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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女子足服观念的转变及原因

2023-02-21张媛媛李梦雪张竞琼

丝绸 2023年2期
关键词:国货皮鞋服饰

张媛媛, 李梦雪, 张竞琼

(江南大学 设计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足服,即“护足之服”[1],指鞋履。近代女子足服观念,是指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历史时期女性对穿用、选择鞋履等方面相对一致的认识。近代中国兴起不缠足运动后,依放足与否将女性群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缠足女性,她们维持着“小脚美”的传统观念,拒不放足,仍着弓鞋;第二类也是缠足女性,但她们响应政府号召开始放足,解放脚带,着放足鞋;第三类则是未缠足女性,着天足鞋。且随放足运动的进一步深入与先进思想的冲击,天足者渐多,西式皮鞋、橡胶靴鞋等新鞋取代了弓鞋。新女性们在挣脱缠足枷锁、享受足服自由的同时,也对穿着足服的生理卫生、时髦流行等方面有了新的要求,即女子足服观念产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目前学术界关于近代女子足服相关研究内容主要有二方面,一是以吴昊[2]、张雪飞等[3]学者为代表,立足于缠足、放足视角,探讨女子足服变革与近代服饰变革、社会变革之间的关系;二是以张竞琼等[4]、胡小平等[5]学者为代表针对某一地区或族群女性绣花鞋形制工艺、文化内涵的研究。而从女性足服视角探讨女子足服观念变化的研究,则较为少见。

1 女子足服观念转变方向

近代,女性蜕变成为平权主义追求者、社交活动参与者、时尚风气引领者,女性主导着自己鞋饰的选择和穿着,积极投身社会生活中。

1.1 劝禁缠足——平等观

中国古代社会对于女性缠足持肯定和赞美态度,尤其以文人为代表,竭力讴歌女子的小脚。缠足研究学家高洪兴[6]认为“在提倡赞美者之中,文人是极为重要的角色,起到的作用不可忽视”,文人推动了缠足风俗的流行。由表1中各朝代文人墨客对于女子缠足的态度可见,由唐代至清代,文人对金莲的态度由欣赏逐渐变得扭曲、病态,如“酒杯行酒”“足趾敬烟,掌承烟碟”等行为,清代方绚的《香莲品藻》甚至对小脚做出“五式”“三贵”“九友”“十八品”等多类评述,以玩赏的姿态歌咏缠足,缠足妇女成为任人摆布的玩物。与古代对待缠足态度截然不同,封建社会天足女子则受到大众的唾弃与羞辱,“元丰以前犹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为耻”[7]。人们不仅以天足来区分身份的尊卑,还将缠足与否视为婚配嫁娶的必需品。

表1 古代对于女子缠足与天足态度的比照Tab.1 Comparison of the attitudes of women’s footbinding and nature feet in ancient times

近代社会对于缠足与天足的态度与古代全然相反,缠足大势已去(表2)。首先,众多知识分子以期刊报纸为阵地对女子缠足口诛笔伐,认为妇女因缠足而妨害身体发育,影响生育,弱国弱种;又进一步指出只有废除缠足,才能兴女学,争女权,“然后男女平权可望”。其次,以梁启超、谭嗣同等为代表的维新人士设立天足会等组织,提倡妇女解放,反对缠足恶习,不缠足运动此消彼长。再者,1928年国民政府直接颁布法令禁止妇女缠足,并通令各省市政府依此条例执行,女子放足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各种劝缠措施在广大城市和乡村付诸实践。天足则是大势所趋,得到社会家庭的大力提倡,在各地方志、民谣中都有体现。从表2可以看到,近代社会提倡天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天足女子可以自由活动、便于劳动,女子双脚的价值由审美转为实用,女性进入社会发挥自我价值的思想隐隐萌芽。

表2 近代文献中对于缠足与天足态度的比照Tab.2 Comparison of attitudes to footbinding and nature feet in modern literature

续表2

中国古代以服饰象征人的等级高低、判定人的身份尊卑,反言之,处于不同阶层妇女的服饰规范具有很大差异。而1912年民国政府颁布服制法令,取消了自古以来的服饰等级标识,讲究人人平等,从法律上打破了服饰等级观。1915年,新文化运动引进并倡导“德先生”与“赛先生”,从思想上打破了服饰等级观。在这样的背景下,近代中国女性的地位与权利得以提高。在中国古代,普通女性地位同庶民一般,在其成长过程中不断听命、取悦于男性,最后沦为男权的附庸,缠足便是这种附庸性最直观的表现。至近代,尤其是新文化运动后,“人”与“平等”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打破了中国传统社会礼制至上的观念。陈独秀说“新文化运动就是人的运动”,而“人是自主的而非奴隶的,盖自认为独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惟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8]。女性在新文化运动先驱的倡导声中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平等享有法律上人民应享有的权利,戒除缠足便是妇女在追求平等权利上迈出的重要一步,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在服饰上,女子足服与脚的关系又回归合理与和谐,从“脚为鞋而饰”到“鞋依脚而造”[9],女子开始掌握足服服饰选择的主动权;在生活中,“昔日女子多柔顺之气,今日女子多英爽之气,昔日女子谨守闺中羞不见客,今日女子靴声橐橐马路中疾行如飞”[10],女性获得足部自由,也因此走出家门,主动求学,选择职业,从而获得人格独立,经济独立和婚姻自由。

1.2 崇洋求新——时髦观

中国近代西风东渐,城市风气大开,尤其是沪、津、穗等沿海城市,不仅率先放足,而且领先时尚。城市中着装趋洋、趋新的现象频繁出现,首先是较早接受西方思想教育的知识女性,如喜男装打扮的秋瑾,常穿“月白色竹衫一袭”“梳辫着革履”[11],这种效仿男装的行为并未招来闲言,反而引领风潮;其次是女学堂中的学生,如上海虹口女学堂的学生,每个穿的都是“大脚皮鞋”“上面前刘海,下面散腿裤,脸上架着一副墨晶眼镜”[12],反映了城市女学生中常见的洋装打扮。先进开放的城市风气为时髦观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环境,这种时髦通过报纸期刊等媒介再传播到周边城乡。

近代女性社交公开是孕育时髦观的另一片土壤。元代伊世珍在《嫏嬛记》写道“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所以古之女子被束之深闺,交际场所有限,对外交流少。到了晚清时期,女性外出仍被视为不彩之事,但上海女性却不觉为然,“至夜间跑马,青年妇女披发着红衫裤”[13];至20世纪20年代中期,“上海妇女生活,无外赶热闹,出风头,天文皇球场,阴历新年中,观赛者人山人海,盛极一时,妇女且居十分之三四,冶容艳服,斗美争妍,一种竞胜之勇气,殊不亚于球场之选手”[14],妇女频繁参加交际,接触的娱乐场所和人多而广泛,消费观念和时尚观念不断更新,对外来服饰时髦有了强大的包容心和强烈的模仿心。

时髦观驱使下的女子所着足服有较为丰富的变化。从女子足服的形制来看,鞋跟有高跟、中跟、低跟、粗跟、细跟的变化;鞋帮有长至脚踝上的高帮鞋、也有矮于脚踝下的低帮鞋;鞋口有浅口、带式浅口、全履式等式样;鞋头有圆头、方头、尖头等形状。从女子足服的色彩来看,一是反传统色彩而服用鞋履,白色帆布鞋成为近代男女学生夏天的时髦穿着,“凡在学校读书的学生,以为夏天宜尚白色,而于足上每喜穿白帆布鞋,以为时髦”[15],而在从前,白色鞋子是孝服之人所穿,适用于丧葬场合。二是注重足服色彩与时令的搭配,时令不同,皮鞋颜色各异。1928年《常识大全》上登有一则文章,向人们普及足服色彩与气候搭配的知识。如“大好春光,当以淡黄色,或青灰色为宜”“夏日炎热吾人之脚,可穿白布鞋,良以白色有反射能力,且能抵抗热度”;秋天“白色、淡黄色,仍可穿之,至九月渐阴,则更以紫色或黑色”“冬寒多阴,吾人穿鞋之色,亦不能过于鲜艳,故以黑色或深紫色为宜”。从女子足服与服饰整体形象来看,近代女子常以大衣与皮鞋、运动服与球鞋、旗袍与高跟鞋等为搭配,每种鞋都与其合适的服装配伍,适应于不同的场合和环境。

1.3 适足护体——卫生观

在封建社会中,服饰的主要作用是维护礼制,人是服装的附属品。而近代新文化运动后,随着人自我意识的觉醒,“服”从于“礼”向“服”从于“人”转变。同时,“德先生”和“赛先生”带来了服装卫生学,人们注重从生理角度探讨服装鞋帽与人体的关系,这是近代服装科学精神的一部分。

近代足服卫生问题是随着X光线在医学中的应用而引起广泛注意的。由X光线透视可见人的足部组织复杂,“内有骨二十六节,由筋肉及韧带连合成为弧状,富有弹性”[16],这是有史以来首次以科学的方法与设备对人体足部进行观测,也是近代足服卫生学研究的基础。X光线清晰地呈现了人体足部的骨骼结构,为人们选择合适的足服提供了科学依据。合适的鞋子,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鞋必须较足长八分之一英寸(站时量);二,鞋内由脚指到鞋跟的线须要直;三,鞋跟与足跟需一样宽,鞋跟不可过1又1/4英寸高;四,鞋的前部需能使足指自由伸动……六,鞋的质料需能通气。”[17]因此,足服的卫生与其材质和款式紧密相联。

足服材质决定了足服的透气性、吸湿性、保温性,而鞋有布鞋、皮鞋和橡胶靴鞋等材质之分。橡胶这种材质不透水,由其制成的鞋子可以晴雨两用,但不透水性也暴露了它的缺点,即透气性差,“橡胶制成的跑鞋球鞋套鞋等,轻便舒适,尚称卫生,对于吸收脚底湿分,还缺乏改良”[18];而布鞋正好相反,布料织物结构疏松,所以布鞋透气性较好,但不能涉水。

足服款式、结构影响其功能性和实用性。鞋帮有前后之分:鞋头属于鞋前帮,鞋头过尖,则如缠足弓鞋一般,“致压迫足趾,成为交互形,甚至致多生茧,艰于行步”[19];鞋后帮一般为两片式结构,中有接缝,传统布鞋的鞋后帮在与脚跟长期摩擦中会渐渐失去弹性,逐渐松弛,对脚后跟的附着力减弱,与硬挺耐磨的皮鞋、橡胶鞋相比,穿起来不跟脚,行走不便。从足弓形态看,受力最大的是跟骨,所以与之相对应的鞋跟是鞋子比较重要的部位。若穿着平底无跟的鞋,“易使脚弓折断,无脚弓则行路感觉疲乏”[20];若鞋跟过高,则“体重反集在比较细小的足趾骨上,足趾受过分的压迫,足趾的关节必受损害”[21],只有着适宜高度的鞋子才对足弓的保护较好。与过去的缠足弓鞋相比,女性所着的新式鞋履无论是在穿着的舒适性还是在对足部的保护性上均有提升。

2 女子足服观念转变原因

女子足服观念转变一方面是女性回归自我的不懈尝试,另一方面是受到发达的商品经济和不断提升的国货制鞋水平支持。

2.1 女性独立

近代女权主义和妇女解放新思潮的发展,推动了女性追求个性解放和身体自由的脚步。在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的洗礼中,自由平等观念深入人心,妇女生活“由‘无才是德’的生活标准,改到‘贤妻良母’的生活标准,由闺门之内的生活改到学校读书的生活”[22],妇女从典型的家庭事务中解脱出来,这显然是妇女生活的进步。近代女性教育普遍提高,女子不仅在各行各业谋取职业,且在文化传媒、兴办实业等领域也大有作为,人格独立与经济独立改变了过去女性依附者的角色,赋予女性自由装饰、美化自我形象的权利。她们可以独立自主地塑造自己的审美,她们可以独立自主地支配自己的收入,从而可以相对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服装鞋帽,从而重视不同场合的足服穿着与整体搭配。如晨起时,穿的是“没有后把的黑缎高跟拖鞋”,而“穿着这种鞋和长的主妇衣,便可以见绝早或深夜来访的熟朋友”[23];社交活动时,穿黑缎或者黑漆皮礼服鞋;若着旗袍,那么得“换上一双圆口的搭攀鞋儿”;“披上一条狐皮,又要换上一双漏眼的漆皮或鸡皮的革履了;穿一件圆角短袄、套一条裙子,就得再换上一双尖口绣花缎鞋”[24]。

2.2 城市化进程

2.2.1 城市开埠,洋货输入

在传统农耕社会下形成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中,“妇女鞋履,皆以自制”,当时女子足服在市场上还未普遍流通,更谈不上丰富的商品种类了。近代中国自然经济逐步瓦解,城市开埠,一方面引进了西洋的皮鞋、橡胶靴鞋等各类足服商品,另一方面中式布鞋与西式洋履在市面上并行。琳琅满目的商品刺激了民众的消费,女性迫不及待走入商店,挑选心仪的足服。

2.2.2 移民流动,阶层分化

近代城市化进程中,各城市之间的联系加强,城市间市民的流动也加快。以上海为例,上海是一个以移民为主体人口的城市,上海的地理优势吸引了五湖四海的人,国内外、城市乡村。女性移民群体进入上海后,职业不同和收入差异促使这个群体的结构层次产生分化,消费选择有别。以上海著名交际花唐瑛为代表,“当年唐瑛买高跟皮鞋,一买就是十双,不同的服饰搭配不同的高跟鞋,在各种场合占尽了风光”[25];其他低收入妇女,有的在购买普通布鞋时,分别从城里不同店铺购入原材料,“另买鞋布一方(城隍庙等有出售),再向鞋店配底一双,价约余元”[26],与在鞋店买一双相比,可以便宜几毛钱;也有女子兼顾便宜与时髦,去皮鞋摊购买外国大亨、外国太太、小姐、少爷、官儿脚里丢下来的认为不能穿的货色。不同阶层女性对足服的消费需求构成了庞大的消费市场,虽然消费水平有差异,但现代化的目标是共同的,时尚、舒适的标准是共同的。历史学家陈旭麓在形容移民进入上海后的变化时说道“拖着鼻涕的小姑娘,不多时可以变为卷发美人,单眼眩和扁鼻的女士,几天后可以变为仪态大方的太太”[27],形象地指出了移民从城乡进入城市后社会身份的变化,而这种改变是以包括足服在内的衣着打扮为基本表现。所以,无论是移民上层还是下层,身份变化使他们的服饰穿搭产生变化,恰恰是在这种服饰搭配选择过程中促进了足服观念的更新。

2.2.3 生产者

女子足服观念的转变是时空变化中产生的新思想取代旧思想的过程,最终将观念落到实处还得依赖于鞋履的生产者,鞋履生产与女子足服观念转变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近代中国民族工业发轫,国货鞋履工厂数量逐年增多,规模日益扩大。据资料显示,1918年据上海皮鞋公所调查,上海有皮鞋店五百四十八铺[28],1946年上海皮鞋店,大小不下一千余家[29];1937年上海皮鞋厂年产皮鞋13万双,到20世纪40年代末年产皮鞋50万双[30]。皮鞋厂、店的数量和产量都呈上升之势,国货皮鞋业一度繁荣。国货工厂、店铺越多,出品的鞋样就越丰富,民众足服选择范围也就越广。

在占有国内市场方面,国货与洋货一直处于激烈的竞争状态。分析表3中数据可知,一方面,国外靴鞋不断销入,满足了国内部分民众的崇洋消费心理;另一方面,从1934—1948年,橡胶靴、鞋的进口数量由7 318 008双降至177 516双,皮靴、鞋的进口数量由78 318双降至6 194双,洋货进口数量的大幅度下降说明国内洋货消费的递减。从全国足服消费数据看,1934年橡胶靴鞋消费量约为24 318千双,其中进口橡胶靴鞋消费占比为30.1%,而国货橡胶靴鞋消费占比为69.9%[31],可见国货占据了消费主导地位,进一步说明了国货在与洋货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成长、壮大,在爱国主义情操支持下国货足服的服用率提高。从国货与洋货价格对比来看,以“环球百货”为经营特色的先施、永安都有进口丝袜供应,一双价值十几元,被视为奢侈品[32],而质量上乘的国货丝袜每打价格才十几元,国货的物美价廉促使人们愿意购买和使用国货足服。

表3 1934—1948年中国靴鞋进口净数Tab.3 Net import quantity of China regarding shoes from 1934 to 1948

3 结 语

1912年禁缠法令的颁布和新文化运动的推行分别从法律和思想上打破了传统礼教的禁锢,妇女身体解放,女子鞋饰迫切要求变革,带动了女子足服观念向平等观、时髦观和卫生观转变。从观念转变的空间顺序上来看,沪、津、穗等风气开放城市的女性足服观念先行革新,而后人、物的流通将新观念传播到周边城乡;从观念转变的影响来看,女性鞋履的形制变化不穷,色彩上搭配协调、打破传统,材质上舒适卫生;从女性的生活实践来看,不同阶层女性足服消费行为与方式相异,但追求美的标准和现代化的目标相同,由此助推了新女性生活的进步。

近代女子足服观念转变作为近代服装新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平等、时髦、卫生为核心,它反映了近代女性对足服的科学认知,其传播与风行加速了近代民众接受新鞋式及新服饰的能力,促进了近代服饰的转型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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