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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耳矫正器治疗新生儿先天性耳郭畸形疗效探讨

2023-01-31汤顺英

医学理论与实践 2023年1期
关键词:外耳矫正器耳郭

张 磊 汤顺英 张 旭

1 河南省安阳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 455000; 2 安阳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

耳郭畸形是整形外科常见先天性畸形类型之一,发病率在1‰~2‰,包括耳郭结构和形态畸形两类;其中耳郭结构畸形主要因胚胎期发育异常造成,多合并耳郭皮肤或软骨缺失;而耳郭形态畸形则多因遗传因素或孕产期外力作用引起,耳郭皮肤及软骨相对完整[1]。先天性耳郭畸形除影响外观美容性外,还不利于患儿正常心理发育。尽管目前整形外科矫正技术不断发展成熟,但全身麻醉所引起手术及并发症风险仍导致临床应用受限,特别是患儿需达到一定年龄后方可手术[2]。考虑到新生儿耳郭软骨柔软,塑形难度较低,故近年来基于外耳矫正器的非手术矫正方案在临床得到应用,并取得令人满意效果,但对于新生儿日龄与矫正效果间关系尚存争议[3]。基于以上问题,本次研究回顾性分析2017年1月—2021年6月于我院接受外耳矫正器治疗新生儿先天性耳郭畸形患儿共120例152耳临床资料,根据佩戴日龄分组,旨在探讨外耳矫正器治疗新生儿先天性耳郭畸形疗效及与佩戴日龄的关系,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纳入2017年1月—2021年6月于我院接受外耳矫正器治疗新生儿先天性耳郭畸形患儿共120例152耳,根据佩戴日龄和耳郭畸形类型分组。全部患儿中男64例84耳,女56例68耳,日龄3~28d,平均日龄为(16.39±5.70)d,其中佩戴日龄<14d组(54耳)、14~21d组(56耳)及>21d组(42耳);根据Byrd分型划分:垂耳52耳、隐耳22耳、耳轮畸形18耳、复杂畸形16耳、招风耳16耳、环缩耳16耳、杯状耳8耳、Stahl’s耳4耳。研究方案设计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要求。

1.2 纳入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1)临床诊断为先天性耳郭畸形;(2)分娩超过48h证实耳郭畸形无法自行矫正;(3)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4)佩戴外耳矫正器时间>20h/d,且持续时间超过2周。排除标准:(1)合并外耳道或中耳炎症;(2)全身情况较差;(3)过敏体质;(4)患儿家长拒绝接受外耳矫正器治疗。

1.3 方法 根据新生儿日龄及耳郭情况选择合适规格外耳矫正器[爱韦尔(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组成部分包括定位底座,定位盖,耳甲腔矫正模型及大、中、小耳郭牵引钩。用修眉刀剃除耳郭周围5cm内毛发,拍摄患侧耳郭前、侧及后位图片各1张,医用酒精擦拭皮肤并在干燥后外敷3M液体敷料。耳托内环前缘可接近耳郭根部前边缘,上、下及后缘距耳郭根部应≥3mm,修剪内环后上部枕突并调整至合适高度,保证正对耳轮上脚背;完成上述操作后将耳托底部固定。继续调整牵引器内金属固定物弧度适宜,再置入耳舟后,使耳轮及耳舟形态最大限度接近正常,定位后去除垫胶及内墙胶的离型纸,固定牵引器。耳甲腔内置入外耳塞及海绵,耳盖子插头与耳托母插槽连接固定。佩戴过程中每6~8h观察牵引器及皮肤状态,处理后暂停15min继续佩戴。如耳托脱落则在确认局部皮肤无异常并完成清洁脱脂后则继续佩戴。治疗过程中矫正器每天佩戴时间应≥20h,每周复查1次,待效果满意后则拆除矫正器,如观察24h未见反弹则结束治疗;对于佩戴时间超过2周且形态仍未改善者则可终止治疗,随访时间应≥6个月。

1.4 评估指标 (1)治疗结束后根据耳郭形态改善评价疗效,即正常、接近正常、改善但未达正常(矫正达正常形态50%以上)及未改善4级,总有效=正常+接近正常;由临床医师和患儿家长共同评价矫正效果[4]。(2)佩戴治疗时间;(3)记录治疗过程中并发症发生情况,包括皮肤破损和湿疹。

2 结果

2.1 三组矫正效果比较 佩戴日龄和耳郭畸形类型各亚组矫正效果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三组矫正效果比较

2.2 三组佩戴治疗时间比较 <14d组、14~21d组及>21d组佩戴治疗时间分别为(32.78±9.26)d、(50.31±12.85)d、(74.50±17.14)d;>21d组佩戴治疗时间显著长于<14d组、14~21d组(P<0.05);14~21d组佩戴治疗时间显著长于<14d组(P<0.05)。

2.3 三组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三组并发症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三组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3 讨论

先天性耳郭畸形中超过20%因外观异常导致心理障碍,严重影响正常发育;早在20世纪80年代,先天性耳郭畸形非手术治疗理念被首次提出,而21世纪初外耳矫正器被开始应用于临床,并取得良好矫正效果,获得患儿及家长的欢迎[5]。近年来国内学者在外耳矫正器研发及使用方面取得长足进展,使用涉及多种耳郭形态畸形甚至耳甲腔软骨反向畸形,患儿治疗年龄从3d~18个月不等[6];但对于新生儿先天性耳郭畸形日龄是否会对外耳矫正器效果及安全性产生不同影响尚不明确。

本文结果中,三组矫正效果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先天性耳郭畸形新生儿日龄对于外耳矫正器矫正效果并无影响,这类非手术矫正方案在各个日龄阶段均可获得满意效果;全部患儿在治疗后6个月复查后耳郭畸形未见反弹,随访6~31个月未见复发。需要注意>21d组佩戴治疗时间显著长于<14d组、14~21d组(P<0.05);14~21d组佩戴治疗时间显著长于<14d组(P<0.05),证实接受外耳矫正器治疗日龄越小则所需治疗时间越短,与既往2岁人群报道一致[7]。此外三组并发症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先天性耳郭畸形新生儿日龄与非手术矫正安全性亦无相关性,出现皮肤破损者通过去除牵引器及局部红霉素涂抹,72h内均愈合并继续佩戴;出现湿疹者通过外敷润肤霜及激素治疗后可继续佩戴,说明患儿皮肤破损和湿疹症状均较为轻微,经对症处理后均继续接受治疗,进一步说明整体治疗安全性良好。

本文中,一些新生儿接受外耳矫正器治疗后疗效评估为改善但未达正常,笔者认为导致上述患儿疗效欠佳可能原因包括[8]:(1)存在畸形组织量相对较少,或同时存在多类形态/结构畸形;(2)家长对于是否接受非手术矫正尚不统一,部分出现并发症后未能继续治疗;(3)家长对于耳郭畸形非手术治疗认知水平参差不齐。

笔者认为保证新生儿先天性耳郭畸形非手术治疗效果,应注意以下问题:(1)加强对新生儿家长的健康宣教,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及早治疗;可从孕妇来源孕检开始进行宣教,同时针对产科、新生儿科及儿童保健科医护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以便早期发现并指导就医;(2)治疗前与患儿家长进行深入全面沟通,统一家长意见,最大限度提高治疗依从性;(3)一对一指导患儿家长,保证掌握正确矫正器佩戴方法,缩短无效治疗时间[9];(4)由医护人员提醒患儿家长及时回院复查,提高随访频率。

综上所述,外耳矫正器治疗新生儿先天性耳郭畸形疗效及安全性良好,且越早治疗则矫正器佩戴时间越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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