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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技术视阈下气象普法宣传实践

2023-02-22李晨康雯瑛李晓露冯翠敏刘波王晓凡

智库时代 2023年3期
关键词:普法宣传教育气象

李晨 康雯瑛 李晓露 冯翠敏 刘波 王晓凡

(1.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2.中国气象局)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而气象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国家总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一环。多年来,气象法治宣传多采用传统手段进行,文本量大,表述专业,传播效果受到制约。受传播手段限制,气象法治宣传活动开展频率有限,传播效率有待提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近年来普法媒介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纸质媒介逐渐被电子媒介所取代,表现形式也更加多样。因此,采用融媒体技术展开普法工作可以说是当下法治文化传播的新途径。这对于气象普法工作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把握是所有气象普法工作者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本文旨在从宏观视角上结合融媒体技术探索气象普法教育途径、丰富气象普法教育内涵,以期为实现更好的气象普法实践效果提供参考。

一、气象法律制度出台的意义

20世纪80年代中期,改革开放让中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社会面貌焕然一新,各行各业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气象领域,我国的气象事业也面临着变革。为此,中国气象局党组积极研究对策,提出中国的气象事业发展必须要有一部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在法律层面对中国的气象事业发展作出了规范。《气象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气象领域的基本法律,是依法防御气象灾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引领,是保障气象事业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的基本准则,也是全面推进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1]。为了保证《气象法》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落到实处,中国气象局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努力完善配套法规,先后制定出台《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系列配套法律法规,形成了以《气象法》为主体,气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气象标准构成的有机联系、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让气象事业的发展有法可依。

二、融媒体技术寓于气象普法宣传教育实践的背景与价值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养、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九大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我国是一个气象灾害发生频繁且影响严重的国家,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对于气象主管部门而言,发展气象事业,管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指出“注重运用新媒体技术,切实提高气象普法实效,营造与气象法治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氛围。”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气象法律法规,是气象普法教育永远坚持的理念。

而融媒体技术同气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结合很好地规避了传统宣传模式下普法教育的不足,能够通过互联网技术让用户从主管终端直接获取信息,避免了流通环节的繁杂;能够便捷高效地直达用户群体端口,减少了宣传的成本,让普法教育宣传高效化、畅通化[2]。

充分利用融媒体技术,将互联网与气象普法模式相结合,创新设计思路,在保证法律严谨性的基础上,提升普法产品的趣味性。在设计研发产品的时候,考虑将气象普法与气象科普有机结合,如在制作《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系列普法产品时,穿插融入了相关气象灾害以及应对措施的知识,使公众在了解法律规定的同时,了解相关的防灾减灾常识。将H5、微视频等新媒体技术引入气象普法产品研发中。在传统的展板、折页等平面科普产品中嵌入二维码技术。真正实现从供给侧角度满足公众多元化、差异化需求。

图1 气象普法讲堂动画(左)

三、气象普法宣传教育实践的现状

(一)气象普法产品体系建立

近几年,气象部门探索研究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的基础上,丰富普法形式和方式,注重依托气象系统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从无到有,建立了生动有效的新媒体法治宣传产品体系。

系列产品内容全面、品类丰富,包括展板(《聊聊气象法律法规体系》《探测环境想“静静”》《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等)、折页(《气象法普法问答》《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普法问答》等)、H5微网页(《民法典普法问答》《宪法日普法问答》等)、微视频(《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防御台风气象灾害》等)、讲堂动画(《关于人工影响天气,你了解吗》等)、电子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气象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汇编》)、图书(《气象普法168问》)、图解(《自由的气球》等)、绘本、漫画、文创……形成了13个大类205个产品的法治宣传矩阵,有效助推了气象普法宣传教育实践工作。据统计,单部视频播放量均超过百万,在关键节点推送的普法知识问答活动宣传覆盖人数超过3000万,气象法治宣传整体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均广泛提升[3]。其中两部作品获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提名奖”,三部作品获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三等奖”,一部普法短片获2018中国国际科普作品大赛微视频类“三等奖”。

(二)气象普法新媒体传播渠道

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如“中国气象局”“中国气象”“气象知识”等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作为有效传播媒介,积极向社会推送基于融媒体技术、面向人民群众的气象法律法规产品,以及组织气象普法知识问答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有效提升法律知识的传播效率。这样的传播模式是新时代气象普法宣传教育的一个缩影。

从2014年开始,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为了加强全国气象科普资源共享,牵头组织开发了综合业务平台“全国气象宣传科普资源共享与传播系统”。以该业务系统为抓手,全国气象部门实现了气象普法资源的整合共享。目前开发完成的所有气象普法产品都上传在了业务系统的“法治气象”目录中,全国各省(区、市)气象局都可下载使用。借助这一平台,极大地解决了法治气象科普资源重复开发、浪费、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从2017年至今,业务系统内“法治气象”资源最高单位下载量达1.6万次,总下载量3.5万次[4]。

图2 “全国气象宣传科普资源共享与传播系统”“法治气象”栏目

(三)气象普法活动宣传

在气象普法宣传活动方面,通过将气象法治宣传融入气象科普宣传活动,普及气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气象法治建设成果,提高公众气象法律素养。主要做法包括结合社会热点、紧抓时机进行法治科普教育。即围绕国家宪法日、气象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气象法等法律法规,以求宣传效益最大化。例如,每年的世界气象日,气象部门都会在新媒体平台上开展《气象法》普法知识问答。2021年为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联合制作了《乡村振兴促进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主题海报。通过漫画的形式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2022年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推出民法典与“你”同行系列漫画,宣传普及民法典中涉及的总则编、物权编等相关知识点,更有效地帮助公众更轻松直观地了解民法典[5]。

(四)气象普法汛期宣传

一般每年的5-10月是气象意义上的汛期,在此期间台风、暴雨、冰雹、高温等气象灾害频发,气象部门往往会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多种手段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预警和科普信息。

因此,除了常规宣传以及关键节点宣传以外,在汛期我们也结合强降雨、台风、高温、雷电等汛期重点天气过程,通过“学习强国”APP、“气象知识”“中国气象”“中国气象局”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依法防御暴雨、台风、雷电、高温等气象灾害》系列原创视频,在普及气象科学知识的同时,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依法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成效显著[6]。

四、气象普法宣传不足分析

总体来讲,当前在气象普法宣传教育过程中,气象部门能够结合融媒体技术创新开发气象普法产品,并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教育推广,做到宣传高效、及时、科学相结合,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接触和了解气象法律知识,推动气象普法工作走向更高的水平。

在实践工作中可以发现,部分气象主管部门宣传教育工作存在面宽点少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向普罗大众宣传频率高,向专业行政人员重点、定点宣传少。在进社区、进单位等基层宣传渠道上还存在不畅通或实际效果不突出的情况,宣传方式、针对性和力度均有待丰富和加强[7]。

五、实现高质量气象普法实践的对策

(一)搭建协调合作的普法机制

通过“上下联动、以点带面”的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法治气象科普全国推广。如与河北省气象局合作试点开展地方法治气象工作,宣科中心发挥国家级机构的指导作用,提供权威、标准化的法治气象普法素材,河北省气象局结合地方特色形成个性化的普法产品。该合作模式为省(区、市)法治气象科普工作的开展起到示范作用,有望在不久的将来打开全国法治气象科普工作的新局面。

(二)创新技术路线,合理运用融媒体技术有针对性地普法

借助新媒体开放性、互动性和便利性的优势,突破传统气象普法宣传低效滞后的困境。

在气象普法教育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始终紧扣主题,紧紧围绕 “八五”普法主要任务、围绕保障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在进行普法宣传的时候,考虑不同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媒介、不同的形式和不同内容的表现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法治宣传教育媒介载体的效能[8]。

(三)丰富气象法治栏目的形式与特色

运用好新技术,让优秀的产品能吸引更多受众,产生更强的宣传功效。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的同时丰富原有内容的形式与特色,这样才能保持对受众的吸引力。例如,可以与互联网公司开展合作,引进好的互联网技术,投入到气象普法产品的制作过程中去,开设气象法律服务平台、气象案例库和气象法治频道等气象法治栏目,面向更为广大的受众,形成更为丰富的表现形式,邀请气象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坐镇,同用户进行实时有效沟通,达到较高的宣传效率[9]。

此外,还应该积极探寻属于自己的独特风格,将产品内容的主干上增加案件分析,挖掘整个故事的社会背景、社会因素,以及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通过这一复杂而全面的研究探索过程,能够逐渐挖掘其中的气象法律知识点进行讲述,让气象普法工作寓于普遍、真实的实践之中。

六、结语

新形势下,气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光荣、责任重大,我们更须以创新的精神和思维去思考、谋划。结合新的传播技术与形式,在继续自主研发法治气象科普产品的基础上,加强推广和应用,打造系列普法产品品牌,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使产品效益得以充分发挥。创新气象法治科普的理念、方式和手段,以适应分众化的传播趋势。突出关键时间节点宣传的同时加强日常普法产品的推送,形成常态化的持续传播节奏,从而开创气象普法宣传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气象事业发展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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