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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贵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机理及实施路径

2023-01-21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课题组执笔人

贵州民族研究 2022年6期
关键词:共同体贵州中华民族

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课题组 (执笔人:吴 俊)

(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贵阳 550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创造性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科学论断,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党的十九大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使之成为新时代开展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党的二十大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战略指引[1]。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新时代贵州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努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因此,从工作实践和学理上阐释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宝贵经验与重要论述的逻辑机理、科学内涵与理论价值,有助于加强对其科学认识和实践把握,对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创建,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贵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渊源

贵州是全国民族“八省区”之一,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共处共融格局为贵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重要的地理空间,客观上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贵州有民族成分56个,其中有汉族、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土家族、彝族等18个世居民族,追溯其渊源,与古代中国的“中原华夏”“百濮”“百越”“氐羌”“苗瑶”五大古族系有关[2]。在千百年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其不断分化演变,逐渐融入中华民族,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 贵州民族历史的演变

历史上,华夏族系自北而南,氐羌族系自西而东,苗瑶族系自东而西,百越族系自南而北,于不同时期进入贵州,与原住贵州之濮人交流交融。五大古族系持续频繁地交往,不断发展演化,于唐宋时期形成了诸多单一民族[2]。千百年来,贵州境内外来民族与原住各民族在交流交往过程中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在生产方式、生活习性、饮食习惯、衣着服饰等各方面相互影响、相互借鉴、相互吸收,逐步建立起深厚的和谐共生关系,为贵州民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贵州各民族历经数千年汇聚、交流与融合,同源异流、异源合流而又源流交错,彼此间经济上有互补、生活上有互助、文化上有互动,形成了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融、商源相通、相互依存、互惠共生的关系。

(二) 贵州民族文化的融合

文化是人类社会丰富多彩实践活动的结晶,是对生产生活、社会交往的经验总结和社会认知的理论升华。在贵州千百年的民族发展演变过程中,创造了灿烂辉煌的民族文化,而小聚居、大杂居的民族分布格局,表明了贵州独特的生态环境对民族文化的包容,这种包容不但使世居贵州的各民族都找到了适合各自文化发展的栖息繁衍之地,而且使同一民族拥有多种经济文化类型和同一种经济文化类型在多民族中的广泛分布成为可能[3]。这种文化包容不但维护了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环境,还造就了各民族的文化宽容性格。进入21世纪,这种文化宽容性格促使贵州各民族的文学、音乐、舞蹈、传统手工艺等独特民族文化交流融合,共同缔造了厚实多彩的民族文化,夯实了构建贵州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思想基础。

(三) 贵州民族理论的创新

民族理论是富有特色、实践性强的政治理论,具有丰富内涵,一般是关于民族关系、民族问题等的基本观点和相应的理论论述,是民族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4]。随着历史不断演变,民族关系、民族问题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对民族治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贵州早在秦汉时期就被纳入中华版图,随着社会变迁、文化交流、民族交往,各民族在贵州大地上形成了坚韧不拔、与人为善、豁达乐观、崇尚自然、开放包容的优秀品格,也使得民族融合的理论在贵州大地不断创新发展。进入现代社会,国家发展目标、国家治理思维、国家治理方式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也必然推动民族理论及时有效回应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贵州民族理论要结合贵州现代化建设实际,从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等多角度多方面进行理论创新,为新时代贵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 贵州民族事业的发展

新中国建立后,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贵州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废除了各种剥削制度和落后制度,使少数民族获得了真正的解放。改革开放以来,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理念,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积累了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5]。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各族人民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赶超进位的“黄金十年”,使贵州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

二、贵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基础

贵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中,复杂多样的地理单元是贵州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条件,生产生活相互依存是贵州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动因,包容差异、尊重多元是贵州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理念。从民族交往增进民族团结到民族交流促进民族发展,再到民族交融增强民族认同,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环境基础、经济基础、文化基础、思想基础和情感基础。

(一) 山地环境多样性和嵌入式居住格局是贵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环境基础

从地理结构特征来看,贵州地理环境最突出的特征是“西高东低”结构和“山区—坝区”(“山坝”) 结构。各民族交错杂居在这种地域单元中,共享地域单元内的生产生活资料,共同维护赖以生存的“山坝”一体地理生态环境。“山坝”结构使贵州境内的单一坝区及其所辐射的四周山区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一个小自然生态系统和一个相对自给自足的小型“社区”。每一个特定的小型“社区”中,“山坝”区域内各民族生产方式的多样性,造就了农作物产品的极大丰富,使每个民族都能以物质交换满足自身的生存繁衍需要。经济生活上的这种互补性,使每个民族在实现自我发展的同时,还必须关注对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以确保物质交换关系的平衡[6]。维护地理生态环境的共同目标和物质交换关系的建立,也促成了地域单元内各民族形成彼此共同生存合作与社会交往关系,从而推动了地域内民族共同体的形成。

(二) 始终践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济基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仅是精神和价值层面的问题,更需要厚实的经济基础。发展是夯实经济基础的重要方法,更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所在。近年来,贵州省经济发展呈现蝶变之势,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贵州各族人民深刻感受到美好生活越来越近,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了民心。特别是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7],全省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形成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的团结奋斗局面,让各族人民共创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新的荣光和梦想。因此,在团结共创美好生活的过程中,贵州各族人民获得感与幸福感不断提升,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与自豪感不断被激发与深化。

(三) 始终坚持“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价值观念是贵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

近年来,贵州党政机关提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站位和意识,大力推动山地文化、建筑文化、风俗节日、非物质文化等贵州多彩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据调研统计,贵州将各市州创建全国示范的目标列入全省创建示范工作布局重点,协调建立高位推进工作机制,五年来,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7 个、示范单位72个,省级示范点1496个,推荐的27 个集体和34名个人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位居全国前列。在全省创建一批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试点示范单位,促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贵州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文化共同体,并在繁荣发展各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其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进一步夯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四) 始终坚持“和而不同、包容差异”的价值取向,是贵州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各民族在不断增进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过程中,也会因为区域环境条件、资源禀赋类型、民族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差异而出现不同的价值认同。因此,受“和而不同”“包容差异”价值观的引导,贵州各民族能“和”不同的宗教,许多民族儒、佛、道皆信,本土宗教与外来宗教并存,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共存。他们能“和”不同的风俗习惯,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节日,但参加这些节庆活动的不仅仅是本民族,其他民族的成员也踊跃参与。这种“和而不同”“宽容差异”的文化人格理念,不但成就了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也夯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主导着“多元一体”民族关系的形成[8]。

(五) 增进同源共祖、和谐共生的民族文化认同,是贵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基础

文化本身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征、时代特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对各民族文化的兼收并蓄,塑造各民族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加强各民族传统文化与中华文化的现代整合,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强化民族文化自信,在地方社会的发展实践中构建中国话语符号体系[9]。民族交融是民族交往交流的自然跃迁形式,也是民族共同性不断增加的历史过程。但是,民族交融并不意味着各民族的个性消失,而是随着民族之间各方面交往交流的增多,对“文化多元”包容的认同增强。贵州民族关系史中,相伴相随、相近相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认同,为贵州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坚实的情感基础。

三、贵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经验

贵州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基础上,逐步形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贵州实践经验,即坚持党的领导是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求同存异是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原则,共同富裕是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标,这将有利于充分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区域民族融合,推动民族地区发展进步。

(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凝聚共识的根本

面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同步交织、相互激荡,民族工作领域新情况、新挑战频频发生,意识形态斗争的形势严峻而复杂。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确保国家治理行稳致远。正因贵州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积极思考、探索、践行符合贵州实际的方法举措,促进贵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效应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民族领域可能遇到的重大挑战和潜在风险[10]。通过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贵州省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党在团结各民族、凝聚各民族、振兴各民族中的“主心骨”地位更加凸显,实现各民族拥护党、紧跟党,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的发展局面。

(二) 坚持求同存异是凝聚共识的原则

根据历史演变经验来看,各个民族凝聚而成的中华民族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具有了国家的形式,因此,各个民族也就镶嵌于同一个国家制度体系之中。虽然各个民族之间存在文化和传统差异,甚至同一民族内部也有诸多不同的风俗习惯,但是各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组成单元,均在中华民族框架内发展和演变,并被共同的中华文化紧密地凝聚在一起,共同享有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成果[11]。从贵州各民族发展的历史看,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正确处理共同性和差异性关系是长期以来贵州各民族之间相依共存、相互扶持、相互帮助、共生繁荣的历史经验。从党的民族政策看,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证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才形成了今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 坚持共同富裕是凝聚共识的目标

全面推进共同富裕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根本之策。推进共同富裕为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重要契机,共同富裕不仅可以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物质基础,而且可以提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引领,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构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新发展格局,在发展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创建各民族互嵌式发展,切实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共同富裕还包括各族人民精神生活富裕,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基础上,使各族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在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12]。无论是过去受自然因素影响,还是今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贵州各民族之间因为有着共同的利益、共同的目标,走在一起,相互扶持,找寻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做好顶层设计,通过制定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举措,健全体制机制,实现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切实推进贵州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

四、贵州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的路径选择

贵州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为目标,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与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共同团结奋斗。在深入探究贵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机理基础上,要以党的全面领导为核心,凝聚各民族向心力,服务于民族团结和永续发展,推动建设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深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切实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效能[13],为实现多彩贵州现代化提供力量源泉。

(一) 坚持以党的全面领导引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完善新时代贵州民族工作新格局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当代中国的最高政治原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把握正确方向、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首先,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作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丰富,意义深远,其中对新时代民族创新理论、民族共同体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核心命题进行科学阐释,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思想引领和政治保障。其次,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党的各级组织对本地区民族工作具有牵头抓总、推动部署的主体责任,民族工作部门要肩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第一责任。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建立健全民族治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14]。进一步发挥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和思想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凝聚基层党员战斗力,汇聚基层群众人心力量,夯实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组织基础。再次,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要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深厚的角度出发[15],健全民族地区干部培养、建设、选拔、任用体制机制,确保各级领导权掌握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手中。完善民族地区干部的培养制度,健全民族地区干部学习提升、轮岗交流、梯次培养、提拔重用机制,从生活、工作等多方面关心关爱艰苦地区的基层干部。

(二) 坚持以民族理论教育涵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世界,是整个中华民族共同依托、共同传承、共同发扬的文化精神、道德规范、价值取向和情感观念的总和。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涵养培育,强化“五个认同”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成效。首先,明确核心内容,加强“五个认同”教育。通过深入推进民族地区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各民族把握并深刻理解“五个认同”基本含义、相互关系以及其他认知结构,进而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从而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结合贵州本土文化优势,充分运用好贵州红色资源、赓续精神血脉,大力弘扬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等,进一步促进红色文化与乡村文化振兴有效衔接融合,激励全省群众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和奋进新时代的热忱。通过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做好政策学习宣传,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进一步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16]。其次,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常态化机制,构建国民教育、党员教育、干部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全覆盖的民族教育体系,并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引导各族群众在精神层面实现现代化。再次,创新理论教育载体,运用现代技术支撑民族团结教育。在运用好涵盖了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主题教育的传统教学平台基础上,不断探索和丰富“互联网+民族团结”“大数据+民族团结”等教育新模式,把网络空间、数据平台等建设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全新场域,既积极正面传播相关政策法规、民族团结的模范和感人事迹,又对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引导,通过线上和线下的结合,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主题贯穿各领域,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贵州触于指尖、见于眼里、润于心田,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

(三) 坚持以交往交流交融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大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的方向。贵州在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过程中,要深入推进各民族相互了解、尊重、学习、帮助,深化互嵌互补的生产生活方式,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首先,根据中央政策要求和贵州地方发展实际,适度调整以民族身份为依据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通过促进公民个体的发展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持续推进民族平等团结进步。其次,健全民族交融互嵌,完善城市民族治理机制。贵州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少数民族人口比例逐渐扩大,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城市生活、就业、教育等各方面的速度加快,在此过程中也会面临复杂多变的治理问题。因此,要科学合理分析各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区域的治理现状,统筹协调城市治理资源,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落实就业帮扶、权益保障等措施,健全民族事务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再次,在建设嵌入式社区中,完善社区规则,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城乡社区各民族群众就医、子女就学、劳动技能培训、务工、户籍转移、社保接续等事项办理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着力解决各族群众家庭困难和问题,引导各族群众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积极培育邻里团结、家庭和美、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中国式现代化进行了深入阐释,进一步明确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民族地区的高质量发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石。以高质量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必然能保持社会发展稳定有序、经济条件和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各民族优秀文化充分绽放。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中,贵州民族地区要以铸牢各民族经济发展成果共享的经济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推动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自我发展能力。首先,民族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大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程[14],整合部门职能、引导社会多方参与,发挥统战资源优势,广泛动员民主党派、工商联、社会各界等力量支持民族村寨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其次,充分运用东西协作机制,深化粤黔协作。聚焦产业合作、平台共建、项目引进、人才选派、资金扶持等,民族地区要结合自身优势全面融入粤黔协作大局,找准贵州与发达地区产业互补、资源共享的结合点,运用好东西协作的政策举措和优惠条件,推动本地区经济产业深化改革,完善配套机制,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次,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健全民族地区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完善民族地区医疗保障制度,优化民族地区公共卫生资源,提升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水平和公共卫生能力。针对民族地区教育较为突出的问题,全面改善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立健全涵盖义务教育、高中高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财力支持体系。

(五) 坚持以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保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完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必然选择。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要把治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首先,推动全省民族治理工作法治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衡量标准,完善调整涉及民族工作的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根据区域差异和民族事务治理实际,切实提高民族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立法质量,为高效治理地方民族事务提供法治保障。其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案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涉民族因素问题,排查化解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再次,强化防范化解涉民族因素风险处置机制。以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核心,健全全省各级统战部门牵头,民族、公安、国安、网信等部门协同处置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机制,定期研判、线上线下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相互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善于运用科技赋能民族事务治理,不断推进治理方式现代化。结合贵州的大数据科技优势,运用大数据治理思维,创新治理方式和治理载体,构建民族事务治理数据综合平台,整合治理资源,破解数据孤岛难题,实现民族事务治理领域大数据资源的全面汇聚、共享和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研判,提高治理主体科学决策能力水平,更好满足各族群众的需求,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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