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合同管理在国有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023-01-09王玉霞
王玉霞
一、引言
合同是连接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或运营的纽带,是企业通向市场的桥梁,桥的一端是出售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另一端是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或顾客,这种作为“卖方”和“买方”的两重身份每个企业都拥有,并且时刻在交替重叠,即企业在出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的同时,又在购买他人的产品或服务。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一个企业经营成败与合同、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将受到的法律、法规的制裁。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发展,伴随着国有企业进一步改制重组、逐步转型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合同管理变得日益重要。
二、强化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强化合同管理有助于降低国有企业经营风险
企业设立的目的是开展各种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生产和提供的各种产品或服务都是用来交易的,而交易又都是通过合同来实现,防控好合同风险是企业经营风险管控的第一步。其他风险管理,包括战略风险管理、财务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运营风险管理等,大都是在合同风险管理基础上进行,与合同风险防控紧密相关。同时,与一般风险不同,合同法律风险发生原因、产生结果具有约定性,并且有比较明确的法律条文的指导,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和可控性,只要加强管理就能够防控到位。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加强合同管理不仅重要,而且切实可行,只要管好了,就能够为企业经营管理带来可预期、有保障的实际效果。
2.强化合同管理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经济效益
作为国有企业,每年签订合同数量较大,金额较高,种类几乎涵盖《民法典》规定的各种合同类型,合同从有交易意向到谈判、签约、履行完毕往往经年累月,合同本身的质量决定交易是否安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合同的实施结果与预期目标不相符甚至导致经营目标无法实现。同时,合同管理几乎涉及到企业所有部门和员工,除法律部门外,生产运行、物资采购、质量安全、设备、信息、财务管理等部门及其人员都与合同紧密相连。总之,与一般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合同具有数量多、金额大、种类全、管理周期长、涉及部门多等特点,对加强合同管理的需求也就更高,对合同条款的审核、把关也就更严格。
3.强化合同管理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基础管理水平
合同管理有利于构建企业完善的管理体制,提高竞争力,提升全员遵纪守法的理念。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事后合同作为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顽疾”,不仅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法律风险,而且会给企业的管理工作造成了不少困难。事后合同问题如同“开倒车”“逆向行车”,有百害而无一利。事后合同往往无法控制合同成本和履约风险,对外容易诱发风险,对内容易导致管理失控、失效、无序。事后合同形式上表现为合同管理问题,但实质上、根源上却是企业综合管理水平问题,涉及计划、投资、准入、选商、预算、结算、合同等诸多管理领域。因此,强化合同管理,严抓事后合同治理,可以倒逼相关业务领域机制性问题的解决,进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三、合同管理在国有企业管理中一些问题
1.事后合同问题仍然突出
在实际工作中,因部分单位为赶工期或进度超前实施一定的工作量,往往是先干工作后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极易引起法律纠纷。由于合同双方事先没有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在生产的过程当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权利义务,这种“先履行、后签订书面合同”的做法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2.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部分企业负责人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对合同文本中的关键条款把关不严,合同文本中存在内容错误、附件缺失、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不规范、空白条款等问题,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3.合同履约监管不力
部分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缺乏监管,仅仅把合同作为付款依据,不重视设计把关和签约质量;一约多签,拆分合同以规避监管;合同约定与交易实际相脱节,签订“有名无实”和“名实不符”的虚假合同;随意变更合同,以及履约监控不到位;违规分包和违法转包合同,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四、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1.坚持“合同签订把关”与“合同履约规范”并重,着力降低经营风险
在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既要坚持把好“合同签订审查关”,避免重要条款设计存在瑕疵;又要把好“合同规范履约关”,避免合同履行中该行使的权利不及时行使,该履行的程序不履行,该收集保存的证据管理不善等问题,全方位防控合同风险。
(1)严把“合同签订审查关”
国有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该严格落实经济、技术、法律三项审查制度,有效把住合同签订审查关,减少因合同签订问题带来的交易风险。在审查合同时,应该重点突出“八审”,即审查合同相对人选商是否规范;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合同系统立项申报信息填报是否准确;审查是否正确使用合同规范文本;审查合同条款是否严谨完备、各项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审查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审查合同条款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审查合同文本附件、资质是否齐全。
(2)严把“合同规范履约关”
国有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该切实加强合同履行监督,注重对正在履行的各类合同进行系统清理。重点突出“六看”,即看合同是否需要变更;看合同执行中是否存在问题;看违约事项是否有补救预案;看合同主体责任是否得到落实;看巡视、内控测试发现的合同问题是否整改;看违反合同制度的情形是否得到追责。根据清理情况,逐一制订改进措施。同时,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合同管理部门要定期梳理所签订的合同,要仔细阅读并熟知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及义务,认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3)积极推行合同标准文本,严把签约关自觉履行合同
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是国有企业加强自身合同管理的保证措施,从而保证合同质量,使签订的合同条款完备、内容合法的重要手段。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制修订合同标准文本,并提高合同标准文本的适用性和通用性,才能有效防控合同纠纷风险。
2.坚持“合同个体跟踪”与“合同整体分析”并重,着力提升创效能力
对每一份合同加强审查、履行管理的同时,应以合同信息系统为平台,运用大数据理论和方法,加强对合同管理各类信息的分析,通过分类把握合同签订运行整体情况,掌握企业对外经营的全景全貌,发现并充分挖掘新的效益增长点,为提升企业经营水平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1)推行合同月度分析制度
坚持合同月度分析制度,分类统计合同数据,定期与企业财务部门核对合同实际履行金额,及时准确跟踪非固定金额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每一份合同履行金额的真实有效性。对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及时了解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合同全面履行,杜绝合同纠纷发生。
(2)开展合同大数据信息分析
以合同信息系统为平台,运用大数据理论和方法,透过合同分析抢抓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机遇,拓展合同管理的作用空间和创效空间,切实增强合同管理与经营管理的融合度和支持力,为经营管理提供基础性支持。进一步强化合同信息分析,各单位都要建立和完善合同季度、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合同信息在经营管理中的基础支持作用。
(3)着力规范和提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运行
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合同系统运行不规范问题,充分发挥合同系统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的作用。切实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工作,规范合同承办人员的合同管理系统操作,提高合同承办人员在合同立项、选商、申报、审批、签订、履行、查询等环节的网上操作录入技能,确保及时准确填报合同相关信息,避免因合同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准确所形成的“虚拟事后合同”现象发生。
3.坚持“合同业务提升”与“合同合规管理”并重,着力夯实基础管理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将合规作为合同管理的底线和前提。持续开展事后合同治理,通过定期通报、检查督导、强化培训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事后合同率。同时,按要求对巡视、审计、内控发现的各类合同问题做好整改,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
(1)加强事后合同治理,维护交易安全
抓事后合同治理,可以带动和促进相关业务领域机制性问题的解决。国有企业法律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采取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定期通报、检查督导、考核问责等措施,做到事后合同认定有标准、防控有措施、问责有力度。此次,要严格控制企业事后合同率,力争事后合同“零发生”。对企业事后合同率超过控制目标的,应给予严格考核。
(2)着力强化合规意识,纠正认识误区
持续开展“业务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合规管理、合同管理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民法典》合同编,进一步提高合同承办人员合同意识、规范意识、程序意识,厘清在合同签约条件等方面存在的认识误区,增强合同承办人员“要签合同”的主动性、“先签合同”的自觉性、“会签合同”的能动性。
(3)强化合同全过程监督,堵塞管理漏洞
优化改进合同审查工作,加大重大项目合同论证把关,进一步优化常规合同审查流程,减少没有实质作用的审查环节,提高合同审查质量和运行效率。推进合同履行异常问题处理和违约救济常态化。持续组织合同标准文本修订完善,扩大文本适用范围,提升文本质量。针对合同专项检查和巡视、审计和内控测试发现的合同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在整改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
五、结语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更直接地也是“合同经济”,合同无处不在、合同至关重要,但风险常与之相伴。规范合同管理是做好事前防范法律风险的最佳途径。严格规范合同管理既是企业和员工的“紧箍咒”、更是“保护伞”。因此,国有企业应该始终将合同视为企业发展的“命门”,始终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做到坚持“合同签订把关”与“合同履约规范”并重、“合同个体跟踪”与“合同整体分析”并重、“合同业务提升”与“合同合规管理”并重,花大力气、下真功夫,不断加强合同订立和履行管理,提高履约质量,降低交易成本,维护交易安全,千方百计护住自己的“命门”,切实发挥合同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带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