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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视角下厨余垃圾堆肥产品推广对策探讨

2023-02-27史沁心王晓红黄文芳

中国环保产业 2023年12期
关键词:垃圾堆厨余有机肥

史沁心,王晓红,黄文芳

(1.复旦大学,上海 200438; 2.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上海 200438)

厨余垃圾又称湿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主要包括丢弃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等[1]。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垃圾分类制度的有效推进,厨余垃圾的分出量持续提升,这对厨余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好氧堆肥技术是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的主要方式之一,通过堆肥腐熟化可以将厨余垃圾转化为有机肥料、土壤调理剂等产品,这类产品能够应用于农田、园林、绿地,促进农作物的生长和土壤质量的提高[3]。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的有效推广与应用对于推动垃圾分类的系统化和长效化、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研究以上海市为例,基于产业链视角对厨余垃圾堆肥产业链环节的重要主体进行实地访谈调研,了解当前厨余垃圾堆肥产品推广面临的困难,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促进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的推广与应用。

1 厨余垃圾堆肥产业链概况

产业链是指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从最初的原材料一直到最终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所包含的各个环节所构成的整个纵向的链条[4]。从产业链视角看,厨余垃圾堆肥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应用的全过程经历了堆肥处置→产品加工→质量认证→商品销售→最终施用五个环节,从而实现从垃圾到资源的转变(见下图)。

厨余垃圾堆肥产业链分析图谱

产业链上游生产阶段是将厨余垃圾堆肥产品化的过程。在堆肥处置环节,厨余垃圾堆肥企业将经过分类收集后的厨余垃圾进行好氧堆肥发酵处理,转化为更稳定的有机物;在产品加工环节,厨余垃圾堆肥企业或有机肥加工企业需要将堆肥有机物进一步加工制作才能形成产品,其中包括粉碎、筛分、混合调配、包装等步骤;在质量认证环节,有关部门会对厨余垃圾堆肥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认证,通过认证的产品才能被投放到市场上进行销售。

产业链中游销售阶段是将厨余垃圾堆肥产品送达最终用户的过程。在商品销售环节,厨余垃圾堆肥企业可以直接建立销售渠道,与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园艺企业等主体建立合作关系,或是由农资供应商销售堆肥产品。

产业链下游应用阶段是用户端施用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的过程。在最终施用环节,农户、园艺企业等终端用户将厨余垃圾堆肥产品应用于农田、园林、绿地等多种土地环境,该环节需要适当的施用方法和技术,以确保堆肥产品的最大价值释放。

2 产业链视角下上海市厨余垃圾堆肥产品推广困境及成因分析

上海市是我国垃圾分类先行城市,在厨余垃圾处理和堆肥产品推广方面的经验和实践更加丰富[5]。因此本文以上海市为例,通过对上海市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实地访谈调研,包括厨余垃圾堆肥企业、有机肥加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园林科学研究所等产业链重要环节的主体,从而了解厨余垃圾堆肥产业链各个环节面临的问题,并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

2.1 堆肥处置环节:分散处置的模式不利于堆肥产品化和环境保护

上海市厨余垃圾堆肥处置采用集中处置与分散处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处置的优势在于规模化生产,筛分系统能保证原料的一致性,进而保证产品的品质一致性。当前集中处置模式下已有企业制得的土壤调理剂取得了有关部门的质量认证,产品市场需求较大。但分散处置模式下利用小型好氧生化处理机生产的有机肥基料却由于产品处理量相对较小、质量不稳定,难以产品化。而且厨余垃圾处置本身就是一个技术复杂的过程,要求精确的温度、湿度和氧气控制,以促进生物降解过程,小型分散处置设备相对较难实现这种精确的控制,因此更容易出现处理不均匀或产品质量不稳定的情况,不利于产品化。

同时,相较于集中处置设施在建设前都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保达标率高,分散处置则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厨余垃圾堆肥容易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为废水、废气排放,当前大多数厨余垃圾分散处置设备都没有环评手续,还有部分设备没有排污许可或未检测排放是否达标,容易造成环境问题,引起邻避效应。

2.2 产品加工环节:成本收益不平衡使得企业缺乏经济动力

当前多数厨余垃圾堆肥企业经过生产得到有机肥基料之后,未进一步加工就直接将有机肥基料以低价卖给农户或免费赠送给用户,未能实现商品化;传统的有机肥加工企业虽然加工工艺较为成熟、产品市场认可度更高,但普遍以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有机肥,很少向厨余垃圾领域延伸。

究其原因,主要是成本收益不平衡导致企业经济动力不足,进而限制了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的商品化。一方面,对于厨余垃圾堆肥企业而言,进一步加工有机肥基料需要额外的设备、技术和人力资源,得投入更多的资金和运营成本,因此企业需要评估这些成本是否能够通过产品附加值得到回报。从市场需求来看,市场通常更熟悉传统有机肥料,对厨余垃圾堆肥产品接受度不高,这导致企业因达不到预期价值回报而不愿意进一步加工和销售。另一方面,传统有机肥加工企业主要以农业废弃物、畜禽粪便等作为原料生产有机肥,这些原料对企业来说易于获取且成本相对较低,而厨余垃圾在成分和性质上与企业常用的原料不同,还需要进行额外的加工和调配,这就增加了成本和复杂性。

2.3 质量认证环节:技术标准不完善和研发不足导致取得认证的企业很少

厨余垃圾堆肥产品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质量认证才能保证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这是实现商品化的前提。然而,目前产品通过质量认证的厨余垃圾堆肥企业凤毛麟角,仅有少数龙头企业生产的土壤调理剂取得了肥料登记证,市场主体少导致了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的市场活力严重不足。

企业难以取得有关部门的质量认证,主要是因为政府技术标准不完善、企业在技术研发上投入不足。在技术标准方面,尽管政府已经将经过分类和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列为评估类原料,但具体的技术规范和细化标准还没有明确,从而限制了厨余垃圾堆肥产品质量的一致性,不利于产品化,同时也难以获得有关部门的认证;在技术研发方面,一些厨余垃圾堆肥企业面临技术研发上的限制,包括资金、设备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限制,缺乏足够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

2.4 商品销售环节:信息不对称和补贴政策缺位导致需求不足

农产品生产企业选择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的顾虑有三点:一是消费者观念的阻碍,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相对较新,市场认知度不高,企业担心使用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生产农产品会误导消费者,尤其是种植蔬果、食用菌等食品时,消费者可能会对卫生程度质疑并产生排斥心理,从而影响农产品的销售;二是对于产品质量不够信任,相较于企业之前长期使用的传统有机肥料,厨余垃圾堆肥产品是否对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有影响还需要验证;三是厨余垃圾堆肥产品在价格上没有优势,尤其是土壤调理剂的价格较高,目前主要应用于经济果林和新建林地,因价高无法被普通的农业生产者接受。

需求端存在观念、质量和价格上的阻力,一方面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厨余垃圾堆肥产品了解不足,缺乏充分的信息,对产品的来源、生产过程和效益不够了解,从而产生质疑和不信任的心理;另一方面是因为补贴政策缺位,在有机肥销售方面,农民只有施用政府规定名录中的企业生产的有机肥才能获得补贴,而名录中的企业都是生产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的传统有机肥的企业,并不包括厨余垃圾堆肥企业,因此导致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缺乏竞争力。

2.5 最终施用环节:技术规范和监管缺位使得肥料施用不当造成污染

通过调研园林施肥情况发现最终施用环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施用方式不当,厨余垃圾堆肥产品多为粉末状,施用虽然有助于肥力的渗透,但在园林进行扬尘式施肥不仅影响美观,而且容易流失造成水土污染,开沟式施肥则易损害植物根系;二是施肥用量不当,不同植物和土壤类型对肥料施用量的需求是不同的,施用过量厨余垃圾堆肥产品可能会造成地下水的富营养化,因此对于如何施肥、每亩地的施用量都需要进一步规定。

厨余垃圾堆肥产品在最终施用环节面临施用方式不当、施用量不当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缺乏技术规范与指导,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的施肥量和施肥方式缺乏相应的政策进行规范,阻碍了正确施用的普及,而且由于缺乏明确的培训与指导,用户和从业人员缺乏厨余垃圾堆肥产品施用知识;另一方面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监管机构监督和管理厨余垃圾堆肥产品施用活动的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导致出现肥料不当施用和环境污染现象。

3 结论与对策建议

通过对厨余垃圾堆肥产业链各个环节进行调研和分析后发现,目前厨余垃圾堆肥产品还难以在经济上可行、环境上有效和市场上可接受。由于存在价值断裂现象,因此难以实现产品化和商品化,具体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政府对于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的扶持管理政策不到位。产品生产、销售、应用全过程缺乏系统完善的配套政策,包括合理的处置战略、全面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有效的激励补贴措施。

二是企业利用厨余垃圾堆肥的经济动力不足。成本收益不平衡会限制企业在技术研发、环境治理、产业延伸方面的进展,导致厨余垃圾堆肥产品质量低下且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三是消费者对厨余垃圾堆肥产品接受度不够。由于需求端存在观念、质量和价格上的阻力,使得厨余垃圾堆肥产品难以商品化。

因此,政府主导市场培育、调动企业和消费者积极性是厨余垃圾堆肥产品推广与应用的关键,需要制度推进下的市场机制创新来保证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的推广与应用,以下是对策建议。

3.1 转变厨余垃圾处置战略,重集中处置轻分散处置

相比于大规模集中处置,厨余垃圾分散处置由于投入品类杂、规模产量小、资源化产品不稳定,难以产品化,而且环保达标率比较低。因此,建议政府未来转变厨余垃圾处置战略,由集中处置与分散处置相结合向重集中处置轻分散处置的方式转变,以实现规模经济并保证环保效应。

3.2 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创设固废可持续管理绿色基金

面对厨余垃圾堆肥产品在技术上的阻碍,政府可以创设固废可持续管理绿色基金,以项目制方式给予厨余垃圾堆肥产品技术研发投入,引导企业改良技术,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来提升厨余垃圾堆肥产品附加值。此外,政府可以创设扶持技术转化的孵化平台,通过信息透明、合作共赢机制构建,为研究院所、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以及技术产业化提供政策扶持和平台支撑,注重产学研融合。

3.3 完善技术标准规范,引入有效监管机制

对于产品的生产,政府应尽快出台厨余垃圾制备有机肥的技术规范,制定适用于农业、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等不同领域的厨余垃圾堆肥产品标准。对于产品的施用,政府应当制定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的施用技术指南,包括适用的作物、施用量、施用方式等。此外,还要建立有效的认证机制和监管机制,确保厨余垃圾堆肥产品的品质以及在最终施用环节的合规性,对于售卖质量未达标肥料、不当施用肥料造成环境污染等行为给予处罚。

3.4 改革激励补贴政策,保障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政府应当制定更加完善的有机肥生产补贴制度,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范围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符合质量认证的厨余垃圾堆肥企业发放相应的补贴,确保补贴资金使用效果最大化;调整有机肥销售补贴政策,将符合质量认证的厨余垃圾堆肥企业也纳入政府规定的企业名录中,而不仅限于传统有机肥企业,让消费者购买厨余垃圾堆肥产品也能享受到价格补贴,从而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5 加强产业合作与整合,促进产业延伸

首先是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有研究表明将秸秆和厨余垃圾混合堆肥可以提升堆肥产品腐熟度[6],农业部门与环卫部门之间可以加强合作与沟通,推进农业秸秆与厨余垃圾的综合堆肥利用,确保混合堆肥的质量与效果,通过资源互补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最佳资源化利用;其次是建立产业联盟,鼓励厨余垃圾堆肥企业、传统有机肥加工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组成产业联盟,共同开展资源化利用项目,通过资源共享、技术合作等方式实现产业链的延伸与整合。

3.6 引导企业转变商业模式,提供科学施肥服务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设立示范项目等方式来引导企业转变为“产品+服务”的商业模式。除了提供产品,企业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科学施肥服务,包括定制化的施肥方案,根据农田情况和作物需求,为农户量身定制适合的施肥方法。企业可以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农户了解如何正确施用厨余垃圾堆肥产品,避免过量施肥、不当施用等问题,通过增值服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3.7 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环保意识

当前消费者对厨余垃圾堆肥产品认识不足,需要进一步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一是可以加大媒体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介绍厨余垃圾堆肥技术、产品、应用效果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可以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如现场演示、技术培训、展览会等,向农民、园林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传授正确的厨余垃圾堆肥产品施用知识;三是建立示范基地,政府部门在城市和乡镇设立厨余垃圾堆肥示范基地,向公众展示该技术在实践中的应用效果,并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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