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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德的两个面向
——共代性与世代性探析

2023-02-03薛林溪

西部学刊 2023年2期
关键词:亡者德性

薛林溪

一、祭祀中的孝之至

《礼记》详细记载了丧礼的流程,以落葬为分界点,虞之前统称为“奠”。落葬后第一个礼即为“虞”。孙希旦曰:“虞,祭名”[3]195。即入葬之后返回殡宫,用以安亡者之神,恐亡者之神漂泊无所安定。虞祭至祔、练、祥均需立“尸”。“既封,主人赠,而祝宿虞尸。”[3]259何谓尸?神象也。孙希旦解之曰:“虞始有尸,盖亲之形体既藏,孝子之心无所系,故立尸以象死者而事之。”[3]291一方面,立尸作为一种礼,是士阶层即以上,人人需遵循的一部定法。子曰:“祭成丧者必有尸,……祭成丧而无尸,是殇之也。”[3]524但另一方面,立尸决不是为了完成礼,更是为了来表达后代对亡者之情。立尸以承情。“丧礼,哀戚之至也”[3]252对尸的情感,固然有哀伤、不舍、思念、亲爱、孝等。但此情并非对“尸”之特指,其贯穿在丧礼的整个过程。初死之时,为求亲之生,乃“升屋而号告曰:‘皋某复’”[3]587。孝子不忍父母离世,爬到屋顶北面,求父母之魂归于魄。又不忍亡者虚其口,故喂之以米、贝。其中节哀、有算、变等用来限制过度悲伤的礼,也能侧面体现丧礼之哀之极。落葬之后,依然有“不忍一日离”之虞礼,“不忍一日未有所归”之祔礼等。此皆为哀戚、不舍的情感流露。立尸作为丧礼体系之一,必然内含丧礼之共性。但同时,立尸作为祭礼,又有区别于奠礼的特性,即事人与事神之别。尸为神象,其要点在“神”。落葬之后,事人之礼转为事神之礼。

“盖奠主哀,故器无饰;祭主敬,故器有饰。”人神有别,礼必相异。奠用素器,事人主哀,哀痛至极无一丝他情于其间。祭用饰器,事神主敬,唯恐缺一毫之备于其间。“饭用米贝,弗忍虚也;不以食道,用美焉尔。”[3]253以人相礼,不忍亡者虚口而亡,故喂之以饭。以神相礼,恐人所造作之饭,亵渎神灵。故塞之以生米、贝。事人之时,需袒臂括发,以去饰、去美。事神之时,则佩戴“弁垤葛”郑玄曰:“敬则服有饰。”[3]257尸为神之象,待尸之礼,必添之以饰,以表人之敬。子张曰:“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4]175情变则礼变,礼变情亦变。因此,事尸之情,必有区别于事人之情的特指——敬。通过上述分析,敬即篇首意在寻找祭祀中孝之至的情感与道德。

二、共代之敬

敬为庄严肃穆之情。《说文》云:“敬,肃也。”[9]《尔雅》亦云:“肃肃穆穆,敬也。”[10]从敬行为具体来看,敬总是由敬者生发,但非所有敬者的背后都有一位具体的所敬者,也可以单纯地指敬者认真严肃、一丝不够的态度。如“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4]51,而丧礼中所产生的敬意,并非一种普遍、泛指的敬意。所敬者是孝子不忍离去、捶足顿胸的具体的爱亲,是有实在对象在其间的。

如仁一般,敬的产生及发展,同样丰富复杂,故首先回顾敬的发展路径。除了丧礼场景,以《尚书》为代表的政教组织同样是敬出现较多的领域。庄子曰:“《书》以道事,《礼》以道行”[11]。不同于《礼记》对敬的普遍定义,《尚书》则通过提供一个个具体的人物与对话,使敬的表达更加生动与鲜活。同时,“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8]108,政教本就是家庭的推类与比应,故本文在梳理敬的内涵以《尚书》中的政教形式为主体。

所敬者皆于敬者之上,持敬之时,敬者自居于所敬者之下。上敬下源于天尊地卑。

“夫惟上贵下贱既位焉而不可逾,如天高地下一定焉而不可易,于是君臣父子之大分始立,由上古以迄与今,万世共由其道而莫之能改也。”[12]如天事,周历正天,殷历正地,夏历正人。天为贵尊率以先行,人以卑微敬而仿效。故天于子月,已一阳来复;地于季冬,雁始北乡;人于孟春,方置农事。荀子曰:“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13]117

此天理之本然也。有反例,如《尚书》中所记载,王朝殒落与终结的端倪,滥觞于“弗敬”。受命的新王,亦以“弗敬”为肃将天威的集火点。“今商王受,弗敬上天……弗事上帝神祇,遗厥先宗庙弗嗣。”[14]402桀、纣弗敬,越于天上,上下颠倒,则乱天性,性乱则至其大祸。如鲧逆水性,则洪水相割。《易·革》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15]438汤、武敬天则上下立,上下有常,帝能降格,则彝伦攸叙。如禹顺水性,则地平天成。天地本不可易,若地覆天上,则如《大过》“顶载泽中”[15]734,颠也、殒也。敬者弗敬则天地易位,叔段袭郑,商臣弑父,皆弗敬而致其大过。天尊地卑蕴含了天地上下有位的如此本然。但天尊地卑是手段而非目的,天上地下本就是一种秩序所在,由这种秩序才能开启“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15]543传统之中天地作为终极的价值取照与意义来源,固然是人事中下敬上的依据与凭借。更重要的是,自居下者,是对本然上下关系的维护,并开启未来无限可能性的一种期待。

“人之生不能无群”[13]142,我们总是处于关系之中,“人生活而不是活着,所以人是精神性的事实而非物理性的行尸走肉。人的在场事实远远溢出身体之外,人是一个场,人与他人在相互关系中被定义。”[16]关系蕴含了“生”,双方在交织中开启了无限的生机,带来了时间纵深发展。学者张祥龙描述《临》之“大”:就“大”在阴阳交感之正中出现的发生成长的趋势,或者叫做“在交感中的来临趋势[17]。持敬并不仅以敬为目的,敬只是手段,是对关系的长养与操持,时刻警惕本然关系的疏远和偏离。

但过于依仗关系,“我”就消失了,连带着属于“我”的责任、担当一同隐没在关系之中,正如躲在条文背后的法家,躲在上帝背后的基督徒。逆子商臣、顽父瞽叟①、暴君桀纣,以最卑鄙的样态出现,君臣、父子关系虽然不会消失,但会被推远和遮蔽,造成本然关系的异化。一方面,个体存在于关系之中,但不能过于倚重关系这个概念,关系总是关于什么的关系。因而上之,让关系彰显本来之物,本来之道。如父子关系,唯父为父,子为子。另一方面,父道的努力,与子道的努力,恰恰要在关系之中,才能知道何为父,何为子。不能过于倚重关系的观念,但又不能忽略始终于关系之中存在,以关系为朝向,个体的努力才不会偏离。德性之间具有互摄感,相互寓于之中德性方可充沛完满。人总是处于关系之中,那么人的德性就是对当下责任的担当,又是对关系的长养和操持。因此,从德性所操心的事件与达到的效果来说,仁、义、礼、智、信,诸德几乎都可以如是说。但德性又不能完全相等,恰如春夏秋冬均为时,但又绝对不一样。仁、义、礼、智、信等更侧重的是关系中的“所为之”,从关系中凸显出“我”的担当与责任,来达到本然的关系。而敬多专注于“关系”,是“之所为”,渴望维护本然的关系,所以再去突出“我”在关系中的地位,即宋儒所常言的“常惺惺”②,片刻不离。因此,敬是对本然关系最深的自觉与承担。

三、世代之敬

华夏文明之中,世代之间大趋势是生生主导的永恒推进。与海德格尔两相参照,华夏学问“在世代之中”的生存论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超脱了海德格尔“向死存在”③的局限[18]。但死亡的面向并不能被埋没。以生生为主流的华夏文明并非不谈论死亡与终结,相反对死亡极度敏感与清醒。“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7]27生生并非不死,它只是在生生的永续洪流之中被保藏了起来。因此,生生实际上是一种生—死—生的结构。家庭这一天然具有“关系”结构的稳定形式,同样无法避免“死亡”。世代的生生结构,需要面对一次“死亡”的考验。物理性的死亡,使家庭关系一方缺少了在场的事实。那么对关系操持的全部压力都转换至孝子肩上。此时,能否跨越死亡的横亘,成为生生的最大考验。

在场与不在场暗含了一重要关系问题:双方关系的操持与养护,究竟是否相互为依据?或下敬上是否以上敬下为前提?倘若相互为依据,那么至亲的死亡会使得孝子对关系的操持变得不可能。以人之敬来实现己之敬,此时,对他人的期望已是己之物欲。反之,不带有目的性之敬则是儒家所推崇的。舜有顽父、嚣母、傲弟,舜若以“皆欲杀舜”为立敬之先,又何以不失子道,尝在侧。孟子曰:“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4]274己之敬,并非以人之敬为先、为目的。但对于此结论,仍需要加以谨慎分析与界定。不以人之敬为前提,并不意味着对方在关系之中的缺席。存在于关系之中,对关系的操持,是对“我们”之间关系的操持,因而不能忽略“彼”的角度。一旦把关系理解成抽象的关系,把现实之中真实君臣父子理解成一对对抽象的关系,本然的关系必然会扭曲异化观念之物。将对方抽象化而生发的敬意,则成了一种康德式的道德命令、基督教式的神谕以及异化式的礼,刻意在表面上维持一种外在的规定,而丧失了贯通关系的外在对象以及内在性情。“万章问曰:‘舜往于田,号泣于旻天,何为其号泣也?’孟子曰:‘怨慕也。’”[4]282舜之敬可以不出于父母,但舜之敬却直指父母,对所敬之“主体”无比清晰。因“父母之不我爱”[4]282而嚎啕大哭,这才是本然、真实的情感流露,表达最真实情感的才是本然的关系。因此,虽然关系的操持与养护并不相互为前提,但彼之在场的事实,却是己最重要的生命朝向。

他者的在场是提醒“在关系之中”的关键,对象化的反馈即是在场的事实。生命的终结使得他者在场消失,丧以哀,祭以敬,尸体若尚能提供最后一丝在场的情感寄托,落葬之后,天人相隔,便缺少了这种情感寄托,即无反馈式的关系操持与长养极为艰难,且一定会受到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关系的长养不可能,更不意味着可以逃避。“大畜者,畜史学,故称前言往行。”[19]周公筑坛制墠,告先王以己之命代武王身,先王之身不在,仍以“祭如在,祭神如神”[4]64册祝之告以“尔”“我”相称,蔡沉曰:“其称尔、我,无异人子之在膝下语其亲者。此亦终身慕父母与不死其亲之意,以见公之达孝也。”曰若稽古帝尧、帝舜、大禹,三代圣王的第一德性均为稽古,稽古乃“顺考古道而行之”。“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14]94、“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14]111。舜经历过尧之陨,禹经历过舜之崩,但作“稽”之时,亡者之前言往行再次临场。事实上,即使死亡,在客观上仍保持诸如血缘上、社会身份上的关系,死亡的不在场并不意味着关系的终结,遗忘与拒绝承认才是。

“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14]621

纣自断于殷先王关系亦被周公当作殷商灭亡的理由,这与“周公诞保文武受命”[14]604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当纣遗忘与拒绝成汤鸣条之战、盘庚迁都之难、伊尹作训之心,与先王、先圣的关系彻底的终结,便不再是一个儿子、一个君王,这远比物理性的死亡更糟糕。构成关系的你我共同消失,在一段段的关系减少之中,“我”逐渐就变成了一个孤岛,没有任何寄托与厚度。不因死亡而将父母抽象与遗忘分隔隘陋,不逃避、不退缩,音容犹在,德性且聚,功业尚存。孝子持敬以举虞祭、立尸、卒哭祭、祔祭,乃至“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8]13。终身慕父母,就在这世代敬意的生发之中,定义了“我”的来处。

注释:

①瞽叟(gǔ sǒu):中国上古人物,汉族,妫姓有虞氏,因双目失明故称“瞽叟”。

②“常惺惺”:佛教语。指头脑经常或长久保持清醒。

③向死存在:即面向死亡的存在。面向死亡的存在,海德格尔那里有这样几层主要的含义:1,面向此在的人之整体性,明确宣告人是一个独一的整体,而非全体。2,显明里此在的人就是那还没有成为的东西,人在世就还不是的东西,但是这个东西不在此在的人之外,还没有到来的东西恰恰为此在的人所有具有。3,死亡,只有死亡才组建起了此在的在世,没有死亡,就没有在世现象。4,向死而在,也就是面向此在的人原初设定的任务(目标),任务,即身体力行的实现的目标,担负起本己设定的目标,就是朝向,就是存在着,一旦把这个目标实现出来了,此在的人就不在了,面向也就荡然无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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