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对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影响研究
2023-01-26罗若君刘桂春
罗若君 刘桂春
(北方工业大学,北京 100144)
1 引言
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作为国家级重大战略,在环境保护这一重点领域上也应率先进行突破。京津冀区域工业化历史悠久,遗留下来的环境问题也比较多,近年来政府愈加重视环境污染治理,逐渐加大治理投资力度,2018 年1 月1 日起正式开征的新税种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境税”)也体现出国家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心。
在环境污染治理中,政府发挥着监管者的作用,通过设置环境税等相关税收政策,让企业承担应有的环境成本,而不是让企业零负担地污染环境,从而有效减少企业排污。罗明等[1]认为,环境污染的治理不应该单单是政府或者企业其中某一主体的责任,而应该让二者协同合作,这样才能有效治理环境污染。在环境税实施的情况下,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不再是零成本,因此企业会考虑环境成本对其经济利益的影响,从而趋向于主动实施节能减排、绿色转型、减少排污[2]。崔也光等[3]认为,目前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相关环境税费以及政府的财政支出。
本文以征收环境税后的京津冀地方政府作为研究对象,分析环境税的征收是否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力度存在一定影响,以及京津冀地方政府在污染治理投资方面的差异,以此检验环境税的征收效果。
2 京津冀区域环境税征收现状
从2018 年开征环境税以来,到2020 年,从总量上看,京津冀区域环境税收所占各地区总税收收入的比例较小。
2018 年北京市环境税收4.48 亿元,仅占2018年总税收收入的0.09%,2019 年和2020 年其环境税收分别为9.60 亿元和9.44 亿元,较2018 年涨幅较大,但在当年税收总收入的比例也仅保持在0.2%的水平。
天津市环境税收2018 年为3.58 亿元,2019 年略有上涨,达到4.30 亿元,2020 年又回落到3.12 亿元,在数量上属于较低的水平,但在当年税收总收入的比例中波动不大,3 年分别占税收总收入的0.22%,0.26%,0.21%。
河北省的环境税收较北京市和天津市,无论是数量上还是占比上都处在很高的水平。2018 年环境税开征,河北省就征收了17.57 亿元的税额,在全国范围内位列第二。2019 年和2020 年,河北省的环境税收分别达到27.31 亿元和24.49 亿元,远超北京市和天津市的环境税收水平。不过虽然数量上河北省环境税收处于较高水平,但是其所占河北省全年税收总收入比例并不是很高,2018 年河北省环境税收占全年税收总收入比例为0.69%,2019 年为1.04%,2020 年回落至0.97%。
作为我国国家战略层面经济发展的城市群之一,长江三角洲区域与京津冀区域一样经济发展迅速,走在全国现代化建设前端。本文对比了京津冀区域与长三角区域的环境税收占税收总收入比例,以进一步分析京津冀区域环境税收现状。
长江三角洲区域包括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和安徽省4 个省市。在城市数量上,长三角区域远多过京津冀区域,但是长三角区域的环境税收占税收总收入比例却远不如京津冀区域。2018 年长三角区域的环境税收仅占税收总收入的0.14%,2019—2020年也都在0.20%左右。
虽然京津冀区域环境税收总体比例较小,对区域税收收入的增长没有起到显著的带动作用,但是环境税的征收意义也并非体现在经济收益方面。通过征收环境税,让企业将社会责任以税额的形式内化到成本中,从而自觉主动地节能减排,其所带来的社会意义以及对生态环境保护带来的深远影响,是经济收入不能比拟的[4]。
3 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现状
京津冀区域面积约占全国的2%,但是其常住人口数量却约占全国人口的8%,因此,京津冀区域的生态环境长期处于超负荷承载的状态。近年来,虽然京津冀区域在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但是由于工业结构的历史原因,京津冀区域的各类环境问题还是较为突出,这既不利于城市环境建设,也不利于发展民生[5]。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问题的改善至关重要。改善生态环境就需要政府统一筹划、统一治理,在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必要的投资。根据2015—2021 年国家统计局的全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本文整理了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以该指标作为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水平依据。
从整体上看,北京市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在2016年占地区GDP 比例最高,达到2.63%,之后呈现下降趋势,至2020 年该比例降至0.91%。天津市则一直维持较低的投资水平,2015 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地区GDP 比例为0.76%,2016 年达到最低值,为0.30%,之后一直到2019 年都在缓慢提升,2019 年回升至0.79%,2020 年略微下降至0.58%,降幅不是很明显。河北省2015—2020 年的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地区GDP 比例一直在1.50%上下浮动,2020 年达到最高值,为2.41%。
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相比,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 比例2015—2020 年始终高于长江三角洲区域。
长江三角洲区域的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在区域GDP 中的比例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由2015 年的1.24%一直降到2020 年的0.75%,并且从2017 年开始连续4 年未超过1%的水平。京津冀区域则不同,2015—2017 年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在区域GDP 中的比例逐年升高,从1.51%升至1.84%,这也是近6 年来比例最高的一年。2018 年该比例降低了0.46%,达到近6 年最低水平,为1.38%,之后逐年增加,至2020 年达到1.49%。
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区域GDP 水平虽然始终高于长江三角洲区域,但是总体来讲京津冀区域自身的投资水平还是偏低,近6 年来的最高值都没有超过2%,投资力度有待提高。
4 环境税对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投资影响分析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可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当年完成环保验收项目环保投资3 个方面反映区域投资现状。基于京津冀区域工业化经济发展较早的历史背景以及京津冀区域常住人口增加,居民生活环境压力增大的现状,本文选取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以及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指标作为主要研究指标。环境税自2018 年起开征,本文整理了环境税开征前3 年、后3 年,即2015—2020 年的京津冀区域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数据,对比分析环境税的开征对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影响。
4.1 环境税对京津冀区域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影响分析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在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中一直占有较大的比例,近年来,随着国家越来越富强,尤其是以首都北京为引领的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对生活环境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也促使京津冀区域政府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其投资力度。
2016—2017 年,北京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处在较高水平,分别为650.52 亿元和640.00 亿元,之后呈现下降趋势,2019—2020 年跌幅较大,锐减近250 亿元,2020 年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为314.14 亿元。这主要是由于北京市在2020 年之前已经通过加大投资的措施逐步完善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北京市生活环境的改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河北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在2015—2020 年总体呈现出上升趋势,2015 年河北省该项投资为218.09 亿元,到2020 年已达到430.69 亿元,涨幅非常明显。2017—2018 年略有降幅,但是2019 年回归到2017 年的投资水平,并在2020 年继续加大了投资力度。
天津市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北京市和河北省相比处于较低水平,且2015—2020 年波动不大,2015 年天津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为82.26 亿元,2016—2017 年保持在40 亿元上下浮动,2018—2020 年略有上涨,均在74 亿元左右。
通过对比环境税开征前3 年(2015—2017 年)与后3 年(2018—2020 年)的京津冀区域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趋势,发现环境税对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起促进作用。环境污染使城镇居民生活质量降低,京津冀区域虽然城镇化水平较高,但在农村由于居民冬季取暖时仍然以小煤炉为主,在整个采暖期,京津冀区域的农村不仅烧煤总量大,而且烧煤形式没有及时更新,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居高不下,这也导致了京津冀区域冬季雾霾天气多发,大气污染严重。因此,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保障民生。其中,烧煤现象普遍、大气污染严重的河北省加大了投资力度,使居民供暖由煤改电、煤改气,平原地区居民取暖基本实现散煤清零。在治理农村散煤取暖的同时,河北省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通过增加投资加强居民供暖基础设施建设。
4.2 环境税对京津冀区域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影响分析
京津冀区域尤其是河北省是工业大省,因此河北省的工业污染状况较北京市和天津市而言也更为严重[6]。从总体上来看,河北省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额远超过北京市和天津市。
北京市和天津市2015—2020 年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始终保持在低水平,且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北京市2015—2016 年工业污染治理投资额均保持在10亿元以下的水平,2017 年略微涨至15.67 亿元,随后2018 年锐减至1.94 亿元,并在之后的2019—2020年保持在不足1 亿元的水平。天津市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额也在2015—2018 年一直呈下降趋势,从24.00 亿元降至7.24 亿元,2018—2019 年经历了短暂的涨幅后,2020 年又回落至7.45 亿元的水平。河北省2015—2016 年从54.16 亿元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额降至24.85 亿元,随后在2016—2018 年投资额迅猛增长,2018 年达到峰值,为98.75 亿元,随后又急剧下降,2020 年降至12.93 亿元的低水平。
通过对比环境税开征前3 年与后3 年的京津冀区域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趋势,发现环境税的开征迫使重污染企业重视环境成本,为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让企业最大限度减少税费支出,企业会主动进行绿色创新、节能减排,而这将从源头抑制污染,改善环境。区域环境质量逐渐好转,相应的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就会减少。
总的来说,环境税的征收对环境污染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京津冀区域,河北省的环境污染情况最为严重,因为河北省的重工业在产业结构中占比很高,且在能源结构上河北省主要还是依赖传统煤炭供能[7],外加交通结构上河北省的公路运输很发达,重型货车尾气排放量大,导致河北省的污染排放量一直居于全国高位。据统计,全国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排名倒数10 名中,河北省最多曾有7 个城市名列其中;京津冀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中,河北省有8 个城市在内。2018 年开征的环境税,从国家角度以征税的手段传达了治污的决心,京津冀区域应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在协同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执法[8]。
5 结论及建议
本文通过2018 年开征环境税前3 年、后3 年的数据,对比研究了环境税对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税对发展民生方面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起促进作用,同时,因为环境税的施行使得企业开始从自身做起控制污染排放,从源头上一定程度遏制了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情况,使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因此政府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投资在逐年减少。
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同时通过征收环境税等方式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大治理力度,使得京津冀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在近些年持续好转,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碧水蓝天在京津冀区域实现了常态化,居民生活也因环境的改善更加美好。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情况下,从政府到企业更不能放松警惕,应珍惜来之不易的绿色成果,并继续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本文据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首先,要坚持从源头遏制重污染企业的污染排放,环境税的征收就是一项很好的措施。要参照国际标准和相关法规,根据京津冀区域的环境状况,做到对症下药,制定适合京津冀区域的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规划,针对环境投资的规模、资金使用效率等制定更完善的标准。
其次,地方政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区域内居民日益增长的地区生态环境改善需求,通过增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财政预算、加快环保科技研发、加大对重污染企业惩治力度等措施,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付出最大努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最后,在对环境污染治理进行投资之后,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投资资金落实到位,真正用于改善民生和治理环境污染方面,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外,还应该强化对排污企业的绿色宣传,以及加强对其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企业自行偷排污染物的行为,并对违规排污企业进行严厉打击,从源头减轻环境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