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至上 检察公益诉讼助推AED标配通用
2023-01-13本刊主笔邱景辉
文/ 本刊主笔 邱景辉
院前急救是与生命赛跑的过程,呼吁加快完善院前急救体系的法律保障,加快落实AED的配置,提高对AED使用的认知程度,增强公众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AED(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s)——自动体外除颤器,又称自动体外电击器。作为心脏骤停者“黄金4分钟”的“救命神器”,伴随越来越多应急救护成功事例,逐渐走进中国老百姓的生活。作为新生事物,如何在应当配置的场所标准配置?如何在需要使用的时候发挥作用?打通从宏观的国家治理到具体应用场景的“最后一公里”,一些地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在加速推进。而检察公益诉讼在其中发挥着监督保障作用。
代表声音:让AED 有得用、有人用、有用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心血管病患者3.3亿人,每年发生心源性猝死54.4万例,平均每天有近1500人死于心脏骤停,80%猝死发生在院前。
实践证明,AED作为一种操作简单的便携式自动体外除颤医疗设备,能够及时有效实施院前急救,被视为“救命神器”,得到国际公认和通用,并形成每10万人100台的国际配置标准。但在我国,AED的配置和使用才刚刚起步。
近年来,AED配置和使用问题通过两会声音引发广泛关注,也得到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2018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主任医师、中国心胸血管麻醉学会秘书长敖虎山手提AED走上“委员通道”,呼吁国家重视心肺复苏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AED在相关场所的配置率。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常委鲁剑钧、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委员刘建平等反映的《加大公共场所AED普及力度,提升院前急救能力》,被全国政协办公厅评为2018~2019年度优秀社情民意信息。
2020年全国两会,致公党中央提交了《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场所AED配置,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提案》。提案指出,AED的配置和推广使用,是一个国家公共卫生进步的重要标志。该提案建议:将AED购置、后续维护、更新费用以及培训、宣传费用作为民生实事列入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预算;支持慈善机构、基金会、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公共急救设施;分层试点,公共场所优先配置AED,绘制AED地图信息;落实责任,建立以专业管理机构与设置单位组成AED的管理、监督和质量控制体系;由红十字会组织相关急救培训与发证;在经培训的人员中招募志愿者,建立公共急救的骨干队伍;启动制订《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等相关立法,推广配备使用AED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场所选址规范、培训宣传内容及急救法律责任等。该提案被评为全国政协2020年度好提案。
2021年全国两会上,敖虎山委员在“委员通道”上向全国人民汇报:各级部门和政府都行动起来了,杭州、深圳、北京等城市加强了对AED配置和使用,公众急救技能培训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并再次呼吁,全民重视心肺复苏学习,政府重视AED配置,从国家文化、民族意识层面重视心肺复苏和急救体系建设,提升全民族的应急响应能力。
同样在202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医院心脏中心主任杨杰孚带来了《关于出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国家标准,提升公共急救效率的提案》。他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增加AED数量,在各重要场所合理布局;二是医疗相关学会、协会(如中国急救学会,中国医师学会心血管病分会等)联合制定统一的AED配置使用标准、使用流程、管理标准、管理流程,并加强培训;三是出台相关的免责法律,保护救治者;四是提高AED知晓率,普及急救意识。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提交了《关于在地铁车站等公共场所大量装备心脏骤停除颤器的建议》。他认为,在公共场所科学、合理、有效地配置AED,像灭火器一样得到重视和广泛配置使用,让公众敢用、会用、善用AED,将极大提高心源性猝死的抢救成功率。他表示,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投放AED和普及AED使用方法的同时,要积极宣传“好人法”,解除公民协助急救后顾之忧,鼓励大家勇敢救、放心救。
图片来源:摄图网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桂柑社区党委书记柯建华提交了《关于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建议》。她认为院前急救是与生命赛跑的过程,呼吁加快完善院前急救体系的法律保障,加快落实AED的配置,提高对AED使用的认知程度,增强公众的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衢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助理陈玮提出将心肺复苏术(CPR)和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使用培训内容纳入机动车驾驶证准入考试的建议,认为此举可以增加驾乘人员对生命的敬畏,增强驾驶安全意识,紧急情况下也能及时给交通事故和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危重人员提供医疗帮助。
2022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黄炳章提交了《关于加快普及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的建议》,呼吁各级政府加快普及公共场所AED配置的实施步伐,推动AED应配尽配。
关于AED的政协提案和代表建议还有很多,集中反映出随着院外心源性猝死病例越来越多,社会各界对普及AED配置和使用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有关解决方案的对策建议,也渐成共识。
法律政策:民有所呼,国有所应
我国尚未对AED配置和使用进行专门立法。在援引国家层面的法律政策依据时,通常表述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有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的规定,可以解释为包含AED配置和使用的原则性规定。因为,AED是国际通用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在该法制定前的2006年,首都机场在T2航站楼安装了11台AED,开创了内地公共场所安装AED的先河。这是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做的准备。
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办公楼查看AED设备。
正如朱列玉代表在建议中指出的,目前国内使用AED的最佳实践范例是马拉松赛道急救保障,很多心脏骤停的跑者被复苏和电击之后,马上就能恢复过来。
2022年9月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的一场业余足球比赛中,一名队员突然倒地晕厥,队友跑去球场的客服中心取来AED,并使用设备对倒地队友进行了一次电击,随后,倒地队友情况开始好转,逐渐清醒过来。这一事例经媒体报道后,迅速普及了AED相关急救常识,极大增强了更多预备救助人的信心。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制度和措施。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未按要求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等保障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禁止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的处罚。显然,这些规定适用于体育项目、体育赛事中的AED配置和使用。
AED还用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已被列入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通过该法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体系,明确相关的法律责任,可以对AED配置和使用作出专门规定。
在国家卫健委公开的对2020年全国两会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中,超过10份提及AED布局。国家卫健委承诺将积极协调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从重点场所开始试点推动AED配置投入,科学规范指导AED铺设使用,积极推动AED普及。同时,多次提及正在草拟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将构建覆盖城乡的省、市、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并对出于救人为目的而实施第一目击者急救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予以免责。
2021年以来,普及AED配置和使用的法律政策保障显著加强,导向更加明确。
国家层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医保局于2020年9月17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逐步建立统一的公众急救培训体系,提高AED配置水平,完善公众急救支持性环境;加强院前急救调度能力、鼓励创新调度方式;跨行政部门加强信息数据共享联动。2021年12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又专门印发了《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明确规划配置、安装要求,强调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为本地配置AED提供技术支持,开展AED使用等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工作,推动AED配置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相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借助互联网技术建立AED远程管理系统,对AED的运行和维护保养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并建立AED地图、AED导航,为公众提供更加准确的AED地理位置服务。
配置指南明确规定:优先在人口流动量大、意外发生率高、环境相对封闭或发生意外后短时间内无法获得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公共场所配置AED;外箱或机柜门应方便、快捷开启(不上锁、不扫码),避免错失抢救时间;AED应安装在位置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的固定位置,如各类服务台、工作站等;配置AED的公共场所应在平面示意图上标示AED位置,并在重要出入口、AED放置处设有统一、明显的AED导向标识;设备安装场所所在单位负责开展AED设备日常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这对解决配置中容易出现的不规范问题提供了指导依据。
地方政府规章方面,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作为全国首个AED地方立法,为杭州率先规范AED配置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场所AED配置管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并纳入本市急救资源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场所AED的配置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城乡规划、财政、交通运输、体育、教育、文化旅游、商务、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协助做好公共场所AED配置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是明确配置场所: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站点、长途汽车客运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社区、公园、风景旅游区等;商务楼、大型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大型宾馆饭店等;县级以上行政服务中心、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应当按规定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
三是明确配置规范:AED应当放置在易于发现、方便获取的位置,并附有操作流程;公共场所平面图上应当标示AED放置位置,并在放置处设置明显的AED指示标识;AED配保护外框,外框应当具有警报及警铃功能,同时保证AED取用方便;AED应当符合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配置规范。
四是明确培训管理: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AED使用及相关急救技能培训等工作。红十字会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向公众提供AED的使用及相关急救技能的培训。鼓励、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AED的使用及相关急救技能的培训。AED配置单位应当按要求安排人员接受AED使用、维护和相关急救知识技能的培训,受训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复训。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应当开展AED使用技能的公益宣传,倡导社会急救理念,弘扬救死扶伤精神。
五是明确使用管理:AED配置单位应当定期检查AED,开展维护保养,确保AED正常工作。AED使用、维护保养后,配置单位应当做好记录。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场所AED的配置、维护保养、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督促配置单位按规定配置、维护保养AED。
六是明确处罚规定:AED配置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配置、维护保养AED,或者未做好使用、维护保养记录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向配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通报。
七是明确经费保障:政府应当将公共场所和执法执勤车辆、船舶AED的配置、使用培训、维护保养费用纳入政府预算予以保障。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公共场所捐赠、维护AED,AED上可以标注捐赠者、维护者名称。
可见,杭州的管理办法不仅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配置指南提供了地方立法经验和决策参考,更为配置指南在杭州的落地落实以及向全国的复制推广奠定了基础。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0月20日印发的《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系统提出“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持续提高”“重点人群应急救护持证率显著提高”“重点场所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和设施普遍覆盖”“现场救护能力有效提升”的主要目标。其中明确要求:到2025年,公共场所AED设置达到每万人1.5台,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等客流密集场所实现全覆盖。
在重要任务中,实施意见对“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有关AED配置和使用培训等提出特别要求:课内课外、线下线上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普及学生应急救护知识;将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纳入学生军训课程。积极争取通过财政拨款、爱心捐赠等方式筹措经费,在学校配备急救箱、AED、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建设“博爱校医室”,同时进行设施使用培训。依托救护服务阵地,发展救护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
同时,对“救在身边·交通救护伴行”行动进行重点部署:加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应急救护培训力度,实现一线从业人员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全覆盖,重点加大公共交通司乘人员、交通枢纽一线窗口服务人员救护员培训力度。在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交通场站加快配置急救箱、AED、应急救护一体机;在公共交通工具配置急救箱等设施设备;推进邮政分拣中心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快递分拣中心配备医疗急救箱。
在加强应急救护阵地建设方面,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机长制”和第三方机构参与AED维护机制,落实好AED配置后管控机制,组织人员参与阶段性评价,确保AED“能用”“管用”。
在管理模式改革方面,要求建立统一数据库,强化全省应急救护培训、公共场所AED配置、急救箱配置、应急救护志愿者等数据归集和动态管理。实现120急救指挥系统、救护员和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与AED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互,建立应急救护联动响应机制,为掌握专业救护技能的志愿者、工作人员发挥“第一响应人”作用搭建平台。
除浙江之外,许多大中城市也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中对AED配置和使用作出相关强制性规定。
例如,《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规定,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医疗急救需要,制定AED等医疗急救设备设施配置规划,并组织实施。影剧院、体育场馆、机场、火车站、城市轨道交通站、学校、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安全保障需要配置医疗急救设备设施和药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开展医疗急救应急演练,提高医疗急救保障能力。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规定,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制定机场、地铁车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口岸等公共场所配置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器材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已配置AED的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开放或者营业时间安排掌握AED使用技能的工作人员在岗。
《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配置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器材事项纳入医疗急救网络规划。机场、轨道交通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体育场馆、展览场馆等应当配置AED等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器械。
《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规定,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机场、客运车站、客运码头等交通枢纽应当配备AED等必要的急救器械、药品。
《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规定,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养老机构、市3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有医疗机构的旅游景区(点)及轨道交通换乘车站等场所,应当配备AED等急救器械,由专、兼职人员进行使用和维护。
《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AED等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由此可见,全国两会上有关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反映的民意、民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积极回应、作出专门部署,杭州乃至浙江全省率先垂范,专门出台法律政策进行了制度安排和探索实践,许多地方也在积极推进。
检察公益诉讼:依法监督保障,推动依法配置使用
AED的依法配置、管理、使用,关系到在公共场所应急救护、有效维护不特定众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通过一台台AED组成的安全保障及其救助一条条生命的具体行动,守护着广大有需要者或者潜在需要者及其背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这就是人民利益、公共利益。生命至上,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为核心,以国家干预来监督保障AED应配尽配、能用管用,众望所归,迫在眉睫。
但是,在相关法律供给不足和经费保障、急救培训、志愿服务、信息共享等配套制度尚不健全的初级发展阶段,如何破解难题、推进AED普及应用,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检察公益诉讼,因其督促协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推动责任主体合规自律、动员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激活现有机制融合衔接、促进优化顶层制度设计等独特功能,被寄予厚望。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AED走进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视野,要从2019年最高检与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建立的协作机制说起。
2019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赴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座谈协商建立有关公益诉讼提案办理协作机制。随后,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也称公益诉讼检察厅)得以从各类政协提案中深入挖掘利用与公益保护相关的问题、需求、症结、对策等信息,在综合研判评估的基础上,通过部署专项监督、指导类案监督、挂牌督办重点案件、指定管辖、交办线索等方式,及时有效在公益保护领域将政协提案的参政议政功能转化为推动国家治理的具体成效,实现优化提案办理与助力检察公益诉讼、民主监督+检察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
2021年10月,最高检又进一步部署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试点工作。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的下一阶段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有关AED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成为第八检察厅检察官研究探索拓展公共卫生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依据和决策参考。
2022年,最高检指导浙江、湖北、广东三个省级检察院分别在杭州、宜昌、深圳三地积极稳妥探索针对AED配置管理使用问题的检察公益诉讼,取得初步成效。
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在对辖区内体育场馆、大型商超、公园、居民密集区等公共场所实地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虽然公共场所已基本覆盖AED设备,但AED的配置存在不规范之处。主要包括:一是已配置AED的公共场所未标注AED位置。如A商场在服务台处配置1台AED设备,B商场在地下2层车库出入口及四层滑冰场处各配置1台AED设备,但两商场平面图内未标明具体位置信息。二是配置单位未制定AED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如C酒店、D社区虽然已基本实现AED设备的覆盖配置,且已设置于居民社区出入口,但是都没有制定AED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三是部分公共场所AED存在扫码开箱的问题。如在E体育中心和F居民密集区发现由经营企业投放的AED设置了下载App开箱的模式,取用流程较为复杂,部分AED缺失安全锤,已配备安全锤的设备则存在提示语缺失或不显著的问题。四是部分公共场所未覆盖AED。如G客运中心、H客运汽车站等公路运输中心等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密集的场所未配置AED。
北京地铁6号线西黄村站,乘客在观看循环播放的AED操作演示。北京地铁站已经实现AED配置全覆盖。
2022年6月9日,上城区检察院召开以“公共场所AED设备规范配置及AED设备应用前景”为议题的听证会,邀请有关行政机关、红十字会、AED设备经营投放企业、AED设备配置单位代表参加,3名听证员分别由行政法专家、相关行业专家、法律实务专家组成。听证达成了共识。
6月20日,上城区检察院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行政机关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对配置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予以整改;强化监管引导,对于AED扫码开箱的问题,依法督促、引导经营投放企业改进取用方式,保障AED的有效取用;寻求政府支持,实现公共场所AED优化配置,填补部分公共场所AED配置的空白。
8月16日,行政机关书面回复采纳检察建议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府主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将AED配置管理纳入区域急救体系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和资金保障,加快推进全区AED配合和管理,印发《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分步推进实施。综合考虑辖区公共场所类别、面积、人流量等因素,坚持分步实施、分类推进原则,人流量大、猝死发生风险高的公共场所优先配置,逐步提高配置数量和覆盖率。2025年达到每10万常住人口不少于60台的目标。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将AED的配置管理纳入健康上城考核指标,要求各街道加强属地AED的配置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共同做好AED配置管理工作。正在逐步推进AED信息化管理,目前部分AED已纳入管理。四是积极落实整改。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四方面问题,立即主动与相关街道、部门及AED投放企业反复对接,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8月26日《杭州日报》报道指出:检察机关在日常履职中发现公共场所急救设备存在的问题,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对各项问题进行整改,这是切实履行了法定职责,打通AED设备救援“最后一公里”,为社会公众生命和健康安全保驾护航,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真切体现。公益诉讼涉及的领域,往往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但个体的力量又难以承担诉讼成本。这个时候,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才能更好地维护更多人的利益。上城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畅通了急救的“黄金4分钟”,让公益诉讼的法律效果最大化,也为未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累了经验。我们要为这样的公益诉讼点赞!
当前,杭州市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依据杭州地方立法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正在全市、全省逐步推开AED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争取参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杭州经验”,由最高检总结后向全国复制推广。
与杭州抓住筹办2022年亚运会的机遇加快AED普及应用相似,湖北省宜昌市也紧紧围绕主办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为契机,制定实施《宜昌市公共场所安装AED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为办理宜昌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配置和推广使用AED的建议》,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市区公共场所每年配备50台,至2022年底全市公共场所AED配备数量达到150台,实现AED配备比例为每10万人10台;市区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心肺复苏和熟练使用AED志愿者达到1500人;1万名普通市民接受包括AED在内的急救知识的普及培训。
但是,宜昌市检察院调查发现,截至2022年5月,全市公共场所仅配置AED17台,大部分公共场所均未配置AED,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未积极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病人在公共场所突发心源性疾病时不能在最短时间得到救治,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遂于6月1日立案调查。6月9日,该院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120急救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进行磋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一是积极跟进和争取《公共卫生应急设施项目》的“公共场所配置AED”项目的落地。依托公立医院与高质量发展项目的子项目“区域性应急医疗救治体系项目”,逐步在公共场所配置。二是以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为契机争取政府资金优先在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配置AED。三是进行宣传推广,积极联系各单位和部门参与公共场所AED的配置工作。四是通过宣传和急救培训,提高市民的急救知识和意识,让AED能够真正发挥应有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欢迎并借助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协同协作推动解决落实三年行动计划遇到的难题。
广东省深圳市自2017年启动“公众电除颤计划”,在全市公共场所配置AED,并将该项目纳入市政府民生重点工程,从立法和政策等层面给予全方位保障。据2022年深圳两会透露,全市AED设备数量已超过15000台,覆盖率居全国之首。未来5年深圳将率先达到每10万人100台的国际标准。深圳公共场所AED设备使用168次,成功救治49人,应用数据在全国城市中也名列前茅。
检察官借助腾讯“AED导航”小程序查询,显示深圳市检察院周边500米范围内分布有21台AED,如遇有紧急情况需要使用,可以根据小程序的导航功能迅速找到最近的AED。通过对高铁站、地铁站、部分住宅小区现场勘查,配置的AED使用统一外观,绿色方柜挂在公共场所较为显眼的位置,方柜正面左上方标注该台机器编号、下方印有AED的使用操作图,方柜正面门有拉手,只需拉开柜门直接取出即可使用,柜门打开的同时柜顶警灯会报警提示。检察官拨通AED柜门显示的报障电话,AED日常维护、故障修理由专门的公司负责,当AED被取用后,该公司能通过网络数据系统同步获取使用信息,并追踪该台机器的维护,如是否需更换该台机器的一次性的电极片,检查AED功能是否完好,保证下次该台机器能够使用等。检察官向地铁工作人员询问AED的管理、使用情况,证实他们受过专门培训,日常工作包括对AED的检查维护,并且有相应的检查记录。检察官还向深圳市急救系统的在职医生了解了AED的培训情况。目前深圳市急救中心和市红十字会每年培训约5万名社会人员,一些社会培训机构也开展AED急救技能的公益培训。深圳部分公众号有免费的社会公益急救培训信息,有的检察官尝试报名参训,经过一天培训可以掌握AED的性能、使用及其他相关知识,取得救护员证。
检察官还了解到,深圳市急救中心作为负责深圳医疗急救的专业部门,起草的《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专家修订、审核,成为国家指南,在全国印发试行。
腾讯公司2021年4月成立可持续社会价值事业部(SSV),其中设立专门团队负责社会化应急业务的探索和落地,具备无障碍功能的“企鹅急救助手”正在推广应用。
2022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CEO马化腾提交了利用数字技术助力社会应急网络建设的建议,建议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安全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打造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应急开放平台,将预警信息、应急科普与救援服务有效连接;加强社会应急能力建设与基层治理的融合,探索提高数字化连接能力,将社区志愿者、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数量庞大的属地化群体,纳入社会应急志愿者组织体系,通过派单机制将需求和供给精准匹配。
2022年1月,在广东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提出《关于推动我省公众应急急救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建议完善立法、解决“不敢救”问题,免除施救者在无偿救助时因无意伤害形成的责任;加强宣传培训、急救体验等解决“不会救”问题;除了在现有各类公共场所固定设置外,拓展在出租车等移动交通工具上配置AED,构建移动AED网络并接入120急救调度系统,引入科技力量,包括利用移动端微信小程序调度资源,解决“不能救”问题。
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既是问题导向,也是需求导向。针对深圳市AED配置管理使用积累的成功经验、奠定的坚实基础和高质量的发展前景,检察机关正立足法律监督本职,协同卫生健康等职能部门,转化应用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同推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专门立法,优化监管服务措施,以法治保障支持打通信息数据壁垒,建设全数据平台,疏通救援系统接口,推动跨平台一站式呼叫、调度;强化全民技能培训与规范管理,扩大急救人力资源基础;加大调动企业公益服务能动性,鼓励、推动企业应急救援公益项目落地。加快推进AED的普及应用,从自发的慈善公益行为向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升级,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应急救护的自信,强化AED管理维护的自律。
近日,柯建华、朱列玉等代表分别收到最高检第八检察厅通报的相关进展和下一步打算,感到很振奋,表示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继续推动这项功德无量的事业。
要把应急救护工作做好,当务之急是先把AED配置使用问题解决好。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在一些符合法律原则性规定和国家政策导向的前瞻性新领域,特别是重大民心工程,检察公益诉讼应当能动履职、主动担当,积极稳妥进行拓展。
AED最好备而不用、关键时刻管用。检察公益诉讼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同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