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3-01-10张继松敖跃飞
张继松,敖跃飞,倪 闽
(1.江西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办公室,江西 南昌,330009;2.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江西 南昌,330029)
0 引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水利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9〕277号),决定联合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原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要求按照《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编制实施方案,通过全省竞争立项进行申报[1]。项目自2020年开始,江西省已实施两批次、4个试点县项目。在对参加竞争立项的55个实施方案审核中,发现实施方案编制存在一些问题,现就实施方案编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与读者共勉。
1 实施方案存在的问题
1.1 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完整性不够
附图是实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图的深度直接影响方案编制深度。一些方案的河流水系图、项目平面布置图和实施效果图等“三张图”存在类型不全、表述不清等问题,如河流水系图标识混乱、不清,实施效果图设计深度不够等。
1.2 实施范围情况调查不准
实施范围内的河流信息是编制实施方案的基础。一些方案对试点县域内河流水系等情况调查不清,摸排不准,特别是农村河流数量、河流长度、河网密度,湖塘数量、湖塘水面面积等;河流湖泊清单、河流湖泊问题清单、需要治理河流湖泊清单等不齐全,基础资料不详实。
1.3 治理范围选择不合理
治理范围选择存在的问题有:重点不突出、规模不合理、不够集中连片、流域治理理念不先进等。有些实施方案选择治理河流的流域面积超过了3 000km2,治理范围过大,难以突出重点。最大的投资规模达到了8亿多元,两年之内难以完成,不切实际;最小的投资规模仅2亿多元,规模偏小。
1.4 治理目标不明确
治理目标不科学合理、可达性较差、无量化指标。方案的治理标准没有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确定,未能统筹区域社会发展需求,与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土地利用、乡镇建设发展等规划协调性较差,达不到治理一片、出彩一片的效果。
1.5 部门之间协调性差
与乡村振兴规划、村镇发展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林业、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协调性不够,没有跳出传统水利项目的范畴,以水利部门“单打独斗”为主。如某县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的项目部,下设若干小组,小组长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但未明确具体的办事人员,导致项目部形同虚设,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难以推进。
1.6 治理措施不合理
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治理措施与存在的问题不对应,生态治理理念欠缺。如某县的实施方案中,采用新建约长8km的隧洞进行连通调水;河道清淤、疏浚问题与措施不对应,存在问题的河段未得到治理,不存在问题的河段反而采取了治理措施等问题;岸坡整治全部采用混凝土和浆砌石等传统结构形式进行整治。
1.7 建后管护措施针对性不足、不实
一些实施方案没有根据工程建设内容、治理措施和管理内容提出有针对性、实质性、可操作性的建后管护方案。存在以“河长制”包管护一切、以文件落实管护、空提要求等问题。
2 实施方案编制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相应的对策,避免在以后编制实施方案时存在类似问题,为竞争立项中脱颖而出,打下坚实基础。
2.1 实施方案要完整,附件要完备
要认真研究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精准把握文件要求,理清思路、调查清楚、精心绘制“三张图”。要到实地系统收集整理已有资料并开展现状评估,综合分析识别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主要成因,合理确定实施范围、提出治理布局与措施。
2.2 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调查要准确
在实施方案编制前,首先要对试点县域内的基本情况调查清楚,包含自然概况、社会经济概况、河流特征、河流水质、河流生物多样性、湖塘特征、水文化保护、水工程状况、河湖管护状况等。
调查要有深度。调查应针对河道或湖泊存在的具体问题分专业进行,深度应不低于同类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深度的有关要求,制作基础调查图表数据应符合自然资源及相关专项、专业调查要求[2]。
在全面系统调查的基础上,梳理县域内河流水系数量、河流长度、流域面积、河网密度,湖塘数量、湖塘水面面积等,按照河流级别列表概述河流之间的关系,以及湖塘数量和面积等。
2.3 治理范围选择要合理
要根据县(市、区)自筹资金及中央补助资金的情况及治理任务的河流清单及问题清单,综合考虑整治需求、治理工作基础、人口布局等因素,围绕问题的严重性、治理的紧迫性、条件的可行性,进一步聚焦农村水系存在问题,确定需要开展治理的河流(河段)。综合考虑各水系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陆域等关系,选择若干问题较为突出、治理较为紧迫和前期基础较好的河流(河段)作为实施范围,做到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治理一片、见效一片、带动一片。总体规模控制在5亿元左右较为合理。
2.4 治理目标要明确
统筹区域社会发展需求,与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土地利用、乡镇建设发展等规划相衔接,从恢复河湖基本功能、修复河道空间形态、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等方面,提出纳入实施范围的具体河流水系的治理目标,明确治理河道长度、治理湖塘范围,提出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防洪排涝标准、人文景观等方面的可量化、可达到的指标。
2.4.1 河道功能恢复
农村水系格局完整,泄排通畅,满足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等基本功能。防洪标准提高到农田5年一遇、村庄1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治涝面积6.67万hm2(100万亩),实现防洪标准达标率100%。供水保证率提高至95%,灌溉保证率提高至90%。提高蓄洪及涵养水源能力。
2.4.2 河流流势控制
河湖水系河势稳定,横纵向连通性较好,常年有水,水量充沛,不存在脱水带情况,且河流水体自然流动,河网交织的节点数大于100。河道沿线不存在阻碍行洪、影响河湖流畅的设施、树木或人为阻断,河道生态空间侵占恢复率达100%。
2.4.3 岸线岸坡治理
河道岸线自然蜿蜒,形态优美,自然生态岸线比例达到90%以上,岸坡稳定、干净整洁,恢复滨岸植被带,植被布局配置合理,避免河道渠化、硬化和裁弯取直。对护岸材料的选择,以保证河道岸坡防洪安全为前提,尽可能的选择生态型、环保型材料。在选择岸坡治理材料时主要考虑以下几点:①在河道狭窄且不能扩卡的断面,为了减少水面线抬高,所选护坡材料糙率应较小;②考虑抗冲刷因素;③考虑水生态建设需要;④考虑景观要求;⑤考虑材料当地化。
2.4.4 河湖水体达标
水源有效保护,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水质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河湖水体清洁,无异味,消灭污水直排、偷排、漏排现象,无垃圾入河,整治河段保洁率达100%,水体质量达到III类以上标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3]。
2.4.5 人文景观塑造
河流两岸自然人文景观良好,合理挖掘河湖及其周边人文历史,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沿河建设亲水便民设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享美好滨水空间。建设贯通性较好的漫步道、骑行道,在沿河公园及休憩平台设置必要的农特产品销售点、餐饮,建设游憩小码头、垂钓点、石凳座椅等休憩设施,栏杆、扶手等安全防护设施,必要的救生设施,垃圾桶、移动公厕等环卫设施。建设省级、市级、县级水生态文明村。
2.4.6 防污控污处理
农村生活污染严重的人口聚集区,加强废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直排入河湖的工业、生活排污口,采取截污整治、取缔封堵等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污染严重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面源污染防控[2]。对于人口稀少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建设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2.5 部门之间协调统一,形成合力
要将县域内乡村振兴规划、旅游开发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统筹考虑,一并实施[4]。要强化部门联动,压实各环节责任,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要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及财政、水利、发展改革、农村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推进,建立相互沟通、密切协作、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保证项目实施取得成效。
2.6 治理措施要精准有效,突出生态
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采取的措施要与存在问题一一对应,不能出现前节叙述的有问题没措施、没问题上措施等现象。要突出生态治理理念,禁止侵占河道、渠化硬化河道,不得随意裁弯取直、建高堰挡水或连续梯级挡水[5]。
2.7 管理制度创新、管护长效
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划定实施综合整治的农村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明确管护主体,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障人员经费。只有坚持建管并重,才能做到建得好、护得精、用得久。
3 结 语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是一项系统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避免文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编制好实施方案,绘制好宏伟蓝图,建设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助力乡村振兴,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