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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真相”视域下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显效研究

2023-01-21王有加

关键词:网络空间话语民众

王有加

(福建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后真相”源于现实,同时又是对现实片面甚至是歪曲的反映;呈现的不是“真相”本身,而是对“真相”的主观改造与重构,因此其所渲染的意识形态属性更加突出。在网络媒体时代,基于情感价值判断的“后真相”也成为网络政治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围绕“后真相”所塑造的网络空间政治生态、网络空间政治权力、网络空间政治话语、网络空间叙事方式等影响着民众对信息的接收、选择及重构,影响着民众政治意识的形成,并在潜意识中作为影响民众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重要因素。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范畴,“后真相”对“真相”的解构、加工、重构,其蕴含的隐性政治话语也影响着民众政治行为,制约当代中国公民通过有序网络政治参与所追寻的社会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等价值观的实现。

一、“后真相”视域下公民有序网络政治参与的重要性

(一)“后真相”的内涵与特征

“后真相”是西方后现代政治语境中的产物,最早由英国学者提出,并一度成为网络热词。何为“后真相”,根据《牛津词典》的解释,“后真相”是指“诉诸情感与个人信仰比陈述客观事实更能影响民意的一种情形”[1],也就是说民众更愿意相信他们在情感上相信的“事实”,而不再拘泥于被加工过的“后真相”或“真相”。为什么“后真相”能够成为流行的学术话语,我们或能从“后真相”所涉及的话语表述方式得到解答。其一,“真相”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被“后真相”割裂。因此可以将“后真相”界定为“真相”与“谎言”之间且经过话语范式转换的一种叙事方式。这种叙事方式更加注重传播者自身利益的满足,对政党政治、公权力的忽视、回避与不信任,对它者的关注逐渐淡化,不只满足于自身建构和解释的世界,而是以政治隐喻的方式来解构世界、消解权威的影响。其二,“后真相”片面择取“民意”,民意被虚拟降维。“在网络时代,网民往往可能通过个人情感与信念取代事实真相来营造舆论。事实真相未至,甚至没有事实真相,政治心理、政治情感、政治信念已经通过网络政治人或网络道德人提前营造无根的公共政治舆论。”[2]在网络空间中“民意”所代表的政治意涵,其与“后真相”指向的政治权力和网络舆情所渲染的公共意志有很强的正相关性,特别是被民粹主义所裹挟的“后真相”,造成的是民意的二元对立,“‘后真相’状态意味着与诉诸客观事实相比,政治行为体通过诉诸民众情感和信念可以发挥更好的民众动员效果。”[3]其三,“后真相”泛化了“自由”的限度,自由容易陷入算法的政治议程框架中。自由是人类重要的政治原则,但是在网络空间中容易被人为塑造的真相所蒙蔽,“政治上,自由主义相信选民能够做出最好的选择,所以它赞成民主选举;经济上,自由主义相信顾客永远是对的,所以它拥抱自由市场的原则;在个人方面,自由主义鼓励每个人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只有不侵犯别人的自由人权就行,于是人权就将个人的自由奉若神明。”[4]而在大数据时代,算法和数据霸权颠覆了民众对客观世界的认知,自由主义信奉的信条已经可以认为预设并提前预知结果;它可能会使个体丧失选择的权利,“随着人类从权威转向算法,世界可能不再是一个自主的、人们努力做出正确选择的剧场”[2]。

(二)“后真相”塑造者的政治意图

在网络空间,“后真相”话语叙事来势汹汹,但究其根源是资本逻辑话语体系对劳动逻辑话语体系的解构。在资本的逻辑语境之下,他们是要建构起符合资本逻辑诉求的政治建构和意识形态的话语,以资本的话语体系,特别是数字资本的话语体系来消解劳动价值的话语体系。因此,“后真相”场域下各种社会思潮所代表的政治力量的合群性特征必将日益凸显,网络空间不再是信息的集散地,而是政治信息传播的策源地,网络空间所塑造的格局大小、阵地占领的宽广将决定“后真相”场域的发展走向。综观网络空间各种社会思潮凝聚起来的政治力量的意图有两种:一种是建构起符合政治力量诉求的民意,通过民意形成政策,并力促其转变为政府的行动,以实现其所代表的政治阶层的利益,这在网络空间中是相对温和的一种政治力量,只要解决得当,完全有利于转换其政治属性,回归到人民的立场中;另外一种在于通过非对抗的行动,人为地通过网络数据渲染意识形态的交锋,制造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对立的民意,形成一股压力集团,并与西方资本话语体系合流,内外勾连,在政治领域造成一种不合作运动,在交锋中实现其政治目标。因此资本逻辑所建构的“话语”逻辑问题,已经涉及网络空间意识形态领导权问题,不是“真相”与“后真相”对客观现实性区分的哲学问题,而是是非问题,这一问题涉及网络空间主权和无产阶级意识形态领导权,严重影响当代中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性的实现。

(三)当代中国公民有序网络政治参与的紧迫性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空间的信息叠加效应和信息放大器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民众参与网络议程设置、重构网络空间的政治动机,公民通过网络参与政治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网络政治参与是指公民以互联网为媒介而展开的试图影响政治系统的网络政治表达、网络政治监督、网络政治结社和网络政治动员等行为。”[5]与传统的政治参与相比,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由于网络的特性有着鲜明的特征。其一,由于社会阶层的分化、贫富差距的扩大和社会经济政治利益的重组,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日益多元。“后真相”所塑造的价值理念容易在各阶层和社会群体中寻找理念的认同者。其二,网络空间中的舆论场有三条不同的地带,红色、灰色和黑色地带,不同的舆论地带所呈现的参与形态呈现出耦合性,三个地带可以相互转换。“后真相”所塑造的话语权容易在灰色地带扩大生存空间,同时在黑色地带增强其网络空间领导权,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网络空间中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领导权,为网络空间的政治结社创造条件。其三,网络空间中政治参与目标具有复杂性,主流媒体传播的正能量信息与非主流媒体传播的负能量信息不断产生交锋,深化了网络空间政治表达的复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青年网络政治参与的目标塑造。其四,网络空间中合规性的网络政治参与和非合规性的网络政治参与、政府主导的网络政治参与和非政府主导的网络政治参与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有效的信息供给,而“后真相”扩大了非合规性网络政治参与的空间,壮大了非政府主导的网络政治参与的广度,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信息鸿沟”,一遇到突发的群体性事件就会激发线上线下合流的政治动员。

二、“后真相”意识形态翻转对当代中国公民有序网络政治参与的冲击

网络空间是社会舆情的聚散地,也是社会意识形态激烈交锋的场域。在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之外,包括民粹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宪政民主等诸多社会思潮都能够成为渲染“后真相”的重要手段,或通过虚拟串联,抑或通过内外合流,形成社会舆论以及形成社会民意,进而形成政治压力集团,企图主导社会公共政策的转向,以实现其政治意图。反观之,各种政治力量所渲染并放大的“后真相”,消解的是“真相”本身,同时也导致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无序性,不利于国家政局的稳定。

(一)“后真相”失真导致网络政治参与迷失方向

“后真相”场域基于“真相”本身所建构的途径及渠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片面真相:沟通者选择的真相”“主观真相:可以改变的真相”“人造真相:人们一手打造的真相”“未知真相:影响未来的真相”[6]。按照此理解,“后真相”已经扭曲了“真相”本身,“后真相”场域下,真相本身已经不再重要,对真相的叙述、表达、加工俨然成为真相本身,因此真相的情感性特征超过了真相的客观性本身。在“后真相”建构起来的话语体系中,渲染的是以民为粹的政治理念和仇视公权力的政治情结,导致权威机构的公信力丧失;民众对信息的选择与甄别不是基于对外部信息的广泛吸收借鉴,而是基于人为制造的“信息茧房”;在移动互联网中,民众的信息来源变得单一,仅仅局限于持有相同政见者的集合,通过虚拟串联,进一步加剧了群体极化,造成信息流瀑,不利于真正问题的讨论和解决。以色列学者尤瓦尔·赫拉利说过:“人类其实一直生活在后真相时代;在信息不发达的时候被蒙蔽,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只相信符合自己价值观的事实。”因此,基于网络空间中的数字信息鸿沟已经不是信息占有者与未占有者之间的矛盾,“现在的信息鸿沟不是网民和非网民之间的差距,而是在有能力创造知识的人和习惯先入为主、固步自封的人之间”[7],而网络空间的条状化势力导致“后真相”场域的分裂化,在分裂的舆论场里,不仅危害到社会的目标,也危害到民主的目标,可将其归因于分裂的“区域性的串联引导人们走向不同的方向”[4]59。大数据已经成为网络空间中的主要影响因素,能否在公共活动中产生应有的效用正在经历权力和资本的双重考验,其公共属性的实现程度决定于政治力量是否能够驾驭市场或者引导资本有序发展,提防其走向异化。“大数据算法可能导致数字独裁,也就是所有权力集中在一小群精英手中,而大多数人不只是被剥削,还面临更糟糕的局面:如草芥般无足轻重。”[3]

(二)“后真相”失语导致网络政治参与话语权力异化

话语权是网络空间中政治参与主体争夺的焦点,有机地实现话语范式的转换成为当下网络空间叙事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在“后真相”的语境中和话语叙事方式下,民众对真相的追求陷入了一种先入为主的话语体系中,历史和现实的“真相”都可能被重组和改造。其一,在历史的话语体系中,有很多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就在这样的文本流传中,偏离了最初的模样,成为了你认为的历史,这就是我们和历史的距离。在这一进程中,网络空间话语的操控者善于以小博大,一手拿着放大镜圈点着历史中的曲折事件,一手拿着显微镜企图用学术性的话语来颠覆传统的历史认知,在历史观上进行持续的渗透,企图瓦解已经过实践检验的政治和历史常识。其二,在现实的话语体系中,网络空间中能够集结各种类似意见,实现网民意见的虚拟串联,网络空间中情感和话语叙事方式本身所具有的政治属性甚至在一定范围内超越了事件本身的客观属性,网络空间已经形成了类似政治观点的集群,在条状的分割中,人民的概念已经失去了整体性,而是降维为一种片面性的存在,人民意涵的降维,这种相互割裂的政治话语体系不断干扰民众的政治认知,结果导致民主民粹化和民粹民主化,“如果公众被瓜分,如果不同的团体各自设计一套他们自己喜欢的传播方式,结果将会造成更多分裂,将团队成员的初衷推向更极端。”[8]47群体极化行为在网络传播的场域非常普遍,但是这种动员一旦形成很难驱魅,如果任其泛滥将会导致在无产阶级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的丧失,这是民众网络政治参与失序的政治意识动因。

(三)“后真相”失能导致网络政治参与议程设置空场

“后真相”场域中,网络政治议程设置能力是衡量网络空间治理主体能力的重要体现;如果网络议程设置能力缺位,公权力就会逐渐丧失统御网络空间的能力,造成网络议程设置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其一,网络议程的设置更加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军事等领域靠拢。在政治领域,网络政治议程围绕所谓的“真相”更加聚焦于宣传西方宪政民主、政党政治,企图回归到资本力量对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的操控,以达成利用网络空间进行和平演变的图谋;在经济领域,更加聚焦于经济基础,宣布所谓的国有资本私有化和民营企业离场论,企图破坏我们在改革开放以来坚持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以文化的因素裹挟着颜色革命的色彩,渲染马克思主义过时论,渲染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对立,用资产阶级的文化价值观来干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在凝聚人心方面的作用;在社会民生领域,渲染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发展国情的福利制度,不顾后果地制造网络空间中的福利民粹化,以民意来裹挟社会分配正义;在军事领域,制造所谓军队国家化,企图否认我们党长期坚持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让军队失去灵魂。其二,网络空间的政治议程有一整套的话语策略或者经营策略。在网络空间的话语策略上,以民粹主义为例,涉及官员、富人、知识分子等新闻舆论事件,“仇官、仇富、反智”的话语语境更容易在网络空间中得到网络民意的附和,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网络空间汹涌的民意,事情真相被极化的网络民意所掩盖,本身被置于一边;在网络政治议程的经营管理上,网络议程的设置者不乏一些公知、大V,他们以更加学术化的理念、更加通俗化的叙事方式,从理论与学理上构建起超越历史或者现实真相的逻辑体系或分析建构,通过主观严密的推理不断争取网络空间的受众群体,同时在网络群体的喧嚣中,网络呈现的真相已经被完全解构,成为议程经营者各取所需的原料,源源不断地为民众无序网络政治参与提供政治基础。

(四)“后真相”失序导致网络政治参与产生非正义

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空间政治动员如果还是局限于政治理念的架构,那么网络空间中各种灰色或者黑色力量的集结已经转换为影响现实的政治力量,并且有了现实的政治行动。其一,在涉及国家民族情感方面,在网络空间制造舆情压力,渲染国家主权意识,以2012年因钓鱼岛问题诱发的反日大游行为例,网络空间极化的民族情绪被预设的政治话语所裹挟:韩国总统都登上了日韩争议的岛屿、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的民众也登上了钓鱼岛、日本右翼势力也登上了钓鱼岛……在网络中以民族大义裹挟政府,陷于被动,以使示威游行本身陷入了极端化的方式,非理性爱国行为演化成极端的民族主义,企图干扰安定稳定的政治局面。其二,在涉及群体性的事件中,根据古斯塔夫·勒庞社会心理学的理论,“群体性事件中,人们有意识的人格已经消失,情绪和观念的感染、暗示的影响会使集群的心理朝某一方向发展,并将暗示的观点转变成行动的倾向。”[9]37以情绪化的渲染掩盖事情的真相,误导民众的政治判断,不断激化以该事件为中心延伸出来的人民内部矛盾,在网络空间中不断渲染人民群众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人民群众利益受损等情况,看似是一种为民请命的行为,其实是一种裹挟着非正义的生产来制造社会混乱的行为,一个混乱社会更符合某些政治力量的政治诉求。其三,在涉外司法案件中,以涉及国家政权主权来掩盖涉外司法案件本身,在孟晚舟事件中,有人企图以国籍问题来误导民众的政治认知,扭转我们对该事件的政治判断,该案件是以美国为首的势力对中国5G技术的打压,是彻头彻尾的政治事件。“美国蓄意隐瞒、曲解核心信息,指控完全不符合事实。公开证据表明,所谓孟晚舟案,完全是美国炮制的政治案件。汇丰银行参与构陷,恶意做局、拼凑材料、捏造罪证,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孟晚舟是清白的!”[10]其四,在涉及民众维权方面,境外媒体和境外势力勾结,以女权为幌子,企图颠覆国内民众对公众人物的道德认知,企图利用国际舆论来干扰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认同,以所谓“弱者”的身份制造裹挟国际舆论来实现其利益,这在网络空间中不乏其例。

三、当代中国公民有序网络政治参与的实践进路

“后真相”意涵中的种种表现已经实现从理念层面到现实层面的转换,已然成为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范畴。这也要求对网络空间的治理应该纳入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11]317。在网络空间中,“后真相”不仅是学术话语,同时也是一种主观映像。回归“真相”,就要创造条件让民众网络政治参与达到其最初的目的。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要追寻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有序的政治参与达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这一进程中,“真相”的发布者、“真相”的接受者、“真相”的维护者三者的一致和统一有利于接近“真相”,这有利于民众通过网络政治参与提升个体政治素养,促进个体自身思想启蒙,不断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向前发展。

(一)培育网络空间中政治参与的主体性力量

解构“后真相”最基础和最深层的力量在人民之中,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网络政治参与力量是在网络空间中捍卫无产阶级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根本。人民的概念是政治学的基本概念,但是在不同的话语逻辑体系下必然产生不同的政治效果。一种是基于资本逻辑所建构起来的人民的概念,这种概念人为地造成了社会各阶层的分裂,由人民而展开的都是带有局限性的政治表征,不能达到其广泛性,因此很容易导致民主民粹化与民粹民主化,这在欧美社会体现得更加明显,美国逆全球化、英国脱欧、法国“黄马甲”运动等是该行为的体现。另外一种是基于劳动逻辑所建构起来的人民的概念,追寻的是范围较为广泛的群体,它的目标更加聚焦的是工人阶级自身解放和人民解放,而凝聚人民力量的无产阶级政党必然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而政治目标明确、政治行为坚强有力的无产阶级政党不仅能够凝聚社会合力,而且能够凝聚价值共识,消弭因差异化导致的社会断裂,能够更好地统合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在第二种情况中,人民概念已经更多地从阶级属性向民族属性转换,这种转换更加聚焦的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在这一视角中对“真相”的追求更多的是要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一根本的政治立场。而对人民主体性的回归,就要求网络政治参与的个体要更多地回应社会期待,要切实增强调查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在网络空间中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不然怎么联系群众呢?”[12]336,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需要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有客观认识,这就需要在推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不断进行调查研究,“不做调查没有发言权!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13]13,同时在调查研究中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推动主要矛盾的解决,“我以为如果你调查的九样都是一些次要的东西,把主要的东西丢了,那么同样没有发言权。”[13]525,这就要求施政主体要深入实际中做好调查,科学的调查研究过程是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也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形成的过程。在回归人民的过程中,依靠群众、相信群众、走好群众路线,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回归“真相”最直接、最现实、最可靠的办法。

(二)协商化解网络空间中的群众性矛盾

针对“后真相”构建的虚拟对抗,在某一方面也折射出现实社会的矛盾,因此系统协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是降低“后真相”政治和意识形态风险的关键。一个社会能否达到“良法善治”的状态,一方面取决于“自上而下”的政治力量能够有效地统领和整合社会力量,政治力量具备强大组织力、执行力、号召力和引领力,能够克服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的消极影响。另外一方面要取得更好的政治效果,需要进一步完善“自下而上”的社会治理体制,不断完善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正如费孝通指出“政治绝不能只在自上而下的单轨上运行。人民的意见是不论任何性质的政治所不能不加以考虑的,这是自下而上的轨道。一个健全的、能持久的政治必须是上通下达,来往自如的双轨形式”[14]379。网络空间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协商民主的渠道,协商民主是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扩大社会共识的公约数,有利于消解民众之间因为多元利益而导致价值共识撕裂。人民主体性不会因为利益多元而窄化,而是会因为多元利益而不断扩大民主共识。网络空间信息的扁平化和开放性,一方面拓展了信息接收的途径,信息权不再为传统政治力量所垄断;另外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有完整的参与实践。”[11]292网络空间拓展了民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拓展了民众持续民主参与政治的权利,同时也赋予了民众进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在网络空间,每个人都是信息的发布者,同时也是信息的加工者,这也拓展了民众通过“自上而下”合理合法表达政治意愿的权利。因此,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在网络空间领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能够更好地推动民众主体性发展,在这种民主发展的理路之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民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与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也是民众进行思想启蒙的重要载体,不断培养民众的网络政治素养和政治理性。

(三)规制网络空间中的民主与法治限界

针对网络空间中自由与法治界限的相对模糊导致信息失真和民众政治参与失序,需要通过法治手段给不确定的网络空间划定法治红线,这是防止“后真相”权力异化的法治之基。中国互联网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证明,网络“真相”可以人为主观限定,但不是可以人为越界设定,这就要求网络空间需要有民主与自由边界,这个界限就是法治。而网络立法的实践能够保证民众网络政治参与的质量,同时能够提升民意、舆论所聚焦的问题解决进程。在网络信息自由流动的进程中,存在“侵蚀主权、无视边界、破坏隐私”[15]341等问题,因此在网络空间的司法实践中不是模糊问题,而是对问题有更加明晰的界定。一是明晰网络个体的法律责任,在这一过程中网络的实名制的推广不仅能够打击网络犯罪,同时能够积极引领网络舆情走向法治化的轨道,进一步明确网络民主的界限,民众在行使个人权利时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的权利,同时也要进一步通过立法保护民众的个人信息权。二是要提升新闻法治素养能力,这不仅局限于对网络新闻本身的理解和接受,更重要的是回归新闻本身的政治和法律属性,“1.我碰到的是什么内容?2.信息完整吗?假如不完整,缺少了什么?3.信源是谁/什么?我为什么要相信他们?4.提供了什么证据?是怎样检验或核实的?5.其他可能性解释或理解是什么?6.我有必要知道这些消息吗?”[7]9。三是要明晰网络空间主权意识,网络空间的主权主要体现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建构。网络的开放性与多元化的特征使得网络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一进程中,面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联合,需要在立法层面更加注重维护国家主权和发展利益,同时加强国际立法合作,进一步维护国家意识形态主权。互联网每前进一步,网络空间立法实践要进一步跟进。唯有此,网络政治参与才能纳入法治的运行轨道,达成既定的政治目标,避免沦落为其他政治力量操纵的棋子。

(四)不断增强政府网络议程设置能力

全面加强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有效化解“后真相”导致政治参与无序性的治理之基。“后真相”通过舆论渲染民众与政府之间横亘着“塔西佗陷阱”,政府要跨越这道陷阱,理应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生产者和维护者,并能够通过法治手段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政府应当而且能够成为“真相”的维护者,不仅能够提高民众政治参与的质量,而且能够启发民众推动网络空间正义的发展,从而更好地凝聚社会公平正义的增量。一方面,政府要培养一支互联网知识精湛的技术专家队伍,同时要训练一支能够引领社会舆论导向的意见领袖,实践证明,经过学术化阐述的网络舆情能够将网络的负面影响控制在合理的区间,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证明,意识形态舆情是先于政治行动的,同时“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可以先于政治领导权而存在”[16],网络空间中意见领袖的作用是非常突出的,在网络中如果不能有效解读信息,那么可能会出现“以他人的论述或行动来作判断”[8]56,因此培养一支忠于无产阶级事业的有机知识分子队伍非常重要。另外一方面,政府要增强网络议程的设置和管理能力,网络空间的各种政治议题设置非常巧妙,有既定的政治套路和操纵策略,以民粹主义为例,涉及官员、富人、知识分子的事件很容易被贴上身份标签,同时导之以汹涌的网络社情民意,进一步消解人们的政治互信,从而撕裂社会。因此在网络空间议程的设置过程中需要更加聚焦的是如何进一步铲除滋生社会非正义的土壤,消除两极分化,不断推动共同富裕;同时对网络各种社会思潮有专业化、专门化的政治策略,不断消解网络中各种社会思潮带来的负面影响,不断扩大网络意识形态的红色地带,争取网络空间的灰色地带,消解网络空间的黑色地带。此外,充分利用大数据在推动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将数据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都纳入可控的区间,如在生产端采取实名制,在分配端主流新闻舆论要及时入住网络平台,增强其在青年学生中的影响力,在交换环节,利用数据本身的精确算法推送,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进而通过引导民众的有序网络政治参与,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11]311。

四、小结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络和数据已经成为网络空间的重要资源,“互联网拓宽了知识的传播的范围;互联网加速了错误信息和仇恨的传播”[2],互联网在推动政治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消极影响,需要辩证来看待。互联网产生了自由,同时也规制了自由;互联网发展了民主,同时也制约了民主;互联网生产了正义,同时也生产着非正义。因此,民众网络政治参与有序性的根本在于回归“常识”,利用网络空间,扩大民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共同推进社会发展进步。一是回归“真相”的事实属性,真相是民众了解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老百姓上了网,舆论及民意也上了网,民众对“真相”的探寻需要从群众性、整体性和发展性的视角来把握“真相”;同时进一步提升网络空间中民众的新闻素养能力,谣言止于智者,对于普通人,需要进一步提升其辨别真相的新闻政治和法律素养能力,不再是人云亦云,成为没有鲜明政见的乌合之众。二是回归“真相”的价值属性,这种价值在于凝聚民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力量,而不是造成网络舆情及民意的泛化,最终导致民众政治参与的失序,这时需要培育一支专业化的有机知识分子,不断发挥有机知识分子推动社会思想启蒙的作用,不断凝聚人民的力量,共同捍卫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网络空间主权的重要作用。三是回归“真相”的批判属性,在追寻真相的同时,要切实寻找真相背后的原因,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网络空间的政治经济学基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特别是数据在空间正义生产中的重要作用,需要规制但更需要引导;“后真相”既是对现实的反动,同时也是对现实的批判,问题的关键在于积极稳妥地推动问题解决,不断消弭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批判与建构中不断推动公民有序网络政治参与,巩固网络空间中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领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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