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礼仪文化之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三重意蕴
2023-01-25汤媛
汤 媛
(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 210094)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调动城乡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积极性,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2]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3]可见,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问题,强调要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文化是特定民族心理、情感、观念的表征,是一个民族存续和发展的精神力量,是社会治理过程中的重要软支撑。礼仪文化是中国社会独特的文化体系,虽其强制力弱于制度体系,但其柔性治理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要在继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地发扬礼仪文化,彰显其在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深厚底蕴和深远价值。
一、社会层面:厚植良好的文化土壤,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奠定坚实稳固的文化基础
当前,对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的文化建设主旨契合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目标,在践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层面的制度要求的同时,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礼仪文化能够为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厚植良好的文化土壤。
(一)传承文化基因,彰显中国文化
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而是一个长期、复杂、艰辛的过程。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是基于共同的环境、地域和利益形成的有机体,更是文化认同基础上的深层次治理体系。文化是一个民族和国家长期发展、繁荣稳定的原动力。文化的形态孕育了社会发展的样式,它融于事物之中,凝聚物之意义和观念。礼仪文化是中国家国同构社会结构中的独特部分,其辐射的区域广泛,调控的领域众多,不仅对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规约,还为社会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文化遵循,更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稳固的文化基础。虽“礼”之历史久远,但其文化脉络清晰,大致产生于上古时期,形成于西周时期,光大于春秋战国时期。礼仪文化发展至今,随时代变迁而损益,因现实需要而调整,然其内涵一脉相承、历久弥新。“礼治”思想也由来已久,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就主张以礼治国,倡导建构礼治社会,因为“‘礼’向上连接‘德’,是‘德’落实的保障;向下则连接‘法’,是建立法律制度、执行法律的指导思想”[4]19。礼仪文化介于成文法律和不成文条约的中间地带,在实际的社会治理过程中集两者的作用于一体,是社会发展、民族昌盛、国家繁荣过程中天然形成的文化基础,是潜藏于民众内心的一种内在道德力量。礼仪文化是中华民族世代沿袭的文化传统,根固于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发展于缓慢的时空交替里。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治理主体最终归结于人,人的创造性和能动性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发展。礼仪文化之于人的精神、道德、观念的作用是潜隐且巨大的,它是人的更深层次的心灵秩序的规约。其所涉及的礼仪和礼制两个方面的内容,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据。一方面,礼义是主体的行为依据。礼义是对于作为主体的人而言,只有人才有礼义廉耻、仁义礼智信,故而礼义是人的行为依据,是作为社会存在的人的行为规则。只有符合人伦道义、社会规范的行为主体才能积极地投身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之中,才能融入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征程之中。另一方面,礼制是国家的制度保障。礼制是礼仪文化在制度层面的体现,这部分内容通常被国家的统治者所运用,因其与之执政目的相一致,故而能将礼仪应用到对社会和人民的治理之中去。“在儒家的社会治理思想体系中,‘礼’是连接‘道德教化’与‘刑罚治理’的关键环节,也是中国式的‘法治制度’的枢轴。”[4]16文化孕育制度的诞生,制度是文化的外现,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互联互动的关系,通过弘扬礼仪文化的丰富内涵,才能在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中传承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彰显中国文化力量。
(二)内外双管齐下,展现时代魅力
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样复杂的体系,不仅需要主体各方发挥职能、履行义务,更需要借助文化,如借助礼仪文化的内涵和意蕴来处理社会中的问题,使社会问题以更加稳妥和柔性的方式得以解决。不同的时代背景产生的问题也不尽相同。当今社会愈是科技大发展、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对人的道德和精神产生的作用就愈加明显,就更要重视礼仪文化对人的内心的触发作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要充分发挥礼仪礼节的教化作用。礼仪礼节是道德素养的体现,也是道德实践的载体。[5]礼仪文化的魅力除了体现在外在的行为上,更多地隐藏在个体内部的自律和自持中。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是一个价值共同体、目标共同体,也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它是社会民众共同价值和共同利益的目标追求,是在应对社会公共事务、公共危机时的目标指向。当面对共同的困境时,需在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应对和处理问题。“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6]19礼仪文化作为贯穿古今的文化体系,其思想必能为社会创造稳定的文化软环境。礼仪文化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通过融合新思想、新潮流对治理主体进行教化和指导来发挥自身的时代魅力,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文化交融。其一,礼仪文化涵养内在道德性情。人类群居形成社族,协作形成合力,因而应对人类之共同事件时,必须调动内心的情感,激发内在的意志,用孔子主张的“仁爱”、孟子提倡的“心之四端”思想看待公共生活中的事件和争端,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以更加平和的心境面对,其收到的效果必然是大家所期盼的。只有在主体意愿的情况下,配合积极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内在道德性情才能随着问题的解决而得到升华和提高。其二,礼仪文化调控外在道德行为。外在行为是内心情感的表达,礼仪是内在道德的外化形式,“存在于内心之中的各种真挚而美好的情感只有通过疾趋、卑拜、美言、繁辞等外在的礼仪形式才能充分表达出来,并为行礼对象所知晓”[7]201。因而,外在所表现的行为更能体现个体的真实想法,其实质包含了礼仪文化的积极因素。
(三)引导价值理念,明晰正确方向
礼仪文化在目标追求上与社会治理是一致的,即遵循一套稳定的准则规范、追求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社会治理的最终旨归是使每一个个体都能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都能获得安心、安身之所,从而实现社会的有序运行与和谐发展。”[8]89礼仪文化宣扬的价值理念是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需要的,是符合治理实际和民众现实生活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集多个主体、多种关系于一体的有机构成,正如斐迪南·滕尼斯所说:“关系本身即集合,或者被理解为现实的和有机的生命——这就是共同体的本质。”[9]43他认为,共同体的本质是一种关系的体现,而各方关系融洽的最佳状态便是和谐,即每个人职责明确不逾矩、相互协作不推诿,从而形成良好的互动,这也是礼仪文化根本内涵的体现。礼仪文化教化的方式就是于细微处默默改变人的行为,以和谐的价值理念引导正确的方向,只有个体内在系统和谐才能构建融洽的群体关系,才能实现社会和国家的稳固。这种圈层式的和谐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其关键是塑造一个内存和悦、外有品节的美好个人。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关键是基于一个共同的价值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共同体的价值和意义。礼仪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虽其总体产生于古代社会,但其流传几千年的重要哲学思想——和谐的思想无疑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明晰了价值导向。其一,和谐思想对个体而言是一种内在与外在融洽稳定的状态。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逻辑前提是:人是治理的主体,事情或问题是治理的对象。要保证主体在治理过程中作出正确的决定首先是主体自我系统的和谐,以礼仪的要求来影响内在致思,进而调控外在行为,使其符合和谐的价值理念和礼仪规范。只有基于和谐的价值理念,调控个体的行为,使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合辙,才能实现民众的共同利益,才能达到社会治理的效果。其二,和谐思想于社会而言是社会正常运行的基本规律。社会治理通过相关制度规约,使组织和部门的运行处于和谐的状态之下,实现各司其职、互商互量、相互合作的美好局面,以此达到社会稳定和谐的景象。共同体把每个单独个体凝聚成一个集体,以合力抵抗外在的困境,使个体的行为符合礼仪文化的伦理界域,使社会整体的运行处于和谐之中。和谐社会秩序的形成有助于个体“通过共同行动来展示人的社会力量,并通过共同行动去证明人的共同体生活”[10]354。在公共领域中,践行和谐的价值理念,发挥民众集体的社会力量来应对社会问题,以此形成合力进行有效社会治理。
二、政府层面:提高基层的治理实效,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提供风清气正的现实环境
在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中,通过对礼仪文化精神内涵的阐释和文化功能的运用,进一步提高政府基层治理的实效,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提供良好的现实环境。
(一)完善制度体系,发挥潜隐作用
社会的安全运行必然要依靠制度,以保障其稳定有序、健康发展,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也需要借助制度体系使其规范化和清晰化。“社会制度总是根据一定的文化观念建构出来的,制度是文化观念的外化、固化、显化和对象化。”[11]82可以将礼仪文化中一部分可操作的规范纳入制度的范畴,从而在政府的基层治理过程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在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背景下,礼仪文化在制度层面的体现则是通过对政府举措、政策的解读辅以相应的软约束,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社会治理建立在社会成员对共同的事物达成一定的共识与妥协的基础上,这不仅是礼仪文化与社会治理交集的体现,更是礼仪文化在推进和完善社会治理方面如何发挥功能的逻辑。”[12]22在社会治理中融入礼仪文化的积极因素,不仅有助于加深民众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更能激发民众对现行制度的自觉维护,从而形成有助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调。社会治理涉及多个主体,以人为本、以各主体间的合作为治理基础,良好的治理结果不能离开制度的保障和依托。礼仪文化作为刚性治理和柔性治理的结合体,弥补了其他制度的不足和缺陷,在实际的治理过程中能有效改善治理局面。一方面,礼仪文化补充了法律不能管控的边缘区域。合理参照礼仪文化的伦理内容,分析其所涉及的事件主体、造成的社会影响,不难判断出其是否符合道德礼义要求、伦理规范,从而发挥礼仪制度在社会治理中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另一方面,礼仪文化发挥了非正式制度潜隐的教化作用。礼仪文化的很多内容是在岁月更迭中积累下来的,它有别于正式制度,或者说它不具备正式制度的特征,它是民众在一定的生活环境中口口相传、代代相袭的不成文的风俗、习惯、仪式等,这部分内容不能依靠强制力发挥作用,只能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净化人们的心灵、规范人们的行为,深入内心世界,把礼仪文化的思想浸染到人们的潜意识之中,进而提高个体的内在自觉性、提升个体的道德品行,从而实现人际和谐、社会稳定的治理目标。
(二)优化公共服务,增进民生福祉
解决社会治理中存在的诸问题,关键在于“理解和把握社会治理的实质,在于认识到是共同体生活的内在需要,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治理本身的价值、意义和重要性”[13]86。公共服务作为一项造福人民的事业,形式多样、内容广泛,是民众现实生活的必需服务,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丰富民众的社会生活,改善民众的生活环境,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提升民众的幸福指数。公共服务最大的特点就是公共性。在享有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由于资源不足等问题可能会引发民众之间的争端,从而出现各类社会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14]。调解公共服务方面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加大公共服务的建设力度,实现社会对此类问题的“善治”,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就是从礼仪文化入手,以礼仪教化人心,以文化涵养品德。礼仪文化在解决公共性社会问题方面更多的是从人的德性角度入手,从哲学思想高度出发来优化公共服务。其一,发挥平等思想优化公共服务。《论语·季氏篇》中记载:“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15]2520国家的物产资源丰富,如果不能平等分配和享有,势必会造成混乱,引发社会问题。因而,社会公共服务的优化要让平等的思想贯穿始终。其二,发挥礼让思想优化公共服务。优化公共服务的目的是解决人民的生活需求,并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民众在享受公共服务带来便利的同时,更需要考虑如何处理在物质利益面前群体之间的关系。礼仪文化的礼让思想对这类问题的解决大有裨益,主要通过对个体德性的提升来化解矛盾,实现公共服务的最大效用。
(三)创新治理方式,建设和谐社会
“在中国文化中,治理的核心在‘治’,通过‘治’达致社会秩序的条理化即‘理’。”[16]2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基于共同理念基础上的价值实现,价值实现又以和谐稳定的局面为基础,要实现和谐稳定必然强调“治”,通过合法合情合理的治理达到预期的效果。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归根到底要从治理主体出发,可以通过礼仪文化来教化多元治理主体,使其在治理中以礼仪文化的丰富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发挥治理主体的作用,共同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美好社会。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除了发挥礼仪文化作为文化本身的作用,更要激发礼仪文化在治理上的创新性。其一,分级排序思想对创新治理方式的意义。礼仪文化所涉及的名分等级、长幼有序理念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思想源泉,使治理方式以礼仪文化的秩序范式、规范制度为参考,把社会治理朝向更好、更优的目标推进。其二,构建良好人际关系对创新治理方式的启发。“作为社会运行主体的人不是生物有机体意义的‘自然人’,而是经过社会化并且获得社会性的‘社会人’。”[17]礼仪文化倡导的仁爱、礼义、真诚、和谐的观点,无一不是对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有利指导,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不仅有利于社会治理的开展和运行,更能助推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
三、个体层面:提升民众的综合素养,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培养德行合一的实践主体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共同体,除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更要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让共同体的概念和思想深入民众的内心,从而形成社会大范围的合力作用,促使治理目标的实现。
(一)塑造民众美德,激发情感共鸣
“社会之良否,系乎礼俗之隆污。故弊礼恶俗,亟需厘正,以固社会根基。”[18]108社会治理的重要目的就是实现社会的良好秩序,运用礼仪文化厘正社会的非道德、不合礼的现象是其中重要的手段,以稳固社会发展的根基。在这一过程中,民众的美德发挥着重大作用,从这一视角出发,礼仪文化对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积极作用之一是塑造民众的美德,以此提高民众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品行修养,凝聚力量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美德是一种意欲正当表现的性格倾向(也许是一种特别合理和自觉的性格倾向)。”[19]115美德之于人而言,是人的第二层外衣,它是隐藏于真实外貌下的内层涵养和道德修养。只有由内而外将这种美好的一面展现出来,才能得到外界客观公正的评价。“具有美德必定不仅仅包含对于有关他人情感的事实的敏感性作为以特定方式行事的理由,而且还把关于正当性的事实的敏感性作为特定方式行事的理由。”[19]117故而,民众美德对个人处事极为重要,它是正当性的展现。礼仪文化对于个人美德的描述有很多,分别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个人的美德品质,突出了美德的重要性,促进社会形成良好的向善、向美的风尚。礼仪文化蕴含的丰富内涵对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而言,就是要激发民众内在的参与意愿,提高对社会公共问题的认知,自觉把礼仪文化弘扬的价值理念真正落到实处,让知行合一成为一种习惯,并使其产生积极的效用。正如梁漱溟所说:“当习惯未成时,即不够落实巩固时,每要随时用心揣量而行,效率甚低;及至熟练后,不须劳神照顾,便自敏捷而显著成绩。”[20]691其一,礼仪文化倡导的仁爱思想可上升到博爱高度。“仁”是礼仪文化中的重要思想,《论语》中多次记载关于“仁”的对话,强调个体对待他人的基本态度。当前,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要把仁爱思想推广开来,上升到博爱高度,表现为对社会成员的广泛的爱,在处理公共性问题时推己及人、换位思考,把对他人之爱展现出来,而非局限于少数群体间的小爱,抑或是熟识乡亲间的仁爱。其二,礼仪文化强调的真诚思想可推广到各类行为主体。礼仪文化强调的真诚思想,即毋自欺、无所欺,从思想层面把控行为主体的内心想法,避免产生不恰当、不合礼的虚假言行,从而在治理源头上实现思想上的灌输,引导行为主体以真诚、真实的态度应对所涉及的问题,可以有效降低社会治理的难度。
(二)培育公共精神,深化社会实践
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的一个议题,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衍生的命题,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的重大突破,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交互性关系的重要目标”[21]40。礼仪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文化因子,随着社会发展而日益丰富,在历史长河中愈发展现勃勃生机,不断影响着个人、民族和国家的精神面貌。古往今来,礼仪文化已成为中华民族的基本特征,如何运用礼仪文化应对新时代的治理问题,需要在深入理解和掌握其内涵的基础上,结合时代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共同体是有共同目标指向、基于价值认同基础上的群体关系,因而在构建过程中更加强调公共性,如何培育民众的公共精神以及在实现社会治理目标中如何发挥民众的公共精神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内容。阿伦特关于公共领域的理论认为,具有积极思想、社会判断力和共通感的民众能够积极参与其中、推动公共生活的发展,“秉承公共精神、关心公共领域、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民众关系到社会治理共同体运行的成败”[22]70。“公共精神是指民众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表现出的关注整体发展和公共事务的价值趋向,是具有强烈的参政意识、协作态度、批判精神,掌握民众技能等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的总称。”[23]公共精神是民众关注公共领域事务、关心公共生活的表现,更是民众作为行为主体对公共场域的参与态度和参与意愿的体现。文化是一个人行为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原动力,培育民众的公共精神需从具有核心地位的礼仪文化入手。其一,践行礼仪文化的中庸理念。中庸理念是对事情完成度的描述,中庸是近乎完美的状态,即避免了过分和未及两个极端,讲究事情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强化公共精神需要运用中庸思想宣扬的价值准则,注重“中”的思想对民众的引导,“中国古代哲学的‘中’之思想,是人们在处理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每个人发出的各种精神力量、物质力量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所造就的必然的人际关系准则”[24]。合力是基于个体公共精神基础上产生的,“中”的理念即提高民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意愿,增加对公共生活的关心程度,以及汇聚成强大合力。其二,发扬礼仪文化的协作精神。个人之力总是渺小的,无数个体的凝聚力量必定是无穷的,而应对社会治理问题必然要培养民众的协作精神。每个人只有在与他人的协作中,才能发挥更多的价值。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运用礼仪文化对民众进行教化和引导是社会治理的上策,应强化民众在公共领域的协作精神,努力提升民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和参与能力,让个体的价值在相互协作中得到体现。
(三)强化道德理性,施展双重功效
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建立合理的社会秩序和人伦关系,所有人都应该纳入由名分所规定的礼的秩序之中。”[25]礼仪文化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历史脉络和精神规律,其所构建的一套宏大的文化体系,把社会民众、社会秩序,以及基于主体和社会产生的各种关系都涵盖进来。不论是社会秩序的建构还是人伦关系的处理,必然都涉及作为行为主体个人的道德情感,缺乏这种内在的道德修养,治理的实效性、持久性以及共同体的利益都将大打折扣。理性是相对于感性而言的,是在表面感觉和知觉基础上的更具逻辑推理的思维活动;“道德是社会生活的产物。个体自降生就置身于人类世世代代创造并积累起来的社会文化成果的背景之中,处在社会道德准则交织而成的网络之中”[26]120。因此,道德理性即是把理性的思维方式应用到道德领域,以此凸显个人的道德品质,体现个体思考全面的行为活动。理性认知和理性分析在个人的情感行为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这种道德理性需要礼仪文化进行培养和强化。只有不断通过礼仪文化的涵育和教化,礼的思想才能深入民心,才能贯彻到日常生活中。礼仪文化作为中国精神的伦理体现,不仅是个体精神道德的皈依,更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具有永恒的价值。在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中融入礼仪文化倡导的道德准则,将有助于强化民众在参与公共事件中的道德理性,进一步提高民众的道德认知和道德能力。其一,深化礼仪文化的涵育作用。“礼”是中华民族“由初民社会向文明社会转化、人的精神由自然状态向实体状态转化的文化‘脐带’。”[27]79在社会治理中,民众的参与意愿以及精神风貌都影响着治理的过程和进度,良好的礼仪素质、道德品行不仅是个人美好形象的展现,更会影响集体的行为选择。在实际的公共生活中,民众应借鉴礼仪文化中的治理思想,更加理智地对问题加以分析和辨别,更加理性地处理所涉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强化自身的道德理性,发挥礼仪文化精神内涵对民众的涵育作用。其二,发挥礼仪文化的教化作用。“真正最高之道德活动,应自觉地为社会之道德之促进,而从事文化活动,以实现文化价值。”[28]496社会治理是“公”的一面,即社会民众普遍的、公共的事物,而“私”则是“公”的对应面,“私”是个人的、隐私的存在区域。如何将个体“私”的一面融入“公”的事物中,则需要发挥礼仪文化的教化作用,以公共的、集体的为最高道德活动,进而从自身道德理性出发,以道德行为促进社会活动的开展和进行,以此实现礼仪文化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