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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释与王朝认同
——南宋士人的蜀汉正统论研究

2023-02-19缪喜平

安徽史学 2023年6期
关键词:汉室正统后汉书

缪喜平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089)

历史解释与现实政治的复杂关联,是史学研究的前沿问题。(1)关于史家、史学与时代的互动关系,可参看余英时:《史家、史学与时代》,《余英时文集》第1卷,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8—94页;王汎森:《时代关怀与历史解释》,《执拗的低音:一些历史思考方式的反思》,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0年版,第193—214页。在中国历史的不同阶段,历史解释是对其时代处境的回应,具有强烈的时代关怀意识。南宋士人的蜀汉正统论,即是一个典型案例。(2)关于中国古代“正统论”的学术意义,可参见杨念群:《重估“正统论”是建立中国历史政治学的起点》,《中国政治学》2020年第2期;江湄:《正统论:中国文明的一个关键概念》,《开放时代》2021年第1期。关于南宋士人的蜀汉正统主张与其现实政治的关系,四库馆臣的解释为:“高宗以后,偏安江左,近于蜀,而中原魏地全入于金,故南宋诸儒乃纷纷起而帝蜀。”(3)《四库全书总目》卷45《三国志》,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403页。但近人梁启超则意识到,因南宋儒士须以“前代之血胤为正”,故其“正蜀也,凡亦以正宋也”。(4)梁启超:《新史学·论正统》,《梁启超全集》,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747、748页。既有研究多承袭四库馆臣之说,集中探讨南宋士人蜀汉正统诠释中的地域、华夷因素等,而少有关注帝王血统、立国方式等对这一时期蜀汉正统诠释的切实影响。(5)相关研究参见饶宗颐:《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51—54、72—75页;蔡东洲:《宋儒的魏蜀正伪论争与改修〈三国志〉之风》,《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93年第5期;范立舟:《宋儒正统论之内容与特质》,《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曹鹏程:《试述南宋的正统论》,《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江湄:《正统、道统与华夷之辨——论南宋的“中国”认同及其历史意义》,《中国哲学史》2022年第3期。对以上研究成果的学术史梳理,参见缪喜平:《史书编纂·正统诠释·人物形塑——改革开放以来宋代三国研究的三重视角》,《史学史研究》2022年第1期。

南宋帝王皆为北宋皇室后裔,其政权也是接续北宋而来,与蜀汉具有相似之处。(6)邓广铭的研究已经提到:“南宋的偏安,就其所居的地点而论,略似三国时候的孙吴;而南宋的君主,是前代帝室的胄裔,这点又与蜀汉略同。”详见邓广铭:《陈龙川传》,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43页。因此,在南宋士人的历史解释中,不仅认可刘备为汉室后裔,亦从王朝连续性解释蜀汉与西汉、东汉的一脉相承。同时,南宋时期的三国史修纂,或将蜀汉二帝纳入“帝纪”,或以蜀汉年号纪年叙事,直观体现蜀汉的正统地位。职此之故,本文将南宋士人的蜀汉正统论置于其特定的政治语境中展开讨论,以期作为观察时人历史解释与王朝认同交互关系的典型案例。

一、帝王血胤:“汉室之胄”

认可刘备为“汉室之胄”,是南宋士人诠释蜀汉正统的重要途径。关于刘备的身份问题,陈寿《三国志》称其为“汉景帝子中山靖王胜之后”。(7)《三国志》卷32《蜀书二·先主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871页。但北宋司马光指出:“蜀先主自言中山靖王之后,而不能举其世系。”(8)司马光撰、李文泽等校点:《司马光集》卷61《答郭纯长官书》,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278页。又曰:“昭烈之于汉,虽云中山靖王之后,而族属疏远,不能纪其世数名位”,故“不敢以光武及晋元帝为比,使得绍汉氏之遗统也”。(9)《资治通鉴》卷69,魏文帝黄初二年“臣光曰”,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2188页。北宋士人因刘备世系疏远否定蜀汉正统的现象,在南宋时期发生了转变。

南宋士人的蜀汉正统论,一是突出强调并认可了刘备的汉室宗亲身份。如胡寅的《读史管见》称:“草庐倾盖之时,(诸葛亮)即称玄德为帝室之胄,岂凭虚无据而云尔哉?”(10)胡寅撰、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5,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182页。这是南宋初期士人认同刘备“帝室之胄”身份的体现。此后,萧常《续后汉书·昭烈皇帝本纪》叙述刘备世系曰:“昭烈皇帝,讳备,字玄德,景帝子中山靖王胜之后也。胜子贞,元朔二年封陆城侯,因家于涿郡。祖雄,举孝廉,官至东郡范令。父宏,亦仕州郡。”(11)萧常:《续后汉书》卷1上《昭烈皇帝本纪》,《丛书集成初编》第3733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页。萧常对刘备世系的叙述虽然言简意赅,但明确指出:“昭烈虽疏属,要为帝室之胄,举汉之人皆知其为景帝之后。……今不以正统系之帝室之胄,而乃归之篡国之贼,其可哉?”(12)萧常:《续后汉书》卷4《章武以来吴魏年表》,《丛书集成初编》第3733册,第42页。“其可哉”的反问表明,即便刘备疏远于汉室皇统,但其“景帝之后”的身份世人皆知,故正统当属拥有汉室血统的蜀汉,而非“篡国之贼”的曹魏。

认可刘备汉室后裔的身份,也是南宋士人蜀汉正统主张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我们看到,称刘备为“汉室之胄”(13)张栻:《汉丞相诸葛忠武侯传·跋》,杨世文点校:《张栻集》,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533页。“帝室之胄”(14)袁燮撰、李翔点校:《絜斋集》卷7《诸葛孔明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83页。“汉室子孙”(15)黄震:《古今纪要》卷4《三国·昭烈皇帝》,张伟等主编:《黄震全集》,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656页。等言论反复出现。这些建立在帝王血胤基础上的正统观点,强调的是皇位传授理当“一家一姓”,以防他人觊觎神器。有基于此,时人朱黼指出:“夫光武以长沙定王之后,诛莽而起南阳;昭烈以中山靖王之后,欲诛魏而起巴蜀。事正相类,其不得为近属故同。”(16)朱黼:《永嘉朱先生三国六朝五代纪年总辨》卷1《蜀汉·昭烈皇帝》,《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80册,齐鲁书社1996年版,第469页。《永嘉朱先生三国六朝五代纪年总辨》,原书名曰《纪年备遗》,该书今已散佚不存,收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中的28卷,是南宋开禧年间建阳书贾魏仲举据原书摘刊而成。详见《四库全书总目》卷89《三国六朝五代纪年总辨》,第758页。其“事正相类”的论断具有两层含义。一是两者同为汉室后裔的身份相类:即光武帝为长沙定王之后,昭烈帝为中山靖王之后;二是其兴复汉室的志向相类:所谓光武“诛莽而起南阳”,昭烈“欲诛魏而起巴蜀”。在此基础上,朱黼进而提出,刘备乃“高帝之裔,孝景之孙,一家一姓,要不可诬”(17)朱黼:《永嘉朱先生三国六朝五代纪年总辨》卷1《蜀汉·昭烈皇帝》,《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80册,第469页。,表明其对刘备汉室宗亲的身份深信不疑。

二是借助祠庙碑记书写等途径,强化时人对刘备身份的认同和接受。史称,王刚中任职四川期间,于绍兴二十八年将“颓圮破缺”的先主庙“再造而一新”。祠庙落成之后,任渊撰《重修先主庙记》曰:

蜀先主昭烈帝以宗胄之英,负非常之略,崎岖奔走,经理四方,最后伐刘璋,遂有蜀汉。盖将凭藉高祖兴王之地,建立本基……诛有罪而吊遗民,以绍复汉家大业。(18)任渊:《重修先主庙记》,袁说友编、赵晓兰整理:《成都文类》卷33,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644页。

这里的“宗胄之英”,旨在凸显刘备汉室宗亲的身份;称述刘备“诛有罪而吊遗民”等功业,强调其“绍复汉家大业”的志向。时人王十朋《谒昭烈庙文》亦言,刘备“有高皇度,有光武气,有王佐臣”(19)王十朋:《梅溪集·后集》卷28《谒昭烈庙文》,《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51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12页。,致力于收复中原和延续汉祚。“宗胄之英”等出现在南宋基层社会的碑记、祝文之中,表明刘备的身份问题不再受到时人的质疑。

三是借由刘备身份的认同,激发民众的救亡意识。在此方面,南宋遗民郑思肖即是其中的典型。(20)钱茂伟:《杨奂、郑思肖的正统观辨析》,《史学史研究》2000年第3期。其《古今正统大论》曰:“若论古今正统,则三皇、五帝、三代、西汉、东汉、蜀汉、大宋而已”。(21)郑思肖:《古今正统大论》,陈福康校点:《郑思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34页。为何以蜀汉作为正统?郑思肖的解释是:

西汉绝十八年,景帝之子长沙定王发五世孙光武兴汉,其派实不出于武、昭、宣、元、成、哀、平诸帝之下。东汉绝一年,前汉景帝之子中山靖王胜之孙昭烈皇帝兴汉,其派亦不出于东汉诸帝之下。(22)郑思肖:《久久书·久久书后九跋》,陈福康校点:《郑思肖集》,第114页。

“西汉绝十八年”是指王莽篡汉,导致西汉中辍;“东汉绝一年”即为曹魏代汉,东汉由此而亡。但在郑思肖的解释中,西汉中辍后光武帝刘秀中兴汉室,东汉绝统后昭烈帝刘备再续汉祚,从而凸显出汉室后裔在王朝由“绝”而“兴”过程中的关键作用。郑思肖作为南宋亡国遗民,其对刘备以汉室后裔身份“兴汉”事迹的书写,蕴含着“惟大宋一祖十四宗圣子神孙之后亟图之”(23)郑思肖:《久久书·久久书后九跋》,陈福康校点:《郑思肖集》,第114页。的真实意图。

南宋士人对刘备汉室后裔的认可,需要回到南宋时期的政治情景中理解。靖康之变,徽钦二帝被俘。于此特殊情势下即位的赵构,其合法性受到质疑。赵构即位之前,僚属就以“二帝北狩”为由,指出“王不当即位,宜衣淡黄衣称制,不改元”。(24)李心传撰、胡坤点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建炎元年四月戊辰条,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16页。尤其“苗刘之变”时,赵构直接面对“渊圣来归,何以处也”(25)《宋史》卷475《叛臣传·苗傅》,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3804页。的质问,使其即位合法性受到极大挑战。作为徽宗第九子和钦宗之弟的赵构,显然没有继承帝位的正当理由。因此,即便在南宋政权建立并逐步稳固之后,时人对赵构即位动机的“粉饰”并未停止。(26)参见杨宇勋:《宋高宗的政治缘饰:从中兴复国到制造尧舜》,(台湾)《嘉大中文学报》第14期,2021年。在此背景下,南宋儒士在诠释历史时,对刘备汉室后裔的肯定和对蜀汉正统的认可,无疑为赵构即位的合理性增添了一重依据。故而以帝王血胤为依据的蜀汉正统诠释,是南宋儒士的时代关怀和政权认同意识在历史解释层面的具体体现。

二、王朝连续性:“汉统未坠”

“汉统未坠”是南宋士人诠释蜀汉正统的又一重要途径。在南宋士人的叙述中,“汉统未坠”是指曹魏代汉之后,刘备以汉宗室身份建立蜀汉,以“汉”为国号,是东汉的继承和延续。这一基于汉王朝连续性的解释,旨在说明蜀汉与两汉不仅在时间上一脉相承,而且继承了汉王朝的法统。

南宋士人的汉王朝连续性论述,一是反复强调蜀汉政权以“汉”为国号。针对既往史著以“蜀”指称蜀汉的现象,南宋儒士明确指出,蜀汉国号为“汉”,“适与沛公始封国号同”;(27)周必大:《平园续稿》卷13《续后汉书序》,王蓉贵等点校:《周必大全集》卷53,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502页。称蜀汉为“蜀”,只是魏晋时人基于其立国地域的“俗称”,如同五代时人称南唐为“吴”,以北汉为“晋”。(28)详见高似孙撰、王群栗点校:《史略》卷2《三国志》,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275页。需要注意的是,对蜀汉国号问题的讨论,其实在北宋晚期已经开始。如活跃于北宋末年的唐庚批评陈寿《三国志》以蜀汉政权为“蜀”,而不称“汉”,是“黜其正号,从其俗称”,有违“史家之公法”。(29)详见唐庚:《唐先生文集》卷7《三国杂事序》,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31册,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656页。南宋士人认可唐庚的看法,并提出类似观点。如韩元吉言:“蜀者,当时之称也,昭烈之名国亦曰汉尔。”(30)韩元吉撰、刘云军点校:《南涧甲乙稿》卷17《三国志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313页。黄震更为直接地指出,“蜀者,地名也,非国名也。昭烈以汉名,未尝以蜀名也”,陈寿以“汉”为“蜀”,乃是“改人之国号”。(31)详见黄震:《黄氏日抄》卷48《读史三·三国志》,张伟等主编:《黄震全集》,第1618页。对蜀汉国号的强调,为南宋儒士以蜀汉接续东汉提供了依据。

二是并未将东汉的灭亡作为汉王朝的结束,而以刘备建立的蜀汉政权上承东汉。关于蜀汉与东汉的关系,张栻认为:“献帝虽废,而昭烈以正义立于蜀,武侯辅之,汉统未坠地也”(32)张栻:《汉丞相诸葛忠武侯传·跋》,杨世文点校:《张栻集》,第1534页。,将蜀汉的建立视为延续汉王朝统绪的体现。在朱黼看来,蜀汉与西汉、东汉皆是汉王朝历史的重要阶段。其谓:

高帝起沛,诛秦楚而有天下,传一十四帝,都关中,而为西汉者二百二十七年。光武起南阳,传一十二帝,都洛阳,而为东汉者一百九十七年。昭烈起荆楚,传二帝,都成都,而为蜀汉者四十有四年。合三汉而总论之,自起沛至入魏,凡二十八世,四百六十年。(33)朱黼:《永嘉朱先生三国六朝五代纪年总辨》卷2《蜀汉·后主》,《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80册,第488页。

“高帝起沛,诛秦楚”建立西汉,“光武起南阳”建立东汉,“昭烈起荆楚”建立蜀汉,三个时间节点不仅凸显出刘邦、刘秀、刘备对汉王朝的突出作用,更表明西汉、东汉、蜀汉在时间上一脉相承。汉王朝自兴起至国亡,凡历“二十八世”,享祚“四百六十年”,蜀汉即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三是将汉献帝的“衣带诏”作为蜀汉继承东汉的重要依据。“衣带诏”事件是发生于曹魏代汉前夕的一次政变。史称,因汉献帝不甘心为曹操傀儡,遂将诏书藏于衣带,密传刘备“当诛曹公”,然而诛杀计划尚未实施,事已泄露。(34)详见《三国志》卷32《蜀书二·先主传》,第875页。这一仅被《三国志》等史书简单提及的事件,在南宋士人看来乃是关系刘备建立蜀汉政权是否合法的大事。对此,黄震认为:“方献帝之阨于操也,以衣带密诏授昭烈诛之,大权既移,谋不果行,昭烈始不得已起兵于外。大义未伸,曹已簒汉,昭烈始又不得已即位于蜀。”黄震此论旨在说明,既然刘备是汉献帝衣带密诏传授对象,就意味着其是汉王朝的合法继承人选。尽管诛杀曹操的计划“谋不果行”,未能挽救东汉灭亡,但刘备蜀汉政权的建立,至少意味着“汉氏之社稷则藉是未泯”。在黄震看来,蜀汉的建立即是汉王朝“社稷未泯”“余泽尚存”(35)黄震:《古今纪要》卷4《三国》,张伟等主编:《黄震全集》,第2656页。的象征,而汉献帝将“衣带诏”传于刘备具有关键作用。

四是借用天命学说来解释蜀汉与东汉的连续。如钱时编撰的《两汉笔记》,以“两《汉书》旧文为纲,而各附论断于其下”(36)《四库全书总目》卷88《两汉笔记》,第753页。,若仅从其书名来看,该书只是一部涉及两汉史事的史评类论著,但其内容的时间断限并不限于两汉,而是接着评论蜀汉史事。(37)参见燕永成:《宋人汉史学述论》,《史学月刊》2007年第7期。对此,作者的解释称:“建安二十五年冬十月曹丕篡汉,明年夏四月昭烈即帝位于蜀,是天命犹未绝,人心犹未厌,而汉氏之脉犹未坠也。愚于曹丕特书曰篡,而取昭烈系两汉之后,以备一代之始末。”(38)钱时:《两汉笔记》卷12《昭烈帝》,《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6册,第567页。“以备一代之始末”是钱时此言的核心。在他看来,曹丕“篡汉”之后,刘备即位称帝并建立蜀汉,意味着汉朝的天命未绝,人不厌汉,汉王朝的统绪尚存,因此将蜀汉史事置于两汉之后,体现汉王朝历史的连贯完整。这一具有天命色彩的解说,仍然强调的是蜀汉与西汉、东汉的相承和连续。

此外,萧常的《续后汉书》也对汉王朝的连续性进行了总结。该书是南宋时期较具影响力的纪传体三国史著(39)王德毅:《萧常〈续后汉书〉及其影响》,(台湾)《东吴历史学报》第17期,2007年。,书中《昭烈皇帝本纪》之“赞语”,可谓作者对汉王朝历史的总体认识:西汉承秦—中更祸变(王莽篡汉)—光武复汉—大坏极乱(东汉末年)—昭烈正位(40)详见萧常:《续后汉书》卷1下《昭烈皇帝本纪》赞曰,《丛书集成初编》第3733册,第16—17页。,概括出汉朝两经“中衰”并“兴复”的历史脉络。当然,这一被称为“大旨在书法,不在事实”(41)《四库全书总目》卷50《续后汉书》,第451页。的史著,在历史解释中自然会将南宋政权的现实处境考虑在内。

事实上,南宋士人将蜀汉作为东汉的延续,与南宋“赓续”北宋的立国方式紧密相关。如既有研究表明,在南宋政权的合法性构建中,借由光武中兴故事的讲述与效法,成为其政治场域的突出现象。(42)详见何玉红:《中兴形象的构建:光武故事与宋高宗政治》,《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4期。在标举中兴的时代语境下,历史上的“少康中兴”“光武中兴”等,是南宋时人注重挖掘和利用的历史资源。刘备建立的蜀汉,尽管称不上中兴,但其以西汉、东汉的继承者自居,与南宋继承北宋具有相似之处。因此,在南宋儒士的正统诠释中,借由蜀汉与东汉、西汉连续性的论述,表明南宋继承北宋具有充分的历史依据。

进而言之,南宋政权合法性的构建,是多方面力量参与和维护的结果。从汉王朝的连续性诠释蜀汉正统,正是南宋士人捍卫南宋合法性的典型反映。频频出现的“汉统未坠”等表述,表面上强调的是蜀汉与西汉、东汉一脉相承,实则关心着南宋“赓续”北宋的现实处境和正统归属。

三、史书编纂:“帝纪”与“纪年”

南宋士人表达蜀汉正统的方式除史评、史论等之外,也体现在修史实践之中。(43)蔡东洲:《宋儒的魏蜀正伪论争与改修〈三国志〉之风》,《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93年第5期。梳理成书于南宋的三国史著可见,其对蜀汉正统的呈现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在改修陈寿《三国志》等而成的纪传体史书中,将蜀汉帝王纳入“帝纪”;二是在改修司马光《资治通鉴》而成的编年体、纲目体等史著中,取蜀汉年号纪年叙事。

将蜀汉二帝纳入“帝纪”,是南宋史书编纂中体现蜀汉正统的重要方式。在宋代之前的三国历史编纂中,陈寿《三国志》是以曹魏帝王为“帝纪”,吴、蜀帝王入“列传”,但南宋萧常批评陈寿《三国志》曰:“既纪曹而传刘,复贬汉而为蜀。以鬼蜮之雄而接东京正统,以高、文之胄而与孙权并称。”(44)萧常:《续后汉书》卷首《进续后汉书表》,《丛书集成初编》第3733册,第1页。因不满《三国志》的做法,故萧常整合裴松之《三国志注》、范晔《后汉书》等史料,重新厘定三国史事的编排次序和卷数。其《续后汉书》以蜀汉帝王入“帝纪”,魏、吴帝王入“载记”,并将蜀汉史事按纪传体体例编写,置于全书之首。(45)详见曹鹏程:《萧常及其〈续后汉书〉初探》,《江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该书具体包括蜀汉《帝纪》两卷、《年表》两卷、《列传》十八卷,吴载记十一卷,魏载记九卷(46)详见周必大:《平园续稿》卷13《续后汉书序》,王蓉贵等点校:《周必大全集》卷53,第502页。,直观呈现出蜀汉在三国中的正统地位。

此后,成书于南宋的纪传体三国史著,多以萧常《续后汉书》为范本。如开禧年间李杞著《改修三国志》六十七卷,“尊昭烈、后主为《汉纪》,魏、吴次之”(47)王应麟撰、武秀成等校证:《玉海艺文校证》卷13《庆元续后汉书》,凤凰出版社2017年版,第597页。,与萧常《续后汉书》的编排次序基本相似。之后又有郑雄飞《续后汉书》、翁再《蜀汉书》等,也不过是萧常《续后汉书》的“翻版”。故周密评价称:“近世如郑雄飞亦著为《续后汉书》,不过踵(萧)常之故步。最后,翁再又作《蜀汉书》,此又不过拾萧(常)、郑(雄飞)弃之竹马耳。”(48)周密撰、吴企明点校:《癸辛杂识》后集《正闰》,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97页。这一评价表明,南宋时期编修的纪传体三国史著,多继承了萧常《续后汉书》的编排方式,即将蜀汉史事按纪传体体例编写,以彰显其正统地位。

取蜀汉年号纪年,是南宋时期编年、纲目体史书中表明蜀汉正统的主要途径。如在张栻的编年体通史《经世纪年》中,三国部分的纪年方法是:“(汉)献帝之后,即系昭烈年号,书曰蜀汉,逮后主亡国,而始系魏。”(49)张栻:《新刊南轩先生文集》卷14《经世纪年序》,杨世文点校:《张栻集》,第964页。作为南宋时期首部取蜀汉年号纪年的通史著述,张栻的做法受到时人“尤为确论”(50)牟巘:《陵阳先生集》卷17《跋范天碧定史诗》,《宋集珍本丛刊》第87册,第599页。之称赞。在该书的影响下,南宋时期的通史著述多取蜀汉年号纪年。如朱黼《纪年备遗》,削曹魏纪年以从蜀汉正统。(51)详见叶适撰、刘公纯等点校:《叶适集》卷12《纪年备遗序》,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208页。黄震《古今纪要》的三国部分以蜀汉接续东汉,并按照汉、吴、魏顺序编排相关史事。(52)详见黄震:《古今纪要》卷4《三国》,张伟等主编:《黄震全集》,第2656—2683页。

朱熹及其门人编修的《资治通鉴纲目》,是采用蜀汉年号纪年的纲目体通史。在《资治通鉴纲目》凡例中,朱熹以周、秦、汉(原注:起高祖五年,尽炎兴元年)、晋、隋、唐为“正统”(53)详见朱熹撰、严文儒等校点:《资治通鉴纲目》附录1《凡例》,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476、3477页。,是将蜀汉包含在内。尽管朱熹曾提出蜀汉为“正统之余”等观点(54)在三国正闰问题上,朱熹虽称蜀汉为“正统之余”等观点,但从未将曹魏视为正统。并且朱熹主张在史书编纂中以蜀汉上承东汉,以蜀汉年号纪年叙事。相关研究可参看罗炳良:《南宋史学史》,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81—188页;汤勤福:《朱熹的史学思想》(修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143—144页;赵金刚:《朱子的“正统论”》,《福建论坛》2016年第2期。,但从史书编纂的角度而言,其则主张以蜀汉年号纪年。如针对司马光《资治通鉴》的纪年问题,朱熹指出:“如温公旧例,年号皆以后改者为正,此殊未安。如汉建安二十五年之初,汉尚未亡,今便作魏黄初元年,夺汉太速,兴魏太遽。”(55)朱熹撰、刘永翔等校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33《答吕伯恭》,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1455页。建安二十五年,即延康元年。此年十月汉献帝禅位,曹丕建元黄初。按照《资治通鉴》以“后改者为正”的纪年方式,即将建安二十五年的史事全部系于黄初元年之下,故朱熹斥其“夺汉太速,兴魏太遽”。朱熹还有言:“温公《通鉴》以魏为主,故书‘蜀丞相亮寇’何地,从《魏志》也,其理都错。某所作《纲目》以蜀为主。”(56)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105《论自注书·通鉴纲目》,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637页。从《资治通鉴纲目》的实际编写来看,三国部分是取蜀汉年号纪年,印证朱熹所言“三国竟须以蜀汉为正统,方得心安耳”。(57)朱熹撰、刘永翔等校点:《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2《答蔡季通》,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4698—4699页。换言之,蜀汉虽曾被朱熹斥为“正统之余”,但在《资治通鉴纲目》的实际编写中则获得了“正统”地位。(58)如南宋林景熙评价《资治通鉴纲目》曰:“以蜀汉系统,上承建安,下接泰始,而正统于是大明。”详见林景熙撰、陈增杰校注:《林景熙诗集校注》卷5《〈季汉正义〉序》,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402页。

取蜀汉年号纪年,亦出现在南宋时期的史评类著述之中。如胡寅《读史管见》以蜀汉昭烈章武元年上接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至后主炎兴元年蜀汉灭亡,方以曹魏咸熙元年纪年。(59)详见胡寅撰、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5—6,第180—207页。再如前文提到钱时的《两汉笔记》,以蜀汉年号“系两汉之后”。易言之,南宋时期三国史著中的蜀汉“帝纪”与“纪年”,以直观的方式呈现出蜀汉在三国中的正统地位,这是南宋儒士蜀汉正统观念在修史实践层面的体现。

结 语

以上可见,南宋士人的蜀汉正统主张,既表现在史事评论,亦体现在修史实践。其中在史论、史评等诸多议论中,基于蜀汉帝王血统和汉王朝连续性的讨论,表明刘备以汉室后裔身份建立的蜀汉政权与西汉、东汉一脉相承,具备正统资格。同时,在具体的史书编纂中,或以蜀汉帝王为“帝纪”,或取蜀汉年号纪年叙事,将蜀汉政权在三国中的正统地位直观呈现。南宋儒士的蜀汉正统主张“议论”与“实践”相互统一,意味着以蜀汉作为三国正统的基调在南宋时期基本定型。

强烈的时代关怀和王朝认同意识,是南宋士人蜀汉正统论述的显著特点。频频称述的“汉室之胄”“汉统未坠”等言论,表面上强调的是刘备身为汉室后裔以及蜀汉与西汉、东汉一脉相承,实则关心着南宋“赓续”北宋的现实处境和南宋政权的正统归属。在南宋士人的蜀汉正统诠释中,可以看到历史解释、时代关怀和王朝认同之间的相互交织与互惠合力。

从更为广阔的视域来看,蜀汉正统基调的形成意义深远。既有研究表明,与南宋同时或稍晚的金、元士人,也多主张蜀汉正统。(60)参见张勇耀:《金元之际“蜀汉正统”论的文史演进与南北汇流》,《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22年第4期。这说明,南宋士人的蜀汉正统动机并非完全来自北方政权的压力,其立论基础也并非完全因为偏安江南的地域因素。南宋、金、元士人虽身处不同政权,其历史解释不可避免带有各自的立场,但就三国正闰问题来看,其观点则呈现出趋同与合流之势。在经历10至13世纪多政权的长期分立之后,南北思想观念的渐趋合流,对有元一代的文化“统合”与大一统局面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61)参见江湄:《怎样认识10至13世纪中华世界的分裂与再统一》,《史学月刊》2019年第6期。经由南宋、金、元士人讨论所形成的蜀汉正统基调,奠定了明清时期三国正闰观念的基本走向。蜀汉正统论的学术意义,还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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