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摩崖石刻看明代的乡村叙事
——以上甘棠村为例
2023-02-03徐红
徐 红
(湖南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摩崖石刻是一种古老的叙事方式,在传承民间文化传统、记录普通民众历史等方面有重要意义。今湖南江永上甘棠村保存有明代摩崖石刻11方,时间自洪武三年(1370)至天启七年(1627),涵盖明初到明后期各个阶段(1)据笔者实地考察并参阅湖南科技学院图书馆藏“古籍与碑刻”图片、曹学群《江永上甘棠村月陂亭石刻》(载《湖南省博物馆馆刊》第1期,《船山学刊》杂志社2004年7月),确定位于上甘棠村月陂亭的明代摩崖石刻包括洪武三年1方、天顺四年1方、天顺五年2方、成化七年1方、成化八年1方、嘉靖十年1方、隆庆三年1方、万历三年1方、天启三年1方、天启七年1方。文中凡述及11方石刻具体内容的引文,未标注出处者,皆出于此。。上甘棠村所在的江永即明代永明县,隶属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永州府[1]1091,是一个默默无闻、地处内陆的小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均不占优势;明代也没有出现过对朝廷产生影响的重要人物。虽然上甘棠村周姓村民的先祖与宋代大儒周敦颐同族同宗,但那已是距明代300余年的事了。明王朝的基层社会正是由这些湮没无闻的县城和乡村构成的,生活于此的百姓世代繁衍、生生不息,因此上甘棠村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其石刻基本能够反映明代乡村石刻的叙事情况。这些摩崖石刻均镌刻于上甘棠村西南月陂亭一侧的天然石壁上,潇贺古道穿亭而过。石刻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称颂与该村生存和延续密切相关的地方官功绩,二是歌咏该村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三是记录和赞誉该村的公共性工程及捐助题名。摩崖石刻因其材质和位置而具有永久性、开放性特征,这就决定了其并非随意为之,而是有意识地选取与本村有关联的重要人物和事件,勒石为记,传之久远。
一、对本地地方官的称颂
知县是明代的基层官员,知县之上有知府、承宣布政使等多个层级的权力网络,受到各种政策法规、官德伦理的制约。但知县掌管着一县的行政、财政、司法等各项事务,对于县境内的乡村而言,是拥有生杀大权的官员,其言行及政策、举措很有可能影响到乡村的兴衰。因此,如果知县曾经做过有益于某个乡村的事,本村的乡绅就会以各种方式记录此知县之功德,摩崖石刻即其一,对于资料有限的明代乡村而言,这些留存至今的摩崖石刻就显得弥足珍贵。
上甘棠村明代摩崖石刻中,有两方涉及有功于上甘棠村的永明知县。其一是镌刻于洪武三年的“邑侯谦斋彭公大丞平灭贼首邓四功绩歌诗”,由永明县儒学教谕王怀宝撰文:
……功不补患致遗患,壬辰邓四踵构乱。狐嗥鼠啸蕃有徒,獍食鸮噬肆无惮。吞没七乡限郡城,党周伯颜攻湘酃。甲午甄帅进歼削,邓四暂降旋不庭。黄签院军全府起,邓右丞师发二水。倡义向导刘沱江,七伐八克莫擒取。圣明威加才胆寒,降矣面革心冥顽。大丞彭公既莅政,深谋远虑祸本芟。邓四将然旧面逆,公奋决策神掩袭。父子授首巢穴倾,洪武二年夏六月。不动官储烦郡兵,靡惊妇织妨农耕。十有八载大难息,我公功烈谁能成。书生目瞽伤荡柝,业复青毡公盛德。歌颂盛德垂无穷,千古甘棠崖上石。(2)《光绪永明县志》卷三○《职官志二·列传》亦载有此方石刻,可与摩崖石刻相对照。《县志》与石刻文献的内容仅有个别字词的差异,意思基本相同。
上甘棠村之所以将彭公之事镌刻于石壁上,是因其平定以邓四为首的少数民族民变有功。据《光绪永明县志》载,彭公名彭德谦,字谦斋,洪武初年,“丞永明,兼知县事。初至,即平土贼邓四之乱”[2]448。彭德谦的平叛让永明恢复了往日的太平,故后人将其事迹载于县志中,但为何上甘棠村为彭德谦镌刻此“功绩歌诗”石刻,王怀宝未能明言。检《光绪永明县志》可知,在邓四作乱时,上甘棠村曾有周翠嫦、周翠娥姊妹,因不愿顺从邓四而跳崖身亡[2]576。此一事件说明,邓四率领的军队在劫掠永明县城时,上甘棠村亦未能幸免,且很可能还遭受重创,所以上甘棠村才会对平定邓四之乱的彭德谦充满感激之情,以至于请王怀宝撰文歌颂彭公,并刻于摩崖之上。
第2方石刻为永明县令何守拙的功德碑,万历三年(1575)由前永明县令、成都府通判何朝佩撰文(3)此方摩崖石刻末记其撰者为“四川城都府通判何□□”,后二字漫漶不清。《光绪永明县志》卷三○《职官志二·列传》载,前县令何朝佩撰有“治绩守拙志,而刊于甘棠之石”,又载何朝佩曾在何守拙前任永明县令六年,因无私公正、治理有方而升任成都府通判,据此可知撰写此方石刻者应为何朝佩。。碑文如图1[3]。
此石刻先是赞颂何守拙在任县令三年间“政通人和,远迩称颂”,然后借周氏族人周秉直之口,言为何公立石原因有三:一是何公“律己以廉,驭下以宽。均里甲以便民,兴学校以造士,抚猺夷以靖乱。实心实政,历历可纪,而于吾族尤有厚恩焉”。二是何公为周氏家谱撰拟谱序,为周氏祠堂题写匾额,“发先世之光,为将来之劝,厥赐渥矣”。三是何公准许保留上甘棠村的寺庙,使其“香火载续”。其后,何朝佩又特别申明何守拙之善行并非独私上甘棠村,而是“顾甘棠本同濂溪公之派,侯于濂之学,方尊而仰之,故因濂以及其族胤,又安得不属意于周氏之谱牒与其祠堂耶”;至于上甘棠村的寺庙,则因其“在祠堂之左,先人建置,非曰崇尚虚无,实荫祠堂灵秀。侯知其然,故为祠堂以存是寺也”。上甘棠村民感念“侯之惠政,被于周族”,于是请文于何朝佩,刻石为记。
图1 邑侯何公惠政之记
何守拙是四川简州人,“少从大学士赵贞吉讲学”[2]449。赵贞吉亦为四川人,号大洲,“以博洽名。最善王守仁学”[1]5122。他是王阳明心学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李贽认为,“心斋之后为徐波石,为颜山农……盖心斋真英雄,故其徒亦英雄也。波石之后为赵大洲,大洲之后为邓豁渠”[4],即泰州学派的创立者心斋(王艮)之后,有徐波石(徐樾)和颜山农(颜均)继承其思想,波石之后的传承者则为赵贞吉,可见李贽给予赵贞吉较高的评价。不过,赵贞吉的思想又有自身的特点,比如他对于禅学的态度较为宽容,当他言及世人对其留意禅学的非议时,有这样一段话:“夫仆之为禅,自弱冠以来矣,敢欺人哉!公试观仆之行事立身,于名教有悖谬者乎!则禅之不足以害人明矣。仆盖以身证之,非世儒徒以口说诤论比也。”[5]以此说明禅学并非如某些儒学家所认为的那样是异端邪说。何守拙虽曾学于赵贞吉,却“颇斥释老”[2]450,其思想更偏重于理学,故才有“侯于濂之学,方尊而仰之”的情况。何守拙还曾因永明有周敦颐族裔,“又有先生所常游览之处”,感叹永明无专门祭祀周敦颐的祠堂,恰好 “邑庠之旁,有浮屠氏废宫”,于是利用其地“建仰濂祠,以系邑人之思”,并请时任都御史赵贤撰《仰濂祠记》[2]652-653。可见,上甘棠村乡绅之所以刻石称颂何守拙,主要原因就在于其对周氏先祖之一周敦颐的景仰之情及与之相关的行为,如修建仰濂祠、为周氏家谱写序、为周氏祠堂题匾,甚至上甘棠村的寺庙也因位于周氏祠堂之侧而得以保存。
此两方摩崖石刻的叙事带有非常明显的地域特征,所记主角及其事件皆与上甘棠村有直接而密切的关联,对于本村的生存、延续亦有重要意义。由于上甘棠村所属永明县地处汉族与少数民族交错的特殊位置,因此这里发生的战乱多为少数民族民变,有的甚至威胁到乡村的存亡,如石刻中所记元末明初邓四之叛即是如此。从历史上看,当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的约束力下降,或者汉族与少数民族的矛盾突出时,少数民族民变就会发生,如南宋度宗咸淳年间,广西秦孟四率少数民族反抗,“破永明,杀县令并尉及学官,劫县印,屠掠其城而去”。且秦孟四军所到之处“屠戮居民,掳妇女,掠财物”[2]469,破坏力极大。有的民变持续时间较长,波及富川、贺州、永明等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区,对如上甘棠村一样身处此地的汉族村落而言影响巨大。正是因为这样的民变关涉村子的存亡,所以村中有识之士才会在摩崖石刻中叙述此类事件。但是,上甘棠周氏自唐代迁居至此,到明代已有500余年的历史,其间遭遇的艰难曲折自不待言。从史料记载看,数百年间的少数民族民变次数众多,为什么单单在摩崖石刻中叙述平定邓四之乱一事?这应该与上甘棠村乡绅的现实政治考量有关。尽管中央机构、承宣布政使司及州府的官员,地位更高,政治权力更大,但对于普通乡村及村民来说,这些官员毕竟太过遥远,大多数百姓甚至终其一生都没有机会见到他们,更不用说与他们发生关联了。县府官员则不一样,他们虽属官僚阶层的底端,看似权力不大,却是百姓能够直接接触的朝廷命官,且拥有与百姓关系密切的经济、刑罚等权力,因而百姓往往对县府官员天然地怀有畏惧之心。永明县地处偏远,这一特征就更加突出。县府官员,尤其是县令,直接掌管着县境内各项事务。因此,摩崖石刻才会选择与永明县令相关的平叛之事作为叙事对象,希望以此获得保障本村存续的良好外部环境。
同时,明代先后担任永明县令的官员不少,若县境内发生少数民族民变及争斗,一般皆由县令出面平息事端,但在上甘棠村摩崖石刻中仅提及彭德谦一事,可见,乡绅选择叙事对象时,还会考虑到是否与本村命运直接相关,若没有直接关联,哪怕县令所做之事影响再大,也不太可能进入本村的石刻叙事中,以避阿谀奉承之嫌。依循此一原则,何守拙是因有顾念上甘棠周氏之举,才被乡绅刻石记之。此外,何朝佩所撰石刻文字还一再申明何公对周敦颐即濂溪先生的仰慕之情,这里又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即上甘棠村乡绅非常关注承载着本村文脉的人物及其事件。理学鼻祖周敦颐与上甘棠周氏同族同宗,也是上甘棠村得以长期延续的文化记忆。因此,乡绅极为认同何守拙以周敦颐之名建祠、题文、题匾的行为,并将其看作与彭德谦平定民变一样,关系到上甘棠村的延续,于是才刻石纪念。
上甘棠村摩崖石刻处于潇贺古道必经之地,又有便于旅途劳顿之人稍作休憩的月陂亭,湖广西南部各地与广西之间往来的游宦、商贾、小民等在此小憩时,很自然就会抬头仰望石壁上的文字,且有可能随着他们的行迹,将石刻所叙之人和事传布到远方。上甘棠村乡绅以公开勒石为记、传播久远的方式称颂于本村有恩的永明县令,用意非常明确,一方面表达报恩之意,树立上甘棠村知恩图报的有德形象,另一方面也是希冀借助县令权威,防范盗匪的袭扰,护佑上甘棠村安宁。
二、对乡村景色的歌咏
上甘棠村明代摩崖石刻文字还有一类是歌咏乡村景色的七言诗,即“甘棠八景”“八景诗一”“八景诗二”3方,凡10首,刊刻时间皆在明代中期。明英宗于正统八年(1443)亲政后,虽有土木堡之变、夺门之变等事件发生,但远离京城的百姓所感知的则可能是秩序安定、经济繁荣。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题咏身边美景、赞叹农耕生活就成
为乡绅文学创作的主流,乡村石刻即是如此。乡绅具备撰文、作诗、填词等中国古代文人素养,他们将村民非常熟悉的自然景色和劳动场景进行提炼、加工,以诗文的形式予以呈现,镌刻于摩崖上,村民对诗文所描绘的乡村景色倍感亲切,自然也就会受此影响生发出对本村的热爱之情。
上甘棠村歌咏乡村景色石刻诗文的作者或刊述者,大体包括两类人。一是村中乡绅,包括周钦、周新、周显等数人,他们拥有文化知识,有的还有官方身份。如周钦在成化年间“以岁贡入监,吏部尚书王恕荐授顺天府通判。九载考满,升治中……以任职称,公事外无私交,贵戚豪家惮其严正,勿敢干以私也”[2]508。周新、周显亦是岁贡出身,分别官至云南巨津知州、山东即墨县丞[2]490。他们是乡村的文化精英,只要德行纯正,均能受到村民的尊敬,由他们撰写或刊述诗文也是理所应当的事。第二类是由周姓族人请文的其他下层官员,如翰林检讨刘俊等(4)从甘棠八景诗石刻看,每首诗均有“翰林检讨刘俊作,周新述”之类的落款,即翰林院、国子监官员作诗之后,由上甘棠某位周姓族人叙述。可见这些诗均为邀约之作,有可能是应述者之请而作,也可能是周姓族人辗转他人请文。由于史料阙载,具体细节已不得而知。,作诗者的官职主要有翰林检讨、国子博士、国子学正、国子助教,均属学识渊博、文才出众、品行端方的职位。翰林检讨为翰林院史官之一,从七品,“由一甲进士除授及庶吉士留馆授职”,无论是一甲进士,还是庶吉士,皆为“进士文学优等及善书者”[1]1788。国子博士、国子学正、国子助教均为国子监官员,从八品或正九品,国子博士“掌分经讲授”,即承担为国子生讲授儒学五经的工作,学正、助教负责国子监的管理,同时也有讲授之责,“掌六堂之训诲,士子肄业本堂,则为讲说经义文字,导约之以规矩”[1]1789。由此可知,这些国子监官员亦为博学、有才之士。在中国古代民间社会,学问是权力的表现之一,尤其是宋代科举制度完善后,学识渊博之人更是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上甘棠村摩崖石刻的作者和刊述者群体非常符合中国古代社会的这一传统,表现出民间对“文”的尊崇。另外,考虑到上甘棠村在明代并无有影响的人物,周姓族人即使身居官位,也处于当时官僚体系的中下层,一般很少有机会结识上层官员,交游范围基本限于和他们的政治地位相当的层级,因此,他们能够请文的对象也处于这一阶层内。从作诗者的身份看,虽然官品不高,但皆为中央文翰之地或最高官学的任职者,这应该是周姓族人竭尽全力拓展人脉的结果,甚至可以认为与周敦颐的余荫庇护密切相关。质言之,如果上甘棠村周姓没有与周敦颐的同族同宗关系,以他们的身份,不一定能够邀约到这些处于政治中心、未来可期的官员作诗。
从形式和内容看,这些石刻诗均属中国古代典型的田园山水诗,且几乎全部围绕“甘棠八景”展开,其中最详细者是天顺四年(1460)的石刻(图2)[3]。
图2 甘棠八景
上述石刻有诗8首,以命名的方式建构了上甘棠村的八处景观,即“昂山毓秀”“清涧渔翁”“甘棠晓读”“独石时耕”“山亭隐士”“龟山夕照”“西岭晴雨”“芳寺钟声”,以四字语词概括出景观的主要特点,言简意赅而又充满诗意。为永州山水命名始于唐代元结[6],又有柳宗元的“永州八记”记述永州城郊的八处景观,后人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永州八景”,即“朝阳旭日”“回龙夕照”“萍洲春涨”“香零烟雨”“恩院风荷”“愚溪眺雪”“绿天蕉影”“山寺晚钟”。《光绪永明县志》还记有“永明八景”,命名方式大同小异,如“层岩叠翠”“古刹临风”等[2]679。可见,“八景”已经成为古代文人建构地方景观的主要方式之一。从名称看,这些八景与“甘棠八景”一样,均为南方乡村常见的景象,但经由诗文的方式予以命名和吟咏之后,则使其具有了丰富的人文内涵。
“甘棠八景”的名称显示,这些景观大体包括两类,一类体现了自然风光之美,如“昂山毓秀”:
混沌分来秀气钟,半天削出翠芙蓉。萦回上国三千里,壮观邻藩十二峰。树色瞑时晴复雨,岚光多处淡还浓。岿然压断群山景,风月无边知几重。
此诗以“削出”形容昂山之奇丽,以“壮观”“岿然”描绘昂山之壮美,高大而又不失南方山峰的浓淡总相宜,表现出诗情画意的乡村风光。
第二类是渲染人文景观之雅,如“清涧渔翁”:
源通活水碧潺湲,一叶扁舟任往还。青笠谩追青琐贵,绿蓑犹胜绿袍闲。世情荣辱全无念,人事升沉总不关。笑彼红尘车马客,何如诗酒老溪山。
这是一幅非常典型的南方乡土生活画。作者有着敏锐的色彩观察能力和审美感受,善于采用绘画的方法创作诗歌,从而形成中国古代诗歌典型的“诗中有画”的艺术意境,这也是中国古代文人作诗的特征之一。诗中最具特色的是色彩的描绘,首联以“碧”字写出南方河湖水的内敛之美,颔联更是以“青笠”对“绿蓑”,以“青琐”对“绿袍”,既有同一色彩的和谐堆叠,又有江湖闲雅之情胜于庙堂枯坐之威的对照,颈联和尾联则进一步表达了作者对于隐逸生活的向往。全诗虽未直白描述渔翁的形象,却句句关涉渔翁,南方乡村百姓常见的渔翁形象,在古代文人看来则是寄情山水、隐居江湖的隐喻者。据石刻文字,此诗的作者是明英宗时国子博士邹凤,遗憾的是,未见关于邹凤的更多记载,不过,以其国子博士的身份,一定知晓柳宗元谪居永州时作有《渔翁》(5)《柳宗元集》卷四三载有其《渔翁》一诗:“渔翁夜傍西岩宿,晓汲清湘燃楚竹。烟销日出不见人,欸乃一声山水渌。回看天际中下流,岩上无心云相逐。”一诗,很可能邹凤就是受其启发,为上甘棠村写下了“清涧渔翁”的诗作。
10首描写甘棠八景的田园山水诗,结构、写法均较为简洁,诗意流畅,这就使得诗所蕴含的信息明确而清晰,营造出一种单纯的诗味。比如“清涧渔翁”一诗的主旨就是围绕渔翁进行描写,无旁支逸出,再加清远、飘渺的远景意境,以及活水、扁舟的动态意象,反映出作者向往心灵自由的旨趣,这些诗既是对乡村田园生活的赞美,亦是作者真实心声的流露。诗文的撰写者多为进士出身,文才出众,又精通儒学经典,可谓文化精英,却屈居于官僚体系下层,这难免使他们生发出怀才不遇的落寞感,很自然地借诗寄情,表露出不如归隐山林的心态。当然,上甘棠村民不可能理解这些官员希望栖隐江湖的情感及其背后强烈的功名心,他们一方面对写诗者的身份感到崇敬,毕竟这些官员在京城任职,带有中央王朝的光环,而大部分身居“上国三千里”的上甘棠村民可能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永明,况且写诗者又多为进士,属于占有知识的群体,被朝廷赋予了强大的文化权力。另一方面,诗中描写的山、水、亭、寺等,皆为村民日常生活和劳作中时时见到的景观,即使他们不懂田园山水诗的意境美,熟悉而亲切的景观还是能使他们感知到这种美的影响力和穿透力,不知不觉中激起超越功利的情感追求。因此,甘棠八景诗虽非名家之作,叙述的也只是南方乡村常见的景观,却能引起村民的共鸣,且为上甘棠村增添了浓厚的文化气息。
三、对公共性工程的记录和赞誉
由于古代王朝的社会救济往往难以惠及乡村,像上甘棠村这样距离京城数千里之遥的地方,更是不太可能受到朝廷的关注,于是普通乡村一般采取乡绅牵头、村民捐资的方式进行公共性工程的修建和维护。上甘棠村明代摩崖石刻中,有5方叙及本村的公共性工程,即天顺五年(1461)“云归观重塑圣像舍钱题名记”,成化七年(1471)“前芳寺重建梵宇题名记”,成化八年(1472)“重建寿隆桥记”,嘉靖十年(1531)“修砌涧下洞路记”,天启七年(1627)“建观年月记”,此外还有1方为天启三年的“咏始祖诗”。这些工程可分为宗教、路桥两类,一般皆由乡绅主持进行。
上甘棠村的乡绅对于佛、道之类的宗教从内心深处而言并无排斥之心,更不会有视佛教、道教为异端邪说的想法,因此他们主持的公共性工程多与宗教有关,如重塑圣像、重建寺观等,摩崖石刻对此有明确记载。以“前芳寺重建梵宇题名记”
为例,此类石刻文献的主要内容大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言及佛教在中国“其来远矣,始于晋,盛于唐,而相沿于近代”,之所以有如此久远的传播历史,皆“以其能觉悟群生而阴翊王度也”。二是以简洁的语言叙述前芳寺始建于宋,之后历代皆有修葺,至明代成化年间又出现“栋宇倾颓,弗称瞻仰”的现象。三是周氏族人谋划、组织重修事宜,他们“相与谋议,图惟更张,度力计费,立为干首,率先题疏,不惟坊团之人乐于施舍,而四方贤达亦与同植福田也”;在众人的通力合作下,前芳寺焕然一新,“佛灵有妥,暨凡获持神物,与夫坐禅、说法、斋居、寝食,亦各有所”。四是称颂众人重修寺庙的行为,“原其用心,无非为福生民、翊王度”,于是要“就山亭之崖”刻石为记,存之久远。五是捐资者题名及捐资数。
石刻叙事中,值得关注的是关于佛教教化功能的内容。朱元璋建立政权后,对于宗教采取严格管理、充分利用的策略,他认为,古今圣贤遵从的“不易之道”为三纲五常,而“自中古以下,愚顽者出,不循教者广,故天地异生圣人于西方,备神通而博变化,谈虚无之道,动以果报因缘,是道流行西土,其愚顽闻之,如流之趋下,渐入中国,阴翊王度,已有年矣。斯道非异圣人之道而同焉”[7]。一方面极力推崇儒学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伦理观,一方面认可佛教的功用符合儒学伦理观的要求,与中国传统的“圣人之道”相同,均是统治者治理天下、巩固统治的思想基础,即所谓“阴翊王度”(6)“阴翊王度”出自《柳宗元集》卷六《曹溪第六祖赐谥大鉴禅师碑》:“其道以无为为有,以空洞为实,以广大不荡为归。其教人,始以性善,终以性善,不假耘锄,本其静矣……在帝中宗,聘言于朝。阴翊王度,俾人逍遥。”。也就是说,明太祖看重的是佛教世俗化、功利化后的劝善功能,尤其是其教化功能,这样的态度深刻影响到了明代的乡绅阶层。从上甘棠村石刻可以看出,乡绅在主导和促成与宗教相关的乡村公共事务时,基本秉持着这一观念,极力宣扬宗教的教化功能。
上甘棠村的乡绅虽然熟读儒学经典,有时还会成为官方的代言人,但他们出生、成长于上甘棠村,是本村的一分子,必须为本村的利益考虑,加之生活于上甘棠村的经历,使他们更了解本村的实际情况,更便于寻找到儒学与宗教的最佳结合点。因此,他们既重视儒学的伦理道德,也对村民崇奉的佛、道之神表现出认同,并通过带头捐资、组织管理的方式重修寺庙、道观,促使村民参与此类活动,从而将这些宗教纳入教化村民的范畴。可见,越是在远离中央王朝统治中心的地区,佛教、道教这样的民间非儒学文化的作用就越强大,乡绅往往也会在儒学文化和官府允许的范围内,整合这些非儒学因素,使其与儒学一样,成为安定乡村秩序、教化普通百姓的方式。
修砌路桥更是乡村的重要公共性工程。明王朝统治下的乡村众多,地方官府公用经费有限,不可能有资金支持普通乡村的路桥建设和维护,于是这些公共性工程一般皆由乡绅带领村民共同出资,组织修砌。为纪念这样的善举,往往勒石记之,如上甘棠村石刻文献“重建寿隆桥记”就有较为详细的记载,如图3[3]。
图3 重建寿隆桥记
重建寿隆桥是上甘棠村信奉佛教之人的行为。这是乡村公共事务的特征之一,即与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此类石刻基本皆有相似的叙事范式,与前揭“前芳寺重建梵宇题名记”一样,首先阐述勒石纪事的必要性;其次申明寿隆桥因年代久远而破损,已不足堪用,所以要重修;再次是记述主持重修者的姓名及其具体操作;然后又再次重申修桥善行虽小,但必须记之以利于子孙后代;最后是撰书者、捐资者姓名及捐资数额。可见,在村里乡绅看来,重修寿隆桥这一善举便利了百姓日常生活,所以要以石刻的方式赞颂此事,同时亦褒扬其劝善之功及福泽子孙之德。
修砌路桥是带有普遍性的乡村公共性工程,受益者以本村村民为主,同时也包括途经乡村交通古道上的旅行者。推动此项公益事务的乡绅,既是出资最多者,也是组织者,他们这样做一方面是出于对本村族人的关心和同乡情谊,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们提高自身社会声望、树立有德形象的诉求。这些乡绅凭依自己的身份和能力,出资出力,积极参与公共事务,造福地方,为村民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表现出一定的责任担当,也使他们在乡间的社会声望和地位得到提高。将修砌公共性工程之事镌刻于交通路线一侧的摩崖上,传之久远,不仅使本村村民世代知晓,也使途经上甘棠村的游宦、商贾、小民等皆能看到这些石刻,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公共性工程除了方便百姓,还具有了更重要的道德标识作用。也就是说,因致力于乡村义事而获得社会声望的乡绅,经由摩崖石刻这样具体的物化形态叙述出来,就使得他们成为当地百姓尊敬、效法的对象,从而有利于形成崇德、劝善的民风,这也是中国古代乡村宗族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精神内核。
四、结语
上甘棠村的石刻叙事展现了明代乡村的诸多特征,使我们看到内陆村民的日常生活和精神世界。对于明代目不识丁、生活范围狭窄的乡村百姓而言,生存永远是第一要义,其次才是精神追求。因此,乡绅必须以满足村民现实利益需求的行为引领百姓,比如保障村民安全重修灵验的寺庙和道观,修筑道路和桥梁等,这样才能获得村民的认同和尊敬。从乡绅的角度看,仅止于此显然是不够的,他们需要以勒石记之永存的叙事方式,称颂有功于本村的地方官,歌咏乡村美景,赞誉公共性工程的修砌。这些人物和事件本身所包含的知恩图报、崇尚文教、仁爱至善、造福乡里等道德条目,是儒释道三家合流在民间的表现,也是乡绅着意倡导的乡村精神生活的主要内容。村民在崇祀神祇、行路过桥、耕种田里等日常生活和劳作中,在吟咏石刻文献的行为中,不知不觉就会受到摩崖石刻叙述的人物和事件的影响,自觉将这些道德条目融入日常言行。总之,摩崖石刻叙事将有形的人物、景观、事件转化为乡村的精神内核,正是由于有了这些精神内核,如上甘棠村一样的古代乡村,才有可能存在数百年乃至千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