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的浅析
2023-02-10蔚娣张涛
蔚娣 张涛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河北 石家庄 050030
1 智慧城市建设理念
1.1 国家政策支持
智慧城市的概念其实早在2008年就已提出,智慧城市指利用各种新信息技术,如5G、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通过整合信息资源,统筹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用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从智慧城市概念提出来后,就在全球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国内也是与2012年正式开始了试点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首批90个智慧城市试点,2013年国家公布了103个智慧城市试点,2014年度又新增了北京市门头沟等84个试点,同年新增了13个城市(区、县)作为智慧城市扩大范围试点。国家发布的智慧城市试点已达290个,由此不难看出,智慧城市是典型由政策驱动领域。经过几年的探索,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了国家战略,并被确认为国家重点工程。
1.2 建设出发点和落脚点
从整体来看智慧城市一般需要先进行需求调研,完成顶层规划设计,全域一盘棋,明确总体计划。智慧城市建设的起点是根据已有的相关的系统、基础设施现状来分析城市瓶颈和不足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根据上述得到的结果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依据;而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是通过了解政府对于城市未来发展的规划从而得到的。智慧城市的建设也就是解决从起到到终点的一个过程。然后确定合作模式,根据需求调研,结合自身特色形成具体方案,之后进行项目建设验收以及持续运营。
根据以往的项目经验,智慧城市建设要先进行顶层设计,分步实施,因为智慧城市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根据预算,根据应用的迫切性,分为一期,二期,甚至三期,乃至多期;再是应用牵引,场景驱动,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需求为出发点;还有需要政府引领,一般多为区县一把手工程,通过市场运作,引导市场各方共同参与建设;还有除了智慧城市的建设外,还需要关注智慧城市的运营,关注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因此智慧城市建设过程需要严守信息安全底线,明确规则。
2 智慧城市建设模式
智慧城市建设经过近几年的摸索,从开始的没钱没法建,线条多无法下手,无法完成交付等现象,通过对已往智慧城市试点建设的归纳和总结,模式越来越清晰,主要有以下建设模式:
2.1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政府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向建设单位支付费用。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其实在2020年1月财政部就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鼓励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主要用于非经营性、公益性、涉及民生等项目。购买服务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因此智慧城市的建设目前也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平台建设及后续迭代的工作。通过政府授权并提出需求,指定或组建专业部门牵头智慧城市的建设及运营服务,通过向集成商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智慧城市建设。
2.2 EPC模式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具体是指公司受政府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承包商可以是一个也可由联合体承担。
该建设模式的全过程均由总承包商负责,通过设计、采购,售中交付施工一体,通过总承包商牵头,避免建设过程中的扯皮现象,促进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这种模式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一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如数字孪生、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等平台建设。虽说该模式建设与运营容易脱节,但因其建设过程属于交钥匙工程,也是目前除了政府购买服务外一种常见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
2.3 PPP模式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这种模式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通过与政府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一种创新模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长期合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集中在纯公共领域和准公共领域。《国家标准2021》中指出公共领域一般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服务内容是政府必须提供、群众依法享有的服务具体内容。上述内容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减少政府财政资金支出、降低企业投资风险,实现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这类合作模式一般较政府购买来说合作期较长。因智慧城市建设涉及的内容较多,参与方相互信任成本较高,因此目前采用这种模式的较少。
3 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
3.1 基础设施方面
通过云、网络、安全等组成基础设施成,作为数据基座,提供基础能力。在这方面运营商占据先天优势。如中国电信在2020年11月发布了《云网融合2030技术白皮书》,白皮书中明确提出了云网融合“网是基础、云为核心、网随云动、云网一体”的发展原则。网是基础是指中国电信拥有丰富的网络资源,如LTE-FDD网络,千兆光纤网络,5GSA共建共享网络,NB-IOT网络等,同时是国内唯一的卫星移动通信运营商。
云为核心是指中国电信积极加大云方面的投入,积极建设和部署云资源,目前IDC规模是国内首位,公有云客户数位居前列[1]。目前已完成“2+4+31+X+O”的天翼云资源布局,2是两个服务全球的中央数据中心,即内蒙古和贵州资源中心;4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陕川渝重点区域节点中心;31是每一个省都有一个数据中心;X是指布局在重点城市广泛的边缘节点;O是海外节点。目前天翼云已经进入4.0的阶段,具有分布式、自主可控、安全可信等重要特征。网随云动是指按云所需实现网络资源的布局,即云在哪里,网络就在哪里部署;云网一体是指一体化规划和建设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打造云网融合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对智慧城市的支撑。
物联网的建设采用的是NB-IOT的技术,具有广覆盖、低功耗、大连接、低成本的四个特点,同时建设了物联网使能平台,对外通过SDK或是API提供能力,支撑智慧园区、智慧楼宇等智慧城市涉及的各类应用实现。
3.2 通用能力中台方面
能力中台不是能力简单的接入和聚合,而是更关注对能力的重构和整合。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能力中台作为支撑各条线应用小脑系统的基础,对于互联互通的形成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数据能力、视频能力、统一身份识别能力中台等。在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中数据资源作为驱动城市治理乃至智慧城市发展的核心要素,数据中台“承上启下”承担了重要的管道与关节衔接作用。数据中台作为智慧城市建设涉及的信息化应用框架的核心,可以汇聚原有信息化系统的数据,也可以用于新建信息化系统的沉淀,通过数据治理、共享交换等手段用于实现数据对应用的赋能。
能力中台简要说也就是上层应用会用到的通用能力,如视频会议、数据交互共享平台,视频融合平台,物联网感知平台,人工智能等平台,构成数字平台能力层,通过打造安全、数据等平台,可以形成互联互通的支撑,共同组成智慧城市数据基座,支撑上层各类应用的接入、扩展、组合。如天翼云诸葛AI开放平台是由中国电信自主研发的大数据和AI全栈技术能力,平台商提供了电子围栏、入侵检测,头盔识别等各类模块化能力,基于这些AI能力,截至目前已打造了一系列解决方案。同时该平台是一个开放的模块化平台,只要懂业务即可使用这些能力进行二次开发。数据资源已成为驱动城市治理乃至智慧城市发展的核心能力,基于数据资源打造的城市大数据平台将成为智慧城市的赋能中心,支撑应用层业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各类智慧应用系统,通过各类能力平台、数据中台的支撑实现政企合作,部门协同,便民服务。
3.3 智慧城市应用方面
智慧城市应用层已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急需打破“信息孤岛”,优化业务流程,实现数据共享,通过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诉求。即通过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目前各类应用服务已越来越成熟,进入了落地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需求源,如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交通等智慧类的应用;数字城管、数字乡村、数字孪生等数字类的应用。
针对智慧社区的建设方面,其是社区管理的一种新理念,通过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社区的人、地、物等要素信息,搭建物业管理、信息发布等覆盖市、县、乡、村的社区信息化系统,实现社区治理和民生服务。针对数字乡村的建设方面,乡村振兴战略是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面向区县、乡镇两级政府推出的加强乡村党建、提升乡村治理、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便捷乡村百姓生活的智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是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向广大乡村的延伸,旨在打通乡村信息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3.4 IOC方面
IOC(Intelligent Operations Center)即智慧城市智能运行中心,是城市管理的“神经中枢”,是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和价值的集中体现。智慧城市智能运行中心通过集中化的智能运算,提供对城市运营的洞察,可以让城市各领域运行态势可感、可知、可控,帮助城市管理者提高城市运营管理水平、驱动城市管理走向精细化,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为了更有力地支撑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决策,实现监视并管理城市服务,改善应急管理,优化运营效率的功能。
人们常说智慧城市建设容易,运营却很难,智慧城市智能运行中心的存在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智慧城市智能运行中心不仅仅是简单数据的堆叠展现,它通过各种智能的算法,与智慧城市参与的各要素关联,与智慧城市各类智慧应用拉通,智慧城市依托这些数据从而实现运营。
4 智慧城市评价标准
随处可见的人脸识别移动支付、电子门禁;随处可见的机器人餐厅送餐,商场导航;随处可见的无人驾驶、AI摄像头……在智慧城市时代屡见不鲜,但是智慧城市的建设离不开“标准”的引导和约束,因为如果没有标准的存在,各种硬件就无法实现一一对接,各种软件就无法实现数据融通。正式基于此国家发改委、网信办于2018下发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2018)》[2-3],涵盖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智能设施、信息资源、信息安全、创新发展、市民体验八大项一级指标24个小项二级指标进行了详细阐述,为国家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依据;河北省也于2020年下发了《河北省县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评价标准(试行)》,涵盖基础设施、数字惠民,城市运营、产业发展、组织保障五部分,48项指标,总分500分(试点评价标准),县级智慧城市四星标准须达到350分以上,达到五星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条件需450分以上。上述两个文件的下发,将推动更智慧城市建设健康发展,给省内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了依据,也为智慧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5 结束语
智慧城市建设挑战与机遇并存,挑战是指即时现在数据治理与共享技术已日趋成熟,但因涉及建设的系统众多,也带来了仅凭技术无法解决的问题。机遇是指智慧城市建设未来前景广阔,越来越成熟的技术。总之智慧城市建设将会继续,让我们一起期待城市建设的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