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四方演化博弈的农村电商“自下而上”开展策略研究
2023-02-20范本贵
范本贵
(河南科技大学 应用工程学院,河南 三门峡 472000)
0 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的全面普及,我国生活类电商经济已经趋于饱和状态,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成为电商经济的“新蓝海”。自2014年国家实施了《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以来,又相继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等文件,国家已将农村电商纳入现代农业、乡村振兴、扶贫攻坚等“三农”问题的总体部署和工作体系[1]。然而现实状况是农村电商难以顺利开展,原因在于产品易腐性、同质化、质量低[2],基础设施薄弱,以及农民的契约精神[3]和主动传播意识[4]等问题,开展主体面对这一巨大的系统工程,亦不知从何下手。一方面是国家的发展战略需要农村电商的内在驱动[5],另一方面农村电商开展受阻。因此,研究农村电商如何顺利开展,对于驱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具备重要现实意义。
关于农村电商如何开展,部分学者认为政府和电商企业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曹玲玲注重推动主体的作用,认为电商企业管理主体和政府外部主体二者并驾齐驱,才能形成农村生态创新系统的良性循环[6],卢宝周等认为地方政府与电商平台企业是农村电商的核心参与者[7],罗晰等认为“互联网+”农业产业化,需要以农户作为实现主体,政府作为政策支持主体,网络平台构建营销模式等多方体全力协作[8],In等指出,发展农村电商除了政府的支持外,还需要网络从业者的帮助[9],而杨建利则比较重视带头人的作用,认为要积极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农村青年等“新农人”成为农业互联网应用的带头人,为现代农业提供智力支持[10],JENA RK认为多方协助,才能扫清技术、法律和监管的障碍,促进农村电商的顺利开展[11],王莹初次把众多参与主体纳入进来,利用博弈理论进行讨论,认为政府应积极推动农村电商,并培育和激励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农户选择“等待”是最佳策略,电商企业应充分发挥优势,产生实际经济效益[12]。也有部分学者从“互联网+”的功能入手,分析其促进农业发展的内在机理,提出了相关的建议,陈运平认为应注重“互联网+”的链接、互动、重构、共享功能,促进农业个性化电商快速发展[13];周荣等认为“互联网+农业”有四种可持续发展路径,分别是社会网络、知识网络、物联网络和价值网络驱动[5];王胜等则较为全面地提出应从积极培育产品、改造主体、完善服务、联结利益等方面促进贫困地区农村电商的发展[14]。现阶段,积极开展农村电商,促进我国农业转型升级是我国现代农业战略的必然选择[10],也一直是学者的研究热点。那么,如何快速、顺利、有效地开展农村电商?
学者对于这一问题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为本研究提供了参与主体范围及采取策略的借鉴,亦有学者应用博弈论对参与主体及其采取策略进行了分析,但其是两两主体博弈分析,各主体行为对其它主体的行为需要进一步分析,且缺少最终的策略稳定状态,系统分析不足。农村电商的开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分析在这一过程中各主体的逻辑关系、应采取的最优策略以及最终稳定状态,而此方向的研究还是比较缺乏,特别是将多方主体纳入演化博弈模型中进行协同研究,鲜有人关注。为此,本文系统性考虑,梳理农村电商的主要参与主体及逻辑关联,应用演化博弈理论对农村电商“自下而上”的开展方式进行研究,试图厘清参与主体范围,定位角色功能,研究最终的策略稳定状态,并针对不同参与主体提供参与农村电商的最优策略选择,以期能够为现实农村电商的开展提供实际借鉴。
1 农村电商四方主体博弈模型构建
1.1 问题提出
农村电商的开展方式有两种,分别是自发产生和人为设计[15],也即“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限于篇幅,本文基于“自下而上”的路径,对农村电商开展进程中各主体的行为策略进行分析。图1所示为农村电商的开展方式、发展阶段和对应特征[15],在农村电商萌芽期,主要以返乡青年[16]和当地草根创业个体作为带头人进行创业,引起农户的争相模仿与跟风,形成一定的规模,这一发展阶段的特征是,带头人缺少经验,农村电商发展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在成长期,政府和电商企业注意到初具规模的农村电商,开始介入农村电商的发展,此时伴随着对农村电商生态环境的完善,如以电商平台为主核心的产业核心,以物流、金融、营销、软件为主的产业支撑,以协会、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为主的产业保障,以及以政策、法律为主的产业环境[17],农村电商形成固定的发展模式,如淘宝村、农村电商服务业、产业链等,其对当地产业发展的作用主要是延伸当地产业链,与当地产业进行融合等[10],这一阶段的发展特征表现为产业分层,专业化发展。其后,进入下一个发展阶段,即成熟的企业垄断阶段。根据对农村电商“自下而上”开展方式的总结与分析,本文主要研究以下问题:农村电商的主要参与主体都有哪些,各自的角色定位与功能是什么;在开展农村电商时,各主体在何时采取何种策略,才能既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又促进农村电商的顺利、快速开展,从而保证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图1 农村电商“自下而上”开展的路径、阶段与特征
1.2 模型构建
通过对农村电商“自上而下”开展方式的分析,其涉及到的主体合集为{带头人,农户,政府,电商企业}。带头人主要包括返乡青年和草根个体,在带头创业的过程中可以选择“发起创业”和“不发起创业”两种策略,其策略合集为{发起,不发起};农户作为以家庭为单位的跟风创业主体,可以选择“跟风模仿”和“不跟风模仿”策略,其策略合集为{模仿,不模仿};带头人和农户的创业诉求皆是谋求超额收益;政府和电商企业作为完善农村电商产业发展环境,推动农村电商进一步发展的参与主体,其策略合集分别为{推动,不推动}、{开展,不开展},其中政府具备经济职能,参与农村电商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收益[11],电商企业的诉求是谋求超额收益,其策略组合一共有16种。为保证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并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农村电商进入成长期后,会形成固定的发展模式,并具备延伸产业链、与当地产业融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15]。因此有如下假设:①农村电商进入成长期后,参与主体即会获得应有的收益,无论参与主体是何组合,带头人、农户和政府的收益均是固定的;②在带头人发起,农户模仿,农村电商形成一定规模的前提下,政府和电商企业任一方或两方参与农村电商生态的建设,农村电商的发展即可进入成长期。
假设2博弈各方主体均为有限理性,带头人选择“发起”与“不发起”的概率分别为P1与1-P1(0≤P1≤1),农户选择“模仿”与“不模仿”策略的概率分别为P2与1-P2(0≤P2≤1);政府选择“推动”与“不推动”策略的概率分别为P3与1-P3(0≤P3≤1),电商企业选择“开展”与“不开展”策略的概率分别为P4与1-P4(0≤P4≤1)。
假设3带头人和农户在选择“不发起”和“不模仿”策略时,能够在传统市场制度[18]中以小农户-中间商-客户的路径获得农产品的销售收益[18],记为N;政府不推动农村电商时,从传统农业和产业中获得自身利益和产生社会收益,记为R1;电商企业在不开展农村电商时,从其它电商业务中获得基本收益,记为V1。
假设4当带头人选择“发起”策略时,需要支出创业成本,包括平台学习成本、平台运营投入、信息搜索,以及创业试错产生的成本,记为Q1;带头人发起创业,降低了农户的学习成本[19],促使农户进行效仿,转型为网商,因此农户的学习成本小于带头人的创业成本,记为W1,并且W1<Q1。
假设5完善农村电商产业生态的投入包括产业核心、产业支撑、产业保障以及产业环境[17]等,其总投入记为G。当带头人选择“发起”策略,农户选择“模仿”策略时,若仅有政府选择推动,政府需要承担生态环境建设的全部成本(G),此时三者获得的超额收益分别为F1、N1、R2;若仅有电商企业选择开展,则其同样需要承担生态环境建设的全部成本(G),此时电商企业获得的超额收益为V2;若政府和电商企业合作完善农村电商的发展环境,政府承担的成本为rG,电商企业承担的成本为(1-r)G,其中0≤r≤1。
假设6当带头人选择“发起”策略,农户选择“模仿”策略,政府和企业均未参与完善农村电商生态,农村电商的发展无法进入成长期,带头人、农户、政府、电商企业均不能从中获取超额收益。
假设7当带头人选择“发起”策略,农户选择“不模仿”策略,此时农村电商未形成规模优势,无法引起政府和电商企业的关注,农村电商无法进入成长期,各方参与主体不能获取相关收益。
由上述假设可得四方主体收益矩阵如表1。
表1 农村电商开展过程中多方主体收益矩阵
2 农村电商四方主体演化博弈模型分析
2.1 收益函数构建
根据表3,可以计算出农户、政府和电商企业在不同策略情况下的期望收益,具体如下。
2.1.1 带头人期望收益函数
当带头人选择“发起”策略时,其期望收益为:
当带头人选择“不发起”策略时,其期望收益为:
则带头人的平均收益为:
由此可以构建出带头人行为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即:
2.1.2 农户期望收益函数
当农户选择“模仿”策略时,其期望收益为:
当农户选择“不模仿”策略时,其期望收益为:
则农户的平均收益为:
由此可以构建出农户行为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即:
2.1.3 政府期望收益函数
当政府选择“推动”策略时,其期望收益为:
当政府选择“不推动”策略时,其期望收益为:
则政府的平均收益为:
由此可以构建出政府行为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即:
2.1.4 电商企业期望收益函数
当电商企业选择“开展”策略时,其期望收益为:
当电商企业选择“不开展”策略时,其期望收益为:
则政府的平均收益为:
由此可以构建出政府行为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即:
2.2 博弈主体策略稳定性分析
根据前面的分析,将4个主体的复制动态方程联立,即:
在该系统中,令F(P1)=F(P2)=F(P3)=F(P4)=0,可以得 到 以 下 局 部 均 衡 点:E1(1,1,1,1),E2(1,1,1,0),E3(1,1,0,1),E4(1,1,0,0),E5(1,0,1,1),E6(1,0,1,0),E7(1,0,0,1),E8(1,0,0,0),E9(0,1,1,1),E10(0,1,1,0),E11(0,1,0,1),E12(0,1,0,0),E13(0,0,1,1),E14(0,0,1,0),E15(0,0,0,1),E16(0,0,0,0)。根据Friedman的理论,微分方程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ESS)可由该系统的雅比克矩阵的局部稳定性分析得到[20],故对该系统求其对应的雅比克矩阵,可求得雅比克矩阵[21]。
其中:
依次对每个均衡点求其雅比克矩阵,限于篇幅,以均衡点E1(1,1,1,1)为例,求得其雅比克矩阵:
此时,矩阵J1的2个特征值分别为:λ1=Q1,λ2=W1-N1,λ3=rG,λ4=(1-r)G-V2。根据Friedman[20]的理论,当均衡点对应的雅可比矩阵的所有特征值均为非正时,该均衡点为系统的演化稳定点(ESS)。分别对16个均衡点求其雅可比矩阵的特征值,得到如表4所示的各个矩阵的特征值。
由表2可以看出,有可能满足雅可比矩阵所有特征值均为非正的均衡点是E2(1,1,1,0)、E3(1,1,0,1),其含义如下:(1)当Q1<F1,W1<N1,G<R2且V2<(1-r)G时,演化均衡点为E2(1,1,1,0),即带头人和农户的投入成本小于其获得的超额收益,政府所需要承担的农村电商生态的全部成本,小于其超额收益,电商企业的超额收益小于其与政府合作时承担的投入成本时,带头人、农户和政府选择参与农村电商的建设,电商企业此时选择不参与。(2)当Q1<F1,W1<N1且G<V2时,演化均衡点为E3(1,1,0,1),即带头人和农户的投入成本小于其获得的超额收益,政府不投入建设农村电商生态时,电商企业承担的投入成本小于其超额收益时,带头人、农户和电商企业选择参与,政府选择不参与。意为,在农村电商的发展进入成长期前,政府和电商企业任一方参与,辅助带头人和农户进行发展,农村电商即可进入成长期。这一结论并违背现实[15,22],在农村电商“自下而上”的开展方式下,均是由政府或电商企业一方作为推动主体,推动农村电商进入成长期,二者的合作是在农村电商之后的阶段展开。
表2 均衡点对应的雅可比矩阵特征值
3 数值仿真分析
农村电商的参与主体策略演化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带头人的创业成本和超额收益,农户的学习成本和超额收益、政府和电商企业的投入成本和超额收益等。为了得出更为详细的研究结论,对带头人和农户参与数量、农村电商生态建设总投资等影响因素,在关键参数值变动的原则下,应用MATLAB软件进行模拟仿真。在参数赋值方面,依据实际情况给出各参数初始值,即:Q1=0.1,F1=0.5,W1=0.1,N1=0.25,R2=90,V2=70,G=50,r=70%。
3.1 带头人参与数量的影响
为了验证带头人参与数量对其它主体决策的影响,设定带头人参与概率P1分别为0.1、0.3、0.7,其余参数保持不变,结果如图2所示,可得如下结论:在农村电商能够进入成长期的前提下,只要有带头人的“发起”行为,无论数量多少,其它主体均会积极参与,可见农村电商产业的萌芽期,必须由带头人催动;带头人参与数量越多,其它主体的参与数量就越少,这是因为农村电商市场的社会剩余是一定的,带头人在把握大部分利益的前提下,其参与人数越多,其它参与主体的利益越少,反而降低了其它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延缓了农村电商的发展速度。
图2 带头人参与数量对参与主体决策行为的影响
3.2 农户参与数量的影响
为了验证农户参与数量对其它主体决策的影响,设定农户的学习成本参与概率P2分别为0.1、0.3、0.7,其余参数保持不变,结果如图3所示,由此可知,随着农户参与数量的增多,其它主体的策略越快趋于稳定性。原因在于农户作为农村电商的主要生产主体,其数量多少与农村电商的发展速度成正比关系,农户数量的增加,农村电商快速发展,促进其它主体快速趋于决策稳定状态。
图3 农户参与数量对参与主体决策行为的影响
3.3 农村电商生态建设总投资大小的影响
为了验证农户参与数量对其它主体决策的影响,设定农村电商生态建设总投资G分别为30、50、70,其余参数保持不变,结果如图4所示。从中可以看出,随着总投资的增长,只有农户越快趋于稳定,其它主体的稳定速度均变慢。这说明在农村电商生态环境欠发达地区,发展农村电商的难度加大,难以吸引带头人、政府和电商企业投入到农村电商的建设当中,而农户由农村电商带来的收益远高于传统市场,随着其它主体的退出,农户反而呈现更快加入的状态。
图4 农村电商生态建设总投资对参与主体决策行为的影响
4 结论
本文应用演化博弈理论,对农村电商“自下而上”开展方式中四方主体的行为策略演化过程进行了系统分析,研究结论如下:
(1)农村电商“自下而上”开展方式有两种均衡策略。分别是(带头人发起,农户模仿,政府推动)与(带头人发起,农户模仿,电商企业开展)。在推动农村电商发展的现实中,政府和电商企业任一方参与即可,避免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节省社会成本。
(2)带头人是农村电商的发起人,但其总数不宜过多。缺少带头人的带动,农村电商难以开展,政府应出台利好政策,积极引进外地从业人员返乡创业,促进农村电商萌芽的产生。但应注意引进人数。
(3)农户直接影响农村电商的发展速度。农户是农村电商的主要开展主体,所占比例大,政府和电商企业在开展农村电商时,在保证投入成本一定的同时,降低农户的学习成本,迅速扩大农户的参与比例。
(4)农村电商生态建设总投资越大,除农户外的参与主体的策略趋于稳定的速度越慢。农村电商生态建设所需投资巨大,带头人、政府和电商企业等主体在决定建设农村电商时,应考察好该区域的投入成本大小,因为总投入成本直接影响了农村电商开展速度与能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