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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实战化教学的多维思考与实践
——以“侦查综合能力训练”课程为例

2023-02-23韦芳芳

教育观察 2023年1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岗位

韦芳芳

(广西警察学院侦查学院,广西南宁,530028)

公安本科教育具有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主动服务公安实战的实战化教学是公安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学界对实战化教学的内涵已有探讨,各部属和地方公安院校对实战化的教学也进行了一定实践,深入挖掘实战化教学的内涵有利于公安院校开展实战化的理论教学并指导实践。

一、实战化教学的现状

(一)实战化教学未权衡好理论与实战

1.理论教学的基础尚未扎实

公安高等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特征,但其根本仍属于普通高等教育,因此,公安高等教育仍遵循着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学科理论知识是学生参与实战训练的基础,但公安高等教育的实战化教学目前只是在单纯地强调实战,并未注重学科基础理论的学习,做到“从学科理论中来,到实战训练中去”。

理论知识的先导作用不应被淡化和低估。[1]实战化教学若不能在课堂理论教学的基础上进行,摈弃对“应用型人才”培养认识的偏见,而片面追求“上手快、适应快”并将应用能力与理论知识对立起来,那么学生对训练内容的理解只会停留在“知其然”的阶段。以侦查学专业为例,学生若缺乏侦查学导论、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等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在办理刑事案件和进行执法技能等实战化演习时会因缺乏常识性认识而犯错。

2.实战化训练尚未得到进一步提升

实战化教学重在锤炼学生的岗位技能,对标公安岗位的需求。实践出真知,学生有了理论知识储备,还要通过实战化训练,才能将理论储备转化为任职能力。此外,实战化教学虽重视实战,但重点仍在教学。实战化教学是在对标“实战”的前提下做课程规划,制订教学方案,并据此设置模拟实战的场景,让学生在一个实战化教学周期内获得任职岗位所需的课程全要素锻炼,达到“对标培养”这一目的,确保教学效果不走样。

(二)实战化教学目标应当立足实战而高于实战

1.教学设计立足实战

公安院校应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2]人才培养需要关注现实适岗维度和未来发展维度,追求现实适岗与未来发展的有机统一,确保培养出的学生既是现实可用之才,又是未来可塑之才。[3]学生适应公安岗位的能力是衡量应用型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试金石,因此,公安院校的课程教学要着重培养学生的公安业务能力,确保学生能尽快胜任第一任职岗位工作,实现从学警到民警的快速转变。

2.教学目标高于实战

公安工作的挑战不仅在现在,更在未来,因此,实战化教学目标要具备前瞻性,做到立足实战、在融入实战的同时,不囿于实战而高于实战。教师在教学中应着重培养学生知行合一的学习方式,通过“理论—实践—总结反思—再实践”的渐进式学习过程,让学生获得“从实战中来,到实战中去”的实战化学习体验。

公安工作岗位充满未知和挑战。实战化教学只有立足现在,面向未来才能帮助学生更快地适应现实岗位需求,更好地把握机遇和挑战,持续获得职业发展的后劲,实现公安院校“应用型高级公安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3.注重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

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是公安教育的立身之本,满足公安事业的人才需求是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公安工作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是多维度的,不仅强调岗位的适应性,还要求创新发展性。公安教育不仅要回应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还要着眼国家的长治久安。这就要求毕业生不仅要具备熟练的警务专业技能,还要有良好的思维能力水平,这样才能应对公安工作的复杂变化。[3]

大学教育的价值不仅体现在知识的掌握上,更在于思维的培养,实战化教学在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的同时,更注重通过实战深化理论认识,在这个过程中允许学生暴露问题,帮助学生发现问题,指导学生纠偏整改,让学生在持续改进中深化理论认识,收获个人经验,得到实战化思维理念的培养和锻炼。

(三)实战化教学是一个综合性教学体系

1.以课程思政引领综合能力提升的教学理念

公安院校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建立教书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的良好机制。

为了实现课程思政与实战化教学的有机结合,课程思政应注重从学生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出发,挖掘实战化课程中的德育元素,并将其融入课程知识点。例如,教师在讲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关内容时,可以谈谈民警在办案中面临的各类风险挑战。比如,在高度信息化的社会背景下,人民警察执法办案不仅面临人身安全风险,还时常暴露在网络舆情的高度关注之下,身处各类因职业与岗位带来的诱惑中,只有树立“四个铁一般”的信念和作风,秉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要求,灵活处置、化解各类矛盾冲突,才能不负岗位职责,在个人警察职业道路上行得正、走得远。通过深挖实战教学内容与思政元素的有机结合点,拓展授课的广度、深度和温度,可以增强学生对课程思政的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2.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

实战化教学是教、学、练、战、思联动的过程。学生始终是教学的中心。除了课堂教学,公安院校应充分依托实训教学基地和协同育人平台,将课堂带入实地,带领学生在实情、实景中实干、实操,组织学生在实战教官的指导下完成作战任务或参与办理目标案件。教师作为组织者和观察员,通过观察、记录、反馈学生在实战中的得与失,启发学生思考。教师完成从台前到幕后的角色转变,潜移默化地让学生从被动学习变成主动参与,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发现式学习。

3.动态过程性的教学考评机制

以公安岗位业务能力要求为核心的实战化教学应将“岗位胜任力”作为重要的课程考评指标,从思想政治素质、执法理念、公安业务知识、警务技能、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考核学生在课程学习和训练中的表现,打破“一本书、一支笔、一张卷”的课程静态考核方式,注重在教学过程中动态考查学生的实操能力,主张采取前伸后延型考评机制,提高一线专家随堂听课的频率、加深座谈走访的深度、拓展调阅论文试卷的广度[4],将公安机关一线专家引入实战化教学的理论教学环节,深度参与教学总结和评价工作,以动态、多元的考评机制,为实战化教学提质增效。

二、当前公安院校实战化教学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部属及地方公安院校对实战化教学做了不少尝试:依托各级公安机关优质资源建立了类型丰富的实战化训练基地,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但随着实战化教学的推进,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凸显。

(一)校局合作出现瓶颈

校局合作基地是公安院校持续开展实战化教学的主要平台,可有效解决学生理论与实战脱节的问题,该平台在一段时间内发挥了极为积极且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实战化教学的不断深化,课堂教学理念与公安实战需求的不协调问题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课堂教学常常滞后于公安机关警务的实践。课堂与实践名义上挂钩,但实质上时效性和同步性不强,如新型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分析、案件侦办经验及办案反思等资料无法及时补充并更新进课堂,导致部分课堂教学内容与公安实战内容逐渐错位。

(二)学生角色定位存在偏差

实战化教学应以学生为主体,实战化训练为主导。然而,部分实战化教学的实战训练科目和情境设置较为固化,学生多为被动参与,且教师培养学生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意识存在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生学习的灵活度和自主性。

(三)课程考核评估体系未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在现代教学体系中,考核评估与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同等重要,科学、全面的课程考评体系既能够评判受训者对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又能反映出组训者教学法的优劣得失,这是末端反馈的关键环节。公安院校、公安机关是校局合作和协同育人的发起方,应共同参与到育人成效的考核评估中。然而,绝大部分实战化教学的课程考核仅由公安院校单方面完成,实战部门评教和评学的参与度较低。此外,公安院校的课程考核方式较为陈旧和刻板,缺乏过程性动态考核机制等因素,对各方投入实战化教学的积极性产生了消极影响。[5]

三、侦查综合能力训练课程实战化教学的创新与实践

(一)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侦查专业人才培养路径实战化

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路径是从合格走向优秀再到追求卓越的过程,可帮助学生完成从适应岗位到胜任岗位直至超越岗位的进阶发展。现实适岗维度是对学生应用能力的特别关注和积极回应,重点满足公安人才规格需求,强化学生的现实职业能力;未来发展维度是对学生思辨能力的特别关注和积极回应,重点满足毕业生警察职业生涯的人才规格需求,强化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确保毕业生能够可持续发展、可跨界发展和可提升发展。[6]

基于此,侦查综合能力训练课程在传统的“理论+实践”两大模块的基础上增设侦查思维理念的训练,形成“理论+实践+思维训练”三大模块,将侦查思维理念训练贯穿理论学习和实战训练的全过程,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集中分析能力和更高阶的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软实力。

(二)遵循实战导向,以学生为主体设计课程

1.教学目标

随着课程教学的深入,教师应围绕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阶梯式地完成以下三个教学目标:第一,帮助学生拓展适应岗位的理论知识储备;第二,锻炼学生胜任岗位的侦查业务技能;第三,培养学生超越岗位的思维能力,包括自主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使之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教学目标效果呈螺旋式上升。

2.教学内容

公安院校实战化教学的突出特点是以公安工作要求引领教学。除了公安业务基础理论的知识框架外,还要设置沉浸式的实战教学内容,将真案、真事和真场景融入教学。对此,侦查综合能力训练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分为三大模块。

第一大板块为基础理论。在开设侦查综合能力训练课程前,学生须先后完成侦查学导论、侦查措施与策略、犯罪现场勘查、刑事案件侦查、侦查情报、预审学、侦查指挥与决策、信息化侦查和涉恐犯罪案件侦查等课程的学习,储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这个阶段的课程将侧重融会贯通不同的侦查相关前置理论课程。

第二大板块为实战化教学。实战化教学模块中应将刑事案件办理的主要流程(初查、立案、侦查和移送审查起诉)和常用侦查手段(调查询问、视频侦查、追击堵截、跟踪守候、搜查辨认、查封扣押和侦查实验)列入实战训练科目。不同于前置专业课程的课内实训,在侦查综合能力训练课程的实战化教学模块,教师将组织学生在实战教官的指挥下模拟参与真实的案件办理,对学生开展侦查工作训练并对其进行全环节、全要素的侦查措施能力训练。这种高度一体化和实战化的训练模式是其他单一专业课程在课内实训方面所无法比拟的。

第三大板块为侦查思维训练。侦查思维与理念训练模块着重培养学生法治化和立体化的侦查思维。除了侦查员角度,学生还应学会从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等不同刑事司法活动参与者的角度审视侦查活动,树立从侦查认知到审判认知的理念,以全局性的视角审慎开展侦查工作,从而提高案件的逮捕率、破案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

3.教学手段

为同步教学场景和公安工作场景,衔接学警能力与民警能力,实现学历证书匹配职业能力证书,侦查综合能力训练课程可通过四种教学场景来突出实战化教学的特点:①沉浸式教学场景,公安机关依托侦查学院已建成的多个虚拟仿真实验室,利用公安内网通道整合线上线下实战教学资源,创新侦查实战化教学训练模式;②实景式教学场景,实战教官在案件侦办现场指挥学生完成实战任务,与民警同吃、同住、同行及同做,实现教学与实战高度一体化;③互动式教学场景,以真实案例为蓝本设置实战场景,实战教官边导边教,学生边学边做,课程教师边看边评;④启发式教学场景,教师通过观察、记录和点评学生在训练过程中的得失,督促学生在实战训练中进行总结和反思。教师除了扮演教员角色,更是实战化教学的组织者和观察员,有义务培养学生在实战中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

(三)创新教学考核与评价机制

实战化教学考核评价机制的创新应当提升到助力培养卓越警务人才的高度上。在课程考核方法上,侦查综合能力训练课程须依托学院与区内各级公安机关共同搭建的校外实践基地及校局合作平台,逐步建立以公安机关实战部门评价为主导的课程质量评价体系。此外,侦查综合能力训练课程还应突出实战工作任务的实情、实景及实地考查,以全国公安联考知识大纲要求为指引,推进实战考核,撰写年度课程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并建立毕业生适岗情况跟踪调查制度,将用人单位的第三方评价作为课程教学评价结果的重要因子。

公安院校是公安机关理论研究、业务创新和公安专业人才培育的重要基地,学校应主动适应公安工作新形势,与公安实战部门密切联系与合作,紧贴公安工作新动向和新需求,对标实战,服务实战,引领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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