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山水库汛期控制水位分析与运用
2023-01-11刘克金庄才宝
刘克金,庄才宝
(沂水县跋山水库管理中心,山东 沂水 276400)
跋山水库位于山东省沂水县城西北,淮河流域沂河干流中上游,是一座以防洪、城市及工业供水、灌溉为主,结合养殖、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水库日供水5万t,灌区有效灌溉面积2.40万hm2,多年平均年发电量907万kW·h。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东西浆砌石坝、溢洪道(闸)、放水洞、电站组成。根据跋山水库历年(1960—2019年)控制运用情况,水库多年运行状况良好。水库流域内,1964年年降雨量及水库来水量均为最大,分别高达1 246 mm、15.79亿m3;水库最大入库洪峰流量为4 460 m3/s,发生在1963年;水库最高水位为178.34 m,最大泄量为1 420 m3/s,均发生于1974年8月14日。跋山水库自建成运行以来,多年平均供水量为2.28亿m3,多年平均弃水量为1.32亿m3。
1 水库汛期控制水位分析
1.1 下游河道安全泄量
根据保护对象的不同,水库防汛调度按两级控制。一级控泄保沂河河堤安全,防洪标准20年一遇,最大安全泄量2 000 m3/s;二级控泄保沂水县城,防洪标准50年一遇,最大安全泄流量为3 120 m3/s。
1.2 汛中限制水位
1)按蓄水兴利要求计算。跋山水库计划为城市生活工业供水17万m3/d,水库灌区现状实际灌溉面积0.67万hm2,水库为沂水县每年生态补水6 400万m3。采用P-III型曲线进行频率分析,50%保证率来水为1.11亿m3,75%保证率来水为5 700万m3。从蓄水兴利来看,50%保证率汛中限制水位定在173.77 m即可满足要求。如果按保证率75%,若要满足兴利要求,汛中限制水位需不低于176.07 m。2)按保下游安全要求核算。按长系列变动用水时历法兴利调洪演算结果,统计水库历年7月末蓄水库容,用曲线拟合法计算水库蓄水概率;按水库蓄水和洪水的组合概率P=5%、P=2%分别推求各种参考汛限水位的洪水频率;采用实测流量法推求上述频率的设计洪水,分别以安全泄量2 000 m3/s、3 120 m3/s为控制条件,采用闸门固定开启高度的方法对入库洪水进行调洪演算,求出最高水位,并与水库20年、50年一遇洪水位进行比较。另以安全泄量为控制条件,自水库防洪高水位起对入库洪水进行反调洪演算,反推汛中限制水位,汛限水位不高于178.00 m。3)按保大坝安全要求核算。按照保大坝安全要求是指在设计标准范围内,入库洪水按照汛限水位起调,水库最高水位不超过设计洪水位。按176.00 m起调,按照固定闸门开启高度的方式,20年一遇安全泄量2 000 m3/s,50年一遇安全泄量3 120 m3/s进行控泄,10 0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183.99 m,较除险加固报告中校核洪水位184.34 m还低0.35 m,坝顶设计高程及防浪墙顶设计高程亦满足要求。4)汛中限制水位的确定。从兴利蓄水方面考虑,汛限水位要求不低于173.77 m,从保下游和保大坝安全方面考虑,要求汛限水位不高于178.00 m,考虑到173.77 m到178.00 m之间预留一部分库容有利于水库防洪,确定水库汛期限制水位为176.00 m,相应库容22 322万m3。
1.3 汛中允许超蓄水位
参照《水库防洪调度方案编制手册》的有关规定,以及跋山水库现状年长系列来水及调洪演算资料等分析,按溢洪闸固定开启高度2.07 m、3.36 m水库最大控泄2 000 m3/s、3 120 m3/s分别对20年一遇、50年一遇入库洪水进行调洪演算,跋山水库允许超蓄水位初步定为176.17 m。
1.4 汛末蓄水位与允许壅高水位
跋山水库库区现状移民高程为178.50 m,水库蓄水位应不超过177.50 m。综合考虑,跋山水库汛末蓄水位确定为177.00 m。跋山水库为两级控泄,允许壅高水位分别采用20年一遇、50年一遇洪水位即177.39 m和178.41 m。
1.5 警戒水位与允许最高水位
警戒水位为防范水库可能出现险情的高水位,考虑工程现状抗洪能力确定警戒水位采用自176.00 m起调所得的100年一遇洪水位,即178.62 m。允许最高水位采用校核洪水标准10 000年一遇洪水,汛中限制水位176.00 m起调,考虑中小洪水控泄的要求,计算10 000年一遇洪水位作为允许最高水位,即183.99 m。
2 汛期调度运用方案
2.1 洪水调度方式
汛期闸门调度运用方式为Ⅱ级调度运用,即:当水库水位低于第一允许壅高水位(177.39 m)时,16孔溢洪闸同步等高开启2.12 m,控制泄量2 000 m3/s;当水库水位在第一允许壅高水位与第二允许壅高水位(178.41 m)之间时,16孔溢洪闸同步等高开启3.43 m,控制泄量3 120 m3/s;当水库入库洪水位超过第二允许壅高水位且水位持续上涨时,16孔溢洪闸全部开启,按自由出流敞泄,以确保水库大坝安全。
2.2 正常洪水调度方案
1)当水库水位不高于176 m,可不启闸调洪。当水库水位高程超过176 m,可根据来水情况,结合发电,能将水库水位高程控制在176 m以下时,也可不启闸泄洪。2)当水库水位超过176 m,不超过179.02 m(发生20年一遇洪水,入库洪峰流量4 333 m3/s)时,控制出库流量不大于2 000 m3/s,最高库水位179.02 m。3)当水库流域发生50年一遇洪水(入库洪峰流量6 482 m3/s)时,首先控制溢洪闸泄流量不超过2 000 m3/s,当水库水位超过179.90 m时,可大于2 000 m3/s泄洪,但不得大于3 120 m3/s泄洪,最高库水位179.90 m。4)当水库水位超过178.41 m时,全开闸门自由泄洪。5)当流域发生百年一遇洪水(入库洪峰流量8 216 m3/s)时,根据库水位变化情况,首先控制溢洪闸泄流量不超过2 000 m3/s或3 120 m3/s,当库水位超过178.41 m,启闸自由泄洪。最高库水位179.95 m,最大泄流量6 904 m3/s。
2.3 非常洪水调度方案
当遇万年一遇洪水时,根据库水位变化情况,首先控制溢洪闸泄流量不超过2 000 m3/s或3 120 m3/s,当库水位超过178.41 m,启闸自由泄洪最高库水位184.34 m,最大泄流量12 194 m3/s。
3 汛期控制水位应用
3.1 发电控制
水库遇较大以下的雨水情,库水位上涨较慢,利用放水洞开机发电控制库水位。1)前汛期(7月15日前),控制库水位不高于173.00 m。水位超过173.00 m,达到174.00 m时,开机发电调节至173.00 m以下。2)主汛期(7月15~8月25日),控制库水位不高于175.00 m。水位超过175.00 m,达到176.00 m时,开机发电调节至175.00 m。3)汛末(8月25日以后),控制库水位不高于176.00 m。超过176.00 m,达到176.50 m时,开机发电调节至176.00 m以下。
3.2 闸门泄洪控制
水库遭遇特大雨情,水位上涨较快,放水洞发电调节不足以消除风险时,启动溢洪闸泄洪。
1)前汛期,水位暴涨迅速超过173.00 m,且降雨持续,来水量较大,启动溢洪闸闸门泄洪调节至174.00 m。2)主汛期,水位暴涨迅速超过175.00 m,且降雨持续,来水量较大,启动溢洪闸闸门泄洪调节至175.50 m。3)汛末,水库水位超过176.50 m,且降雨持续,来水量较大,启动溢洪闸闸门泄洪调节至176.0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