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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现“双碳”目标的路径选择研究

2023-02-05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3年6期
关键词:碳达峰双碳黑龙江省

任 晓 菲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东北亚研究所,哈尔滨 150028)

一、中国“双碳”目标的承诺及其重要意义

(一)中国“双碳”目标的承诺

随着温室气体浓度的不断增加,气候变化已成为21世纪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严峻挑战之一。对此,全球各国纷纷采取气候变化应对行动、制定碳减排目标,“碳达峰”“碳中和”已逐渐成为全球议题。中国早在2005年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就提出要节能减排。近几年为实现减少碳排放,中国已采取了包括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等措施,并提前完成了向国际社会承诺的2020年碳排放降低40%-50%的目标。中国首次明确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是在2020年9月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向全世界表示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并且承诺力争于2030年前碳排放达到峰值,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宏远目标[1]。在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领导人气候峰会、2021年10月22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等在国际、国内的大会中,习近平多次强调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性,并对实现“双碳”目标做出重要的工作部署。

(二)中国“双碳”目标的重要意义

中国“双碳”目标的重要意义在于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实现“双碳”目标对于全球减排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的“双碳”目标包括碳达峰和碳中和两个方面,即到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将为全球减排树立榜样,促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其次,实现“双碳”目标可以推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压力和资源消耗,而实现“双碳”目标可以促进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推动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最后,实现“双碳”目标可以促进国际合作和交流。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和交流。中国实现“双碳”目标可以与其他国家分享经验和技术,促进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进展,推动全球气候治理。

二、黑龙江省实现“双碳”目标的推进现状

(一)黑龙江省碳排放持续下降

黑龙江省碳排放主要集中在能源、工业、农业以及交通运输等方面。在能源消费方面,黑龙江省能源消费主要以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为主,这些能源的燃烧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同时,黑龙江省的电力供应以煤电为主,煤电的排放也是黑龙江省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工业生产方面,黑龙江省工业发达,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工业生产会产生大量的碳排放。在农业方面,黑龙江省农业发达,农业机械化程度高,但农业活动会产生大量的温室气体排放,如甲烷和氮氧化物等。黑龙江省碳排放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总体上处于下降的态势。2012年达到峰值7734万吨后波动式缓慢下降到2019年的6803万吨,年均下降1.1%,降幅不大。2010-2022年间,黑龙江省碳排放量在全国的占比最高值为2013年的3.56%,最低值为2019年的2.59%,年平均占比值为3.12%。黑龙江省碳排放量在全国的占比整体上呈下降的态势,而且下降的速度逐渐变大。2021年,黑龙江省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完成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91家发电企业陆续参与交易和清缴碳排放配额。推动成立黑龙江省生态环保集团、低碳企业联盟,开展厅市、厅与高校科研院所战略合作,助推全国首个等离激元碳利用(碳中和)技术研发中心在七台河挂牌成立,碳捕集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填补全省空白[2]。

(二)积极落实国家“双碳”目标政策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统筹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此方案出台后全国各省各部门积极响应。黑龙江省积极响应国家实现“双碳”目标的政策,于2022年11月印发了《黑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5%左右的目标;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的基础上,努力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新增能源需求主要通过非化石能源满足,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3]。《黑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作为黑龙江省“双碳”目标“1+N”政策体系中的“1”对我省碳达峰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随后黑龙江省各个领域相继印发了《黑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推动了黑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建立。

(三)森林面积增加提升固碳能力

固碳的方式主要包括物理固碳和生物固碳两种,其中生物固碳就是利用植物的光合作用,将二氧化碳转化为碳水化合物,以有机碳的形式固定在植物体内或土壤里。全球陆地生态系统可以吸收31%的化石燃料燃烧和土地利用变化产生的碳排放。通过植树造林增加森林面积,提高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以抵消化石能源等碳排放。根据黑龙江省生态模型的模拟结果显示1982-2015年黑龙江省生态碳汇强度在36.08-152.2 g C/(m2·a)(每天每平方米有机碳含量的克数。)之间变化,其平均值约为全国平均的1.52倍。生态碳汇总量在7千万-29千万吨二氧化碳每年之间波动,约占全国总量的10.55%[4]。

黑龙江省作为中国林业大省,拥有大小兴安岭等丰富的森林资源,以及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等优秀的林业企业。黑龙江省森林面积逐年增加,现全省林地面积达2162万公顷,森林面积达2100万公顷,居全国第二位,森林蓄积达到20.99亿立方米。森林植被碳储量达9.3亿吨,占全国总量的10%,位居全国第二位。黑龙江森林覆盖率46.14%,森林树种达100余种。天然林资源是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的主体,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脉及完达山。黑龙江省加大森林管护,提高森林覆盖率,充分发挥森林的光合作用,更多吸收陆地上的碳,提高森林在低碳经济中的载体作用。

三、黑龙江省实现“双碳”目标的挑战

(一)能源结构单一

中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明显,2022年,我国原煤产量45.6亿吨,比2021年增长10.5%,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2%,比上一年增长4.3%。黑龙江省作为全国煤炭生产大省之一,黑龙江省现已探明储量236.7亿吨,其中保有储量219.8亿吨,占东北三省总储量的73%。2021年,黑龙江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煤产量5974.9万吨; 2022年黑龙江省原煤产量6952万吨,同比增加908万吨,增长15.1%。2022年黑龙江省煤炭消费量16554.7万吨。黑龙江省能源结构主要以煤炭和火力发电为主,相对单一。这种能源结构的问题在于,一方面,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使用会导致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加剧全球气候变化的问题。另一方面,煤炭等化石能源的开采和使用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影响人民的健康和生态平衡。除了环境和健康问题,单一的能源结构也存在经济和安全等问题。单一的能源结构会导致经济的单一依赖,一旦能源市场波动,就可能会对当地的经济造成很大的影响。同时,单一的能源结构也会对能源安全造成威胁,一旦某种能源的供应出现问题,就可能会对当地的能源供应造成影响。因此,要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需要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二)产业结构调整困难

黑龙江省是中国重工业基地之一,传统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减少碳排放难度较大。首先,传统产业占比高。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相对较晚,传统产业发展历史悠久,占据了较大的产业比重。这些传统产业主要是以煤炭、电力、钢铁、化工等为代表的重工业,具有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等特点,难以适应当前国内外环境变化和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其次,科技创新能力相对薄弱。黑龙江省在科技创新方面相对落后,研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相对薄弱。这导致黑龙江省企业的核心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难以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据优势地位。再次,人才流失严重。黑龙江省基础经济相对滞后和发展机会较少,导致人才流失严重,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最后,市场需求相对疲软。黑龙江省的经济主要是以重工业为主,市场需求相对疲软。随着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消费升级的要求,传统产业的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黑龙江省要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需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新产业的发展。

(三)气候条件较为严峻

气候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同时也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黑龙江省是寒温带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省自南向北依据温度指标包括中温带和寒温带。自东向西,依据干燥度指标可包括湿润区、半湿润区和半干旱区。全省气候特征为春季低温干旱、夏季温热多雨、秋季易涝早霜、冬季寒冷漫长,无霜期短,气候地域性差异较大。黑龙江省冬季漫长、气温低,平均气温通常在-20℃至-30℃之间,全年河流封冻期平均可达180天以上。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及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如洪涝、旱灾、风灾、雪灾等,这些自然灾害会对当地的农业、畜牧业、林业等产业造成严重的影响,严重威胁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以及能源安全。2022年,黑龙江洪涝、旱灾、风灾、雪灾频发,2-3月多地大范围降雪,积雪偏多;4月大风频发,风速和大风日数高于常年;7月多地发生暴雨洪涝灾害;9月受台风影响出现较大范围暴雨过程;12月强寒潮,气温断崖式下降。黑龙江省面对气候变化如降雨不均、水资源短缺、极端天气等问题带来的挑战,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为黑龙江省“双碳”目标的实现带来不能忽略的影响。

四、黑龙江省实现“双碳”目标的路径选择

(一)完善“双碳”目标的顶层设计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中国向国际社会做出的承诺,我国的碳达峰工作的部署是整体性、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涵盖了工业、农业、交通业、建筑业等,需全国各省的共同努力。《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相继发布,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煤炭、石油天然气、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方案,科技支撑、财政支持、统计核算、人才培养等支撑保障方案,以及31 个省区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均已制定,双碳“1+N”政策体系已经形成。[5]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是推进“双碳” 工作的第一步,黑龙江省仍需加强政策支持,包括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倾斜和激励措施等,以推进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将方案推进形成自上而下的传导方式,通过激励措施有效激发个人、企业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应对气候问题,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公共财政的资金倾斜,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技术、零碳技术。以“双碳”目标为导向,政府、科研人员、社会公众共同发力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

(二)优化能源结构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现阶段全球大多数国家仍以化石燃料(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为主要能源资源。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2)》,2021年全球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占比超过82%,因能源使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5.9%。黑龙江省是全国重要的石油、煤炭等能源生产基地,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黑龙江省产业结构中工业尤其是重工业所占比重相对较大,是全省能源消费的主导产业。优化能源结构是实现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的必然要求。黑龙江省需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的利用和发展,扩大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和产业链,提高清洁能源比重。进一步发展以风能和太阳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系统,以及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碳负排放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我省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最终形成以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为主,煤炭、石油、天然气非可再生能源为辅的可再生能源和非可再生能源相互适应的能源结构。

(三)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2011年以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17年底,中国启动碳排放权交易。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启动仪式于北京、上海、武汉三地同时举办,备受瞩目的全国碳市场正式开始上线交易。[6]截至2022年12月22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额突破100亿元大关。全国碳市场正式上线以来,共运行350个交易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23亿吨,累计成交额101.21亿。[7]截至2022年底,黑龙江省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企业达到106家。从2021年7月碳市场开放到2022年12月底,黑龙江省参与交易的企业共53家,累计买入碳排放配额809.65万吨、成交额3.63亿元,卖出碳排放配额981.84万吨、成交额4.28亿元。[8]2022年,黑龙江省成立了低碳企业联盟,优化配置全省碳交易企业内部资源,确保更多省内企业进入碳交易市场。黑龙江省应积极与国家政策同步,积极探索相关政府部门建立碳交易监管机构,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企业进行监管及业务指导,同时对碳相关行业进行专业化管理,从而推进碳交易行业体系的建设。

(四)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黑龙江省应加大对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等方面支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的发展,发展低碳经济,加快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首先,加快传统产业的绿色发展。黑龙江省作为全国煤炭生产和消费大省,如何提高燃煤技术是煤炭产业转型的首要任务,同时加大对煤炭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煤电、煤炭企业提供与企业绿色转型相关的信贷支持,建立和完善煤炭产业发展的政策和监督体系。其次,推动传统制造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将制造业的绿色低碳发展融入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各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和行动路线;制定并落实制造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突破,加速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建立健全制造业监测评估的集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共享等的数据管理系统。最后,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推动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发展 ,提高新兴产业在技术、人才、资金等多方面要素的支撑进而促进我省新兴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五)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参与

“双碳”目标的实现需要加强环境教育,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首先,加强“双碳”目标的宣传引导,强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解决宣传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持续开展以环境、低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教育,组织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科普活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传播生态环境保护正能量。其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教育,逐步推进生态环境知识的普及,将这方面知识加入中小学教育体系中,高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组织各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树立全社会共同遵守、共同监督的道德规范体系。最后,开展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低碳行动,让低碳行动深入每一个企业、社区、个人。使社会公众形成少使用或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循环使用包装袋、垃圾分类、爱护公共卫生、公共交通出行等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

“双碳”目标是我国低碳发展的新目标,是我国中长期发展的重要政策导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场变革,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国各级各地积极响应。黑龙江省作为中国最北的省份,是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重型装备生产制造基地、重要能源及原材料基地、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向北开放新高地,在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面对“双碳”目标的挑战,黑龙江省全社会应当形成共识,力争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实现“双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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