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军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思考
2023-02-01冯中华63921部队北京100028
冯中华(63921部队 北京 100028)
吴 星(63921部队 北京 100028)
李 兵(63921部队 北京 100028)
王永强(63921部队 北京 100028)
一、当前军队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我国军队历有尊重历史、保护文物的优良传统。1936年,红军长征胜利结束,为纪念先烈、总结经验教训,中央组织在陕甘宁边区进行文物征集[1]。1937年,中革军委发出《关于征集红军历史材料的通知》[2],提出要大规模地编撰十年来全国的红军战史。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党中央加大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1939年3月,党中央发出《关于保存历史文献及古迹古物的通知》[3],后续又提出筹建历史博物馆的设想。1948年11月,平津战役前夕,毛泽东同志亲自下令保护古都北平文化古迹,中央军委特邀清华大学梁思成教授主编《全国重要文物建筑简目》[4],供部队南下作战和接管时保护文物之用。新中国成立后,作为传承历史文化、汲取奋进力量、厚植红色基因的重要载体,军队文物更加受到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军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取得了新成效。
1.加强军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工作指导
适应军队改革的新形势,2020年9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营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认清重要意义强化保护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加强军民融合推动合理利用、完善保障支撑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20条措施[5]。
2.组织开展军队不可移动文物普查
2020年9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对全军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部署,通过机关制定采集标准、部队采集数据、专家跟踪指导的方式展开,建立了上下合力、军地协作的有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普查培训,研发三维实景综合管理平台,全面采集文物信息,完成了《全军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情况报告》,形成《全军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名录》清单,选取131处具有代表意义的文物编印《军营文化遗产要览》图册,基本摸清了军队调整改革以来文物隶属关系、管理使用和文物增减等情况,为做好全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3.组织开展文物定级申报
从全军遴选了东北老航校旧址、平津战役前线司令部旧址、开封伞塔等13处具有重大价值、迫切需要重点加强保护的文物进行国保申报,最终12处被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原卫星发射中心旧址等10处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的申报定级工作使军队一批重点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4.建立专家咨询制度
成立由清华大学、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军事科学院、军事博物馆等24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参与拟制军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计划、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保护与修缮项目方案审核,相关课题研究,挖掘、阐释军队文物价值内涵,专项调研、监督检查和专项评估等工作,履行专业咨询与技术服务任务,为军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提供智力支撑。
5.开展军队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修缮
结合重大时节等委派专家组赴重点地域开展专项核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先后赴北京市30余处和旅顺口军民融合示范区近50处文物进行重点核查,对抓好文物安全防范起到有力促进作用。组织对濒危文物抢救性修缮进行督促和指导,修缮保护了东北老航校旧址等30余处重点文物。
6.组织文物保护与利用调研
围绕首都功能核心区文物腾退保护利用课题,组织专家组勘察调研了19处重点区域文物保护情况,与管理使用单位座谈,围绕文物修缮、保护管理、合理利用等方面进行研讨,分析矛盾问题和特点规律,为下步政策研究、探索军队营区文物合理开放利用等提供依据和参考。
7.抓好军民融合示范区建设
选取旅顺口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军民融合示范区进行试点,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调研,摸清示范区军队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按照“先抢险加固、再整体修缮、后合作利用”的思路,确定“一处一案”文物保护利用意见,就建立示范区军地协商机制、联合开展文保工作、统筹论证合作利用方案、深入挖掘文物价值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沟通协商。
二、军队文物保护现状分析
军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养在深闺、基本保存。由于军队营区封闭管理、外界扰动小,军营内建筑遗产没有被城市化建设影响,也没有被商业浸染,文物本体和周边历史环境真实性、完整性都保存较好。二是红色遗产众多、地位独特。军队文物很多是见证我们党、国家及军队成长历史的“红色遗产”,具有“壮我军威、印证历史、彰显文明”的特殊功能,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培育军队战斗精神,具有独特的价值。三是近现代建筑数量多、在用率高。军队文物中近现代建筑占80%以上,以砖木或砖混结构为主,绝大多数作为部队医院、疗养院、办公场所使用,得到较好保护利用。
1.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
根据普查情况,全军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200处2800余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20余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40余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50余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20余个、未定级1100余个。
2.军队文物地域分布情况
东部战区490余个,主要以民国建筑、皖赣红色建筑为代表;南部战区460余个,主要以两湖两广民主革命建筑、边海防军事遗址为代表;西部战区290余个,主要以“两弹一星”、航天发射场和重庆“陪都”建筑为代表;北部战区520余个,以“俄占”和日满时期建筑、抗美援朝战争后方战勤指挥机构旧址为主;中部战区1100余个,以北京皇家苑囿、城墙遗址为主。
3.军队文物类型
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2200余个;古建筑270余个;石窟寺及石刻120余个;古文化遗址110余个;古墓葬60余个;其他3个。
4.军队文物本体现状
文物状态保存完好的240余个,基本完好的1100余个,轻微破坏的500余个,部分毁坏的900余个。需要修缮的文物数量较多。
5.军队建筑类文物在用情况
2100余个文物建筑中,在用中的1400余个,需要综合挖掘利用的近700个。积极研究闲置文物活化利用的措施办法,提出受到关注的北京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大连旅顺口军民融合示范区上百个文物的活化利用方案。
因缺乏专门机构、经费保障、技术支撑等,保护工作面临如下问题:
一是认识不够,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没有充分意识到军队文物既是传承红色基因、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根基和血脉,也是搞好国防教育的红色宝库和重要载体;在行动上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不够,管理与保护工作不到位。二是部分文物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大量建筑遗产,保护维修不及时,文物损坏数量和程度呈上升趋势,“小毛病拖成大问题”,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没有专业队伍力量,管理水平不高。在文物调查、申报、登记、定级以及保护管理等方面,存在技术弱、支撑少、力量缺、协调难等现实问题。四是文物院落居民复杂,遗留问题棘手。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多数用作公寓住房的文物院落常年得不到彻底整改整治,生活基础设施差、火灾安全隐患大,居民成分复杂,存在私搭乱建现象,改变了原有历史风貌。文物院落整体修缮涉及住户清退、分类安置、土地置换等,遗留问题复杂。五是伴随营区建设,保护需求日趋紧迫。“两化”营区建设全面推进,现有营区即将更新换代。大建之中有大拆,面对刚性需求,如何搞好文物保护与传承,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六是革命文物价值独特,亟待深入挖掘。调研发现,军队部分文物历史脉络不清、历史人文信息缺失,使其原本丰富的历史内涵和军史人文价值大打折扣。迫切需要深入挖掘价值内涵,传承好红色基因、保护好国防教育的红色资源宝库。
三、加强军队文物保护工作的对策思考
针对军队不可移动文物现状,需要加强统筹、创新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保护力度,不断提升保护水平。
1.加强顶层规划,立起工作指导
根据国家和军队相关要求,将军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纳入“十四五”规划,会同相关文物保护技术单位分层制定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和修缮计划。编制下发全军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结合文物普查,形成全军文物基础数据库,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军文物信息一张图,强化筹划指导。突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首都功能核心区军队文物腾退保护利用、建军百年重点文物工程展示、军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业务规范等重点工作牵引,推动军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2.尽快启动评级,完成分级评定
依据文物保护法规政策,制定军队不可移动文物评级办法,梳理现有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底数,完成全军不可移动文物的分级评定,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要求,形成与国家文物保护体制相衔接、具有军队特色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
3.争取财政支持,搞好抢救修缮
当前,资金不足是影响军队文物保护的主要因素之一。要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军地联合开展文物保护新机制,统筹资金申请,争取财政经费支持,启动濒危不可移动文物抢救修缮工程,消除文物本体安全隐患。
4.依据文保要求,建立标准经费
区分文物建筑与普通营房差别,论证军队不可移动文物标准经费,实施“标准计领+专项整修”:①标准计领。对已定级文物,结合文物类型、级别、现状等差异,参照营房大小修费,建立标准经费;对未定级文物,尽快组织鉴定评级,纳入实力体系。②专项经费。突出保障濒危的、严重损坏的重点文物,列年度专项,实施指令性整修。
5.抓好试点项目,积极探索新路
探索军地协商机制、军地联合保护模式,坚持一处一案、一地一策原则,以旅顺口军民融合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按照“先抢险加固、再整体修缮、后合作利用”的步骤,统筹保护修缮、合理利用和资产置换,加快具体问题研究处理,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军文物保护示范区域建设。
6.强化专业指导,建强骨干力量
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吸收相关专业力量,做好资源整合,为文物保护法规政策制定、保护纲要编制、方案审查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依托国家文物局,定期开展军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骨干培训,培育一支相对稳定、精干顶用的文保骨干队伍。通过有的放矢的专门培训,为军队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7.拓展工作渠道,发挥综合效益
积极寻求各级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的工作支持和业务指导,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引入社会文物保护专业技术力量,合力做好军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并积极创新拓展其后续活化利用的方式和渠道,最大程度发挥军队文物的军事效益和社会效益。
8.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工作质效
积极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和军队营区文物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普及文物保护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水平,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良好氛围。开展常态化检查,及时排查灾害险情,严格督导问责,从正反两方面树立典型,切实促进军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