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赋能 提升检察公益诉讼质效
2023-01-22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是对公益诉讼制度深化发展、有力发挥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出的更高要求。公益诉讼检察是“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本职”。实践证明,“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将提起诉讼做成法治样本”“跟进监督”,都是行之有效的公益司法保护模式,必须持续做实做好。既要脚踏实地落实“4+9”法定领域职责,常态化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也要注重携手各方深化前瞻研究,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张军检察长同时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加强顶层设计,更好统筹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资源、平台、应用体系建设;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落实数字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因地制宜、各展其能、相互借鉴,共同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深度实施。
在共同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深度实施中做实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借助大数据赋能引领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既是当务之急,也是必由之路。
大数据赋能畅通了公众参与公益诉讼的“开源”信息渠道。每个人都自觉或不自觉、主动或被动地将生活生产活动以数据形态呈现到开源网络中。大数据能够精准反映何为同仇敌忾、众望所归的公益保护诉求,为检察机关拓展案件线索,指引监督方向,积累客观证据,深化诉源治理。例如,检察机关通过消费者对外卖骑手的评价数据,碰撞外卖骑手交通违章、绩效考评等数据,可以评估“困住”外卖骑手的“算法”是否能够“向善”改进,推动各方以人为本找寻双赢多赢共赢发展方案。
大数据赋能打通了“四大检察”融合衔接的“任督二脉”。一方面,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中的类案数据,可以推演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个案线索。例如,穿透涉及房产过户、抵押贷款的刑事犯罪、民事纠纷、行政争议相关数据,可以检视房产登记机构、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及其监管部门,是否存在放任甚至参与房产、金融消费领域特别是涉及老年人保障领域公益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果违法,则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整改或者追责追偿。否则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堵塞监管漏洞、履行注意义务、防控交易风险。另一方面,公益诉讼检察类案监督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刑事、民事、行政违法问题,可以移送相关检察业务部门作为加强诉讼监督的风险点、突破口。如,相关联的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类案件,往往有黑恶势力操纵,强迫交易、不正当竞争可能涉及民事诉讼,违法行政许可可能涉及行政诉讼。“四大检察”在“四大诉讼”中加强法律监督。
大数据赋能推动了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数据化。原有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信息共享平台,往往因信息提供方担心被发现个案线索被追责而选择性输入,影响“两法衔接”成效。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共享形成的大数据跳出个案,重在查找并堵塞系统性漏洞、填补监管盲区,容易促成相关职能部门在大数据应用上达成共识、增强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例如,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互联网小微型客车租赁信息、网约车司机登记信息、机动车位置和轨迹信息、涉及机动车的裁判文书信息等,可以碰撞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一系列损害公益的案件线索和整改方案。
大数据赋能增强了公益检察官的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大数据思维有助于突破监督领域、案件范围的束缚,注重依法解决公益损害问题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例如,办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案件,除了从传统的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切入和着力,还要关注种业产权、国家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粮食安全、反食品浪费,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新领域,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门、系统保护。
大数据赋能促进了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注重“四级联动”的检察一体化运行机制,注重“四大检察”的融合衔接、统筹运用,促进构建综合“四大诉讼”的系统治理、溯源治理体系,努力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环节”整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因此,特别需要建设精准高效的指挥中心,不仅是固定的有形的,也可以是移动的数字的。例如,最高检指挥的非标成品油危害公共安全、污染大气、偷逃税收专项治理,长江船舶污染专案等,均体现了大数据中心的指挥功能。
进一步加强大数据赋能,要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与案件管理、检察技术信息研究等部门的协同协作。常态化组建“检察官+检察技术调查官”办案团队。从顶层设计环节加强对各地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模型的转化应用、整合升级、复制推广。充分发挥办案主体的经验、智慧、团队协作等主观能动性,加强研发应用指导,对大数据赋能进行赋能。
进一步加强大数据赋能,要将数据分析应用贯穿“个案办理—类案监督—专项治理”的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监督办案全过程。紧紧围绕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目标任务,找准容易出现违法行为且损害公共利益的法律实施风险点,对现有70余万件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分类研究,选取相对集中的案件类型,用数字思维、数字方法和数字技术,挖掘背后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一般特征,构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的数据分析模型,自动开展数据筛查、比对、碰撞、分析,分类输出批量监督线索,在此基础上进行人工研判,精准确定监督办案的靶向。
进一步加强大数据赋能,要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9月13日印发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为契机,加快推进政务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借助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结合实际情况采用总对总系统联通或分级对接,依托政务数据平台统筹推进党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和军队等机构数据的归集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汇聚整合,为大数据赋能公益诉讼拓展、储备数据源。
进一步加强大数据赋能,要充分利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协机关的协同协作,从一段时期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数据库中获取宝贵的监督资源、案件线索、对策建议、评估办法等,帮助检察机关更高站位、更深层次、更加精准、更有成效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共利益。
进一步加强大数据赋能,要加快公益诉讼检察案例库建设,推行立案前案例强制检索制度。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遵循公益诉讼发现解决问题具有普适性的规律、特点,集中力量办理具有法治影响力的标志性案件,减轻基层检察院办案基数和负担,防止和减少低水平同质化的类案监督个案办理。进一步发挥上级检察院特别是市级检察院的作用。
党的二十大对加快建设数字中国作出重要部署。以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为保障,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对大数据赋能检察公益诉讼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以大数据之大格局胸怀国之大者,检察公益诉讼可以在更多领域更深层次通过精准的小切口实现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