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西贺州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2023-02-18黄俻华吴思渝
黄俻华,吴思渝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水产畜牧站,广西 贺州 542899;2.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四川 成都 610041)
为了解广西贺州市生猪产业发展情况以及生猪产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近期,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对10 个大型养殖企业、70 个中小型养殖户开展了调研,对“十四五”贺州市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1 当前贺州市生猪产业发展现状
2021 年全市肉类总产量18.62 万吨,同比增长24.12%,高出全区平均增长率的4.06 个百分点,增速全区排名第一,其中猪肉产量12.66 万吨,增长44.96%,全区排名第一。全市生猪出栏161.22 万头,同比增长37.77%,高出全区平均增长率的1.27个百分点,增速全区排名第三。各县(区)的猪肉供应实现100%自给,并有98.81万头生猪外调支持其他省、市。2022年上半年全市生猪出栏101.23 万头,同比增长9.93%,生猪存栏104.3万头,同比增长5.14%。
在调研中发现,贺州市生猪养殖产业结构正在发生巨大变化。非洲猪瘟爆发后,全市年出栏500 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从932 家增加到1 033 家,养殖量在全市生猪出栏总量的占比从72%提高到80%。受制于养殖收益低、环保水平不达标、抗疫病能力差等原因,部分小散养殖户逐步退出市场。
2 生猪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龙头企业
2.1.1 符合规模养殖要求的集中成片土地资源稀缺。后非洲猪瘟时代,“公司+农户”合作模式无法满足防疫设施不断升级的要求,加之上半年生猪价格持续下行,饲料成本高位运行,生猪养殖陷入严重亏损,协议合作农户出现不稳定因素,当前集团养殖公司倾向于向养殖小区发展。贺州符合生猪养殖要求的集中成片的土地资源稀缺,成为限制龙头企业业务发展的主要瓶颈。贺州广东温氏畜禽有限公司透露,公司计划从“公司+农户”的模式转型到养殖小区模式。但是非洲猪瘟后,各地禁养区划定及审批政策与非瘟前没有变化,符合条件的上规模的土地稀缺。双胞胎猪业有限公司反映部分合作户非法占用农田搭建,建后强拆,拆后没有做好后续异地重建工作,部分养殖户养殖用地难以取得合法手续。
2.1.2 符合规模养殖的大面积配套设施用地供给不足。随着环保要求提高,清洗消毒、养殖废弃物处理、检验试验室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增加,本市符合规模养殖的大面积土地供给较少。
2.2 规模大户
2.2.1 生猪养殖场户融资难。受生猪养殖疫病风险影响,金融业对生猪行业的信心不足。据某生猪养殖大户反映,其提交的贷款申请,因无法通过该县新农办审核,在进入银行审核流程前就被退回。调研中能顺利获得银行贷款进行复产的养殖户较少。
2.2.2 本地猪苗供应不足,多从外地购入。调研显示,本地实行自繁自养生产模式的规模养殖场年生产猪苗约10 万头,不能满足本地生产需求。进驻该市的部分龙头企业虽有繁育场,但猪苗不对外销售。未与龙头企业合作的规模养殖大户购进的猪苗大多来自外省,成本较高、品质无法保证。
2.2.3 小型养殖场、散户抵抗疫病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弱。
2.2.3.1 小型养殖场户养殖成本相对较高,防疫措施较简陋,养殖风险较大,加之近年生猪行情复杂多变,养殖户信心不足。
2.2.3.2 话语权低,难以享受金融政策。当前贺州市生猪养殖保险险种有限,只有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死亡保险,尚未建立价格保险机制。同时保险公司参保标准较高,生产设施、条件较差的养殖场难以通过验收。加之猪场生物安全升级提高,保险人员进入猪场进行核验难度加大,现场承保验标、查勘理赔手续难以进行,肉猪和种猪死亡保险参保率下降趋势明显。
2.2.3.3 小散养殖户生猪外调困难。2022年5月1日起,广东调整生猪调运政策:获得国家非洲猪瘟无疫区、无疫小区认定的生猪养殖企业,办理生猪调运“点对点”备案后,可“点对点”调运屠宰用生猪到广东;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可依法调入广东,无须备案、无须经过指定通道。饲养量占全市约20%的小散养殖户因无法达到“点对点”调运备案要求,其生产的生猪只能在市内销售。由于小散户生猪养殖分散、单次出栏量小,屠宰商贩都不愿意上门收购,相同品种规格的生猪每千克销售价格,散养户的比大型规模养殖场的低1.0~2.0 元,所以小散养殖猪场存在销售、外调困难的情况。
2.2.3.4 肉类加工屠宰能力较弱。长期以来,贺州市生猪调运都以“活体运输”为主。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中南六省全面禁止外地生猪调入,鼓励“调猪”转为“调肉”。2021年底,贺州市共有4 个屠宰场投产,满载运行仅能满足本市居民需要,因此全市面临生猪外调受限问题。再者,贺州市目前没有大型肉类加工企业,尚未形成可追溯的产业链条。
3 “十四五”贺州市生猪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落实生猪生产支持政策
3.1.1 积极推进生猪活体抵押贷款、生猪养殖保险等支持政策,持续优化生猪生产发展环境,增强养殖场户抵御风险的能力。
3.1.2 强化产能调控基地建设。将现有14 家生猪养殖场申报成为广西第一批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贺州市生猪产业大数据云平台项目建设。
3.1.3 加强科技支撑与生产指导服务,引导中小养殖户使用微生物发酵饲料喂养,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猪养殖效益。
3.2 抓好动物重大疫病常态化防控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包村包场”工作机制,从养殖、屠宰、运输等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等方面,全方位加强生猪养殖防疫排查、疫病监测、疫情举报核查、产地检疫等网格化管理工作,大力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和经纪人备案,持续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织牢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护网,严防疫情发生。
3.3 持续推行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抓好生猪生态养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生猪生产高质量发展。
3.3.1 推行“微生物+”现代生态养殖技术,继续实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巩固提升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生产能力。
3.3.2 推动八步区、平桂区和富川瑶族自治县开展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点,提升农户施用畜禽粪肥的积极性,促进农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抓好实施中央资金平桂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
3.4 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市场监测预警机制 要建立由畜牧兽医和动物疫病防控部门、市场监管、统计调查、银行、保险、销售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生猪生产信息化平台,形成多方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
3.5 加固延伸产业链 生产环节透明度越高、产品安全的可追溯性越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就越高,贺州市是粤港澳大湾区消费市场的生猪产品主产区,推动全产业链发展有助于提升产品竞争力。
3.5.1 通过战略联盟的方式,发展生猪订单生产模式,运用跨区共建养殖基地、资源环境补偿等方式进行合作,探索稳固的产销合作关系。
3.5.2 引进肉类制品加工企业,提升屠宰加工和销售服务终端的服务能力。按照市场需求定位精准生产,提升整个养殖产业链的效率。鼓励冷链运输,冷鲜上市,提倡从“调猪”向“调肉”转变,着力解决未来贺州市生猪“调出”问题。
3.6 完善和优化养殖用地协调机制 鉴于规模养殖在环保技术上的优势,应鼓励发展规模养殖,支持龙头企业布局全产业链。鼓励养殖企业利用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等“四荒地”进行生猪生产,适当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生猪养殖用地纳入到土地利用规划中,简化用地手续办理流程。系统解决养殖环保、生物安全等问题,对于禁养区关停的养殖场户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