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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示范效应研究

2023-02-03郑桂龙赵梦娟

关键词:自创效应企业

郑桂龙,赵梦娟

(1.贵州大学 管理学院,贵阳 550000;2.郑州大学 商学院,郑州 450001)

2020年9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我们更要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也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关键。”这是首次提出加大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实现国内大循环的关键。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作为探索中国自主创新道路的“先行区”和“试验田”,早在2009年3月以批复中关村自创区为标志开始了创新示范历程。截至2019年9月,10年时间国家已分阶段批复了21个自创区,完善了区域创新体系和空间格局。但在这21个自创中,有5个是2017年以后设立的,设立时间较短,样本数据不足,研究结果缺乏有效性。因此,本文选取了2017年以前设立的16个自创区作为研究对象。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我国设立的这16个自创区有没有起到创新示范作用?有没有引领当地发展?引领和示范作用是评价自创区设立效果的重要指标,本文从时间和地区两个维度,以自创区的示范效应为研究对象,揭示其产生的示范效应,为其他自创区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假说

(一)示范效应的界定

对于示范效应的界定。国内研究运用比较多的是白露、王向阳的界定,他们认为对于企业来说,示范效应一方面是企业研发出新的产品或者掌握了新的技术,领先于行业内其他企业且对其产生示范作用;另一方面是企业提升了自己的竞争力,行业内其他企业迫于生存压力也需要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从而对先进企业进行效仿[1]。对于自创区示范效应来说,自创区的设立为自创区内的企业带来了技术、资金、政策等的支持,这些资源有助于自创区内的企业研发新产品,掌握新技术,提升企业竞争力,同时也会给自创区外的企业造成竞争压力,迫使他们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或者模仿先进企业等手段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从而提高整个地区的竞争力。本文主要从时间和地区两个角度探讨自创区示范效应的发挥,并提出相应的假设。

(二)示范效应的区域异质性

中国疆域辽阔,各个地区的资源禀赋和经济条件等存在巨大差距。中国从改革开放开始实施东部优先发展战略,东部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异在不断增大[2]。对于影响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相关因素,Krugman认为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要素分为两类:自然要素和非自然要素[3]。这些要素随着经济发展逐渐进入经济生产,且随着时间变化不断变化。蒋珩从基础设施、创新禀赋、制度环境、自然条件四个方面评价自创区要素禀赋差异,综合得分靠前的有珠三角、山东半岛、上海张江、北京中关村等自创区[4]。东部自创区所在的高新区本身在基础设施、创新资源、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都优于中西部地区,会吸引更多人才、技术、信息等高端创新要素融入企业创新活动中。另外,晏艳阳、严瑾指出,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会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和发展行为,会决定开发区资源倾斜的产业方向,影响资源在企业之间的配置[5]。国家对于四大板块自创区定位也是有差异的,东部自创区主要定位于面向世界科技创新中心,定位层次更高、资源倾斜力度更大[5]。此外,东部省份由于较早受到市场化和全球化影响,非自然条件大多优于中西部地区,多数要素条件也优于西部地区,因此,本文初步认为不同空间区域自创区所产生的示范效应存在梯度差异,东部自创区的设立和建设所产生的示范效应更加显著。因此在这里提出本文的假设1:

H1:与中西部地区自创区相比,东部自创区的示范效应更为显著。

(三)示范效应的时间异质性

同国家高新区、国家级新区的设立和建设类似,自创区也是走先试点、再逐步推广的道路。自创区的设立是综合考量技术创新基础、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区域创新作用发挥等因素的结果[6]。自2009年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批复以来,国内大批学者探究自创区建立对各方面的影响。王双依据现实需要、政策探索等层面将自创区的发展历程划分为试点探索阶段(2009.3—2014.4)、规模涌现阶段(2014.5—2015.10)、协同发展阶段(2015.11—至今)三个阶段,批复时间比较长的中关村、东湖、张江自创区正是处于试点探索阶段[7]。齐晶晶对自创区的创新体系效能进行研究,认为中关村、东湖、张江这些比较早的自创区对其他自创区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借鉴作用,有助于探索推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体系建设[8]。胡振兴对6个争创世界一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业资本供求能力进行评价,发现其能力大小依次为:中关村(2009)、深圳(2014)、张江(2011)、东湖(2009)、西安(2015)、成都(2015)[9]。从自创区批复的时间来看,成立时间较早的自创区的创业资本供求能力相对高一点。熊曦、魏晓以2016年之前批复的10个自创区为例对自创区的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无论是创新的要素投入、结构水平、功能效应还是对各自创区的创新能力综合评价,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这些批复时间较早的自创区排名都居于前五位[10]。

从以上学者关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研究来看,批复时间较早的自创区在创新方面的表现好于批复时间晚的自创区,可以为其他自创区的发展提供借鉴。除了创新方面,自创区在其他方面的发展会不会也有这样的特点?我们提出本文假设2:

H2:从自创区批复时间维度来看,批复时间越早的自创区所产生的示范效应越显著。

三、实证设计

(一)样本选取和数据说明

本文选取2006—2017年沪深A股542家上市公司的企业数据为样本。数据均来自WIND数据库、锐思数据库和自创区战略性新兴产业A股上市企业样本数据库,而自创区所在城市层面的数据均来自2006—2017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二)模型设定

本文选取双重差分(DID)模型来评估自创区设立所产生的示范效应,模型设定如下:

(1)

其中i代表第i个企业,t代表第t年,因变量Demoni.t代表多维度的示范效应的代理变量,treatedi.t、periodi.t两个虚拟变量分别代表上市企业样本的组别分类和自创区批复时间前后分类,对其虚拟变量进行0、1赋值。DIDi.t代表上市企业分组与自创区批复时间分组的交乘项,处理组中若第i个企业第t年被划入自创区内,则从第t年开始的DIDi.t取1,第t年以前的DIDi.t取0,控制组中历年的DIDi.t都取0。其中β3表示自创区设立和建设所产生的示范效应的净效应,也是本文重点聚焦的系数,若β3显著为正,则说明自创区的设立和建设能够显著产生示范效应,若显著为负则说明没有产生显著示范效应。Xi.t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的集合,Abadie认为,使用双重差分模型,在模型中加入控制变量,能够帮助减少模型的各种干扰因素,从而满足“共同趋势”的条件[11]。本文的控制变量既有企业微观层面的,又有城市层面的。δi代表企业固定效应,γt代表时间固定效应,εi,t代表模型的随机干扰项。

(三)变量描述

1.被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是自创区设立所产生的示范效应。针对企业本身,主要有创新产出示范效应(Size)、负债能力示范效应(Lev)、资产规范示范效应(Equity)、营业能力示范效应(Growth)。

2.核心解释变量。本文研究的核心解释变量是自创区虚拟变量treated和period,根据企业是否在自创区内和在自创区批复时间的前后,进行0和1虚拟变量赋值。

3.控制变量。参考已有的实证研究,文章将7个对自创区示范效应有影响的变量作为控制变量,旨在降低其他因素对回归结果准确性的影响,可以更好地分析自创区的设立对示范效应影响的净效应[12]。选取的企业层面变量为企业年龄(Age),为了排除城市层面数据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参考相关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选取的城市层面控制变量有城市经济发展水平(Pergdp)、产业结构(Indus-stru)、科教投入强度(Sci-edu)、金融发展水平(Finance)、基础设施建设水平(Infrastr)、对外开放程度(Open)。变量具体含义和计算方法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及计算方法

四、实证结果分析与讨论

(一)均值检验

对实验组与控制组各个示范效应的均值之差进行显著性检验。如表2所示,两类样本企业的创新产出示范效应(Size)、资产规范示范效应(Equiety)和营业能力示范效应(Growth)均存在显著差异,而负债能力示范效应(Lev)的差异不显著。由此得到初步的结论,东中西部自创区内企业各方面的示范效应显著高于非自创区企业,自创区企业的示范作用不仅在“量”上,而且还在“质”上体现,并且这三个区域之间的示范效应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具体哪个区域的示范效应更显著、更具有优势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

表2 均值检验结果

资料来源:作者利用 Stata 软件计算。

(二)回归结果分析

表3报告了2017年之前批复的16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示范效应的双重差分结果。

表3 示范效应回归结果

资料来源:作者利用 Stata 软件计算。

这16个自创区分布于我国东、中、西部,可以看到东部地区自创区的发展状况优于中西部地区。如东部地区的中关村、张江、苏南自创区四个方面的示范效应都比较显著,只有个别的不显著,但是交叉项的数值依然为正,说明自创区的设立对企业所产生的净效应为正,即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具体来看东部地区自创区示范效应最显著的上海张江自创区,比较突出的是创新产出示范效应和营业能力示范效应,上海作为全国的金融中心,企业投融资方面的效率要高于其他地区,自创区的设立使自创区内企业融资能力大幅度增强,资产规范示范效应比较显著,主要指企业股权的分散度。余明桂、夏新平、吴少凡指出当上市公司的股权过于集中时,就会出现权力大的股东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左右公司决策,从而为自己谋取私利的现象[13]。Shleifer和Vishny认为,如果公司的股权过于集中,大股东会不断地为自己谋取私利甚至掏空所控制的公司[14]。李烨、严由亮认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权利变大,就会出现与其他高管合谋谋取私利的现象,严重影响企业决策,从而损害公司利益[15]。因此,企业的股权需要多元化,避免出现权利过大的股东。自创区的设立使得企业的资产规范示范效应增强,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中部地区的自创区整体来说发展状况弱于东部地区,只有武汉东湖的示范效应比较显著,而长株潭和郑洛新以及合芜蚌示范效应均不显著,说明这三个自创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利用好政策带来的红利。中部地区发展状况最好的武汉东湖自创区,只有负债能力示范效应不显著,其他三个方面都是比较显著的。其负债能力示范效应不显著与企业的融资方式相关,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使用的债务性融资方式较少而权益性融资方式较多,这一点从东湖的资产规范示范效应可以看出来,自创区的设立对资产规范示范效应的净效应系数为-0.092,并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这个数字的绝对值大于其他两个自创区,说明东湖自创区使用的权益性融资方式较多,股权相对来说更加分散。

西部地区自创区的发展状况则又弱于中部地区,除成都自创区相对较好外,西安和重庆自创区的示范效应只在一个方面是显著的,说明这两个自创区对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需要进一步探索发展方式和道路。西部地区发展相对较好的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只有资产规范示范效应和营业能力示范效应是显著的。值得注意的是,其创新产出示范效应和营业能力示范效应的双重差分系数为负,特别是营业能力示范效应(Growth)的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自创区的设立对成都自创区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性,使企业的营业能力下降了,而且也没有显著提升创新产出示范效应和负债能力示范效应。这可能是在成都自创区出现了“政策陷阱”。刘瑞明、赵仁杰认为在既有体制激励下,如果政府不注重现有体制的改革以及投融资、人才引进等政策的调整,只注重固定资产的投资以及资源开发,容易造成人力资本挤出,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政策效应不能充分发挥,甚至产生抑制作用[16]。

从四个方面的示范效应可以看出来,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自创区,东部地区的示范效应更为显著,整体发展状况要优于中西部地区,这也验证了假设1,与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自创区的示范效应更加显著。

从时间维度来看,示范效应比较显著的是中关村、东湖、张江、苏南、长株潭、天津等批复时间较早的自创区。从表3可以看出,东湖自创区只有负债能力(Lev)示范效应不显著,张江自创区所有示范效应都显著,苏南自创区创新产出示范效应(Size)不显著,天津自创区负债能力(Lev)和营业能力(Growth)示范效应不显著。2015年之前批复的自创区示范效应整体来说是比较显著的,且批复时间越早显著性越高,即自创区所产生的示范效应越显著,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越明显。2016年批复的6个自创区整体来说显著性要低一点,都是只有一个方面的示范效应显著,山东半岛自创区的示范效应全部不显著。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自创区批复时间越早示范效应越显著,这也验证了本文的假设2。

时间维度上的差异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策时滞问题,二是随着自创区数量的增多,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自创区的重视程度发生变化,所采取的各种鼓励政策也会有所不同,使不同批复时间的自创区发展状况产生巨大差异。对于政策时滞问题,道格拉斯·诺思认为政策滞后效应存在于政策产生到发挥作用的整个过程中[17]。张永安、宋晨晨、王燕妮认为,由于我国的区域发展存在巨大差异,各个行业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处的生命周期不同,面对同一项政策时产生的反应不同,不是每一项政策在实施后都可以收到直接、及时的效果[18],特别是像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设立这种科技创新政策在实施后会因为政策本身的一些因素推迟发挥作用,且一项政策从实施到真正的产生作用都需要一定的时间间隔。因此,对于不同年份批复的自创区,在政策时滞相同的情况下,批复的时间越早,政策发挥的作用会越大,表现出来的示范效应也会越显著。另外,每年批复的自创区数量越多,每个自创区所获得的政府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支持越少。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自创区的示范效应是否受到了同时期其他政策或者随机性因素的影响,我们采用安慰剂检验方法考察没有设立自创区时交叉项对示范效应的影响[19],来使估计结果更具有稳健性。具体做法是人为地改变自创区设立的时间,将所有自创区的批复时间提前两年,如果估计结果还是显著的,那么就说明我们的估计结果存在偏差,自创区示范效应显著不是受到了自创区政策的影响。如果DID估计系数均不显著,说明本文的双重差分模型满足“共同趋势条件”,结果是稳健的。估计结果如表4。本文按照年份将自创区批复时间人为提前两年进行回归,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这四个方面的示范效应均不显著,即本文的双重差分模型满足“共同趋势条件”,结果是稳健的。

表4 稳健性检验结果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从地区和时间两个维度探究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示范效应。研究发现,在地区维度上,位于东部地区的自创区表现出来的示范效应要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这主要得益于自创区的设立和东部地区本身的创新环境,而中西部地区的自创区由于区域内创新环境、人才资源、经济发展状况等原因,示范效应要低于东部地区。在时间维度上,研究发现自创区批复时间越早,示范效应越显著。由于区域发展存在巨大差异,各个行业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处的生命周期不同,对一项政策产生的反应不同,特别是像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设立,这种科技创新政策在实施后会因为政策本身的一些因素推迟发挥作用,且一项政策从实施到真正的产生作用都需要一定的时间间隔。另一方面,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自创区的重视程度,随着时间的延长,自创区数量的增加,每个自创区所获得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政府各方面支持越少。

根据本文的实证分析,在自创区发展过程中,应当健全各项体制机制,尊重地区差异,对于不同的地区实施不同的扶持政策,对于成立初期的自创区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缩短政策时滞,充分发挥“政策红利”促进自创区健康发展,对其他企业产生示范作用,带动经济的发展。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缩小与美国等世界科技强国的差距,尤其是集国家之力在自创区内加大“卡脖子”技术的投入,加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示范能力与扩散能力。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加快政策落地,减少政策时滞。

二是尊重地区差异,因地制宜发展。东中西部本身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巨大差距,中西部地区在投融资环境和人才质量等方面都要落后于东部地区。在这种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在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科技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自身发展的责任感,主动对接“协同创新”“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领头羊[20]。

三是找准原因,精准扶持。对自创区的发展实施评估考核机制,针对发展比较落后的自创区,要找出发展落后的原因,针对具体问题实施对策补短板。具体来说,针对东部地区的自创区主要是优化投融资结构,加强引导,使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创新发展中去。同时也要规范企业的投融资行为,提高用于产品研发的费用比例。针对中西部地区主要是加大资本和人力要素投入。政府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发挥各大金融机构和投资公司的作用支持自创区发展。其次要实施一系列人才落户和补助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高端人才投入到自创区的建设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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