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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特征·思维方式·思想主旨
——《齐物论》的一种新解读

2023-02-07

运城学院学报 2023年4期
关键词:齐物主旨视域

李 亚 菁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武汉 430072)

《齐物论》是庄子思想文本中极具代表性的经典篇目,以别具一格的语言风格吐露着精深微妙的思想世界。正因《齐物论》思想的深奥与语言的独特,如何诠解《齐物论》成为学术思想界面临的难题之一。

目前学界关于《齐物论》的研究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研究者倾向于以主题与概念为切入点,从文本中抽取出典型的概念命题,尝试在对概念的梳理与阐释中揭示《齐物论》的思想旨要;另一类研究者倾向于以行文与语言为切入点,从文本中提炼出特殊的语言表达,尝试在对语言的抽绎与阐发中揭晓《齐物论》的思想旨趣。学界对于《齐物论》概念命题的研究数不胜数,对于《齐物论》语言策略的研究也与日俱增,但是还缺少因循“思维方式—思想真意”这一更切近思想生成路径的研究。这里所讲的“思维方式”主要指庄子看待大千世界的立足视点和认知方法,这种思维方式可于《齐物论》奇崛的语言表达中觅迹,可于《齐物论》特别的叙事方法中寻踪,依循这种思维方式更有助于推寻到切近《齐物论》实意的思想主旨。

因此,本文的问题要义是《齐物论》有着怎样的语言特征和叙事形式?这种语言特征和叙事形式透露出怎样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又映现出《齐物论》怎样的思想主旨?以作为思想基底的思维方式为着力点,对《齐物论》的思想主旨进行深究,更有助于推动学界对庄子和《齐物论》的再认识,推进中国传统思想再创造的进程,同时也有利于为学术研究方法与哲学论证方式提供新启发。

一、隐喻与跳变叙事:《齐物论》的语言特征

《庄子》的作者将庄子的言说方式分为寓言、重言与卮言,学界研究《庄子》的语言特征也一般以此种分法为标准,因袭“三言”的分析路径。近年来,现代学者注意到了庄子哲学中的修辞手法,对其进行了新颖的挖掘。其中,邓晓芒从庄子“三言”的角度切入,意在分析“卮言”中包含的修辞哲学含义,重新阐释“修辞立其诚”这一命题,旨在创建当代中国修辞哲学,论证视野广阔,富有思想深度。但是该文主要立足于宏观的理论视野对“卮言”蕴含的修辞哲学进行分析,未依托《庄子》具体文本专门集中分析庄子修辞手法。[1]与之不同,陈启庆依托《庄子》具体文本,聚焦于表达修辞理论和接受修辞理论,专门著述《<庄子>修辞研究》一书,在修辞学理论的基础上对《庄子》一书中的修辞问题展开分析,覆盖文本多,论述角度广。但是缺少专门针对《齐物论》的深入分析,而且书中将《庄子》中的修辞视为一种策略,忽视了庄子自然流露的语言特征。[2]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意在立足于《齐物论》具体文本,发掘庄子自然的语言特征。庄子的语言特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隐喻。与西方哲学重视逻辑论证不同,中国哲学善于运用比喻、举例、类比等方式对概念与思想进行阐释。庄子尤其善用喻,在庄子众多的比喻形态中最耐人寻味的则是隐喻。隐喻作为一种修辞手法,大量存在于《齐物论》中。米歇尔·梅耶将“隐喻”定义为“形象化的或引申意义上的同一性”[3],用更通俗一点的语言解释“隐喻”便是“以挪用某事物的名称来表达与之相似的另一事物的表现手法”[4],也即本体和喻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相似性。与明喻“X”是“Y”、“X”像“Y”不同,隐喻多了一层意义的延伸,因此更需要在语境中进行理解。《齐物论》中一个典型的例子便是开篇借子綦之口提出的“三籁”的概念:“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5]45这里的“人籁”“地籁”“天籁”即为庄子独创的概念,并使用了隐喻的手法为概念赋予意涵。后文子游将其凝练为“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5]49,“地籁”指风吹地面的洞窍发出的声音,“人籁”指吹被挖孔的比竹发出的声音,而“天籁”“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5]50,意思是天籁的声音皆为万物依照自己的自然形态产生,其发生与停息皆由万物自己决定,也即万物自然的声音。“地籁”和“人籁”的共同点都是指万物被吹后发出的声音,而发声必备的条件是孔窍和风,这意味着对外物有所依赖和被外物支配的不自由;与之不同的“天籁”是无需依赖任何外物仅依万物自身便可发出的声音。“天籁”放弃了固守某一立场,区别于“地籁”和“人籁”必须因循某一外物的立场,指向了更高的境界。这里“地籁”“人籁”与“天籁”是庄子在日常经验的基础上,选取常见事物并经由认知加工后试图传达出某种思想而创造的概念。从“三籁”的例子可以看出,隐喻中喻词的字义通常是日常经验中具体的事物,喻词的喻义则为经过认知加工后更抽象的概念。由此可知,《齐物论》使用的喻词其字义仅仅是表达思想的一种介质,《齐物论》真正想要传达的思想蕴藏在喻义中。总而言之,《齐物论》善于在日常经验基础上虚构概念并将每个独立的隐喻概念串联起来,抑或是将其放入联动的情节和语境中编织成故事以表达某种思想观念。

其次是跳变叙事。清代著名文论家刘熙载在《艺概·文概》中称《庄子》“文之神妙,莫过于能飞”[6]18,其行文“无端而来,无端而去,殆得飞之机者”[6]18,“无端”而“飞”形象地展现出《庄子》文意的不连贯性和行文的随意放纵,因此刘熙载将《庄子》的叙事手法总结为“跳过法”[6]19,即《庄子》前后文连接不紧密,具有叙事结构跳跃和叙事逻辑断裂的特点。《齐物论》作为《庄子》的重要篇章,无疑具有刘熙载所述的“跳过”的叙事特征。陈少明甚至明确将《齐物论》的言述视为《庄子》风格的代表。[7]177从“跳过”的意义上着手分析,《齐物论》全篇的确出现了“南郭子綦与颜成子游”[5]43“狙公赋茅”[5]70“尧问于舜”[5]89“啮缺问乎王倪”[5]91“瞿鹊子问乎长梧子”[5]97“罔两问景”[5]110“庄周梦为胡蝶”[5]112等多个故事,这些故事皆独立成篇,故事与故事之间转折“无端”,也即“飞”。但是这里的“飞”并不简单地等同于“跳过”,在现代日常语境中,“跳过”的表述还暗含着后文续接前文的一种可能性。很显然,《齐物论》的每则故事皆变换了叙事内容,切换了叙事视角,并且未曾做出在后文续接前文的尝试,因此可以说《齐物论》的叙事不仅展出了“跳”,还呈现出了“变”。在此种意义上,《齐物论》的语言特征可被称为跳变叙事。叙事一直被认为是一种语言的表达方式,但是当代学界将叙事也纳入了修辞的行列,当代美国批评家詹姆斯·费伦不仅将叙事看作是一种修辞,而且将作为修辞的叙事看作是一种行动,即“某人在某个场合出于某种目的对某人讲一个故事”[8]。由此看来,“作为修辞的叙事”中的“修辞”不仅仅是叙事的手段,还是一种叙事的目的——传达知识、思想、情感、价值等由此令读者知晓与认同。《齐物论》的跳变叙事在某种程度上也与“作为修辞的叙事”存在相似的叙事目的。在这里,“跳变”不仅仅是《齐物论》叙事的手段,还是叙事的目的——让读者在跳跃变换的视角中更深切地领会《齐物论》想要传达的思想观念。从叙事内容上看,这种目的蕴藉于多则故事一以贯之的境界追求。《齐物论》以“吾丧我”为始,以“庄周梦蝶”为终,篇首“吾丧我”直接点明了“丧我”的理想境界,而篇尾的“化蝶”正是“丧我”境界的写照,首尾中间的几则故事皆指向了对“丧我”境界的追求。从叙事形式上看,这种目的隐含于故事的不断切换和视角的不断变换。《齐物论》的跳变性叙事打破了单一主体与单一视角的束缚,通过无定的主体与不断变换的视角展露了多元的认识立场,消解非此即彼的认知执念。从叙事效果上看,这种目的实现于思想价值观念绽露在多则故事始终若一的理想境界,呈露在多则故事跳跃和视角变换的叙事节奏,现露在叙事内容与叙事形式的相得益彰。

在现代修辞学中,“修辞”一向被认为是增强言语表达效果的一种手段,比如我国现代修辞学的奠基者陈望道便认为“修辞是调整语辞使达意传情能够适切的一种努力”[9]。虽然这种意义上的修辞运用蕴含着刻意的工巧,但这又在某种程度上披露出修辞的运用不仅是一种语言行为而且是一种思想行为的事实。因此对庄子的隐喻和跳变叙事进行分析不仅是了解《齐物论》语言特征的关键突破点,也是探求《齐物论》思维方式的重要出发点。

二、非抽象与多视角:《齐物论》的思维方式

语言作为组织和表达思想的工具,很自然地充当了思想载体这一角色,但是表达出来的语言并不总是能做到言意统一,仍会出现很多言不尽意的情况。不论是“言意统一”还是“言不尽意”,其中关键的点都在于“意”。通过上文对隐喻的分析可知,《齐物论》中通过语言传达的“意”不简单是字面意义,更多是字面意义的延伸义,最终传达出来的“意”无疑经过了庄子的认知加工;通过上文对叙事的分析可知,《齐物论》同时也借助了跳变叙事结构传达“意”,这种隐微的“意”也成为思想行为的一部分,折射出庄子更深层的思维方式。因此,以《齐物论》的语言特征为切入点,结合具体文本和语境进行分析,有利于在更广阔的视域下把握《齐物论》展现出的思维方式。

首先是非抽象的思维方式。庄子思维方式的“非抽象”不能从认知反思的角度将其理解为“否定抽象”,也不能从价值评价的角度将其理解为“反对抽象”。一般只有对“抽象”有了先行的认识才能进行反思和评价,但问题在于,“中国人的抽象思维并不发达,缺少对普遍的自觉”[10]79,因此这里的“非抽象”也即庄子的思想体系中缺少对抽象的自觉。虽然徐复观曾指出“中国人表现概念的方法是具象的,不爱抽象的表现概念”[10]69-70,但这里徐复观所指的“具象”只是一种表现方法,并不是指一种思维方式。庄子“非抽象”的思维方式可以通过《齐物论》展现的隐喻修辞手法得悉。其一表现在用具象阐明概念:《齐物论》涉及的讨论皆从日常经验出发,没有创造任何哲学概念,也没有运用抽象的理性推演和逻辑论证。《齐物论》不同于传统西方哲学把抽象概念和逻辑看作哲学论证的前置条件,《齐物论》的思想多是夹杂在晦暗不明的语言和不可言说的神秘中。比如《齐物论》开篇便提出“吾丧我”一词,但是《齐物论》并没有对“吾”和“我”作任何抽象概念上的分别,后续针对“吾丧我”意义的讨论只是借助大量的具体事物,通过隐喻的修辞试图显微阐幽。其二表现在用具象阐明思想:虽然“齐”是《齐物论》思想论述的关键,但《齐物论》依然从日常经验出发,直面万物形态的互殊,并未将具体的物通过抽象分类进行统合。比如“天籁”的“吹万不同”仅从万物本身出发,舍弃了对对象的限定,尊重且保留了万物的本然样态,与此类似的还有对“万窍怒呺”的描述,与“吹万不同”一样承认了孔窍(物)的形状迥然有别。《齐物论》将具体物的差异归因于具体物的本然,因此“万物”不是一个在具体万物基础上分门别类后的抽象范畴,也不是在具体万物形态上追问本质后的抽象本体,而是所有具体物并立和共生的集合。这里庄子无形地传达出“万物浑然”的思想旨向,“浑然”侧重于对“整体性”的强调,庄子对“万物”的表述也是建立在“万物浑然一体”的基础上,比如《齐物论》中“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5]69-70。这句话里面的“道通为一”看似是要用形而上和抽象的本体概念——“道”贯通形态各异的具体物,实际上结合后续具体语境“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5]70,就会发现这里的“道通为一”代表着在同一整体内具体物间的转化。事物不论是分、成还是毁,其变化皆是在万物这一个整体内进行的转化。《齐物论》“非抽象”的思维方式肯定了万物互殊这一经验事实,并且将万物看作是一个异彩纷呈的浑然整体,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庄子关照万物的整体性视域。

其次是多视角的思维方式。“多视角”在这里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是指打破单一主体认识视角的束缚,站在更多的角度看待问题。庄子“多视角”的思维方式同后现代主义者所持的“反本体”“反独断”“反一元”的哲学思维模式,即“视角主义”有着相似之处。“视角主义”被《枫丹纳现代思潮词典》界定为“认为存在着多种可供选择和互不等同的概念体系或假设体系,在各自体系里都能解释世界,因为不存在权威性的客观的选择方法”。[11]简单来说,视角主义者主张视角的多元性和世界的多维度,反对解释的一元性。虽然庄子的思维方式也表现出了此种的特点,但是庄子作为中国古人代表,其思维方式是自然且朴素的,并不能将之等同于后现代思潮中的“视角主义”,故仅称其的思维方式是“多视角”。正因如此,“不评判”“不选择”也成为庄子的特点。葛瑞汉针对此问题也曾指出:“庄子的理想根本就是不选择”,因为如果要“完美清澈反映外界情况”,那么只能选择一条路进行回应。[12]《齐物论》一文中呈现出很明显的视角活动,其中最普遍的是多重视角的叠加。结合上一章对《齐物论》语言特征的分析,《齐物论》的跳变叙事无疑体现了庄子多视角的思维方式。《齐物论》一文由七个独立成篇的故事构成,每一篇故事都是新的主体和新的视角。西方哲学通常会强调视角的统一性和条理清晰的命题推演,以保证论证结论的有效性。《齐物论》不仅打破了这种论证规范,而且无惧不同视角,甚至是互相矛盾视角叠加导致的逻辑冲突与结论失效。《齐物论》在对话与言谈中打开多个主体多重视角的认知世界,它的整个文本不关乎评判、不涉及结论,只是借用模糊的语义与不断转换的论述视角开显隐晦的思想旨趣。这种做法并非是对命题和逻辑的否定,而是促使主体跳脱有限的认知视角,同时也显露出庄子对“整全视域”的追求。“整全的视域”需要跳脱主体视角的局限性,不仅要关注到“万物”是浑然整体之“整”的方面,还要关照到每一“万物”都是特殊个体之“全”的方面。除了谋篇布局的方式,《齐物论》对多重视角和整全视域的强调也隐藏在具体文本中,如其所言“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5]66便强调了对于同一事物可以从不同的认知视角把握,这意味着如果从某单一主体的限定视角出发去认识事物,必定会产生即便是同一物也与其他主体不尽相同的看法,由此便会产生是非之别。《齐物论》又言“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5]66,“彼”(物的一个方面)和“是”(物的另一方面)相互共存、相互依赖,“彼”和“是”的区别仅仅是一个整体的两个方面。[13](1)这里对“彼”和“是”的取义参考陈鼓应综合蒋锡昌:“‘彼’是‘那方面’,‘是’是‘这方面’。凡物有‘那方面’,即有‘这方面’”的观点所得。在这里,看待“彼”和“是”的视域拓展扩大,看待“彼”和“是”的视角也不再拘泥于价值判断的好恶与是非,这里的“是非之别”不再成为问题,它伴随着视角的并置转换和视域的扩大被冰释消解。可见“彼”和“是”的区分并不是产生是非之别的缘由,具体的认识主体才是产生是非之别的真正肇始者,因此必须要跳脱一元视角的限制才能避免落入是非相别的认知窠臼。

通过结合语言特征对具体文本进行分析,可见《齐物论》非抽象和多视角的思维方式始终聚焦于万物的浑然与视域的整全,循着这样的线索继续分析有助于更进一步揭开《齐物论》思想主旨的神秘面纱。

三、消遁“不齐”:《齐物论》的思想主旨

学界对《齐物论》思想主旨的代表性研究多集中于对“齐”的研究,比如冯友兰将《齐物论》的内容理解为“齐是非”与“齐死生”[14];劳思光将《齐物论》的要旨归为“齐物”和“齐论”[15];萧萐父认为庄子主张“齐万物”的同时,更注重“齐是非”[16];王博则认为相较于“齐‘物论’”,“齐物”才是庄子要解决的问题[17];陈少明从“齐‘物论’”“齐‘万物’”与“齐‘物我’”三个层次分析“齐物”三题[7]30。从“齐”的角度进行研究,或许有利于从概念命题层面准确把握到《齐物论》的思想主旨,而结合庄子的思维方式,从“不齐”的角度进行研究,则有利于从具体经验层面一步步升华到《齐物论》的主旨思想,这是一条更切近思想生成过程的进路。

但是庄子的意图和《齐物论》的思想主旨,不仅体现在文本内容的字里行间,还体现在作者有意无意的修辞运用与语言表达中,以及这种修辞语言呈现出的思维方式上。因此还需要关注庄子如此表达的原因,不妨从作为庄子思想基底的思维方式出发,发掘《齐物论》的思想真意。

首先,“非抽象”的思维方式隐含着庄子“万物浑然”的思想。结合上一章节对“非抽象”思维方式的分析可知,《齐物论》最重要的特点便是保留了具体的物,在尊重万物个体性与差异性的基础上,强调“万物”的整体性,关注互殊万物在万物集合中的相互关系。关于《齐物论》中“物”的研究,学界多着眼于“物”的“统一性”,却忽视了“物”的“差异性”。比如池田知久就专辟一章论述《齐物论》中体现的庄子“万物齐同”思想,并认为万物之间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差异,而且“我”与“世界”也相容为一体,“物”“我”“道”皆达到了“齐同的非存在”境界。[18]以及学界一部分学者将《齐物论》的主旨视为“齐物”论,这种看法认定万物存在某种内在结构形式上的齐同。但是在《齐物论》中“齐物”一词仅仅出现在篇名中,文中也没有出现一个统合的抽象范畴或者是本体概念以确证万物的“齐同”,甚至没有一次提到万物为“齐”。《齐物论》中的具体事物有着各种各样的自然形态和运作秩序,结合前文对思维方式的分析,在这样繁杂混沌的具体存在之上,《齐物论》给出的解决方案就如史华慈所讲的那样,将各种事物都看作是宏伟景观的一部分,从一种审美的视角看待世界。[19]《齐物论》揭示的“万物浑然”是万事万物在一同构成的有机整体中,自由流动变化的天然状态。因此“齐物”论的主要内容应当不是强调互殊的万物在某种抽象属性(比如实质、本质、基质)上的齐同。这意味着,庄子在某种意义上将自然的物剔除出了逻辑或因果的关系链条,那么造成万物丧失本然状态与互殊差异的原因更可能是因为人为附加的价值意义而导致的“不齐”。

其次,“多视角”的思维方式隐含着庄子对“视域整全”的追求。视角的多样化也会带来认知的多样化。因此引入多元的主体和言说是将万物由浑然状态转变到价值各异状态的主要症结,也是《齐物论》展开其思想主旨的关键环节。当一个自然物从自然的存在状态转变为一个被命名和被指称的对象,并且成为主客体关系中的一个环节,万物的差异便诞生了。当这个物以名指的形式进入人类的语言体系和认知体系中,就有了是非好恶之分,自然事物经由人类官能的加工便发生了价值转化,由自然状态的“殊”变为价值状态的“异”,于是就产生了是非和言辩。如此一来的人们就如《齐物论》所言“其发若机栝,其司是非之谓也;其留如诅盟,其守胜之谓也”[5]51,他们发出的言论就如利箭一般,专门攻击别人的是非,不发言的时候就默默等待下次论辩致胜的机会。此外《齐物论》还提出了一系列追问,指出对是非胜负的执着只是源于认知视角的差异,并由此消解了执着于胜负言辩的意义:

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5]107

论辩的双方由于立场的对立而无法决定双方的胜负,即便有任何论辩双方之外的第三者,也会因为与论辩双方的观点相同或相异而无法评判出胜负,如此一来便无人能够决定胜负。造成此种“是非无定”局面的原因是“随其成心而师之”[5]56,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见和立场作为判断的标准。这种,人与人之间认识的分野恰同“彼”与“是”的分野,“彼”与“是”明明只是同一整体的不同方面,却因为人们认识的分野而被对立,这展现出人们因为被主体的视角限制,从而无法获得在整全视域下的认识,而视角和立场的多元同时否定了万物价值和意义的确定性。《齐物论》以“彼是方生”之理阐明是非相对的状况,以此破除是非之执,并以“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5]66为解决“是非问题”的方案,《齐物论》认为取消“彼”和“是”的对待,便是“道”的核心内涵所在。是非无定、彼是对举在这里都是一偏之见产生的缘由,程乐松将之精确地凝练为:《齐物论》一方面指出彼是之别是在彼是相因的整全性之中的,另一方面指出个体的是非判断是出于视野的限制,以此凸显主体认识的有限性,并且由此质疑以主体为出发点建构划一秩序的合法性。[20]但是让认知主体除去任何捎带主观因素的视角是绝不可能的,就连上帝的全知视角也不能摒弃掉“上帝”这一主体,因此《齐物论》的理想视角其实是一种纯客观的整全视角,是一种“无我”的视角,也即“道”的视角,这同时也呼应了《齐物论》开篇对“吾丧我”的呼求。

即便是面临无法完全消除主体性、无法合于“道”之整全视域的境况,也不意味着认知主体完全无计可施。《齐物论》将“照之于天”“以明”“两行”看作是一种消除成心的方法,也是一种去除成心并以虚静之心关照万物、顺应万物的态度,这种方法和态度还能帮助认知主体认识到每一种“物论”,都是在不同视角下理解事物的一种可能结果。在这种意义上,《齐物论》解构了人们固有的认识框架,多元视角并置转换成为解决问题的一剂良方,主体的局限视角通过转换扩展为“以道观之”的整全视域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结合上文对万物浑然和视域整全的分析,便不能将《齐物论》主旨简单地归结为“齐物”论,抑或是齐“物论”,虽然“齐物”和“齐论”的观点表面上争执不下,但无论是“齐物”还是“齐论”,都隐含着一个使之“齐”的目标指向,这种未完成的“齐”恰恰意味着“物”和“论”皆处于一个“不齐”的状态。但是,《齐物论》的思想主旨并不执着于齐平具体的万物与是非,只是强调以一种整全的视域看待浑然的万物,从而远离因认识视角不同而导致的纷扰。这种整全的视域并不否定万物的异同与价值的是非,而是承认了万事万物的多元性和是非价值的相对性,这是一种“以道观之”的视域,在这种认知视域下,无论是物的“不齐”问题,还是物论的“不齐”问题被消解了。

四、结语

循着更切近思想生成过程的进路,通过对《齐物论》语言特征与思维方式的分析,得出《齐物论》的思想主旨:“不齐”问题的消解在于“以道观之”的认知视域。从思维方式这一新的角度剖析《齐物论》,不仅有利于推动学界对庄子和《齐物论》思想真意的再认识,而且有助于推进中国传统思想再创造的进程。《齐物论》消解“不齐”问题的视域展现了中华民族深层次的哲学智慧,这种哲学智慧年久日深的现实意义,不在于它可以为我们实际生产生活提供多少有用的知识,而在于它已在不知不觉中渗透进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血脉,成为影响人们日思维模式、行为特点和情感态度的思想文化基因。在现代性问题日益昭彰的今天,随着理性和主体性的愈益彰显,“不齐”的问题愈发严峻,《齐物论》呈现出的思维方式和思想主旨,无疑可成为克服和超越现代性问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续发展的宝贵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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