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履职费用成本控制浅析
2023-01-21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徐鹏
文/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 徐鹏
兴企之要在于管企,管企之关键在于治企,只有国有企业员工一心干事、干净干事,才能干好事、干成事。国有企业稳定员工队伍与发展建设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既要承受着适应市场经济体系的巨大压力,又面临着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保护员工正当利益时出现的新挑战。实际上,我国国有企业担负着特殊的战略职能,其本质目的在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能源供应以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保障,这些目标只有在高层管理者正确的领导下才能得以实现,其具有强烈的目标指向性,国有企业发挥作用是否到位、好不好,关键看其员工队伍素质高不高、风气正不正,国有企业员工履职中的消费成本开支情况,是内部成本控制组织和人员需要探究的,要积极加强应用控制措施,强化自身控制体系建设,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将成本控制的职能和监督作用发挥至极致,从而切实践行全面降本增效的管理要求。
以往部分国有企业被社会舆论或媒介指责“财大气粗”、铺张浪费、开支过度等,这就要求各级消费开支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尽心履职和协调各方的作用。本文所提出的大数据信息化监督方法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国企员工的履职消费习惯和“八小时”内外消费状况,为成本控制机构提供更多履职消费产生原因分析、成本合理性评价,为开展行为监督预测工作提供有效支撑。结合对员工履职费用成本控制工作实际来看,在权力制约这块主要依靠制度性的设计与执行,促进被监督企业对员工履职消费行为进行内部制约与制衡,目前较为缺乏的是对成本控制手段的多样化和形式的有效性。员工履职费用的成本控制研究不仅可以提升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水平,还可以帮助国有企业提高成本控制水平,减少不合理、不必要的开销,有效降低成本支出,进而提高国企经营利润。
本文基于成本控制理论,重点研究国有企业员工履职费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多维度、立体的完善路径,以期为员工履职费用的成本控制提供可借鉴的意见和建议。因此,本文虽然是对国有企业员工履职费用的成本控制展开的研究,亦可将其研究成果与相关经验借鉴其他行业的提质增效,以及防范员工履职消费的不合理现象。
一、内涵界定和理论研究
(一)内涵界定。从广义上讲,履职消费是指为保证企业员工正常生活和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由企业员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提供和报销的费用。分为两大块内容:一种是企业员工个人自主支配和使用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这部分费用,譬如工资、津贴、生活费等。另一种是企业员工为开展其岗位工作而投入的成本,以及企业员工在履行职责和公务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现阶段,这些费用暂不采用货币形式发放,而是以正规财政税收发票报销的形式从单位支出,如会议活动与公务接待、办公用品、公务用车、差旅费等。履职消费是组织行为,是为了更好地去服务人民而设计的,表现在岗位职务上而不是个人上,个人消费只是个人行为,不足以反映企业要求和组织希望。当然,履职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应当表现到财务管理上,其每笔消费单行列支在财务报表中,利于司务公开和监督管理。
(二)理论研究。笔者通过借鉴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理论中对于人力成本的定义与划分,明确了研究员工履职费用的方向和内容,包含企业员工的差旅费、办公耗材费、主持接待产生的费用、在职培训费及车辆使用等因岗位履职所产生的职务消费。我们研究完善对员工履职费用的成本控制,只有针对性地对员工履职费用产生的具体财务科目和类别展开分析、进行监督与控制,才能对症下药找准问题症结,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员工履职费用的成本控制工作。美国的马歇尔·E.迪莫克认为,监督控制是组织机构中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工作指导,让受指导者知晓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去做;凡德色尔则认为监督控制不仅能让被指导者明白做什么和怎么做,还能动员组织成员怎样在最佳情况下一同协作完成组织所指派的一系列工作或任务。成本控制实际分为以职务消费发生对象为主体的控制和以费用管理部门为客体的控制,经济学中成本控制的主要方法有绝对与相对成本控制、全面成本控制、定额法、成本控制即时化、标准与目标成本控制、经济采购批量等等。成本控制不仅能提高工作的效率,维护正常的工作标准,更是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有效实施。因此,通过成本控制理论为基础,进行国有企业员工履职费用的成本控制探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指导意义。
二、国有企业员工履职费用现状
部分企业员工由于年龄偏大,感觉在政治方面上升空间不大,思想上不思进取,放松了对自我的廉政要求。虽然主观上没有想谋取私利、贪图享受,但如果客观上在实际工作中忘记了首要是对企业忠诚、为企业着想,将会逐渐迷失奋斗的方向,放松自我要求,直至达到主观上想在履职消费领域贪图享受、谋取私利。有的企业员工认为自己现有的岗位是通过自己多年努力拼搏得来的,在领导岗位上应该享受应有的待遇,轻松工作,过上体面的生活,把企业提供的能力提升培训当作休假福利,把企业公务用车当作自家的车办私事,把企业提供的办公场所和配置当作显示自己权位的象征,把私人的交际活动当作单位的会议与接待操办。权力与责任从来就是一把双刃剑,少部分企业员工如果不能以身作则,将很有可能引发“蝴蝶效应”“破窗效应”,这时我们要做好风险预判,防微杜渐,采取措施。
三、国有企业员工履职费用成本控制问题及原因
(一)消费额度标准泛化,未有细化的标准与实施细则。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接着各地出台了一系列贯彻“八项规定”的文件。但实际上,无论是“八项规定”还是配套出台的法规政策,其内容主要是禁令性的法规,只作一些原则性的要求而缺乏具体的惩戒标准。因为很多具体规定没有统一标准,国有企业只能参照政府机关制订的管理办法,所制订的办法仅能设置范围或上限,部分履职费用领域的细则制订滞后,从而导致履职费用成本的控制效果不理想。同时,通过查阅现有规章制度了解到履职费用报销标准,这些数据从一定程度上表明,目前国有企业员工履职费用标准不是非常明晰,也没有根据所属各单位的业务特点和行业性质,因地制宜制订相应的消费额度标准,消费成本的管理需要加强,存在一些必须完善的领域。
(二)消费方式的隐性化,“八小时”外控制手段有限。当企业员工面临外部监督加强时,可能会选择在保持原本或者适度降低公款消费水平的情况下采用费用归类操纵的手段。具体表现为,企业不将公款消费计入敏感会计项目,而是将其计入相对隐蔽的非敏感会计项目。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内部成本控制人员履职能力未与时俱进,既缺乏参加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组织的培训的积极性,也缺少自我学习的动力,还有自我加压的主观能动性。对成本控制对象有关业务活动内容掌握不透彻,电子化的业务流程不熟悉,不能及时有效地辨识履职费用领域中的浪费风险点,无法针对消费方式的隐蔽性等特点采取有力的监督与控制。二是未能有效利用上级单位的资源优势,通过推广已有的个人工作智能终端软件,来获取有关地理信息系统授权,利用大数据分析等高新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企业员工“八小时”外成本开支的持续监督。三是内部成本控制队伍的履职能力与方式有待改进。基层单位对企业员工“八小时”外接待工作的真实性、必要性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手段比较有限,对本单位资深员工存在管理乏力的现象,遇到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向上级反映。
(三)消费审批流程简易,成本控制体系有待完善。内部审批控制制度由活动控制、环境控制、风险评估、沟通信息和监督活动五大要素组成,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同时也可以作为员工履职费用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环境控制从本质上制约企业员工的权力寻租行为,注重他们的管理理念和价值观培养,及对组织文化氛围的体系建设,对企业员工以权谋私的机会主义行为起到防范作用。但如果报销审批制度不严谨、流程不完善,将无法从制度体系建设方面防范内部廉洁风险。控制活动是在综合运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审批授权和审核控制机制,有助于对岗位权力形成有效制约。例如,分级授权与审批控制导致报销变得繁琐,多重审批环节会减少权力寻租成本。信息沟通能减少失真、大幅提升内部传递效率,以提升相关信息透明度来掌握企业真实的职务消费报销信息。风险评估和监督能对员工违反制度和法规行为给予惩戒,对日常履职消费、报销审批实行持续性评价和管理,从而约束员工用权行为。同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为了实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生存与发展,更注重实效的制度建设,其内部控制机制更为健全。他们不仅为审批控制的有效运行提供了人力支持、注重人才建设,还将发展战略与内控体制相结合,对高管在职消费的自利行为形成制约,有效限制人员虚假披露、以权谋私等侵占公司资源和资产的行为,降低企业履职消费水平。
(四)消费意识随意性大,政治站位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员工对履职消费问题认识不足,普遍存在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往往在履职消费时不考虑费用成本,为了“面子”不管是否与经营管理行为有关就产生消费行为,常常违反规定公款私用、超标准接待,导致部分消费项目金额被拆解和虚报。职务消费的发生与监督都在于人的执行,有的资深员工认为“花点招待费、亲朋使用一下公车是小事,吃吃喝喝、用点公款,只要没往自己口袋里装就不会出问题”,殊不知这已经因履职消费问题渐渐造成了贪污腐化与堕落。企业的生命力在效益,但国有企业又必须站在“在公为公”的高度,充分发挥广大内部成本控制人员的智慧。当然了,关键是思想重视、讲究原则与方法。
四、国有企业履职费用成本控制的优化路径
(一)制订职务消费标准指导意见。由成本管控或采购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制订、修编形成国有企业员工履职费用标准指导意见,经审计部门审核,提交党委决策会议通过后执行。例如,在差旅费用标准方面发现,部分企业员工钻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不严谨的漏洞,变相套取房费报销或多领取出差补贴。因此应该通过实际差旅费用报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差旅费用各项报销标准进行详细规范。福建省国有电力企业一般规定出差一线城市酒店住宿费用标准为500元/人/天,二线城市400元/人/天,三四线城市380元/人/天。部分企业员工可能通过与同行者或随行者实际共住一间客房,但离店时依旧各自开具一间全额住宿发票的方式,通过报销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费用。针对上述问题,除了财务、审计和成本控制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外,更需要合理细化差旅相关制度标准,如出差合住一线城市酒店住宿费用标准降为400元/人/天,二线城市300元/人/天,三四线城市280元/人/天,既能为单位节约住宿成本,又能提升出差员工的住宿房间规格标准,改善居住舒适度与工作交流的便利性。
(二)开展大数据与信息系统的成本智能管控。开发或依托企业已有信息系统及软件,例如在公务车辆调度与监测系统的使用方面,发现部分员工年度公务车辆使用频率与里程高于普通员工人均使用量,存在车辆过度使用或不合理使用现象。针对上述问题,除了后勤和成本控制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外,更需要合理规范企业员工派车出行详细标准,如目的地小于2公里的建议不派车,选择骑行或步行的方式自行前往目的地;乘车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以调配7座商务车,统一调派小轿车出行;目的地有动车、高铁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能够到达的,应放弃派遣公务车辆而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常态化开展廉勤教育,强化企业成本意识与自觉氛围。建立成本控制定期检查制度,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自身进行体检或治病,定期进行信息公开并鼓励群众监督举报。例如,通过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发现,部分企业员工年度办公耗材消耗量高于普通员工人均办公耗材消耗量,可能存在浪费或过度使用打印机及纸张等耗材的现象,甚至极个别企业员工将办公用品及耗材带离办公场所私自使用。针对上述问题除了行政后勤、财务和成本控制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外,更需要合理规范办公用品配置并制订员工办公耗材使用标准,如规定非机要工作的企业员工办公室不再单独配备打印机,统一将打印信号连接至公共区域的公用打印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打印私人材料的可能性,同时规定办公耗材使用费用,普通员工人均不超过1000元/年。
(四)构建员工履职费用的职务消费考核评价体系。可以通过明确成本控制架构的原则、相关指标的选取、确定评价方法的流程,构建员工履职费用的职务消费考核评价体系。并以此为依托,对员工履职费用行为进行考核,追究成本失控相应的责任,以期加强该领域的控制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