解乡村发展困境的关键
乡村发展困境主要包括产业落后、人才流失和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乡村相对贫困,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阻碍,因此需要探索新的发展路径。乡村金融与产业融合推动一二三产业协调综合发展,可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结构调整。[2]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乡村金融可以帮助乡村地区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乡村经济发展速度。同时,在乡村金融的支持下,乡村的资金和设施可及时到位,相关产业会获得持续发展,并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从而吸引更多的青年人才,从源头改善乡村发展的困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
(三)乡村金融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只有增加农民收入,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一直以来都是“三农”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乡村金融可以通过支持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使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提供更多的优质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乡村金融可以通过提供小额信贷等金融服务,帮助农民解决资金瓶颈问题,提升农民创业的积极性。此外,乡村金融还可以通过支持乡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帮助乡村经济加速发展,从而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
(四)乡村金融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乡村金融可以通过提供信用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支持农民和农业企业购买先进的农业设备,引进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利用大型机械促进现代农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通过支持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乡村金融可以帮助农业企业形成系统性的产业链,提高农村产业的集聚度和规模化程度,降低相应的劳动力等成本,从而推进农业现代化。同时,乡村金融可以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通过投资和支持农业科技研发和应用培育更多的农业技术人才,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推动农业现代化。
二、乡村金融服务乡村经济存在的问题
(一)信贷产品难以满足乡村发展需要
信贷规模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需求不匹配。根据国家统计局历年统计年鉴数据,我国第一产业也即农业的国内生产总值已经从2013年的53028.1亿元攀升到了2022年的88345.1亿元。自国家提出乡村振兴的战略以来,小额信贷一直是涉农贷款的主要类型。然而,随着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不断深化,农业经营的规模在逐渐扩大,当前相对较小的乡村信贷规模已经无法满足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需求,乡村产业融合项目存在一定的融资难问题。如根据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官网信息显示(http://www.ahfdrcb.com/info/1011/1611.htm),其推出的农户小额信用证贷款只提供2万以内额度的贷款。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主体对信贷产品有不同的需求。金融机构开发的乡村信贷产品的种类通常比较单一,放贷门槛也比较高。当前,大多数金融机构开发的信贷产品都没有考虑乡村的三大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针对性地开发相关信贷产品,很难满足农业经济的实际发展需要。[3]
(二)乡村金融的监管体系不完善
政府对乡村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乡村金融机构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如违规吸储、高息揽储等。2022年暴发的河南许昌农商行旗下的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的储户无法取款事件,上千名储户存进银行的近四百亿存款凭空消失,就是因为这些村镇银行的控制股东村镇银行股东与银行高管涉嫌通过内外勾结、利用第三方平台及资金掮客等吸收公众资金后再转移出去。在整个过程中,监管部门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首先,乡村监管法规不完善。当前,乡村金融市场的监管法规和政策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局限性,无法完全适应乡村发展的需求,这导致乡村金融市场产生一些乱象。其次,当前,政府对乡村金融机构的一些违规行为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和处罚机制,导致乡村金融机构发生一些违规行为。再次,乡村金融的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不足,导致乡村金融的监管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监管效果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4]在对乡村金融进行监管时,涉及的监管机构较多,如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这些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监管标准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从而增加了乡村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和运营难度。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不足和各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不充分导致监管效果存在差异。有些机构的监管力度可能相对较弱,从而给乡村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风险。此外,乡村金融的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一定的协调不足,导致一些政策措施无法有效落实,从而影响了乡村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最后,乡村金融的监管手段和模式相对单一。当前乡村金融缺乏一些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和技术,监管技术较为落后,这导致乡村金融市场的监管效率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当前乡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主要是采取行政监管的方式,缺乏一些市场化的监管手段,如风险定价、风险分散等。这导致了监管重心的偏移。当前乡村金融市场的监管重心主要集中在机构审批和合规监管方面,对于风险管理和市场退出的监管相对较少,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三)乡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不足
当前乡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相对较弱,乡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首先,金融机构收缩乡村金融市场。由于乡村金融市场的利润较低,一些金融机构开始收缩乡村市场,将业务重心转向城市,导致乡村居民获取金融服务较为困难。[5]以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为例,根据其在官方网站披露的信息报告,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投向于农、林、牧、渔业领域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在2020年为16.26%,2021年降为8.45%,2022年进一步降为3.56%。相较于城市金融市场,乡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较低,服务范围和能力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其次,乡村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不足。乡村的金融机构营利手段主要以赚取传统的存贷款利差为主。如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在2022年末贷款利息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高达83.54%。由于乡村金融服务市场缺乏竞争,金融机构可能缺乏改革的动力,导致其服务水平不高、产品创新不足,无法满足乡村产业的融资需求,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如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虽然开发了一些针对乡村地区的产品,如房地产抵押贷款、“绿之源”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授信贷款等,但这些产品仍然以贷款产品为主,忽略了乡村地区理财、风险管理等贷款产品以外的其他金融产品或服务需求。
(四)乡村资金存在流失现象
首先,乡村资金向城市转移。城市金融市场发展较快,一些乡村资金开始向城市转移,导致乡村金融市场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从而影响了乡村振兴项目的融资难度。其次,金融机构对乡村市场的投入不足。乡村金融市场的风险较高、利润较低,部分金融机构开始减少对乡村市场的投入,导致乡村振兴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从而加剧了乡村项目的融资难度。再次,农业资金未能在乡村内部循环流通。乡村金融市场体系不够完善,一些农业资金未能在乡村内部循环流通,导致乡村金融市场的资金利用效率较低,从而影响了乡村振兴项目的融资难度。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显示,在县域,2021年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总金额为5932201000000元,吸收存款9413446000000元,吸收存款与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1.59。2022年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总金额为7003374000000亿元,吸收存款10797714000000亿元,吸收存款与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1.54,大幅高于2022年中国农业银行整体的吸收存款与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1.32。这说明中国农业银行在县域吸收的存款远多于发放出去的贷款,县域存在资金外流或闲置。根据wind万德金融资讯数据统计分析,截止到2023年10月已经披露的2022年上市银行年报中,按申银万国行业分类的九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的存貸比平均值仅为1.06,而上市的十家农商行(江阴银行、张家港行、青农商行、无锡银行、渝农银行、常熟银行、瑞丰银行、沪农银行、紫金银行、苏农银行)的存贷比平均值高达1.45。主要在乡村地区开展金融业务的农商行比股份制银行的资金外流或闲置明显要高出很多。
(五)金融机构过于注重抵押物的所有权
首先,金融机构对抵押物要求过高。一些金融机构在向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提供贷款时,往往要求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提供大量的抵押物。通常情况下,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大多为经营农业的企业,其拥有的可抵押生产资料等资产相对较少,土地、宅基地等难以变现,再加上尚未建立健全农村担保、保险等体系,因此,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抵押物存在着较大的变数和风险。一些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因为抵押物不足而无法获得融资,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如安徽肥东农商行推出的信用证授权贷款,面向贷款需求在2~10万元的客户,要求与银行有多年合作关系且家庭年收在十万元以上。其次,审批流程繁琐。乡村金融机构放贷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与报备,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手续较多,这导致乡镇企业获得融资的时间过长,效率较低,从而影响了乡镇企业的发展。[6]最后,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利率过高。乡镇企业缺乏抵押物或抵押物难以变现,金融机构认为其存在的风险较高,一些金融机构在向乡镇企业提供贷款时,利率往往较高,这导致乡镇企业的融资成本过高,与乡村振兴的初衷存在较大偏差,不利于乡镇企业的发展。
(六)农业的弱质性对金融机构吸引力不大
农业是时间比较长、收益比较低的行业,属于弱质产业,容易受到自然因素和市场因素等的影响,投资回报率较低、生成成本高、产业链条长。根据wind万德金融资讯数据统计分析,按申银万国行业分类,2022年,已上市的112家农林牧渔行业的公司的平均总资产报酬率仅为2.7962%,营业利润的平均同比增长率为 -26.02%。金融机构需要追求利润。因此,农业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没有太大的吸引力。首先,农业易受到旱涝灾害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其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有潜在风险。其次,农业产品价格受到市场需求、供应量、进口量等多种市场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再次,农业投资的回报率相对较低。这是金融机构在乡村开展金融服务或提供金融产品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另外,农业生产的成本相对较高,如种子、化肥、农药、大量劳动力等,会影响到农业的效益。乡村产业链比较长,耗时久,从种植、养殖到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都有很大的风险。种种因素导致农业的弱质性,难以吸引金融机构自愿为其提供资金支持,更多需要政策的倾斜。
三、乡村金融服务乡村经济的对策
(一)创新乡村金融产品与服务
首先,乡村金融机构需要根据乡村需求开发产品或服务。针对现阶段乡村金融产品不够丰富的问题,乡村金融机构需要综合考虑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状,针对不同地区的乡村金融需求特点,开发设计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的金融产品,积极拓展金融产品的类型,提高乡村地区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可得性和便利度。其次,开发互联网农业金融产品。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已无法脱离网络而存在。乡村金融机构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整体发展趋势,设计出适合乡村和自身特点的互联网信贷产品,降低信贷成本,从而有效地为乡村振兴提供更高质服务,例如农业经营户贷款、电子商务贷款等。同时,要注意扩大信贷规模,增加“长线大额贷款”的比例,减少信贷供给不足对乡村振兴的负面影响。在推出相关的信贷产品后,乡村金融机构可以综合利用银行柜台、在线宣传等方式,加大推广力度,让农民及其他经营主体对这些产品的特点及优势有更加充分的了解,也可以与电商物流等企业相配合,逐步实现乡村金融和产业的融合。其次,乡村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推出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等,提高对乡村产业的支持力度和服务质量。单一的金融产品服务有其局限之处,为了促进金融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金融机构应该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发设计多样化的信贷组合,通过适配金融工具,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的支持。最后,乡村金融机构可以推出供应链金融产品,为农民和农村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提高乡村产业的竞争力。通过财税、土地、社保等多种激励措施,增加产业链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积极性。[7]同时,深入农村及乡镇企业,加大供应链金融知识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快产业链企业和农民对供应链金融的认知与认同。
(二)建立乡村金融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
首先,乡村金融机构应提升风险识别前置化的能力,建立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乡村金融风险,保护乡村产业和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乡村金融机构要建立应急预案和应对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减少其对乡村振兴的影响。其次,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乡村金融机构应该加强与政府、监管机构和其他乡村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共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或问题,促进乡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乡村金融机构和政府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乡村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乡村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加强信息共享是非常重要的一环。[8]政府、乡村金融机构和乡村企业可以共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包括农业数据、金融市场信息和政策法规等,实现信息共享与互通,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在构建共享平台的基础上,政府要起到引导作用,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资力度,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支持农业企业、乡村金融机构等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其次,政府要注意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政府可以要求乡村金融机构和农业企业等主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和透明度。而共享平台的建立和信息沟通更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应用。乡村金融机构和乡村企业可以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例如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和安全性。再次,乡村金融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乡村金融机构要对开展业务的乡村金融市场和产业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评估,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风險。最后,乡村金融机构应该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和风险分散机制。乡村金融机构要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损失。同时,乡村金融机构也要注重风险的分散,通过多元化经营、投资组合等方式降低风险和损失。
(三)加强乡村金融的监管
政府应该完善乡村金融监管的相关法规。政府要通过法规明确乡村金融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乡村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机制,确保乡村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如建立健全的乡村金融监管制度,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保护乡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政府应根据不同的金融主体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例如,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等具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政府能够对其采用相对宏观的监管模式,真正地发挥这些金融主体的支撑力量。对于其他风险抵抗能力较低的经营主体,政府可以对其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监管,防止套利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同时,政府要建立相应惩罚机制,对违反监管规定的乡村金融机构进行处罚,增强监管的威慑力,维护乡村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加强乡村金融的社会监督和参与
首先,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鼓励公众对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保护乡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政府可以加强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乡村金融的认识和理解。社会公众可以参与对乡村金融机构的监督,例如通过股东大会、媒体等方式监督和评价乡村金融机构的行为,促进乡村金融机构的规范运作。其次,加强宣传和教育。政府和乡村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增强乡村居民的金融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再次,建立举报机制。政府应该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乡村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对举报属实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最后,加强第三方评估。政府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评估乡村金融机构的行为和绩效,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通过评估结果来指导乡村金融机构进行改进。
(五)完善乡村产权抵押担保政策
首先,推进乡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市场化经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手段盤活利用乡村闲置土地资源,探索建立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制度,允许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担保,推动乡村土地资源资产化,为完善乡村产权抵押担保政策创造条件。其次,培育发展乡村产权交易市场。政府牵头建立乡村产权交易平台,推动乡村产权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为乡村产权抵押担保提供服务。政府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乡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完善乡村产权评估、抵押登记、风险控制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乡村产权抵押担保体系。再次,推动乡村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乡村产权抵押担保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乡村产权抵押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乡村产权抵押担保业务健康发展。最后,健全农村信用制度。由政府和监管机构主导制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乡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金融机构与乡村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信息共享,提高乡村信用水平,为完善乡村产权抵押担保政策提供保障。
(六)推动金融机构业务向乡村延伸
首先,政府应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并充分利用政策性银行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引导作用。政策性银行同时具有金融性与政策性,不仅能向各金融机构及时传达政策信息,而且能将相关部门的政策实施情况上报给相关政府部门。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政策性银行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引领作用,承担起自身职责,引导金融机构到乡村地区进行投资,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所需的资金。农商行、微贷公司等金融机构具有灵活性和时效性,可以有效拓展乡村金融服务涉及的领域,提升普惠金融的能力,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有效的补充。其次,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政策措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基层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基层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如降低对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给予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等。再次,政府要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政府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乡村金融服务机构建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乡镇、村屯设立服务网点,提高乡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率。[9]金融机构也要提高乡村金融服务机构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最后,政府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政府需要加强乡村地区的信用评级和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信用村镇制度,提高基层地区的信用水平,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乡村延伸提供保障。
(七)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是提升乡村产业链抗风险能力的有力手段。发展农业保险要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制度。政府要明确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建立农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完善建立农业保险的重大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及监督制度,促进农业保险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发展。其次,金融机构要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创新。针对不同农作物、不同乡村产业链的风险特点,金融机构要研发适合不同地区、不同乡村产业链的保险产品,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10]再次,推进农业保险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结合。发展农业保险应当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政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保险补贴力度,推动农业保险向纵深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后,政府和金融机构要加强农业保险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参考文献:
[1]国胜铁,姚育成.新时代金融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研究[J].金融纵横,2021(4):95-102.
[2]潘周平.乡村振兴背景下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金融支持策略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2(5):174-176.
[3]刘银行,梁伟民.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金融支持[J].银行家,2021(1):113-115.
[4]李海央,朱明月,张林.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协调度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23(6):66-78.
[5]宗一鸣.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户借贷供需及政策启示研究[J].云南大学学报,2023(5):79-86.
[6]白鶴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探索与思考[J].中国金融,2023(7):42-44.
[7]王玲玲.乡村振兴战略下金融服务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研究——以柳城县为例[J].市场论坛,2022(9):32-35.
[8]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课题组,张瑞怀.乡村振兴、金融支持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J].金融与经济,2023(5):46-58+70.
[9]杨宜周,刘春晖.关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思考——基于普惠金融视角的分析[J].征信,2023(4):80-84.
[10]郑军,盛康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创新研究综述[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19(4):85-92.
Research on the path of integration of rural finance and industry under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Zhang Jie1, Zhang Wei2, Zhao Lingmiao1
(1. School of Finance, Nanjing Audit University, Nanjing 211815;2. Jiang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 Economics, Huai-an Jiangsu 223003)
Abstract: Rural revitalization is an important development strategy for China. Rural financ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It is a booster of rural industrial integration, a key to solving rural development difficulties, an important means to increase farmers income, and an important guarantee to promote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At present, in the process of rural finance serving rural economy,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such as credit products that are difficult to meet the needs of rural development, imperfect regulatory system of rural finance, insufficient competitiveness of rural financial market, the phenomenon of rural capital loss, the phenomenon of banks placing too much emphasis on the ownership of the collateral, and the attraction of agricultural fragility to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make rural finance better serve the rural economy, it is necessary to innovate rural financial products and services, establish a risk early warning and response mechanism for rural finance, strengthen supervision of rural finance, strengthen social supervision and participation in rural finance, improve the policy of rural property mortgage and guarantee, promote the extension of bank business to the countryside, and vigorously develop agricultural insurance.
Key words: Rural revitalization; Rural finance;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