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共性生态产品的“价值”
——基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视角
2023-01-24晏清周天捷杨丽玲
晏清 周天捷 杨丽玲
(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 江苏无锡 214000)
2021年12月,自然资源部印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三批)》,将生态产品划分为公共性生态产品、经营性生态产品和准公共性生态产品,并要求“进一步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理论研究……明晰生态产品内涵外延、价值来源、理论基础、重大关系等基本问题,为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从文件表述可以看出,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做法、新模式不断涌现的背景下,已有生态产品的理论研究是滞后于实践发展的,尤其是对于诸如清新空气、宜人气候等公共性生态产品是否有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及相关理论依据,理论界尚未给出完满的回答。
从方法论来说,考察某种物品是否有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评判的标准应是作为“经济学体系的纯洁性的试金石”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有些人认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过时了,《资本论》过时了。这个论断是武断的,也是错误的。”然而,已有成果在考察生态产品价值时,或基于供求论展开研究,或虽在政治经济学的框架下展开研究,但是附加在马克思名义下的误读。对此,本文将在回顾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基于《资本论》对劳动价值论的系统阐述,探讨公共性生态产品的价值属性,以期为相应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1 文献综述
1.1 已有文献回顾
已有研究或受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法的影响,多认为清新空气、宜人气候等公共性生态产品具有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具体从以下三个角度展开论证:
第一,基于供求论主张公共性生态产品具有价值。王斌(2019)提出,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产品和服务,人类对其产品和服务形成需求和消费,当生态系统服务由于总供给不足无法满足人类需求时,就形成了稀缺性和经济价值。反映在供求关系图上,就是随着垂直的生态产品供给曲线的左移,均衡价格从零变为正的价格。
第二,基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论述提出公共性生态产品具有价值。潘家华(2020)认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表明自然是重要的价值源泉……是对自然创造价值的学理认可”。廖茂林等(2021)认为,“两山论”的重要论述“肯定了自然生态系统是价值创造主体”“这一‘自然价值论’是对古典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及新古典经济体系稀缺产品‘效用价值论’的重大理论拓展与创新”,因此没有人力劳动参与的绿水青山也是具有价值的。
第三,基于人类劳动的耗费主张公共性生态产品具有价值。这类研究的核心论点是:在前工业文明时期,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即可提供满足人类需要的生态产品,此时空气、气候等生态产品没有价值;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自我修复已无法提供人类生存发展必需的生态产品,必须辅以人类有意识的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生态产品才能源源不断地被提供出来。进而,耗费在生态保护修复活动中的人类劳动自然凝结在生态产品中形成价值(李繁荣、戎爱萍,2016;张林波等,2019,2021;蒋凡、秦涛,2022)。
1.2 文献评述
本文认为,以上三个角度的论证不能成立。首先,用供求关系解释价值在方法论上就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供求决定论的核心是供求平衡决定价格,但“如果供求一致,它们就不再发生作用……在这种条件下发生的现象,就必须用另外的作用,而不是用这两种力量的作用来解释。”其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中共中央宣传部,2021),但“两山理论”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内容,将其引申为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决定理论有待商榷。最后,在生态危机背景下,公共性生态产品的提供确实伴随着人类劳动的耗费,但劳动耗费并非形成价值的“充分条件”,例如耗费在纯粹商业活动和社会秩序再生产活动中的劳动就不形成价值。理论上,考察某种产品是否有价值,或某种劳动的耗费是否形成价值,需要考察劳动在产品生产中是否发挥作用及产品是否成为商品参与市场交换。由于公共性生态产品的上述特征显著区别于普通经营性产品,其价值属性有待进一步研究。
2 公共性生态产品的价值属性
2.1 “价值”的界定
“价值”一词经常在哲学意义上被使用,如“学术价值”“艺术价值”“军事价值”等,此时的价值指的是物之于人的有用性,是“使用价值”或“效用”的概念,但在政治经济学语境下,“价值”一词有着特殊的含义。第一,它专指商品的价值。正如恩格斯所说,“经济学所知道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第二,作为交换价值的基础、商品交换关系中价格波动的中心的价值,“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价值概念在内涵上并不涉及物的有用性。马克思本人曾对阿·瓦格纳基于“有用性”定义的“价值一般”展开猛烈抨击,称“这里是在玩弄概念”“这一切都是胡说”。
因此,当我们讨论公共性生态产品是否有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时,并不是讨论生态产品的有用性——无论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还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都已经阐明了生态产品对改善民生福祉和推动永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在此讨论的是,公共性生态产品是否具有作为交换价值的基础、能在商品交换中实现的“价值”。
2.2 公共性生态产品有价值吗?
“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在“有用”的前提下,一个物品有价值,第一,需要是劳动产品,没有耗费和积累人类劳动的物品当然没有“价值”可言。第二,在物品为劳动产品的情况下,还需要在商品经济下参与交换,成为“商品”。具体到本文研究的公共性生态产品,是否具备“劳动产品”和“作为商品参与交换”两个条件呢?
公共性生态产品是否是“劳动产品”有待商榷。人类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治理自然需要耗费劳动,但这种“管护性”劳动的消耗不足以使生态系统产出的生态产品成为“劳动产品”。原因是这类活动并不直接参与公共性生态产品的生产和提供,而是通过对人类活动的监管和限制,让自然界自身的生态调节功能充分发挥,从而使维系生态安全、服务人类发展的生态产品源源不断地被提供出来。更具体地说,虽然自然界是“一切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第一源泉”,但在公共性生态产品的生产上,风力、水力、光合作用、同化作用等自然力并非像农林牧渔业生产一样作为劳动对象或劳动资料参与生产,而是依托生态系统自身的物质运动和能量交换,在天然状态下产出清新空气、宜人气候等生态产品。用马克思的话说“自然力本身没有价值,它们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
退一步讲,即使认可生态危机背景下的公共性生态产品具有“劳动产品”的属性,这类产品也难以作为商品参与交换。直观上,一些基于优质生态环境开发的旅游、康养项目,似乎印证了公共性生态产品可以通过资源整合参与市场交易,但这是对公共性生态产品概念的误解。公共性生态产品在内涵上近似于“生态系统服务”,如三江源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提供的气候调节、空气质量调节和水质净化等服务,而生态旅游、康养项目其实是“经营性生态产品”的概念。显然,以清新空气、宜人气候为代表的公共性生态产品,由于其提供量受到全体人民经济活动的影响,并为全体人民共享,产权难以明晰,消费和受益关系难以明确,难以通过市场机制的设计参与交易,自然无法成为商品并拥有价值。
综上,公共性生态产品只有哲学意义上的价值,而没有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正如《资本论》开篇所指出的,“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不是以劳动力为中介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至此,公共性生态产品的价值属性已经明确。
3 澄清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属性的理论意义
3.1 对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
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要义是,价值由耗费在商品生产中的抽象劳动决定。但在理论界,常常将这一思想简单表述为“劳动创造价值”或“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由此衍生出了对劳动价值论的误读,认为只要耗费了劳动,就可以凝结在产品中形成价值。前述主张人类的“管护性”劳动能够凝结在生态产品中形成价值,而不论这种劳动是否参与了产品生产、产品是否能成为商品的观点,就是这种误读的体现。此外,还有观点进一步认为,生物、动物的本能活动与人类劳动没有什么不同,生物的本能活动也是一种“劳动”,也创造价值。这种观点看似荒谬,却是一些学者的一贯主张(刘有源,2005)。直到近年对生态产品价值的研究中,仍有学者遵循这一观点,将自然界的第一性生产、次级生产及能量流动、物质循环、信息传递统称为“生物生产”,认为“生物生产”是“除人类劳动外可以产生价值的另外一种劳动形式”(张林波等,2019,2021)。
以上对劳动价值论的误读或曲解,不可避免地滑向“泛价值论”,即认为人类和自然界一切“有用”的活动都是创造价值的。本质上,这仍源于对“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混同,并将引申出因使用价值有多个来源而认为价值也有多个来源的庸俗经济学观点,从而走向劳动价值论的反面。明确公共性生态产品只有使用价值,没有“价值”,是在基本原理和方法上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坚持,对于深化对马克思经济学基本原理的理解,推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与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3.2 对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的意义
在生态产品的视角下,如果认定公共性生态产品有价值,那就存在“价值实现”的问题,基于此推出的公共政策就可能注重经济利益、淡化环境保护。原因是公共性生态产品本身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进而基于优质生态环境开发旅游、康养项目自然成为这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在此情境下,地方政府容易片面追求将“绿水青山”转化为短期利益,寅吃卯粮、急功近利,导致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环境受损,陕西延安削山造城、浙江杭州千岛湖临湖地带违规搞建设、腾格里沙漠污染、祁连山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古滇名城”长腰山过度开发等案例都是这类问题的反映。马克思也曾对追求短期利益、滥用土地资源的行为作出过预见和批判。他说道,土地占有者本需要“像好家长那样,把土地改良后传给后代”,但他们“对土地改良根本没有做一点事情“”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
明确了公共性生态产品没有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也就明确了这类生态产品不存在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实现”问题,而只有“生态补偿”的问题。以此为导向,对清新空气、宜人气候等维系生态安全的公共性生态产品不应谋求转化为经济利益;相反,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构成发展的潜力和后劲的公共性生态产品源源不断被提供出来,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补贴等方式,对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进行经济补偿。在这个意义上,澄清公共性生态产品的价值属性对准确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内涵与深远意义,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4 结语
公共性生态产品没有“价值”,与人们的经验认识有出入,但正如恩格斯在《资本论》序言中提醒的,马克思经济学中“某些术语的应用,不仅同它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含义不同,还和它们在普通政治经济学中的含义不同。”公共性生态产品只有使用价值,没有价值,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生态产品价值问题所得出的科学结论。这一对生态产品价值属性的澄清,不仅坚持了作为“经济学体系纯洁性的试金石”的劳动价值论,还为实践中依靠政府路径进行生态补偿的模式提供了更为确切的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政府与市场在生态保护中的定位将更加清晰,“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将不断健全完善,从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