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碳汇交易国际进展与经验启示
2023-01-30李明昕张麒麒刘禹希李佳芮
李明昕 梁 晨 张麒麒 刘禹希 胡 洁 李佳芮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天津300171
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关切的问题。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实现 “双碳”目标的途径,一方面是促进减排,另一方面是增加碳汇。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活跃碳库[2],海洋在增汇方面具有巨大潜力。发展碳交易将有助于推动全社会以较低成本实现减排增汇。从全球来看,海洋碳汇交易方兴未艾,已经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交易实践,为我国海洋碳汇交易发展提供了经验启示。
1 国际碳汇交易机制
国际上建立起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国家间碳信用机制,各种独立碳信用机制,以及部分国家和区域内部碳信用机制,允许碳汇项目进行认证交易。根据世界银行报告《碳定价机制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2021》,2020年,全球注册碳信用项目超过1.8万个。全球范围内,现阶段应用最广泛、影响力最大的碳信用机制主要包括基于《公约》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独立机制核证碳标准(VCS)、黄金标准(GS)[3]。此外,国际上还有维沃计划(Plan Vivo)等小范围认证机制,专注于农林领域,为碳汇项目交易认证拓宽渠道。近年来,国际上对海洋碳汇交易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度持续上升,但是已经成功开展的海洋碳汇交易活动尚且不多。
1.1 碳汇项目认证要素
从国际上碳汇项目认证程序来看,一般均需要经过项目文件设计、项目审定、项目监测、项目核查与核证、减排量签发几个基本环节,获得签发的减排量可以进入市场交易。这是一种事后授信的认证,只有在开展了增汇活动并核实证明了其碳信用资格后,减排量才真正具有交易价值。根据国际经验分析,开展碳汇项目认证有几项关键要素:一是专业的管理组织。碳汇项目认证机制的管理方需要制定认证的各项规则,明确审定核证过程中有关文件要求,备案论证专业机构提交的方法学,通过授权等方式构建审定和核证的第三方评估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等等。这一过程中强调管理的专业性和公开透明性,确保碳汇项目产生的碳信用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促进碳汇项目获得市场认可;二是科学的方法学。方法学是用于确定项目基准线、论证额外性、计算减排量、制定监测计划等的方法指南,是审查碳汇项目合格性以及估算项目减排量的技术标准和基础。审定与核证的基本规则为相应的方法学,项目设计文件必须遵循方法学进行编制;三是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碳汇项目的成效需要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专业意见,这种独立的评估过程对于开展项目的完整性、准确性审查至关重要。第三方认证机构一般需要获得管理组织的授权,在其获得资质的特定领域范围内工作。以核证碳标准为例,申请成为项目审定和核证机构需要项目认证方面的经验以及具备方法学相关专家团队。截至2021年6月,五大洲超过20个项目审定和核证机构获得了资质,包括中国船级社认证公司(CCS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等中国机构。
1.2 碳汇项目交易渠道
碳汇项目交易渠道主要包括强制碳交易市场履约抵消渠道和自愿碳交易市场渠道。第一,在以配额交易为主的强制碳交易市场中,多个国际市场设置了抵消机制,允许清洁发展机制等产生的碳信用进行交易,用于控排单位履约,成为碳信用的主要交易渠道之一。抵消机制一般会限定项目范围以及抵消比例(表1)。根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发布的《2021年全球碳市场进展报告》[4],区域温室气体倡议等碳交易市场允许碳汇项目产生的碳信用进行履约,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演进,各国对于抵消机制的规定总体上趋于严格;第二,在自愿碳交易市场,核证碳标准等认证发行的碳信用也可通过自愿渠道的对接与具备减排意愿的单位达成交易;第三,部分国家允许碳汇项目产生的碳信用出售给政府部门。例如,澳大利亚政府通过设立减排基金,由政府出资购买碳汇项目产生的碳信用。
表1 国际碳交易市场抵消机制规定
2 国际海洋碳汇交易实践进展
2.1 海洋碳汇方法学进展
清洁发展机制、核证碳标准组织已经开发出多项对海洋碳汇项目作出直接规范的方法学,涉及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并对海洋生态系统创建或修复活动、减少破坏及保护活动产生的碳信用计算、监测等提出了方法规范(表2)。此外,相关多元化方法模块和工具,也被灵活运用到海洋碳汇项目开发过程中。如墨西哥锡那罗亚州中南部海岸带红树林碳汇项目,项目认证遵循核证碳标准的“VM0007 REDD+方法学,v1.6”,此外采用了清洁发展机制“氮肥施用N2O排放量的直接估算”和核证碳标准的“VMD0050对基准碳储量变化的估计”等超过20个方法模块和工具[9]。
表2 国际海洋碳汇项目方法学
2.2 海洋碳汇项目开发交易实践
从全球范围来看,清洁发展机制等认证了一批海洋碳汇项目,主要集中于红树林保护修复活动,对于其他蓝碳生态系统、渔业碳汇等领域的探索不足。其中,黄金标准也支持开展蓝碳交易认证,但是尚未见项目实例。
一是清洁发展机制碳汇项目未成为主流,仅有1项海洋碳汇项目。截至2021年5月30日,全球清洁发展机制备案项目数共计超过8 000个。从项目类型来看,主要集中于风能、水力、生物质能等能源工业项目,占比达84%。中国项目数超过3 800个,占比47%,位居全球首位。造林和再造林项目67项,占比1%。其中,海洋碳汇项目仅1项,为塞内加尔的海洋红树林恢复项目,备案时间为2012年,项目期间为2008-2038年。
二是核证碳标准碳汇项目快速发展,海洋碳汇项目不断涌现。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核证碳标准注册项目近1 700个,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AFOLU)注册项目超过200个。海洋碳汇项目7个,分布在塞内加尔、几内亚比绍、缅甸、印度、哥伦比亚和中国湛江,包括塞内加尔生计基金红树林修复项目、几内亚比绍避免砍伐森林项目、缅甸红树林再造林修复和可持续生计及社区发展项目、印度孙德尔本斯红树林恢复项目、印度尼西亚亚齐东海岸带和北苏门答腊红树林修复和海岸绿带保护项目、哥伦比亚莫罗斯基洛湾蓝碳项目“维达曼格拉”、中国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等。此外,还有一批海洋碳汇项目处于审定和核证阶段,包括缅甸红树林恢复与可持续发展项目、巴基斯坦德尔塔蓝碳项目、哥伦比亚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红树林保护与社区发展活动、塞内加尔和西非红树林项目、墨西哥锡那罗亚州中南部海岸带红树林项目等。
三是维沃计划持续开展农林项目服务,推进海洋碳汇项目交易。截至2021年6月,维沃计划管理土地1 800平方千米,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约350万tCO2e,帮助1.6万小农户通过碳交易获得收入。维沃计划已认证了肯尼亚加齐湾红树林项目“米科科·帕莫贾(Mikoko Pamoja)”、马达加斯加西南部沿海地区保护红树林项目“塔希里·洪科(Tahiry Honko)”、肯尼亚项目“万加(Vanga)”3个海洋碳汇项目。
四是美国开展“将湿地推向市场(BWM)”计划。2011年起,美国在其新英格兰地区开展了“将湿地推向市场——推动蓝色碳汇实施”计划,旨在通过碳抵消信用变现等方式帮助沿海地区管理者和决策者实现更广泛的湿地管理、修复和保护目标[10-11]。项目负责机构为瓦科特湾国家河口研究基地。该项目的第一阶段为“氮和沿海蓝碳”,项目持续时间为2011-2015年,重点关注关于蓝色碳汇的前沿研究,分析盐沼、气候变化和氮污染之间的关系。该项目的第二阶段为“扩大蓝碳实施”,项目持续时间为2016-2019年。该项目对赫林(Herring)流域修复项目进行了市场可行性评估,修复面积超过4平方千米。研究发现,该项目预计可在自愿碳市场获得碳抵消信用,预期价格约为每吨10美元。
3 国际海洋碳汇交易案例启示
国际上对海洋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积累了有益的实践经验,在资金支持模式、组织机制、项目多元化价值实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对我国海洋碳汇交易发展具有启示意义。
3.1 项目开发资金支持模式
国际上,主要通过推动政府部门、公益组织、企业合作加大投入等方式促进海洋碳汇项目开发。例如,第一,清洁发展机制塞内加尔海洋红树林恢复项目[12]。项目由塞内加尔非政府组织“海洋群落(Oceanium)”开发和实施,达能自然基金为该项目提供资助。计划于2008-2009年,在塞内加尔辛萨卢姆和卡萨芒斯退化的湿地上种植17平方千米红树林。第二,核证碳标准哥伦比亚莫罗斯基洛湾蓝碳项目——“维达曼格拉”[13]。项目开发方为哥伦比亚“国际保护组织 (Conservation International)”,旨在保护和可持续管理75.61平方千米沿海红树林生态系统,其扩展区域包括哥伦比亚加勒比海莫罗斯基洛湾的所有红树林。项目资金来源于当地政府部门、海洋和海岸研究所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第三,维沃计划马达加斯加西南部沿海地区保护红树林项目——“塔希里·洪科”[14]。2018年项目启动,通过保护和修复“刺客湾”周围12平方千米的红树林来获取碳抵消信用。项目由非营利组织“蓝色风险机构 (Blue Ventures)”和地方管理协会维朗德瑞克协会共同管理,获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重要生态系统伙伴关系基金等多方资助。
3.2 项目组织机制和交易方式
国际上,一个成功的海洋碳汇项目需要政府部门、在当地社区具有统筹协调能力的开发方、项目技术支撑机构、项目资金支持机构等多方参与,建立起高效的决策机制、利益相关者信息反馈和沟通协调机制、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等。其中特别重要的一点是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高度重视社区的参与和沟通。部分项目在碳信用销售过程中,引入资金托管机构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监督项目实现碳汇目标,确保项目持续健康运行。例如,维沃计划肯尼亚加齐湾红树林项目“米科科·帕莫贾”[15](图1),是一个社区主导的红树林保护和恢复项目,位于肯尼亚南部。其目的是通过社区参与和受益,为红树林保护和恢复提供长期激励。项目相关组织机构包括:一是米科科·帕莫贾社区组织(MPCO),在政府注册的社区组织,负责协调社区参与、开展项目活动和利益分享,由志愿者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成员为项目区域的社区代表;二是米科科·帕莫贾指导小组(MPSG),在碳核算和社会经济领域为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由肯尼亚国内外组织参与筹建,包括肯尼亚海洋和渔业研究所、肯尼亚林业局、世界自然基金会等;三是海岸生态系统服务协会(ACES),在苏格兰注册的慈善机构,负责销售维沃计划碳信用,监督向米科科·帕莫贾社区组织的资金转移支付,并向维沃计划组织报告。海岸生态系统服务协会拥有一个独立透明的账户,在项目达到年度目标后,碳信用资金可以从海岸生态系统服务协会的账户中转移到米科科·帕莫贾社区组织。同时,肯尼亚林业局、加齐-戈戈尼社区森林协会、肯尼亚海洋和渔业研究所、性别和社会服务部等国家有关机构为项目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项目资金收入主要用于红树林保护和碳排放监测、社区福利等方面。
图1 肯尼亚加齐湾红树林项目“米科科·帕莫贾”组织机制
3.3 项目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
一是海洋碳汇项目可以为当地社区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从而构建起长效稳定的良性循环机制。将项目资金进行系统性统筹规划,用于社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教育培训和就业岗位,随着生态环境的优化不断丰富当地社区获取收益的多元化渠道,等等。通过项目计划的实施,以社区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将持续增加对项目的支持和认同。例如,核证碳标准缅甸红树林恢复与可持续发展项目[16]。根据项目计划,该项目的劳动力需求将带动当地就业,劳动费用的预算主要保留在社区范围内,并计划支持社区防洪设施建设、确保旱季淡水供应、修复学校建筑。项目总预算的30%将用于公共教育、社区动员、家庭手工业、水产养殖、妇女项目和奖学金等。再如,维沃计划马达加斯加西南部沿海地区保护红树林项目——“塔希里·洪科”[14]。该项目开展海参养殖、海藻种植和养蜂技术培训,为当地居民提供增加收入、使收入来源多样化的机会。碳交易的收入还计划用于当地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学校、水井和诊所等。
二是海洋碳汇项目在固碳增汇的同时,也具有显著的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作用,更好地促进生物多样性。海洋碳汇项目管理不善,也可能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扰动,如物种入侵等。从国际经验来看,将综合性生态环境效益的考量纳入项目开发方案十分必要。这一过程中,项目方可以通过加强监测,与社区达成协议等方式管理不利影响、提升项目效益。例如,核证碳标准哥伦比亚莫罗斯基洛湾蓝碳项目——“维达曼格拉”[14]。项目同时进行了气候、社区和生物多样性标准认证,在开发碳汇项目过程中,将保护生态多样性纳入计划,进行生态多样性影响监测。具体包括以下方面:通过红树林保护修复活动,保持与项目区域与邻近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的生态连通性,从而对物种的移动产生积极影响;改善海洋捕捞活动,促进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管理;加强社区巡视,监测具有高保护价值的物种情况;考察对项目区域外生态系统的影响;考察项目区域入侵物种情况等等。这一过程中,项目开发方与政府部门协作,与当地渔民协会建立联系,召开研讨会与渔民进行沟通协调,并签署了可持续渔业协议。
4 结语
2021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固碳能力”, “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从国际经验来看,促进海洋碳汇交易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建议进一步探索能够与国际规则对接地同时并与我国国情相符的海洋碳汇交易发展道路。明确海洋碳汇交易管理机制,畅通海洋碳汇交易渠道,加强海洋碳汇交易技术支撑,引导财政金融支持,强化法律法规保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从而逐步提升海洋碳汇交易覆盖面和交易成效,充分发挥海洋碳汇项目的多重效益,助力“双碳”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