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
2023-01-09熊丙奇
熊丙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上海 20003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 “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 。
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是一个新的提法。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由此可见,之前提多样化发展主要指普通高中的多样化发展。如2020年,浙江省遴选30个试点高中,探索培育涉及科技、人文、体艺、综合等不同办学特色的现代化普通高中学校,计划于2035年形成一批办学特色遍及多个领域,有效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现代化普通高中学校。[1]提出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就是不只要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而是将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内的所有高中,都纳入多样化发展体系。这对提高高中教育质量,拓宽学生成才选择,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中阶段多样化发展的必要性
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是高中教育实现普及化之后的必然选择。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与发展统计公报》,我国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已经达到91.4%。后普及时代的高中教育发展应探索多样化发展之路。
首先,这是适应受教育者能力分化的需要。根据多元智能理论,受教育者的能力是多元的,随着学龄的增长,多元性越来越明显,受教育者的能力分化越发严重。近年来,我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专家建议取消中职教育,普及普通高中教育,这显然不符合人才成长规律。高中阶段教育涵盖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这是与受教育者的个性、能力有关的。教育实践表明,不是所有学生都适合学习普通高中的学术课程,从全世界范围看,有的国家从初中就开始进行分流,以实现 “因材施教” 。我国提出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其实也是考虑到进入普高的学生也有不同的个性与能力,要给予有针对性的教育。
其次,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办学的需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本在于满足不同受教育者的教育需求。我国实施 “双减” 政策后,对学校教育提质增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学校教育提质增效的关键,就在于特色办学。我国于2014年启动的新高考改革,其出发点就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如3+6选3模式,给学生20个学科组合选择;3+1+2模式,给学生12个学科组合选择。而对应学生的学科选择权,则是打造学校的学科特色。从我国高中学校的资源看,要求所有高中每一个学科的教育都很强、都满足学生的学科选择权并不现实。走多样化发展之路,才能有效提高高中教育质量。
再次,社会人才需求多样化的需要。随着高职扩招,我国中职毕业生的升学比例已经超过70%,据此有人认为,既然中职毕业生的出路也是升学,那就没有必要在高中阶段分流,而应该对高中生都采取普高教育。这忽视了两个现实问题,一是我国高等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要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形成合理的办学定位,高职院校以及大部分地方本科院校都应该进行职业教育,培养满足各行各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二是职业高等教育也是需要中等职业教育打下基础的。虽然我国一些职业对求职者的技能要求不高,如外卖骑手,招聘结束后进行短期职业培训后就可上岗,但对于高端制造业来说,高技能人才培养就需要更长的周期。尤其是要通过高质量、有特色的职业教育,转变社会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的认识。
二、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面临诸多现实问题。
其一,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学校要实现多样化办学就必须拥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否则,就会出现学校办学 “千校一面” 的问题。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化教育 “放管服” 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发展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2]但从现实看,仍旧存在 “权力放不下” 与 “接不住” 的问题。 “放不下” 是指地方教育部门不把关键的财权、人事权、教育教学自主权下放给学校,学校必须按行政部门的指令办学。 “接不住” 是指学校缺乏用好自主权的制度,甚至有教师担心把权力下放给学校,实质上变为下放给校长,校长拥有更大的权力,会用行政权力对教师发号施令。这样的多样化办学、特色办学就可能演变为追求短期办学政绩的政绩工程与形象工程。
其二,高中学校实际存在的等级化问题。高中教育的分化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分化变为分级。一方面,由于普遍认为职业教育比普通教育低一等,普职二分的高中教育模式变为了普职分层。正是由于普职分流变为普职分层,我国家长才会有强烈的高中分流焦虑,有关取消中职、普及普通高中的建议,都是针对普职分层这一问题的。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数据,我国2021年的普职比已经不是1:1,而是6.5:3.5,即普高招生规模占到高中阶段招生规模的65%,可还是有不少地区的家长抱怨学生进普高难。然而,如果不解决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问题,就算进一步提高普高招生比例,那些进入中职学校的学生家长还是不满意。另一方面,我国普通高中也分超级高中、示范高中、重点高中、一般普通高中等,普高的升学竞争也十分激烈。学校等级化问题不解决,高中阶段学校的多样化也会是等级化框架下的多样化。这不利于拓宽学生的选择,也难以缓解家长的教育焦虑。
其三,高中学校功利化办学倾向。当前,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对学校办学的评价还存在唯分数、唯升学问题。在唯分数、唯升学评价的影响下,高中教育必然产生应试化、功利化倾向。此前,我国社会舆论普遍对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前景不看好,担心受唯分数、唯升学评价的影响,多样化高中会在学生进高中时就分科,如科技高中,要求学生重点学习理工学科内容,人文高中则要求学生重点学习人文社会学科内容。这会导致学生学科知识狭窄,影响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即使是中职学校,现阶段也因中职毕业生升学比例大幅提高而出现应试倾向,有的中职学校围绕技能高考、职教高考组织教学,这是偏离职业教育定位的。
三、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促进高中学校办学从多样化走向多元化
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职业教育法》提到: “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不论是提高普高质量,还是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都需要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以高中学校多样化办学,开创我国高中教育新局面。
首先,应对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做好科学的顶层设计。后普及时代,高中究竟该采取怎样的发展战略?多样化高中有哪些类别?这需要进行科学论证。笔者曾建议,我国高中办学战略调整可分两步走。先是将高中分为三类,包括学术高中(占高中的30%左右)、综合高中(占高中的50%左右)、技术高中(占高中的20%左右)。[3]学术高中主要开设学术类课程,综合高中则既有学术类课程,又有技职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技术高中主要开设技职类课程,主要采取中高职贯通与中本贯通模式招生、培养。然后在建立与普通高考平等的职教高考制度之后,逐渐把所有高中都办成综合高中。综合高中可以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形成自身的办学特色,即在综合高中基础上实现高中的多样化发展。
其次,建立多元评价体系,破除 “唯分数” “唯升学” 。高中阶段学校要实现多样化发展,就必须给每一类高中平等发展的空间,就必须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一方面,我国要对普通高考进行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探索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另一方面,我国要建立与普通高考平等的职教高考制度。平等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所有学生可自主选择普通高考与职教高考,二是参加职教高考招生的学校不能只限定为高职院校、职业本科,以及少数应用型本科院校,而应该扩大参与招生学校的范围,包括部分综合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专业,也通过职教高考招生。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我国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的目标任务是,到 “十四五” 时期末,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更加健全、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岗位使用更加合理、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4]落实这一意见,加上推进职教高考制度,会给所有职业教育学生平等的求学、升学与就业、发展机会,推进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也就水到渠成。高中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会为所有受教育者提供多元的选择。
最后,要把高中多样化办学落到实处,需要推进高中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行现代治理。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在学校内应该把教育权和学术权落实给全体教师,由教师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如学校的课程建设,应该由教师委员会进行论证、决策,探索本校的个性化、特色办学。对教师的评价也应该由教师专业同行进行,关注教师的教学能力与实际教学贡献,以此促进教师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