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信息化项目建设策略
2023-01-26方芳
方芳
池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安徽 池州 247000
引言
交通综合执法平台的建设是城市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重点,引进和应用信息化技术可以为交通综合执法平台的高水平运行提供有力支持。因此,针对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复杂局面,对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策略进行有效制定,是很多城市交通管理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
1 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必要性
目前,很多城市的交通综合执法体系正在探索构建的过程中,实现对综合执法平台的构建,可以使路政管理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诸多业务实现有效整合,保证在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优化组织的情况下,提升指挥和协调性质工作的处理质量,使监督考核性质的工作可以具备更加理想的运行条件[1]。在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建设的过程中,交通运输的复杂局面是执法管理人员必须面对的问题,提升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可以使交通监管工作获得高水平的技术性支持,以此提升交通运输秩序的构建质量,并保证各项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应对[2]。在交通综合执法平台建设的过程中,传统的巡查工作方案将得到改进,交通项目的考核将变得更加困难,尤其在执法方式创新方面,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促进执法效能的优化,使综合执法平台的作用得到更高水平的发挥。在信息技术的帮助之下,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平台可以得到更高水平的构建,内部协作机制会在技术因素的帮助之下全面展开,因此,在数据资源得到优化整合的基础上,数据共享平台的应用价值会得到更加有效的开发。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之下,交通综合执法效能会得到大幅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将按照协同办案的方式构建精细化执法工作体系,使智能化技术所具备的突出应用优势得到完整显现。
2 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信息化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数据的共享与分析存在不足
提高数据共享和分析水平,可以使交通综合执法平台的价值得到充分开发。但是,现有的一些交通综合执法平台信息化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信息化系统存在分散问题,数据资源的共享质量较差,无法在提高数据信息统计与分析水平的基础上,实现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的有效构建,导致信息化技术无法凭借数据共享的优势实现对行政执法智能的有效整合,也使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难以在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水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无法保证协调和监督性质工作得到信息技术的支持。一些数据共享和分析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交通运输信息化系统的总体建设方案缺乏足够重视,未能对信息化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导致科技治超等重要系统无法实现数据信息的全面共享处理,难以在有效维护系统独立性的基础上,为信息资源的高水平融合提供帮助,无法为数据资源的高水平共享和分析提供支持。
2.2 信息数据质量较差
提高信息数据的质量,是保证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的信息化项目实现高水平构建的关键。但是,部分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在具体构建的过程中,缺乏对交通综合执法相关需求的关注,未能对提高信息数据质量的路径进行有效创新,导致数据的对接协商方案无法得到成熟有效的构建,难以在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取得进展[3]。一些交通综合执法平台的建设人员虽然进行了数据协商路径的探索,但对于数据源管理的相关需求缺乏有效关注,未能对数据交换保障机制进行成熟构建,导致数据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无法得到落实,难以在系统开发的过程中充分凸显出数据信息的价值。一些交通综合执法平台的建设人员对于系统的开发情况缺乏足够重视,未能对数据导入需求进行完整的研究,未能结合后台功能设计的相关需要,制定数据输入错误问题的应对方案,导致数据维护人员无法在提高数据源管控质量的同时,更好地维护信息数据质量,也使得数据的采集和质量管理难以获得有效支持。
2.3 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信息化项目风险的应对存在不足
信息技术的应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的构建环境,提高风险应对计划的制定完整性,可以使风险应对措施的建设具备更高的成熟度。但是,现有的一些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在建设的过程中,对于风险应对计划的制定情况重视程度较低,项目风险主体责任的落实缺乏合理性,未能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对风险管理工作相关举措进行调整创新,导致项目进度管理需求无法得到满足,难以保证风险应对措施的设计与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的建设特征相符合。一些信息技术的应用途径在探索过程中,对于进度管理和项目管理的相关需求分析不够完整,缺乏对风险管理成本支出情况的重视,无法有效的提升信息化项目风险管控措施的可行性[4]。一些交通执法综合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对于项目设计的相关技术规范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关注,未能结合项目招标情况,对项目监督管理措施进行相应的调节,导致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难以为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的高水平构建提供帮助。
2.4 信息化技术在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建设中的应用不够充分
目前,一些交通部综合执法应用平台的建设人员虽然具备对信息化技术优势的了解,但未能对信息技术改革发展的相关影响进行有效分析,缺乏对国家政策构成情况的关注,导致智能识别和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不够精准,无法在智能传感技术的价值得到有效开发的情况下,保证现代科技手段的价值得到充分显现。一些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对于终端感知数据的价值认知存在不足,缺乏对执法数据的集中化处置,未能对综合执法的技术需求进行有效分析,导致智能计算等技术的应用难以实现对违法问题的完整识别,也使得违法信息分析取证工作无法具备理想的基础条件。一些信息化技术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对于预警报警行为的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对定位跟踪技术的有效应用,导致交通综合执法平台的建设无法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也使得违法问题的分析取证工作难以具备理想的基础条件。一些交通综合执法平台的建设对于综合监管与智能调动的需求关注程度较低,缺乏对执法人员信息需求的关注,导致一体化运输综合执法平台难以得到更高水平的构建,也使得信息化技术的突出应用价值无法得到显现。
3 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优化策略
3.1 提高数据的共享与分析水平
在制定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信息化项目的具体建设策略过程中,一定要对数据信息共享和分析的重要性加以总结,尤其要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需求进行有效总结,使行政执法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可以保证各类型的职能得到有效整合,以便能够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需求得到明确的基础上,有效的提升组织协调工作质量,并保证监督考核性质工作可以拥有更加理想的实施条件[5]。要结合信息技术的特有优势,制定数据共享与分析的方案,尤其要保证系统实现统一化管理,并按照科技治超等工作的实施需要,将维护各系统的独立性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使系统数据的共享与分析质量可以得到有效提升,以便能够在信息资源得到有效融合的情况下,为数据共享和分析工作的调整优化提供有力支持。例如,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信息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总队指挥中心支持通过无线接入方式及时传输执法车辆的信息,并到指挥中心提供基于地图的图形化监控、执法车辆的运行状态等信息。
3.2 提高信息数据的质量
交通综合执法平台在探索构建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数据协商性质工作的重视,并将提高数据质量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使数据采集的相关风险可以得到有效应对,以便可以在提高系统质量的同时,保证系统运行维护的相关需求得到满足,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以与数据源管理机构实现有效协商,为数据交换保障机制的构建提供有利条件。在制定信息数据质量的具体维护策略过程中,要加强对数据交换保障机制的重视,按照制度化建设需要,提高信息数据管理相关主体责任的落实水平,以便能够为系统的开发提供高水平支持。要根据交通综合执法平台的建设需要,制定数据交换保障管理策略,尤其要使用制度建设的方式实现对交通执法主体责任的落实,以便能够在数据信息完成导入的情况,保证数据校验质量得到提升,使交通综合执法平台的后台功能可以得到相应的强化,进而提升数据信息的质量。要根据交通综合执法平台的实际建设需要,对数据源管控措施做出调整,以便能够在提高数据采集规范性的同时,有效提升信息数据质量。例如,可以使用门户系统提高信息数据的质量,后台管理和数据的处理在内网网站进行,通过审核处理,根据栏目的设置及发布信息的要求,分别在内网、外网的主站上发布。
3.3 提高交通执法应用平台信息化项目风险应对质量
要根据交通综合管制的实际需要,制定信息化技术引进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应对计划,尤其要对各项风险因素应对措施进行总结研究,使项目风险责任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落实,以便能够在明确风险优先级的情况下,保证各类型的风险得到有效应对[6]。要从预算管理的角度出发,对交通执法平台的相关资源进行整合与应用,尤其要结合项目进度计划的特点,对风险管控方案进行调整创新,以便能够在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更好地提升信息化项目风险管控措施的可行性。要根据交通执法应用平台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建设策略,尤其要对项目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调整,使项目技术标准与规范可以得到有效优化,并保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规范制定的情况下,实现信息化项目风险的科学识别与有效应对。要在信息化项目招标阶段,对信息化项目风险进行防控措施的设计,尤其要结合交通综合执法平台建设的特点,选择可靠性强的公司开展合作,并在明确项目实施周期特点的基础上,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措施的改进提供帮助,以此保证信息化技术的价值得到更加完整的开发。
3.4 提高信息化技术在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建设中的应用水平
要结合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信息技术的具体引进策略,尤其要对国家政策法规的相关信息进行有效分析,使智能识别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价值可以得到更加充分的开发,并保证在智能传感技术的价值得到凸显的同时,充分开发出信息技术的应用价值。在综合执法应用平台具体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智能计算技术的重视,提高违法信息的识别质量,尤其要对违法信息分析取证行为进行调整创新,以便能够在综合执法需求得到优化的情况下,更好地提升预警报警举措的改进,并保证定位追踪管理等行为可以得到相应的优化。在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具体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综合监管与指挥调度工作的综合,尤其要保证社会公众获得充足的执法信息,使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可以在交通资源的高水平整合提供帮助,以便能够在综合执法平台与信息技术实现深度融合的情况下,为违法信息分析预警提供帮助,进而提升信息化项目的总体建设质量。
4 结束语
提供交通综合执法水平可以使城市交通管理质量得到大幅度优化,对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进行调整,有利于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的更高水平构建。因此,对当前交通综合执法应用平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信息化项目的优化建设策略,对提高交通综合执法平台的总体建设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