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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理解民主中“参与”价值的新视角*
——基于某市X社区协商实践研究

2023-02-11张力伟高子涵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参与协商民主

张力伟 高子涵

一、问题的提出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1](P38)。从价值层面看,协商民主不仅有利于提升民主决策的质量,也是构建包容性政治的基本方式[2]。当下,协商民主被广泛应用到基层治理,衍生出基层协商治理的模式和机制。协商治理已经在中国国家治理中生根发芽,尤其在基层这一空间,基层协商治理涌现出形态各样、卓具效能的鲜活案例。习近平指出:“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3](P20)现有对于协商民主或者协商治理的研究大多聚焦于政治领域。例如,加拿大的协商实践旨在改革选举制度,巴西和美国芝加哥的协商实践分别聚焦于参与式预算[4]及教育机构改革[5](P115-143)。我国的协商治理实践亦复如是,基层协商治理关注的同样是政治议题[6],并且通过“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及“民主议事会”等形式实现公众有序的政治参与[7](P216)。

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了。中国式民主的基本特征在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3](P14)。由此,中国式民主的发展是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和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协同建设、共同推进的过程。将民主机制嵌入日常生活,不仅能够加深人民群众对于民主的体验感,也能够为人民群众创造直接参与的渠道和空间。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是直接民主的运作场景,所关注的问题多为邻里之间、家庭之间乃至个人之间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无涉政治,但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并影响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那么,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是如何运作的?其内在蕴含的价值是什么?又能够反映出中国式民主的何种特征?这些问题有待深入挖掘。

基于上述问题,本文通过深入观察社区协商治理的运作,力图在描述基层协商治理过程的同时结合参与式民主理论的新进展,进一步讨论日常生活中协商治理如何反映民主中的“参与”价值。通过这个研究,我们希望从微观上提供理解基层协商民主与基层治理的新视角,并且立足于“小切口、大问题”的研究思路,从宏观上把握中国式民主建设的内在逻辑。

二、协商治理:理论阐释与中国实践

(一)何谓“协商治理”

协商治理的概念源于协商民主和治理之间的深度融合,旨在说明以协商为基本方法解决公共问题的过程。协商民主和公共治理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存在着深层次的契合,协商民主作为新型民主治理方式已经在我国社区建设中扮演积极角色[7](P183)。协商治理作为一个新概念,同样存在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简要来说,协商治理是政治主体基于政治组织和公民的政治权利,以协商和对话的程序及形式达成共识或者协调分歧,从而实现国家和公共治理利益目标的特定政治机制[8]。如果说将协商民主视为一种民主机制,那么协商治理就是一个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的具体过程。协商治理奉行一种民主治理的理念,治理以协商民主的方式进行,表达了对更合理的民主治理的关切和需求[9]。实践中,协商治理能够嵌入不同的场景,并且具有不同的运作形式。例如,协商民主中的公民会议、小型协商论坛、民主恳谈会等,都是协商治理的基本形式。从实际功能角度出发,协商治理不仅是解决公共问题新的治理范式,同时是化解社会矛盾[10]、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实现途径[11]。

有效的协商治理存在不同的前提,这些前提主要沿着三个方面展开。一是有效的协商治理需要一个开放的协商载体,以便于公众能够通过特定的平台参与到协商的程序当中[12]。这意味着协商治理程序是完全开放的,任何利益相关者都有权利参与其中。二是所有的观点能够被相互倾听,所有的观点都能够相互交换,每一个参与者的利益诉求都能够被平等地对待[13]。身份与权利的平等是协商治理有效性的基本保障,不平等的协商结构会创造出更深层次的不平等。三是参与者有能力理解协商的基本议题,并且能够在协商中秉持理性审慎的态度去平衡不同的利益,寻求共识[14](P196)。协商并非参与者的“跟风”“随大流”,而是参与者真正参与到协商的沟通程序,为问题的解决贡献智慧。在这三个方面中,公民能力最为重要,大量有关协商民主和协商治理的文献都在讨论公民能力对协商效能的影响,一些研究也通过试验的方式来检验二者的相关关系[15]。这也是当下协商民主理论受到批评的焦点。一是政治议题存在高度的专业性与深刻的复杂性,因此,政治决策更多是政治家的事情,与普通公众基本无涉[16]。二是经验研究表明,大部分公众对于政治领域的参与持有冷漠的态度,因为他们不具备政治参与需要的专业知识,也没有兴趣参与到看起来和自身无涉的问题当中[17]。不过,相关的规范分析和经验研究同样表明,如果公众能够充分知晓决策的相关信息或者接受了相应的政治训练,那么不仅能够提升公民能力,并且会激发出公众的参与热情[18]。总的来看,公民能力和参与热情问题,仍然是协商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如何保障公众愿意参与、真实参与,进而输出协商的真实效能,是推进协商民主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

(二)中国的协商治理实践

改革开放后,随着公共事务的增多及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各类的社会矛盾开始显现,为了化解显现的和潜在的社会矛盾,协商民主逐渐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协商民主成为化解矛盾冲突及提升决策质量的重要民主形式,在各个层级各个领域的治理场景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协商治理而言,基层是协商治理最为常见的实践领域,并且协商治理的基层实践也衍生出了形式各样的模式[19]。基层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基本界面,社会问题及社会矛盾大多发端于基层社会。以基层为场景推进协商治理实践,不仅具有成本低的特点,也有利于从源头上破解社会问题、消弭社会矛盾。与其他协商治理场景相比,基层治理场景能够较快地把协商治理的共识成果转化为治理行动[20]。中国的基层协商治理打破了协商民主研究的意识形态偏见,即“协商”只能够有效地运作于所谓的“自由民主”国家当中[6]。中国的实践表明,基层协商治理不仅保障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从国家层面到基层治理的政治延续性,而且有效避免了社会结构多元化背景下基层群众动员型与被动式政治参与的弊端[21]。

依照学者的观点,中国的协商治理衍生出两种形态。一是政府主导的结构化的协商论坛,如广泛存在的公众听证及类似于浙江温岭的参与式预算[22]。二是非结构化的、非正式的公众协商。这种形态包含多种类型的沟通程序,旨在为公众提供一个针对社区、社会及国家各个层面议题的交流观点、凝聚共识的公共议程[23]。从整体格局角度出发,中国的协商治理依然遵循着党建引领多元主体参与的模式,因此,大多数案例是学者提出的“政府主导的结构化的协商论坛”。在党的领导下,协商治理能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方向,坚守国家治理的基本目标。换言之,我国的协商治理实则是中国共产党以协商对话方式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治国理政机制[8]。同时,我国协商治理是“因地制宜”、形态多样的,无论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西部欠发达省份,都涌现出基于当地实际情况的协商治理的创新和探索[24](P325)。

我国的协商治理实践亟须解决的问题,除了公民能力和参与意愿等共性问题之外[6],还有协商治理需要优化的基本思路。一是提升基层协商治理的制度化程序和规范化水平。基层协商治理的运作并没有完善的制度规范,在一些情况下大多流于形式,无法达到通过这一创新完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的制度初衷[25]。二是基层协商治理的可持续性及未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其他领域协商形成系统性协同效应。由于很多基层协商实践是政府主导,政府换届或者政策变革会对基层协商治理的可持续性造成影响。另外,基层协商主要发生于基层治理的领域,未能实现和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等其他协商领域的连接贯通[26]。三是基层协商中的赋权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不足。在压力型体制下,基层更偏好通过高效率的治理方式解决问题,这导致基层政权使用协商治理的动力并不强[20]。此外,政府主导下的协商治理存在着协商成果转化不足的问题,这意味着协商在一些情况下只是政府决策参考,行政命令可能会完全替代协商的成果[27]。

我国的协商治理实践既有鲜明的特色和优势,也存在亟须破解的梗阻性问题。协商治理存在的这些问题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民主中的“参与”价值,最终使协商治理沦为形式主义。目前对于协商治理的研究仍然集中于政治领域,关注的协商多为政治决策的民主程序。那么,是否存在相对独立于政治领域之外的协商治理,这样的协商治理又有着哪些功能和价值,是否可以为破解当下协商治理的问题提供经验和思路?这可以被视为关于协商治理研究的新问题。基于笔者的调研,一种面向日常生活的基层协商治理值得去挖掘与探索,不仅能够拓展对基层协商治理的认识,也会对观察与阐释中国式民主的“大问题”提供一个新的窗口。

三、案例介绍与研究方法

(一)案例介绍

2022年7月至8月,笔者团队于我国中西部若干城市社区进行了田野调查,中部某市X社区的基层民主建设经验值得研究。该社区发展了一套有成效的协商治理模式,这一模式旨在解决社区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各类问题,如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社区内部的环境保护、文化建设及公共设施维护等。

X社区作为一个村改居社区,在初建阶段涌现出大量的人际矛盾。这些矛盾不仅威胁着公共安全,也给社区带来额外的治理成本。为了维持社区的人际和谐及保障社会稳定,该社区设计了一个解决人际矛盾冲突的协商治理机制。起初,这一机制的制度化程度并不高,一些程序和机制设计也处于试验阶段。然而,经历了大约五年的实践与优化,社区的协商治理机制逐渐走向成熟且不断制度化,并被命名为“小板凳、大民生”治理项目,形成了这一治理项目的协商程序(见图1)。

图1 X社区“小板凳、大民生”治理项目的协商程序

借鉴徳雷泽克提供的有关协商效能的标准,X社区的协商程序契合了“原真性”“包容性”及“结果性”三个要素[28]。一是协商的原真性在于参与者可以通过特定的协商平台和程序表达自己的偏好。社区中只要存在矛盾冲突,便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是协商的包容性在于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能够平等地参与到协商中来。社区的协商项目向所有居民开放,不存在排他性的问题。三是协商的结果性在于协商程序能够提供一个彼此都满意的共识性结果。根据社区的工作台账,每一次的协商均能取得参与者的共识,实现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自这一治理项目启动以来,社区的矛盾冲突明显呈下降趋势。该治理项目多次获得省市各级所授予的荣誉奖项,并且作为典型案例被其他社区所效仿。与此同时,在和谐的人际关系基础上,X社区的社会资本变得更加丰厚,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参与的热情日益高涨,推动了基层中法治、德治、自治的有机统一。正因如此,这种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体现出研究的价值。正如古德曼和汤普逊所言,协商实践并不应仅局限于政治机构当中,其他空间或者场景的协商实践——如工作中及闲暇时间中——往往可以被视为政治行动和公民资格的训练场[29](P359)。有鉴于此,X社区的案例拥有良好的解释力去论证“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问题。

(二)研究方法

本文的研究方法为参与式观察和半结构化深度访谈。为了获取更多的观点和评价,笔者团队一共访谈了41名受访者。其中,4名受访者为X社区协商治理项目的负责人,3名为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其余受访者为该社区的普通居民。访谈问题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协商治理项目的发起和发展;二是协商治理项目的特征与功能;三是协商治理项目对于社区居民的意义和价值;四是政府对于X社区协商治理项目的评价。其他有关X社区和治理项目的材料来自X社区“两委”的相关文件及工作台账,所有材料获准公开使用。

四、日常生活中协商治理的机制和功能

(一)自下而上的需求和自上而下的推动

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是一个显著的社会问题。作为一个村改居社区,X社区大多数居民来自不同的乡村,少部分来自城市的其他社区。由于城乡之间生活方式的差异及原有熟人社会的瓦解,大量的冲突集中表现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有的居民私自占用公共绿地种菜、在别人家门口或者公共空间乱丢垃圾、装修与生活噪音及过度使用社区的公共设施等。这些冲突一旦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就会引发严重的治安事件,威胁社区秩序。

在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中,许多居民经常向社区甚至政府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反映问题,要求社区和政府给他们“撑腰评理”。因此,解决社区居民的矛盾成为社区的“棘手问题”,给社区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起初,有关部门采取了刚性回应的方式,如对一些社区居民采取训诫甚至拘留等措施。然而,社区意识到这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社区矛盾的“源头治理”要从改变人际关系和居民之间的交往方式入手。因此,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进入了社区工作的议程。在政府的支持下,社区党委着手设计协商机制,并且在设计过程中邀请高校学者参与,以保障机制的规范性与科学性。这一项目解决的第一个案子,是社区居民为了锻炼身体私建篮球架的问题。在社区党组织的牵头下,社区居民坐到一起共同商量问题的解决方案,最后达成的共识是当事人拆除私建的篮球架,但社区为了方便百姓锻炼身体,杜绝此类矛盾,向居民承诺修建一个公共的社区运动场。

这一成功案例给社区深入推进协商治理项目建设带来信心,让社区居民找到了另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协商实践在社区蔚然成风。这一协商治理项目在不断地调整优化中提升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成为社区工作的亮点工程。社区协商治理项目的启动和发展反映出的一个原则是,政府主导和社会需求的双向动力,是有效协商治理机制得以建立和可持续运作的必要前提。其中,党建引领是基层协商治理走向成功的核心基础。一方面,社区党组织作为制度的供给者,为协商治理提供了制度支持和实践平台;另一方面,通过党建引领,能够将社区居民引导到协商治理的目标和机制当中。党组织的亲自协调有利于提升制度的公信力,在保障制度合法性的基础上带动公众的积极参与。

(二)解决不同问题的多元化协商治理机制

关于协商治理的理论论争指出影响协商效能的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协商的模式;二是协商的目标[30]。X社区的协商治理项目旨在解决人际的日常生活矛盾,对于这一协商治理项目而言,关键问题在于采用何种具体的模式能够实现各类问题的解决。

日常生活中的问题不同于政治议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但涉及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影响范围。因此,X社区树立了“大事儿大解决、小事儿小解决”的协商原则,采取灵活的协商模式解决不同的问题。确定具体的协商模式是协商治理中的关键,这取决于明确“谁参与”。社区中两种协商模式较为常用:一种为居民协商会议,另一种为非正式的协商会面。具体模式的选用取决于具体的协商议题。例如,如果协商涉及的公众较多,那么会采取推举代表的方式组成正式的协商会议;如果涉及的公众较少,就会倾向于采用非正式的协商会面。这种灵活的协商治理机制平衡了协商治理中规模和效率的关系,既保证了涉及的利益主体能够参与其中,又在规模的限制中提升了协商的效率。

X社区一个典型的大规模协商案例是居民楼加装电梯的问题。为了解决老人孩子上下楼不便的问题,一些居民开始动议社区加装电梯。有的居民提出每个住户都应该承担加装电梯的成本,但遭到强烈的反对,尤其是一楼及部分家里没有老人和孩子的住户。这些居民认为,加装电梯对自己的意义不大,不愿意分担成本。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社区决定采用居民协商大会的方式,让居民们充分讨论、交换意见以达成共识。不过,这种大规模的居民协商比较少见,多数议题还是关涉邻里之间的矛盾。根据X社区的工作台账,91%的协商与人际和家庭之间的矛盾有关。只要有居民去社区反映问题,社区就会立刻发起协商程序。有时社区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矛盾,也会邀请相关的居民来协商。因此,小规模的非正式的协商会面是社区最为常用的协商机制。X社区整合了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协商模式,旨在灵活解决居民在日常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这种非结构化的协商模式具有两方面的优势。一是非结构化的协商强化了以问题为导向的民主价值,构建了一个“协商议题—协商策略—协商效果”相关联的协商程序,提升了协商治理的效能[31]。不同类型的协商在与特定问题相适配的基础上带来良好的协商结果[32]。二是非结构化的协商能够激发公共领域的日常行动主义,在提高公民参与度的同时促进协商治理的深化与发展[23]。

(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低成本协商

中外协商民主实践证明,成本问题是影响协商治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例如,发端于浙江的温岭恳谈及加拿大的公民协商会议因为成本的问题陷入过是否叫停的争论[4]。这里提到的成本指的是协商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及金钱成本。一是时间成本主要源自民主的规模问题。达尔指出,体系越庞大,公民参与的成本就越高昂,所以只有小规模的民主才能够保证有效率的沟通[33](P64)。例如,大规模的协商通常需要间隔特定的时间举行,否则就会因为无休止的讨论而浪费大量的时间[34]。二是金钱成本根植于政治议题的复杂性。不同国家的协商实践表明,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安排参与者的政治知识培训,以保障参与者在协商的过程中能够理解相关的议题[35](P151)。协商平台的运作会产生相应的后勤成本。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可以很好地规避协商的成本问题。一方面,日常生活中的协商往往是小规模的,大部分的协商规模基本不超过10个人;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中的协商议题和公众生活息息相关,这些生活琐事的协商复杂性远低于政治议题,可以免于参与之前的“训练”。此外,日常生活中的协商过程几乎不需要后勤投入,有助于节约协商程序产生的额外资金消耗。

X社区特别在社区办公楼提供了一间专门用来协商的房间,这为协商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社区的举措证明了协商空间的重要性。协商空间带有相应的文化属性,特定空间中的协商实践也是一种社会文化实践。如果参与者在一个空间内能够承认彼此具备相同的文化背景,就能够提升参与者对协商程序的认同感。因此,协商空间不仅是一个充满竞争性观点的场域,同样是推动凝聚共识的外部动力[36]。社区的协商实践同样具备相应的文化属性,各参与主体在协商过程中一边交流一边喝茶。作为当地的一项重要生活习惯,喝茶已经成为文化符号,因此社区协商项目的一个愿景就是“用一杯茶的时间解决问题”。在共同的文化背景下,不同的参与者分享着共同的价值规范和交往方式,有利于共识的达成。在协商中嵌入文化要素对塑造认同和强化社会纽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低成本的特征为协商治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社区的实践证明成本同规模与议题复杂性的关系。同时,协商实践中蕴含的文化逻辑是影响协商治理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协商治理机制设计应该审视的基本问题。

五、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如何体现民主中的“参与”价值

协商民主理论受到的一个批评在于,协商程序可能会弱化民主中的“参与”价值。一是协商的过程可能是民主的,但如果协商的范围仅仅局限在特定的领域或者特定的圈子,本质上仍然不民主。二是协商民主如果真的要体现民主的价值意蕴,必须要和广泛的社会结构相联系,否则就会削弱协商的合法性[30]。对于民主而言,参与的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参与必然是最广泛的参与,即每个个体都有参与的权利和参与的渠道,每个人都能够在参与中得到实际的收获;另一方面,参与必然是全领域的参与,不是局限在某一个具体范围内的,无论是治理的哪一个层级或者领域,都需要参与的广泛存在。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真实反映了“参与”的价值,有利于夯实协商民主合法性、推动协商民主高质量发展。

(一)从“弱参与”到“强参与”

对于协商治理来说,在政治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的实践中存在的显著不同在于公众的参与兴趣和意愿。参与者的参与意愿和参与者感知到的实际利益呈显著的相关关系[37]。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议题和参与者的生活福祉紧密相关,参与者能够在参与中直接感受到参与对其生活的改变,故而在成本收益比的计算中选择参与。借鉴巴伯的观点,弱民主或者弱参与是“动物管理的政治”,公众是冷漠的且难以实际控制其个人生活。弱参与之下的民主机制类似某种“形式主义”,是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之间的脱节。公众只是在民主的程序中“露脸”,而民主的结果可能并不能够对公众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长此以往,公众会倾向于认为民主“徒有其表”,逐渐产生参与冷漠。而强参与或者强民主是公众实现自我管理的理想模式,这样的民主体现为一种生活方式[38](P117-138)。这意味着公众已然将民主视为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并且相信民主程序能够真正地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参与冷漠就会转变为参与热情,全方位地带动基层民主的落地生根。对于协商民主来说,公众“强参与”的一项基本条件在于具备充分信息的公众,而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会充分满足这一条件,因为公众对和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有着最为深刻的了解和认知。在这个情境下,协商实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能力的问题——公众不需要掌握专业的政治常识,只需要明确和自己利益息息相关的事务的解决方法。

民主本质上是“人的问题”。民主参与是人的参与,在设计民主机制的时候必然要考量人的特点和习惯,这是化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激发民主活力的重要因素。基于人性的动员才是有效的动员手段——只有当人们意识到参与对于自己具有实际价值的时候,民主的参与才是有意义的。例如,有基层民主实践表明,公众见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能够真正愿意参与,也才能相信自己的参与有用。在利益的牵动之下,公众能够参与其他的事务,基层治理中群策群力的氛围便自然形成[39]。与此同时,通过不同的协商模式,公众能够通过一种高效的方式满意地解决他们关心的问题。这样一种参与的效能感也能够促进公众的参与能力和意愿。这更加说明了日常生活是民主的训练场[4]。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参与,公众可以提升他们的理性精神、协商技能及参与兴趣,这些要素为政治领域中的有序参与提供了基本前提。

(二)以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培植社会资本

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创造了一个实践原则,即哪里有问题,哪里就有协商。在社区层面,不同的人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问题,这些问题关联着不同的个人和家庭。因此,无论是大规模抑或小规模的协商,都创造了一个人与人之间相互连接的场域,有助于培植社区内部“使民主运转起来”的社会资本。对于X社区这种村改居社区而言,社会资本流失是一个显著的特征,更易导致集体合作困难、多元治理格局碎片化等社区治理难题[40]。为保证基层和谐的社会关系,将原子化的个体重新整合到一起,社会资本的培育至关重要。换言之,社会资本的内涵与协商治理的旨意具有紧密的内在关联性,即社会资本的孕育与协商治理的运行都以公共领域为平台,均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皆为了破解集体行动困境,从而实现某一共同体的公共利益[41]。因此,通过参与培植社会资本,是日常生活中协商治理的重要经验。

相较政治领域中的参与,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的参与更加具有持续性。社会资本容易在日常生活的参与中培植起来。尤其是协商提供了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和信任的机会,使彼此之间形成的社会资本更加深厚[41]。作为村改居社区,X社区起初是一个陌生人社会,但在居民的参与和协商中,逐渐将陌生人社会转变成熟人社会,协商的频次在社会资本的不断丰富中减少。为了说明这一过程,学者使用协商资本解释协商实践推动社会资本的内在机理。协商资本是获得“技能”“能量”和“能力”等协商能力的资源。协商资本可以被概念化为参与者在协商过程进行投资的副产品,是积极的协商行为产生的互惠性回报。高程度的协商资本可以产生更好和更容易的协商对话,低程度的协商资本就不会实现良好的协商议事,从而缺乏公开、尊重和建设性的协商[42]。

在一个社会资本不充分的基层场域中,协商可以使不同的人面对面地坐在一起,在交流中从陌生走向熟悉,并且在凝聚共识中塑造彼此的理解和信任,进而创造出协商资本。协商资本的价值在于强化了协商的规范,保障了参与者在参与中满足其诉求,并且塑造了互惠且平等的人际关系结构[43]。个人的社会资本越丰厚,就越倾向于信任他人,更能认识到参与过程给自身带来的实际意义,进而鼓励个人参与到其他领域和类型的协商当中。社会生活中的参与为政治生活中的参与提供了基础[44]。

(三)连接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中的民主

协商民主存在的问题之一在于协商范围的局限性。协商民主体现为“民主”的基础在于协商要和整个社会结构联系起来。这表明协商必须要嵌入一个真实的民主背景,而非运作于一个特定的领域和范围。协商民主可能存在于一个不民主的社会结构当中。倘若如此,协商民主就仅仅拥有“协商”而失去了“民主”,这同协商民主的价值愿景背道而驰。参与式民主理论家指出,政治领域之外的民主实践是民主发展的必要条件[30]。一个真正的、高质量的民主必然是“处处存在”的民主,是一个公众能够随时参与、随处体验的民主。

协商系统研究指出,一个真实有效的协商应该连接不同的协商系统,协商民主实践是由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依存的要素组成的协商民主复杂整体。纵然协商实践往往以小规模的会议为形式,但这些小规模的会议不应成为独立的个体,而是整个协商系统的不同组成部分[32]。在这个意义上,一个完整的协商系统不仅仅要连接不同形式的协商实践,还要横跨不同的治理领域。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为这一原则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某些日常生活议题可能同政治相关,提供了贯通社会民主和政治民主的桥梁。例如,A和B隶属X社区管辖的两个小区,因为公共道路的修缮问题产生了矛盾。由此,这一问题进入了政府的政策议程,并且政府主张两个小区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政府和社区的安排与协调下,两个小区的代表面对面地坐在一起,共同商量解决方案,最终达成了一致。简言之,议题的跨域性塑造了协商治理跨域的机会结构,也为公众走向政治领域提供了渠道与平台。

中国式民主的建设是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和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协同推进的过程,这意味着两种场景中的民主并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相互贯通、有机统一的。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和更广泛的协商系统之间的连接可以被视为协商治理广泛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与此同时,如果公众能够将参与视为一种习惯,那么公众会逐渐走出狭隘的个人利益,能够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这也是参与带来的重要价值[45](P110-126)。政治系统的主动开放,社会系统的主动需求及公众参与意识的不断增长,塑造了一个联通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实践,实现了协商治理以点带面的高质量发展。

六、进一步讨论

本文基于案例研究探讨了日常生活中协商治理的运作机制及其内在蕴含的参与价值。基层协商治理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的体现,能够切实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化碎片化的社区为一个理念凝聚、力量整合、关系和谐、治理有效的共同体[46]。在“小切口、大问题”的研究思路下,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为了解中国式民主的发展进路提供了窗口。

第一,中国式民主的发展始终强调参与的价值。“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3](P12-13)。当代民主发展的困境之一就在于民主中的参与价值被弱化,而重振人们对民主的信心,关键在于找回民主中的“参与”。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不仅为持续参与提供了可能,也在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和政治生活中的民主的连接中为公众的政治参与提供了机会。人民当家作主的“作主”意味着人民群众能够通过掌控个人生活实现自我管理,并且个人的参与能够对政策议程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由此,民主是否有质量的评价标准在于民主是否能够给予公众真正的“体验感”,而体验感正是通过实实在在的参与获得的。中国式民主的参与逻辑在于为人民群众创造各种参与的渠道,使人民群众能够在参与中彰显和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反应出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与管用性。

第二,中国式民主凸显问题导向的民主价值,将民主和治理整合起来,塑造了“民主参与—治理绩效”的民主治理链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民主机制和民主效能的有机统一,如果民主不能够解决实际问题,那么民主机制就是徒有其表而无实质内涵的。中国式民主具有鲜明的“全过程”特征,是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有机统一。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民主既能够通过参与的机制来约束公共权力,为政策议程汇聚群智,又能够将治理锚定在公共利益中,实现治理的普惠性。解决问题的民主也是具有回应性的民主,这种回应式民主运作形态与精准识别机制的最大意义在于,从源头找到了民主制度的实践基础,弥补了将民主制度简化为一种投票式参与的机会主义行为之不足[47]。在“参与—回应”的链条中,民主的治理效能得以真实地发挥出来:公众在参与中满足了自身的利益诉求,民主机制在解决治理问题的同时夯实了自身的合法性。

第三,中国式民主的发展是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只有在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民主制度体系和参与平台中,民主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满足大国治理的基本需求。习近平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十四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发展途径和推进方式也必然具有自己的特点。”[1](P22)中国式民主的发展必然要适应庞大的人口规模和治理负荷,中国式民主的广泛性也必然要在不同领域和不同层级协同发力。既要在政治民主中构建合理的民主制度,也要在社会领域赋予公众参与的权利,使民主成为分担治理成本的制度基础。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治理将治理问题和社会矛盾遏制在社会中,防止了风险的扩散与传导,进而为秩序的稳定提供了基础。正是在灵活的制度设计中,民主制度具备了制度韧性,并使民主更具有真实的治理效能。

地方层面的参与机制创新是中国式民主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尤其是协商民主在基层的落地生根,构成了与选举民主之间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灵活形式[48]。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道路是不同层级共同推进的,中国式民主的发展同样遵循着顶层设计和地方创新相协同的思路,当社会中的每一个细胞、每一个领域都以民主方式运行的时候,整个社会的民主也会实现。基层协商治理的不断完善和拓展不仅是协商民主发展的动力,也将牵引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在协商治理沿着基层到顶层、从社会领域到政治领域的道路不断拓展的过程中,中国式民主的发展将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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