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会提升流动性创造水平吗?
2023-01-09张庆君
张庆君 郭 辽
(天津财经大学,天津 300222)
一、引言
2022年1月,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 年)》,规划明确了我国未来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思路。随后,银保监会也发布了《关于银行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数字经济建设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中的重要部分,也为当前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除此之外,国家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也提出要进一步推进整个社会的数字化发展,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步伐,这对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同时,我国目前在大力发展数字货币体系建设,而在这一过程中,必然需要商业银行进行运营系统的更新升级,因此借助数字货币带来的技术更新,商业银行也能将其数字化程度推进一大步,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建设将更加深入。
我国商业银行以提升客户体验、提高运营效率、优化组织结构、拓宽应用场景、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等为切入点,积极布局数字化建设。根据Wind 数据,截至2020年末,我国上市银行中有16家银行设立金融科技部,3家银行设立数字金融部,4家银行设立数字银行部,20家银行设立网络金融部,几乎所有上市银行都已经设立专门负责数字研发的部门。数字化程度的提升从组织架构、业务创新、风险管理、销售渠道等方面引发了银行业的巨大变革,同时也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与储蓄习惯,衍生新的客户需求。在供给和需求的双重冲击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各业务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创造水平,从而改变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因此,数字化转型对银行业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目前在金融科技与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之间,大多数文献将金融科技作为外部冲击探讨其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风险承担、功能发挥的影响,但少有文献从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这一角度研究其对银行流动性创造水平的影响。针对研究中鲜有涉及的角度,文本通过构建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指标,借鉴学者们关于银行流动性创造水平的度量方法,探究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对流动性创造的影响。
二、研究假设
数字技术的出现改变银行传统的盈利模式。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应用使银行加快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的创新步伐。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带来新的营销方式和渠道,改变消费者的消费和储蓄习惯(Nemet,2009)。供需双方的变化使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水平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受到冲击时,商业银行会主动改变资产负债结构。在资产端,互联网金融改善了银行传统的贷款处理技术(盛天翔等,2020),并通过缩减银行与企业间的交易成本(谢平和邹传伟,2012)、降低中小企业的违约风险(张磊和吴晓明,2020),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小、频、急”的特点,增加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贷投放覆盖面。数字化技术能够畅通银行与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间的信息共享渠道,因此银行能够在保证信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增加对相关企业的贷款。同时,数字化转型可以提高中长期贷款比率,进而增加非流动资产占比(孙旭然等,2020),提高银行流动性创造能力。在负债端,数字技术使银行金融产品有效投放至个人客户,为银行、个人与企业建立线上业务平台,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障碍,客户可以随时随地将闲散资金存至银行,银行吸收零售存款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个性化、智能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也能够降低客户参与门槛,提高银行对尾部客户闲散资金的吸收能力。因此,数字技术的发展能够提高银行吸收存款的能力,进而减少对同业资金的依赖度,同业资金借贷周期短、利率高,客户存款稳定且成本更低(李学峰和杨盼盼,2021)。因此数字化技术的发展能够提高银行吸收存款的能力,优化存款结构和付息成本。
对于表外业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规模占比较大的有以下两种:第一,表内贷款业务的补充即贷款承诺。贷款承诺虽然未在当期兑付贷款,形成银行资产,但是却为企业将来流动性供给提供保证。贷款承诺本质上是银行的一种“或有资产”,当银行为企业实际发放贷款时,才能实现流动性的真实创造。如果银行表内信贷业务在当期扩大,企业可以及时获得资金,因此对信贷承诺及未来的信贷兑现权利的需求就会减弱。同时,从监管角度而言,相当一部分银行为了躲避资本监管会将业务转移至表外,但是数字技术的发展为银行信用风险控制能力提供有力保障,因此银行将业务转移至表外的倾向会减弱。第二则是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业务,这些业务在本质上是企业利用银行的信用背书,获得购买能力。据此,本文提出假设H1和H2。
假设H1: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能够提高银行流动性创造水平。
假设H2: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对流动性创造的影响具有差异。
从商业银行资金供给端来看,商业银行和企业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部分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缺少抵押品,因此商业银行出于对信用风险的防控等原因,在对以上企业的贷款业务中更加谨慎,而这类企业恰恰是最需要资金补充的企业,资金短缺与结构性信用缺失导致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恶性循环,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加大,因此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倾向于向大型国有企业提供贷款,商业银行贷款中国有企业占比居高不下,而以民营性质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长时间面临着融资约束问题。数字技术的出现打破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僵局。首先,中小微企业贷款具有“规模数量小、贷款速度急、贷款频次高”的特点,而以往传统的信贷技术难以及时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需求,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线上信贷业务审批具有“放款速度快、覆盖范围广、风险控制准”的特点,因此能够很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需求。其次,数字技术可以畅通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渠道,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已有信誉良好的大客户了解其上下游产业相关的小公司与个体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同时,如果小企业的业务确实与大型企业生产合作相关联,商业银行则可以以大型企业信用为担保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资金,提高风控能力。最后,对于发展的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如中小微企业和农户,商业银行借助卫星遥感、数字图像、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能够对贷款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进而将以往对抵押物的强烈依赖转变为事前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风险的实时控制。数字金融技术的发展破解了小中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缺少抵押物的限制。据此,本文提出假设H3。
假设H3:在资产端,数字化转型通过畅通商业银行与企业信息传递渠道、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进而放松对中小微企业信贷约束,弥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短板,提高其流动性创造水平。
在互联网金融技术发展之前以及发展初期,银行间同业拆借资金规模大幅提升,同业拆借成为商业银行的一项资金来源。但是大部分同业拆借业务期限短、利率高,相较于客户存款而言,同业拆借是银行一项成本较高的业务。商业银行将数字化技术应用于银行内部,实现产品和渠道上的创新,有效抵御互联网金融竞争在负债端带来的分流效应。根据“长尾理论”,在互联网时代尾部群体成为经营主体在当下竞争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该理论打破传统“二八定律”,而商业银行通过数字化技术更加有效地捕捉到尾部群体。首先,商业银行通过建立智慧网点及推出手机应用程序等产品,有效将金融服务下沉至乡村等地区,商业银行提高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度,把握“长尾”群体。其次,商业银行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精准把握住线上群体,并通过手机银行、微信等应用将传统线下办理的业务转移至线上,简化业务办理程序,满足异地客户存款和理财需求,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最后,通过数字技术精准把握客户的风险偏好和财富水平进行精准营销,并且提供智能化、差异性的存款和财富管理产品,进而吸引高净值客户并提高客户黏性。据此,本文提出假设H4。
假设H4:在负债端,数字化转型通过提高客户存款占比、改善负债端结构、降低付息成本,进而提高其流动性创造水平。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设定
1.被解释变量。本文对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的指标构建参考了Berger &Bouwman(2009)的三步法,并结合王周伟和王衡(2016)的研究,按照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特点构建表内、表外流动性创造指标以及总流动性创造指标。具体而言,首先,根据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到期时间将银行资产负债表内外项目分为流动性、半流动性和非流动性等三类。然后,对流动性负债、非流动性资产和非流动性表外项目赋予0.5的权重,对半流动资产、半流动负债赋予0 的权重,对非流动负债、流动性资产和流动性表外业务赋予-0.5的权重。最后,将赋值好的指标进行加总,构建流动性创造综合指标,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2.核心解释变量。本文核心解释变量参考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课题组(2016)构建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转型指数,利用文本挖掘方法构建商业银行内部数字化转型综合指标(张庆君等,2022),指标数值越大代表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程度越高。
在认知层面,统计商业银行年报中“数字”“电子”“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出现的词频并通过主成分分析法构建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认知指标(fin_cog)。在组织层面,本文通过银行年报搜索和网络爬虫技术获取以下信息:是否设置与银行数字化转型相关的部门、是否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是否有具备信息技术背景的董监高人员,从以上三个角度对各个银行的数字化转型组织建设进行评分,得到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组织架构指标(fin_org)。在产品层面,本文通过银行年报、官网搜索和网络爬虫技术获取商业银行是否推出了智能投顾、供应链金融、电子银行和互联网贷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对银行推出的数字化产品进行评分,得到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产品指标(fin_pro)。
综合以上三个角度,本文使用主成分分析法确定每个分指标在综合指标中所占权重,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综合指标(fin)作为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程度的替代指标。
3.中介变量和其他控制变量。本文从资产、负债两个角度分析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影响流动性创造的中介机制,因此采用信用贷款占比(loan_credit)与客户存款占比(loan_kehu)分别对中介渠道进行检验。本文对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水平的宏观与微观变量进行控制,具体选取GDP 增速(GDP)、成本收入比(CIR)、拨备覆盖率(PCR)、权益负债比(DE)、资产收益率(ROA)、贷款占比(loan)。
另外,本文在稳健性检验中使用电子替代率(elec)作为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替代指标,使用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数字化转型指数(inclusive)作为工具变量,由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构建的数字化转型指数对应各地级市的数字化转型状况,因此本文以银行注册地所在地级市为参照,将该指标一一匹配各家银行。在进一步研究中,对银行资产取对数作为商业银行规模变量(size)的替代变量。变量定义详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
(二)模型设定
为了检验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程度对其流动性创造的影响,设计模型(4)对基本假设H1和H2进行检验。为分析银行数字化转型对流动性创造水平的中介效应,本文借鉴温忠麟等(2004)的中介效应方法设计模型(5)、(6)进行逐步回归。
公式(4)~(6)中,LC代表商业银行总流动性创造以及表内和表外流动性创造;fin代表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综合指标以及认知、组织架构和产品层面的分指标;Controls表示控制变量,包含GDP 增速、成本收入比、拨备覆盖率、权益负债比、资产收益率和贷款占比。ε表示随机误差项。
在银行规模所带来的异质性影响及调节效应上,本文首先利用模型(4)对大型和小型商业银行进行分组回归,变量fin回归系数的绝对值大小体现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受到影响的程度大小,以验证不同银行规模存在的影响具有差异性。
(三)数据来源与描述
本文以2011—2020 年中国A 股上市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剔除关键数据缺失较多的样本后,筛选出38 家银行323 个样本。关于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数据主要由手工搜索银行年报、社会责任报告、网络爬虫技术搜索网页等方式获取,其他数据来源于Wind 数据库、CSMAR 数据库。为减小极端值对结论的影响,对连续变量在1%和99%分位上缩尾处理。数据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由以上数据发现,目前银行数字化指标均值为0.2416,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0.5239。随着时间的推移,各个银行的数字化转型程度越来越高,以平安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为代表的国有银行和全国大型股份制银行数字化转型程度在同时期相对更高,而城商行、农商行数字化转型程度相对较低。在流动性创造上,流动性创造最强的银行该指标数值为0.5276,而流动性创造最低的银行为负值,因此不同银行在不同年度的流动性创造水平差异很大。从表内和表外业务来看,除以总资产后的表外业务流动性数值相对于表内业务而言极小,因此商业银行现有的流动性创造功能主要通过表内业务实现。其他控制变量指标值均处在合理范围,符合实际情况。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基本回归
本文首先使用数字化转型综合指标对模型(4)进行固定效应、随机效应模型与混合模型回归,回归结果分别列示在表3 第(1)至(3)列。同时,Hausman 检验结果拒绝原假设,因此在后续研究中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假设H1的回归结果如表3 第(1)至(3)列所示。由三种回归模型结果可知,核心变量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2523、0.3283、0.4963,核心变量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商业银行内部数字化转型显著提升了商业银行总流动性创造水平,证实假设H1。表3第(4)至(5)列是使用固定效应模型检验数字化转型对表内和表外流动性创造的影响。由第(4)至(5)列回归结果可知,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提高了表内的流动性创造且该影响大于银行总体流动性创造,而表外业务回归系数为负值。由于商业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更多表现为“替代效应”,因此该结果表明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能够在更大程度上提高表内业务流动性创造水平,在较小程度上抑制表外流动性创造,综合而言提升了银行总体流动性创造水平。
表3 数字化转型对银行流动性创造的影响
金融科技发展带来效率的飞速提升,同时也提高市场总体风险水平,而大部分商业银行相较于其他类型金融机构而言,更加安全稳定。因此客户可能更倾向于办理银行业务,保证资金安全与增值。商业银行更易吸收成本较低的客户存款,减少对同业及其他渠道资金的依赖度。同时,数字技术发展能够提高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能力,有效减少信用风险的发生,商业银行表内业务提升则会抑制表外业务的流动性创造水平,但表外业务规模远小于表内业务规模,因此总体而言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能够提高总体流动性创造水平。
(二)异质性分析
一些学者在研究中发现,对于不同产权性质的银行,数字金融冲击所造成的影响具有明显差异。刘忠璐(2016)认为互联网金融冲击对大型银行破产风险的负面影响小于城商行;邱晗等(2018)认为股份制银行表外业务比国有银行更活跃,因此受金融科技冲击的影响更大,且规模更大的银行在受到金融科技冲击时表现更加稳定;于波等(2020)认为金融科技对银行盈利造成的冲击在城商行和农商行中更大,大型银行抗冲击能力更强。本文为了探究银行规模对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与流动性创造的异质性影响,将样本按照规模大小分为大型银行和小型银行两组分别进行回归。表4 结果显示,在大型银行样本中,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总指标与流动性创造回归系数为0.2082 且在1%水平下显著,该结果小于全样本回归系数(0.2523),说明大规模的商业银行在数字变革的过程中,资产负债业务结构相较小型商业银行更加稳定,流动性创造水平受到较小影响。
表4 结果显示,在小型商业银行样本中,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总指标与流动性创造回归系数为0.3181 且在5%水平下显著,该结果大于全样本回归系数(0.2523),说明小规模的商业银行在数字变革的过程中流动性创造受到的影响较大。原因是中小银行本身受流动性约束更为明显,因此小型商业银行在数字化转型中驱动力更强,流动性创造受到的影响更大。但是大部分小型商业银行在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上落后于大型商业银行,这也是小规模商业银行相较于大型商业银行的劣势所在。从客户类型角度进行分析,在大型商业银行传统表内业务中大型国有企业和其他大型企业占比相对较高,这类企业具备较低的存款利率弹性,而小型银行的客户大多具有存款价格弹性高的特征,小规模的商业银行有更强的动力抓住数字化转型这一契机,实现业务规模的扩大,挖掘更多“长尾客户”,提高流动性创造水平。
表4 大型银行数字化转型与流动性创造
(三)稳健性检验
1.替换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指标。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初级表现形式就是交易的电子化,即大量业务通过电子化平台进行交易,因此本文借鉴张正平和刘云华(2020)的方法,选取电子交易替代率来衡量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程度,并对模型重新进行回归。由表5 第(1)列回归结果可知,使用电子替代率作为解释变量后,结果仍然对流动性创造有显著正向影响,证实了假设H1,说明结果具有稳健性。
2.工具变量法。考虑到流动性创造水平较高的商业银行自身数字化程度也较高,因此研究可能出现一定的内生性问题。因此,本文使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数字化转型指数(inclusive)作为工具变量,商业银行注册地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一定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布局,但是地区的数字化水平却与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水平没有关联。通过工具变量的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回归,结果见表5第(2)列,回归系数为0.7079,在1%水平下显著,结果与前文保持一致,通过稳健性检验,该结果可以证明假设H1成立。
表5 电子替代率与流动性创造
3.系统GMM法。商业银行不同年份的流动性创造水平可能有一定连续性,因此引入被解释变量LC的滞后项并使用系统GMM进行回归。Hansen统计量大于10%说明模型通过过度识别约束检验,GMM 估计方法有效。表5 第(3)列回归系数为0.1735 且在1%水平下显著,通过稳健性检验,该结果依旧可以证明假设H1成立。
(四)机制分析
为分析银行数字化转型对流动性创造的中介效应,本文借鉴温忠麟等(2004)的中介效应方法进行逐步回归。
1.畅通信息传递。采用商业银行信用贷款占比(loan_credit)衡量贷款业务中商业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并以此检验数字化转型是否缓解了商业银行对缺少抵押品的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融资约束,畅通了银企的信息交流渠道,促使银行重视“长尾客户”,使银行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如表6 所示,在中介效应检验第一步中,fin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在第二步中,数字化转型指标(fin)对信用贷款占比(loan_credit)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商业银行提高了信用贷款的投放,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缺少抵押品是限制其获取贷款的重要影响因素,这一变化能够说明商业银行数字技术的发展确实提高了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风险容忍度,降低其对抵押品的限制要求,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便利。第三步回归结果表明,数字转型指标(fin)和信用贷款占比(loan_credit)对流动性创造(LC)的系数均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这也证实了数字化技术通过提高商业银行风控能力、畅通沟通渠道,进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过程中,资产端信用贷款占比起到部分的正向中介作用,即改变商业银行贷款结构与规模,能够提高银行资产端流动性创造水平,验证假设H3。
表6 畅通信息传递渠道
2.优化付息成本。采用商业银行客户存款在付息负债中的占比(loan_kehu)衡量负债业务中银行吸收成本较低的客户存款的比例,以此检验数字化转型是否改变了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结构,减少银行对成本较高、期限较短的同业资金的依赖性,通过负债成本的降低提高银行对实体经济的流动性供给。在中介效应检验第一步中,fin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在第二步中,数字化转型综合指标(fin)对客户存款在付息负债中的占比(loan_kehu)回归系数为0.0184,但不显著,而在第三步检验中客户存款比例的增加确实能够提升流动性创造水平。为探究第二步检验中不显著问题产生的原因,使用数字化转型分指标即组织层面的数字化转型(loan_org)进行回归,结果见表7第(4)、(5)列。通过回归发现组织层面的数字化转型能够显著增加客户存款占付息负债的比例,并通过降成本这一中介机制增加银行的流动性创造,验证假设H4。
表7 优化付息成本渠道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2011—2020 年中国A 股上市商业银行数据,研究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对其流动性创造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首先,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能够提高银行流动性创造水平,且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对流动性创造的影响具有差异。其次,将商业银行按照资产规模大小进行分组后发现,小型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对流动性创造的提升作用更强;在中介渠道方面,数字化转型通过提升商业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传递效率进而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放松对中小微企业信贷约束,提高资产端流动性创造水平;在负债端,数字化转型通过提高客户存款占比、改善负债端结构、降低利息成本,进而提高负债端流动性创造水平。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商业银行进一步深化数字化改革。商业银行需要自上而下转变思想,积极营造创新氛围,提高创新变革意识,鼓励创新,提高对创新的失败容忍度。一方面,当前中小银行在数字化的组织架构层面仍有较大完善空间,因此对于中小商业银行而言,应该进一步提升组织架构层面的数字化转型程度,在现有的信息科技部基础上尽快成立网络金融部、数字银行部等相关部门,或积极筹备金融科技子公司,做好数字化建设的人才与组织建设。在平台搭建层面,推进信息系统架构变革,以此支撑基础业务创新。应用数字化技术,从产品、流程、渠道、营销等方面进行变革,全方位收集客户信息,切中客户痛点,把握客户需求。
其次,完善线上渠道,打造开放银行。在产品服务层面,由“产品驱动”转向“客户驱动”,深入推进服务场景化,同时丰富生活中旅游、购物、医疗等多层次的应用场景,提供多样化产品与便捷服务。在外部合作层面,加强与高校、互联网金融企业、其他产业企业的战略合作,打造高校数字化实验室,实现资源与知识的优势互补。与阿里集团、腾讯集团、华为等互联网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引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共建创新实验室,共享科技研发成果。对于尚未建设金融科技子公司的商业银行,应该尽可能增加数字化技术和人才的投入,提高数字化技术的应用程度。
最后,商业银行应进一步通过数字技术实现对“长尾客户”的需求捕捉,把握更多客户资源,持续不断地增加个人储蓄存款的吸收能力,减少对同业资金的依赖度,进一步降低利息成本。一是抓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紧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把握好核心优质的企业,并以此为中心将金融业务延伸至上下游企业,减少对小微企业和新兴企业的融资约束,提高风险容忍度,将更多流动性投放至实体经济。二是做好对三农领域的流动性供给工作,利用数字技术将金融服务下沉至乡村,提高金融的覆盖面和渗透率。相关部门应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如大数据、卫星遥感、图像识别等技术,将其应用于农业生产领域并确保其能够发挥关键作用,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将这些技术应用于对农业企业信贷审批和风险控制的各个环节,减少农业企业与商业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在防止坏账增多的基础上实现对农业领域的信贷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