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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媒体环境下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剖析

2023-02-28

许昌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吕 金 洲

(许昌学院 机关党委,河南 许昌 461000)

近年来,随着网络新媒体的迅速普及,以微博、微信、微视、APP 等微型媒介为代表的微媒体,利用短小精焊的音频、视频、文字、图像等内容,开展实时互动、高效传播活动等[1],搭建了人际沟通交流的新平台,并深刻影响了当代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方式,与之相伴的大学生道德失范行为也日益以多元化的形态为人所关注。积极建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的微媒体新时态下的道德规范准则,以引导大学生合理规避不必要的道德失范行为,并对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正确引导和影响已然是一个迫在眉睫的时代命题。

一、微媒体环境下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症状”

(一)感情淡漠,沉溺自我

过度依赖和沉迷微媒体环境使得部分大学生出现对现实客观世界感情淡漠,沉溺自我主观世界的现象。微媒体环境中,人际交往的表现方式是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多端口的微信、微博等微媒体的虚拟信息交互。简言之,微媒体软件仅仅是作为一种较传统通讯更为便捷的信息交换平台而存在的。部分大学生长期在微媒体环境中与他人进行虚拟交往,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对其身心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其性格逐渐发生转变,常常表现为孤僻、少语,容易将个人的感情代入“无感情”的数字符号化的人机对话中,疏离现实的社交群落交流会直接导致对现实生活中周遭事物的缺乏兴趣和关注。特别是在遇到现实社会中的各种压力和人际交往挫折时,内心感到压抑,出现反感现实社会,逃避现实社会的现象。相当一部分沉溺于微媒体环境的大学生表示,离开微媒体环境会出现明显的不适感觉。现实社会的压力,人际交往的挫折,会使这些沉溺于微媒体环境中的大学生感觉到来自舒适圈的“敌意”,空虚、失落、压抑等不适感油然而生。重回微媒体环境中,能够让他们获得舒适的假象。这就如“马太效应”,相当一部分沉溺于微媒体环境的大学生由于长期沉溺于虚拟的社交网络,缺乏在现实社会中社交的能力,在现实的人际交往中难免碰壁,而一旦碰壁之后,这部分大学生会选择继续逃避现实,将感情继续投入能够体现自身价值的微媒体环境之中。

(二)随心随性,多重人格

微媒体除了会导致一些大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感情淡漠和沉溺自我,还有可能使之出现随心随性和多重人格的现象。分离的人格在受到外部环境刺激时会由从属地位上升至主导地位,甚至完全独立、取代主人格,长期或暂时控制人的行为。

微媒体环境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便捷的虚拟平台。大学生可以在虚拟、隐匿与开放自由环境中,更加随心、随性地释放自己,甚至通过“人机互动”充分体验在实现社会中受约束或者不能做的事情。一些大学生在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较大的精神反差中,自我意识逐渐由从属地位上升至主导地位,控制着他们继续依赖、沉溺于微媒体环境,继续追求个人主观意识上认可的“真实”世界。久而久之,容易造成一些大学生的自我人格和自我意识的分离。

(三)辨析力差,自律不强

微媒体环境中有着一套区别于现实世界公序良俗的互联网道德规范和准则。互联网道德是以“是非善恶”为评价标准,用社会习俗、舆论、内在价值、信念评价人们的网络行为,处理、调节网络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及人与网络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

随着“无处不网”“无时不网”“无事不网”的现象蔚然成风,“网络道德”成为人们关注的又一热点问题。大学生群体所处的年龄段是一个缺乏足够社会阅历和“三观”辨识的阶段,有的甚至是首次离开家人独自外出求学。相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大学校园则是一个十分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大学生享有着极大的生活、学习自主权。同样的,宽松自由的微媒体世界也是他们所要面对的。在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下,部分自律性不强、辨析力较差的大学生往往会迷失在微媒体环境中,在不能很好做到道德自律的情况下就极有可能出现某些不文明的网络行为。

二、微媒体环境中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症因”

(一)微媒体环境中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客观影响因素

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2]当代大学生在微媒体环境中道德缺失的客观原因是多方面的,来自家庭的、学校的、政府的和社会的方方面面。从教育的角度来看,其客观原因更为主要的是来自高校、政府和家庭。

1.高校媒介素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媒介素养最早由英国学者F.R.利维斯首次提出。198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发表《媒介素养教育宣言》,提出将媒介素养教育从学生向成人全面推广。当前,我国高校对新媒介素养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把过多的关注放在大学生的知识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方面,忽视了对学生信息选择、理解、处理和整合能力的培养,有些大学生对新媒介素养的认识不够深刻,在应用上还不够自如,新媒介素养普遍不高,使得一些大学生对新媒介本身的接触认知能力、解读、批判新媒介的意识能力,对新媒介的控制利用能力以及使用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发展服务的能力显得有些不足。

2.政府微媒体信息掌控能力不足。微媒体时代,微媒体凭借其“低门槛”呈现出无组织的“野蛮”发展态势。信息呈“裂变”的方式快速传播,人人都可以依托手机、PAD等终端设备,利用微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原创、信息转载,个性化表达自己对信息的观点和态度。当前,政府对此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面对裂变式传播的海量信息,缺少有效的拦截技术、审核把关程序和有效的制度机制,各种不良信息依然呈现在微媒体环境中。价值观念多元化、信息解读碎片化的微媒体信息,正冲击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严重影响着大学生微媒体道德自律。

3.家庭对大学生社交关怀不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2]现代社会,媒体高度中介化,微媒体平台沟通,影响改变着传统的定时共餐、当面交流等家庭形态,取而代之的是介于“虚”“实”之间的家庭沟通模式。更多的父母选择微媒体平台与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对子女的学业、生活、行为表现进行监督。虚拟的网络沟通,缺少过程的管控,使得大学生处于父母监督的“真空”状态,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大学生微媒体环境的行为基本处于无家庭监督的我行我素的自律状态。面对微媒体环境中商业化、娱乐化信息的刺激和诱惑,对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来说,微媒体道德自律或多或少都会出现问题。

(二)微媒体环境中大学生道德失范的主观影响因素

大学生的微媒体道德自律主要依靠自我的意志和信念,规范自身的网络行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相应的网络道德约束。“网络道德是一种根植于人的品性并内化为情感意志主动追求幸福生活的行为举止,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不断发展转化与超越”[3]大学生正处于伦理道德观念的稳定固化期,网络价值取向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部分大学生容易受到微媒体环境中负面信息的影响,也会出现道德自律缺失现象,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

1.面对“诱惑”,缺免疫力。随着开放、交互、共享的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网络交友、学习、工作和婚恋等网络活动,逐渐进入大学生的视野,融入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中。大学生处于青春期,感情交往迫切,并且较为脆弱。部分大学生面对社会现实中的挫折和压力缺乏自我排解的能力。一些大学生利用微媒体平台资源,得到了自己认为的关心与支持、“知音”与朋友、公平和理解。甚至有些大学生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为了追求所谓的情感、财富等私欲,不惜花费重金,更有甚者为了一己之私,背离伦理道德,从事一些涉黄、涉暴、诈骗、偷盗等违法活动。

2.面对“虚拟”,缺责任感。微媒体环境中的道德与现实生活中的道德从本质上来讲是具有一致性的。现实社会中,大学生依靠法律法规的约束、社会舆论的压力以及他人的监督,能较好地遵守社会道德。但在微媒体环境中,大学生常常以虚拟的身份进行网络活动。从社会心理学分析,大学生以虚拟身份进行网络活动,其本身就弱化了大学生的道德自律规范。加之又缺少了必要的法律法规的约束、社会舆论的压力以及他人监督,一些大学生可以较为随意地在微媒体平台做出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事情,如发泄私愤不满、人身攻击、传播网络病毒、盗窃他人账号资料等。

三、微媒体视域下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的矫治策略

(一)立足知情意行,提升网络道德水平

第一,大学生要增强网络道德角色身份认同,即使身处于网络虚拟社会中,也应该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具有社会性的人,而不是行为无拘无束的网络虚拟角色。第二,通过了解道德模范人物事迹、观看励志电影、进行道德专题讨论等,强化自身情感体验。第三,通过角色扮演设身处地以他人的视角去看待事物,加强网络道德移情感的培养。第四,自觉审视自身的网络行为,切实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要主动清除网络行为中有悖于社会伦理道德的行为,将网络环境中的伦理道德内化于心,成为自身道德信念和行为习惯,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

(二)重视网络道德,发挥良好家风作用

教育理念是人们对教育的自我价值认同与评价,是基于对日常教育行为的原始判断与认知。因此,想要提升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水平,家长必须做到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父母应切实树立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强调了家庭德育的重要性,可见家庭德育在孩子们的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家长需重视孩子们在网络空间中的品德发展状况。帮助孩子们在家庭中陶冶出积极健康的网络道德情感,而且渗透到日常生活中的家庭网络道德教育使得孩子在潜移默化间受到影响,会自觉依照良好的家风来规范自身网络行为。

(三)改进教学管理,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要发挥高校对于网络道德教育的先头兵作用。第一,通过大学生思想政治网络安全教育课程,使大学生获得正确的情绪表达途径,引导学生能正确对非理性情绪宣泄而产生的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第二,切实加强高校网络道德思想政治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多次强调“思想政治教师队伍责任重大,要高度重视思政课程在学生培养过程的重要作用。”广大思政课教师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动将网络道德教育融入教学实践中去,使学生正确认识网络道德的重要性。

(四)健全网络道德法律法规,规范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则制度的缺失将助推人们成为‘社会不义’的牺牲品。”[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乱纪萌芽的“襁褓”。应加强完善高校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的各种法律规范,明确大学生在网络中的法律地位和相关权利义务规范,并及时建立相关监督管理机制。政府要加强对于不法网站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在微媒体中丑化英雄、否认历史事件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虚无主义,并追求相关法律责任,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道德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