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碳达峰碳中和的对策和建议
2023-01-26孙丽敏王怡君王作敏
孙丽敏 王怡君 王作敏
(1. 辽宁省营口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营口 115003;2. 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辽宁营口 115000;3. 营口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辽宁营口115003)
1 引言
我国承诺2030 年前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1],辽宁碳达峰时间节点是2028 年。目前营口市的能源消费总量仍然处于上升通道,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营口市碳排放达峰的关键期、困难期。在此背景下开展营口市碳达峰碳中和研究,探索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和措施,推进以钢铁、石化、铝制品、镁制品等为主导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能源体系构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意义重大。
2 营口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面临的问题
2.1 完成碳减排目标任务困难较大
“十三五”前4 年,营口市能耗强度分别较2015年上升6%以上;其中2019 年全市二氧化碳排放量为4 600 多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7 t/万元。另据测算,“十四五”期间营口市新增能耗将达到1 500 万t 标煤,完成辽宁省下达的“十四五”碳减排任务更加困难。
2.2 重化工仍是主导产业
2020 年营口全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8∶44∶48,钢铁、镁制品、铝制品、石油化工、粮油食品饮料五大支柱产业产值超过1 900 亿元,2021 年将突破2 000亿元,“十四五”目标为2 800 亿元。重化工业比重过大,钢铁、镁、铝、石化四大传统产业规模以上增加值占比超过70%[2]。
2.3 新兴产业不足
“十三五”时期营口市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例不足20%[2],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充分,金融、电子商务、信息、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高端装备制造业投资处于较低水平,产业结构距离现代化经济体系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内生增长动力还没有真正培育起来。
2.4 能源消耗水平偏高,二氧化碳排放偏重
营口全市以钢铁、石化、铝制品、镁制品等为主导产业的临港重型工业体系导致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等问题[2],“十三五”期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同比2015 年不降反增,2019 年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超过1 600 万t,全社会煤炭消费量将近1 700 万t;2020 年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仍维持在超过1 600 万t 水平。按照1 t 煤炭产生2.66 t 二氧化碳的系数计算,仅煤炭消耗一项产生的二氧化碳就超过4 300 万t;单位平方千米的煤炭消费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超过京津冀地区,高居辽宁省前列,冶金、化工、镁质材料在内的传统主导产业能源消耗量和单位产值能耗明显高于其他行业。
2.5 传统工业形成二氧化碳“双排放”
钢铁、耐火材料、化工等传统工业除能源消费碳排放外,还会在原料生产和加工的过程中造成碳排放,形成二氧化碳“双排放”。作为主导产业的镁质耐火材料,生产过程中每焙烧1 t 菱镁矿,不计燃料,矿石直接产生大约0.45 t 二氧化碳;钢铁生产采用一氧化碳作为还原剂同样产生除燃料之外的二氧化碳排放,化工项目的某些化学反应也排放二氧化碳。钢铁、耐火材料、化工等传统工业形成能源消耗和原料加工释放二氧化碳的“双排放”。以粗钢为例,2020年辽宁省粗钢产量7 609.4 万t,营口市粗钢产量约1 767.3 万t,占全省的23.2%。钢铁、耐火材料、化工相关产业二氧化碳“双排放”问题突出。
2.6 碳达峰碳中和资金不足
2020 年营口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 325.5 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107.3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84.4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33.8 亿元;2020 年全市财政总收入479.2 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8 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7 亿元,民生性支出188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节能和碳排减面临资金投入缺乏、推力不足的问题。
3 营口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对策和建议
碳达峰碳中和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指明方向,成为我国未来数十年内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基调之一,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营口市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营口市碳减排面临的重大问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完善绿色低碳环境经济法规及政策体系、增加生态碳汇等,是当前和今后重点工作方向与内容。
3.1 党政同责,强化组织领导
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营口市未来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是将碳减排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党政领导的政绩考核的指标,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碳达峰碳中和涉及行业多、部门广,包括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统计、交通、住建、林业、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仅靠一个部门完成此项工作难度很大,因此,应成立碳减排专业机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碳减排工作。
3.2 做好碳排放量、生态碳汇能力核算
国家发改委已出台了24 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改等相关部门应加快碳排放量核算,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的基础和基数确定工作,按照国家二氧化碳减排考核要求编制二氧化碳排放清单;林草等相关部门牵头负责着手森林、湿地、海洋碳汇能力核算;弄清排放量和减量的基数,明确全市2028 年前达峰的峰值,确保2028 年实现碳达峰和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
3.3 结合实际编制实施方案和规划
营口市政府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北京、河北、河南、山西、四川等已经初步实现碳达峰目标地区的经验,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九大措施,结合营口市实际,在测算好碳排放基数和碳汇能力的基础上,编制碳达峰碳中实施方案和规划,明确三次产业碳减排目标、任务,紧扣目标分解任务,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地方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分类施策,制定因地制宜的行动方案,推进各地区有序实施碳达峰碳中和。
3.4 加快结构转型步伐
实现碳中和全国需要巨额的绿色投资,超过每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5%,巨大的投资机会给营口市产业结构向低碳转型提供了机遇。一是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针对全市钢铁、镁制品、铝制品、石化产业占比较大的问题,加强“两高”项目管理,建立清单台账,坚决遏制违规项目,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绿色低碳产业和经济结构,从产业结构上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强度。二是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抓紧出台和实施适合市情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推进绿色低碳的工业体系发展。
3.5 “两控”“两化”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煤炭和油气消费产生的碳排放分别占能源相关碳排放的79%与21%,推动煤炭和油气消费“两控”及实现能源清洁化、高效化“两化”[3-4]是能源领域二氧化碳减排的关键;同时,2028 年前,国家实施整体能源结构调整,实现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较目前下降25%,其中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能耗将分别下降20%,8%,30%。借助国家整体能源结构调整战略的新形势,利用营口市资源、地理条件等优势,争取国家清洁能源布局节点,建设清洁能源基地,加快编制光伏、风能可再生能源规划,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氢能、锂能、储能等低碳能源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调整全市以煤炭消耗为主的能源结构,从源头上实现碳减排。
3.6 实施重点园区、行业领域减污降碳
坚持能效引领,实施用能预算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一是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推进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完善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条延伸,推动优化能源资源配置。二是汲取浙江、广东两省2013 年以后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已经出现了缓慢增长势头,但由于湛江钢铁和茂名石化、舟山石化的投产又出现明显反弹的教训,严控“两高”项目上马,特别是严控钢铁、初级镁产业产能增加。三是发挥好钢铁、镁制品、石化重点排碳企业的减碳作用,制定重点企业碳减排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动重点企业利用碳捕集与封存(CCUS)技术[5]、低碳零碳(如使用氢能替代焦煤作为钢铁生产的还原剂)、负碳技术、冶金电气化升级改造等技术实现二氧化碳源头、过程削减。
3.7 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的合作
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引领是关键,科技、科协等部门深层次挖掘校企、院企、市际、省际乃至国际科技合作和联盟力度,扩大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合作的范围,引进亟须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科学技术、工艺路线和工程实践,抓紧推动碳减排相关成果转化,引进二氧化碳加氢有机化、二氧化碳爆破、设施农业二氧化碳气体肥料、氢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压缩气体储能等相关产业,形成碳减排产业链条中新的经济增长点。
3.8 谋划用好国家碳中和发展资金
建议国家成立以碳中和为导向的国家产业发展基金,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进程[6],营口市财政收入不高,发改、财政、经信等部门必须提前布局,做好利用国家碳中和发展基金项目的准备,争取国家更多的碳中和发展基金。比如科技部就要设立“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专项,要加强对上沟通对接,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3.9 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
在国家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调整的引领下,建立科学的政府引导机制、有效的市场驱动机制、切实可行的政策支持机制的制度体系,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托管等服务模式,创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模式。一是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强对减碳企业的扶持力度,在贷款限制、发债评级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二是针对减碳企业,政府出台政策给予相应的减碳资金补贴,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促进碳减排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维持可持续发展。三是通过税收、绿色收费价格、政府攻关计划等鼓励企业为主体的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工业化,抑制高能耗产业扩张。四是政府主导鼓励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碳达峰碳中和。五是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具有资金实力、专业能力的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股权投资等模式参与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低碳项目。
3.10 完善生态补偿、激励制度,促进碳汇增加
出台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绿色财税政策,完善森林资源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有偿使用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由各级政府或生态受益地区向生态保护地区购买生态产品,强化正向激励作用,引导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完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激励社会资本投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促进增加碳汇。继续利用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引导钢铁、镁制品、铝制品、化工、建材企业参与国家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绿色交易机制,通过交易机制的杠杆作用,倒逼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减污降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