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行为的决策逻辑*
——基于推拉理论视角
2023-01-16许进龙卢新海滕明兰
许进龙,卢新海,滕明兰
(1.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 430079;2.广西财经学院海上丝绸之路与广西区域发展研究院,南宁 530004)
0 引言
当前,我国城乡融合进程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离土离乡持续涌入城市成为流动人口①根据国家统计局定义,流动人口是指“居住本地半年以上,户口在外地”和“在本地居住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流动人口已达4.927 6亿人,与2010年相比,增长88.52%。随之而来的是农业生产劳动力逐渐减少,农业生产后劲不足。与此同时,全国农村土地流转率尚不足40%,且区域差异明显,尤其是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西部地区,土地流转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增长速度缓慢[1,2],形成“农村劳动力日益紧缺、土地流转率停滞不前”的悖论,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土地撂荒、土地非粮化问题突出。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准确剖析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行为的决策逻辑,从而具有针对性地提高土地流转率,实现农民放心流转土地、安心进城务工,对于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推进深度城市化等,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国学者针对土地流转开展了大量研究并取得丰硕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土地流转现状评价。21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变革和政策制度改革,土地流转取得长足发展,然而,近几年土地流转开始出现“内卷化”态势,土地流转增速逐年回落,且存在明显区域差异,土地流转率呈现东北及东部地区较高,西部地区较低的空间分异特征[3,4];二是土地流转意愿分析。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包括流转政策体系、社会保障机制、外部市场环境等宏观因素[5,6],区域社会经济水平、自然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等中观因素[7,8],以及文化程度、就业情况、婚姻状况等微观因素[9,10];三是土地流转障碍研究。可将土地流转的障碍因素,概括为外生性和内部性两个层面。外生性障碍主要包括产权界定失范、监管体系乏力、交易成本高昂等[11,12],内部性障碍主要包括农户风险意识强烈、乡土情怀浓重等[13,14];四是土地流转制度完善。可通过制定差异化流转政策、调整农业补贴制度等措施,提高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完善土地流转市场,降低土地流转风险[15,16];五是土地流转福利效应测度。土地流转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能够促进农村减贫、增加农户收入、提高农户社会福利水平[17-19]。
考察现有文献可以发现,学者们对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为推动土地流转奠定了扎实理论基础。但仍存在以下四方面值得探讨和深化:第一,现有文献的研究对象以纯农户或兼业农户为主,鲜有研究农村流动人口的。随着城乡融合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开户籍地务工成为流动人口,人口基数比例大,且受交通、时间等成本制约,农村流动人口无法成为兼业农户难以兼顾农业生产,土地抛荒、非粮化利用更为普遍,土地流转更为迫切;第二,现有文献的研究视角以农村或城市的单方面影响因素为主,农村流动人口从乡村中来,到城市中打拼,他们的决策行为不可避免地受流出地和流入地两方面因素共同影响;第三,现有文献的研究范围以县域或市域尺度为主,且鲜有研究西部地区的。相较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外出务工农户数量庞大,由于土地流转率低而导致的土地抛荒、非粮化问题更为严峻;第四,多数研究内容以主观未发生的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为主,鲜有针对客观已发生的流转行为及其决策逻辑,不利于准确剖析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内在决策机理。鉴于此,文章以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为研究对象,基于推拉理论视角,测度个体特征以及流出地、流入地等因素中影响土地流转行为的决策因子,并剖析其决策逻辑,以期为提高西部地区土地流转率、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推进深度城市化等,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1 基于推拉理论的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行为分析框架
推拉理论(push and pull theory)是研究人口流动、迁移的重要理论。该理论的起源可追溯至英国社会学家拉文斯坦于19世纪80年代提出的“人口迁移法则”,拉文斯坦将人口迁移归因于歧视、贫困、自然灾害等不利生活条件[20]。20世纪50年代末,唐纳德·博格对其进行深化,提出系统的人口迁移推拉理论,他认为人口迁移的目的是为了改善生活,迁移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流出地的“推力”(如较低的收入水平、较少的就业机会、较差的生活环境等),二是流入地的“拉力”(如较高的工资收入、较好的生活水平、完善的基础设施等)[21]。但唐纳德·博格的推拉理论过于强调外部因素,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例如,面对同样的环境条件,同一区域的人并非集体全部迁移,人的“非理性”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对此,20世纪70年代末,Lee对推拉理论进行完善,将个人因素引入解释框架中,同时,他指出流出地和流入地均存在“推力”和“拉力”,并且两者之间存在介入因素。由此,形成了“推拉理论”人口迁移解释框架的“二维四要素”,“二维”指同时存在于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四要素”指“流出地因素”“流入地因素”“个人因素”和“介入因素”,人口迁移的动力源于“四要素”共同作用下的推力与拉力之差[22]。
推拉理论运用二分力量维度去解释人口流动迁移的原因,该理论引入我国后,大量学者借鉴其研究思路,广泛用于农村宅基地退出行为[23]、农户耕作意愿[24]等研究领域。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由乡村流往城市进行务工就业,具备“农民”与“市民”双重身份特征,其流动迁移行为适用推拉理论,其余行为决策也可借用推拉理论框架进行解析。从推拉理论视角看,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其本质是“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其土地流转行为决策受个人因素影响,同时,受到作为“农民”时的流出地(农村)因素影响,以及受到作为“市民”时的流入地(城市)因素影响,还受到流动范围等介入因素影响。具体而言:流出地中,土地面积小、土地经济效益低等不利于生产生活的因素,以及流入地中,月均收入高、生活便利等有利于改善生活质量的因素,都可能会推动流动人口土地流转。但是,流出地中,家人照料需求大、风俗习惯影响力强等“吸引”流动人口回流的因素,以及流入地中,就业不稳定、买房压力大、子女入学难等不利于长期定居的因素,都可能会阻碍流动人口土地流转。另外,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等个人因素,以及流动范围、流动时间等介入因素,也会对流动人口的土地流转行为决策产生影响。基于上述理论分析,该文构建出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行为分析框架(图1)。
图1 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行为分析框架
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及处理
该文所用数据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CMDS)数据。该调查通过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PPS方式进行,数据覆盖了全国除港澳台以外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流动人口,调查内容涉及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流动范围和趋向、流出地承包地和宅基地利用状况、流入地就业和社会融入状况等,具有研究代表性。该文基于研究主题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发布的《东、西、中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筛选出户籍地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西部地区及其户口性质为“农业”的样本,将研究样本严格控制在“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范围内。为保证研究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剔除掉缺失值过多的样本,最终获得有效样本4 708份。调研结果来源于课题组2019—2020年在广西、贵州等主要流出地以及广东、重庆等主要流入地,对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开展的深入调研访谈。
2.2 变量选取及特征
2.2.1 变量选取
因变量: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流转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类型,结合问卷特征及研究主题,该文所研究的土地流转,指承包地经营权的转出,将“承包地经营权是否发生流转”作为因变量。
自变量:根据推拉理论,人口迁移流动受“二维”(同时存在于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和“四要素”(流出地因素、流入地因素、个人因素和介入因素)共同作用下的推拉力影响。该文基于前文理论框架分析,参考借鉴相关学者研究成果[25,26],并综合考虑问卷原有指标数据,将性别、年龄等个体特征,承包地面积以及每公顷年均收入等流出地因素,月平均收入、是否存在稳定就业问题等流入地因素,以及流动范围、流动年份等介入因素,作为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决策行为的自变量,具体变量设计如表1所示。
表1 自变量定义
2.2.2 变量主要特征描述
其一,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现状:根据问卷结果,仅30.6%的农户发生土地流转行为,仍有69.4%的农户未参与土地流转,值得警惕的是,这部分未发生土地流转行为的农户中,有21.1%的农户将土地闲置或种植林木,土地抛荒、非粮化问题较为突出;其二,个体特征:调查对象中,男性2 890人,占61.4%,女性1 818人,占38.6%,平均年龄为39.18岁,初中学历占比最大,高达47.4%,这与我国流动人口中以男性、青壮劳动力为主,文化程度偏低的现状相符;其三,流出地因素特征:调查对象家庭平均承包地面积0.198hm2(2.97亩),每公顷年均收入18 854.7元(每亩年均收入1 256.98元),户均宅基地面积85.21m2,71.1%的调查对象在流出地存在老人赡养问题,20.4%存在子女照看问题,63.3%重视老家风俗习惯。表明当前大部分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承包地面积较小、土地种植效益偏低,在向城市流动过程中倾向于将子女带在身边照料,老人赡养问题是农村流动人口在流出地的主要牵挂,同时,大部分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化中依然保持着较浓厚的乡土观念;其四,流出地因素特征:调查对象在流入地的月均收入为4 683.53元,与国家卫健委公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7》中全国流动人口月均收入4 503元基本持平,55.2%的调查对象在流入地存在稳定就业问题,65.7%存在买房困难问题,12.1%面临本地人歧视,37.5%存在子女入学问题,11.4%存在生活适应问题。表明当前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受歧视、生活适应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但就业、子女教育等权益问题仍较为严峻,在流入地买房安家落户的问题更为突出。
2.3 模型构建及检验
2.3.1 模型构建
该文中,因变量为二分类变量,自变量有二分类变量、连续变量和有序多分类变量。探讨二分类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的关系,应采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析。二元Logistic回归属于概率型非线性回归,其因变量为二分类变量,取值为0或1:Y=0则为“无土地流转行为”,Y=1则为“有土地流转行为”。研 究 中 有18个 对Y值 有 影 响 的 自 变 量:X1,X2,X3,…,X18。P=P(Y=1|X1,X2,X3,…,X18),表示在18个自变量作用下,发生土地流转行为的概率,则Logistic回归模型可以表示为:P=其中β0为常数项,β1,β2,…,β18为回归系数。用l表示18个自变量的线性组合,则:l=β0+β1x1+β2x2+…+β18x18。对公式做对数变换,则得…+β18x18,左端为是否参与土地流转行为结果发生的概率之比的自然对数。
2.3.2 模型检验
首先,对变量之间的共线性进行诊断,该文运用容忍度(Tolerance)和方差膨胀因子(VIF)诊断变量多重共线性。一般认为,Tolerance<0.2或VIF>10,则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分析结果显示,各变量的Tolerance均<0.2,VIF均>10,变量之间均不存在共线性问题。
其次,运用Omnibus检验对模型系数进行综合检验。检验结果表明,Omnibus检验中卡方值的显著性P=0.000<0.05,表示该文拟合的模型中,纳入的变量中至少有一个变量的OR值(代表每增加一个单位参与土地流转的改变量)有统计学意义,即模型总体有意义。
最后,运用Hosmer和Lemeshow检验对模型拟合优度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Hosmer和Lemeshow检验的P(sig.)值为0.894,不小于检验水准(即P>0.05),表示当前数据中的信息已经被充分提取,证明模型拟合优度较高。
3 实证结果与分析
该文统计过程中筛选变量的方式是Forward:LR法,表2中列出了最终筛选进入模型的9个变量及其参数。其中sig.一列表示相应变量在模型中的P值即显著性水平(P值小于0.05,说明能够显著影响农户参与土地流转;P值大于0.05,说明不会影响农户参与土地流转),exp(B)和95%CI for exp(B)表示相应变量的OR值和其95%可信区间,B值表示回归系数。9个变量分别为:“性别”“年龄”“在老家是否存在老人赡养问题”“在老家是否存在子女照看问题”“是否重视老家风俗习惯”“月平均收入”“是否存在买房困难问题”“是否面临本地人歧视问题”“流动范围”,其中,除“性别”和“月平均收入”两个变量的回归系数为正值以外,其余均为负值。
表2 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行为决策的最终模型系数
3.1 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行为的决策因子
连续变量“年龄”,其显著性水平(sig.)是0.000小于0.05,说明能够显著性影响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参与土地流转的决策,回归系数(B)为负,说明年龄越大的农村流动人口越不愿意参与土地流转。课题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年龄较大的农村流动人口,在进城务工前均有务农经历,深知土地价值的重要性,对土地具有深厚情感。且随着年龄增长,体力和学习能力逐渐降低,加之受低学历、低知识技能影响,年龄越大的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谋求得一份满意工作的几率越低,土地成为他们返乡的最后一道保障线。调研过程中,大部分年龄较大的农户表示“在城市干不动了就回乡种地养老”。年龄越大的农村流动人口,对土地的依赖性就越强,这种依赖性包含两部分:一是主观上的思想情感依赖,二是客观上的生活保障依赖。与之相反,年轻的农村流动人口,缺乏务农经历和经验,平均受教育水平较高,学习能力较强,就业机会更多,在流入地或者家乡县城安家落户的意愿更为强烈,老家的“一亩三分地”对于年轻一代流动人口而言,并未如此重要,故流转意愿也更高。
(2)流出地变量中的决策因子。二分类变量“在老家是否存在老人赡养问题”和“在老家是否存在子女照看问题”,其显著性水平(sig.)均小于0.05,且回归系数(B)均为负值。这两个问题具有内在同质性,可归类为“家人照看问题”。从模型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当农村流动人口在老家存在家人照看问题时,他们参与土地流转的概率也会越低。在调研过程中,有农户向课题组反映,如果家乡县城有合适的就业机会,他们更倾向于返乡工作,一边务工,一边照顾老家的老人、孩子,闲暇之余务农,即成为“兼业农户”。因此,当农村流动人口在老家存在家人照顾问题时,他们返乡务工的意愿就越强、成为“兼业农户”的概率越大,参与土地流转的意愿也就越低。另外,在家乡有“后顾之忧”的农村流动人口,危机意识更强,土地的保障功能也更加凸显。土地作为他们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会轻易将其流转。
二分类变量“是否重视老家风俗习惯”,其显著性水平(sig.)是0.007小于0.05,回归系数(B)为负,说明越重视老家风俗习惯,参与土地流转的概率越低。我国是传统农耕社会,土地作为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被赋予了精神上的寄托,是乡土情怀的物质化载体。特别是西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众多,地母崇拜等土地信仰浓郁,众多民俗活动都围绕着土地和农业生产展开,土地除具有物质保障功能以外,还兼具精神寄托功能。对于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而言,越重视老家风俗习惯,意味着乡土情怀越浓厚,乡村社会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力越大,土地对于他们而言越加珍贵,故面对土地流转时也会越谨慎。
(3)流入地变量中的决策因子。连续变量“月平均收入”,其显著性水平(sig.)是0.010小于0.05,回归系数(B)为负,说明月平均收入越高的农村流动人口越愿意参与土地流转。农村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月平均收入越高,表明其在城市安身立命的劳动生存技能越强、安家落户的概率越高,农业收益对家庭的重要性也越低,土地的增收和保障功能的作用性也就越弱,因此,平均收入越高的农村流动人口,更加愿意参与土地流转。
二分类变量“是否存在买房困难问题”,其显著性水平(sig.)是0.008小于0.05,回归系数(B)为负,说明当农村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存在买房困难时,参与土地流转的概率越低。受资源约束、户籍制度等影响,大城市中医疗、教育、社保等优质资源,购房落户后才具备享受权利,因此,“是否在城市买房”构成“由农民转变为市民”的重要衡量指标,也成为农村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的重要渠道。当农村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存在买房困难时,表明他们的经济收入、工作技能等还不足以支撑他们在城市安家落户,“进城失败”的概率以及未来的不确定性就会越大,融入城市主流生活的困难也越大,此时,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将会凸显。调研中有农户反映“在这里买不起房早晚都得回去(老家)”。因此,出于“生存安全”、“社会融入”考虑,存在买房困难问题的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的意愿也会越低。
二分类变量“是否面临本地人歧视问题”,其显著性水平(sig.)是0.025小于0.05,回归系数(B)为负,说明当农村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面临本地人歧视问题,参与土地流转的概率则偏低。随着国家对流动人口问题的日益关注,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持续得到提升,但歧视问题依然较为严峻,样本数据中,12.1%的农村流动人口表示面临着本地人的歧视,结合调研结果,农村流动人口面临的流入地歧视,主要分为三大类型:一是宏观层面,受户籍制度影响而导致的差异化供给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农村流动人口享有的例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权益,相较本地户籍人口而言明显偏低;二是中观层面,受知识技能、文化水平等因素影响而造成的就业市场的不平等,例如“同工不同酬”“拖欠工资”等;三是微观层面,受语言、生活习惯等因素影响而引起的人际交往中的摩擦。当农村流动人口面临的歧视程度越高时,他们越排斥城市生活、越无法融入城市社会,返乡的念头也就越强烈,土地作为他们返乡生活的最后一道保障线,流转意愿自然也就越低。
(4)介入变量中的决策因子。多分类变量“流动范围”,设置中以“最后一组”(即市内跨县流动)作为参照,第一行没有OR值,其P值为0.005,代表该变量总体检验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D1流动范围(1)(即跨省流动)、D1流动范围(2)(即省内跨市流动)这两个哑变量的显著性水平(sig.)均为0.003均小于0.05,且回归系数(B)均为负值,表明跨省流动、省内跨市流动的农户,均比市内跨县流动的农户更不愿意参与土地流转,即流动范围越远越不愿意流转土地。以往学者相关研究显示,在县域范围内务工的农户,其成为兼业农户的概率较大,土地流转意愿偏低[28],但该文研究的是流动人口,流动空间最小范围为跨县。根据调研情况,跨市及其更大范围流动的农户,受交通、时间成本影响,成为兼业农户的概率极低。课题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流动范围越远的农村流动人口,返乡次数越少,只有偶尔在春节或重大红白喜事中返乡,对自家土地流转后的利用监管较为滞后和乏力,调研中有农户反映“几年才回一次家,给别人种不放心”。加之当前土地流转市场秩序规范性较差、监管力度较低,这部分远范围流动的农村流动人口出于对土地安全性的考虑,相比较与流转,更倾向于在土地上种植速生桉等林木甚至抛荒。
3.2 推拉理论视角下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行为的决策逻辑
农村流动人口是一类日益庞大的特殊农户群体,他们在乡村中出生、成长,具备传统乡村熟人社会生活经历,同时,他们在城市中奋斗、打拼,深深烙上了市场经济烙印,其行为决策受个人自身特征影响以外,还受流出地、流入地等多重因素驱动。该文运用Logistics模型并实证调研,发现性别、年龄、在老家是否存在老人赡养问题、在老家是否存在子女照看问题、是否重视老家风俗习惯、月平均收入、是否存在买房困难问题、是否面临本地人歧视问题以及流动范围这九大因子,共同构成西部地区流动人口土地流转行为的决策系统。
数学思维具有深刻性,且能挖掘有价值的因素,洞察数学对象的相互关系,抓住问题的本质,能促进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数学思维具有广阔性,对同一个题目想出不同的解法,可以促使学生在广阔的范围内进行思考,能全面地分析问题,从多方向进行思考;数学思维具有灵活性,能不拘泥于固定的模式,能克服思维定势,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变换方向;数学思维具有目的性,能不偏离目标,围绕思维目标做出决断,并选择最合适的路径;数学思维具有批判性,不一味盲从,能善于质疑,表达自己的独到见解,能不断反思,发现错误,及时纠偏,调控自己的思维过程。
我国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农村社会是一个乡土社会,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29],在城乡融合发展的大浪潮中,虽然许多农民离土离乡参与到城市化的建设中,农耕不再是唯一谋生手段,其经济生产功能逐渐削弱[30]。但土地作为乡土基因中“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依然具有崇高地位,这种崇高性源于两方面:一是乡土情怀的物质性载体。传统乡村社会中,农户在土地上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土地承载着大部分乡土记忆。另外,土地作为宗教定义中的基本要件[31],特别是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众多、地母崇拜等土地信仰浓郁,许多民俗活动都围绕“土地”开展。因此,农村流动人口中,作为民俗活动主要参与者的男性以及具有务农经历的年龄较大的农户,往往遵循“乡土情怀维系”的决策逻辑,谨慎参与土地流转;二是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虽然农村流动人口已经脱离土地从事非农就业,但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资料,能够保障他们进城失败或返乡后的生存和生活,特别是对于在流出地存在家人照料问题、在流入地月平均收入低、存在买房和歧视问题的农村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性较差,返乡意愿较强,遵循着“基本生存保障”的决策逻辑,谨慎参与土地流转,以确保其进城失败后还能返乡务农,保证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俄国农业经济学家恰亚诺夫认为小农经济坚守的是“安全第一”,它追求生产的最低风险而非利益最大化[32],由于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弱,大多数农民同样具有风险规避特征。当前,我国城市就业竞争日益激烈,同时,农村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工作仍然有待加强,强化了农村流动人口的风险意识,土地作为他们应对风险的最后一道保障线,在面对土地流转时,往往强调“流转风险规避”的决策逻辑,具体体现在决策因子中的“流动范围”,即流动范围越远,对流转后的土地的利用监管越滞后和乏力,流转的风险性也就越大,故流转意愿越低,越倾向于抛荒或者种植林木等。即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行为决策,遵循“乡土情怀维系、基本生存保障和流转风险规避”决策逻辑(图2)。
图2 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行为决策逻辑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该文基于推拉理论视角,利用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运用Logistic模型并综合调研访谈,分析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数量日益庞大的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土地流转行为的决策因子及决策逻辑,得出如下结论。
(1)西部地区流动人口土地流转率偏低,土地抛荒、非粮化问题应引起警惕。调查样本中,仅30.6%的农户发生土地流转行为。未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中,将土地闲置或种植林木的比例达21.1%。
(2)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兼具“农民”和“市民”双重身份,其土地流转行为决策适用于推拉理论的“二维四要素”分析框架,即其土地流转行为决策受个人自身特征、流动范围以及流出地、流入地特征等多重因子共同影响。
(3)男性、年迈、重视老家风俗习惯、流动空间跨度大、在流出地存在家人照料问题、在流入地面临歧视或存在买房问题的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偏低,而在流入地拥有高收入的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则较高。
(4)在诸多决策因子的影响下,农户遵循“乡土情怀维系、基本生存保障和流转风险规避”决策逻辑。“承包地每公顷年均收入”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由于务农收入偏低,土地财产功能并未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产生太大影响,但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以及乡土记忆的重要载体,西部地区流动人口在涌入城市务工过程中,其情感功能、保障功能得到凸显。
4.2 建议
(1)强化土地流转后的利用监督机制,防范土地流转风险。村集体应加强对土地流入主体特别是企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资质审核,定期对大规模流转的土地的利用状况进行动态巡查、监督和反馈,及时查处、纠正农地流转后改变用途等违法行为,化解流动人口对土地流转后的风险担忧,使他们能够放心流转。
(2)进一步完善农村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机制,加快推进社保卡申领、社保功能启用、补换、临时挂失等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加大门诊费用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面,解决流动人口社保转移接续问题,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防范、应对风险的功能作用,同时,继续强化流动人口正面宣传舆论报导,提高流动人口的生活保障水平和城市归属感,降低土地依赖。
(3)加快构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推广农村留守人员信息台账登记,将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同时,整合公共服务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建立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积极引导公益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等组成留守人员关爱服务队伍,对留守儿童进行关爱帮助、安全教育、学习辅导等,最大程度解决农村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安心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