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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实践与探索

2023-01-08浙江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中国司法 2022年4期
关键词:矫正社区工作

彭 磊(浙江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葛 白 张增富(浙江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

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会同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每个成员单位,守正创新、依法履职,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展示“重要窗口”的社区矫正工作标志性成果,多次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肯定,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0.07%,持续低于全国考核指标,在新起点不断谱写着新的篇章。

一、提高站位,新格局在探索中有效构建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中国特色刑事执行制度,具有重要特殊意义。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牢牢把握刑事执行活动本质属性,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有效探索形成上下贯通、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一)凝聚共识,依托平台同心协力。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围绕固本强基,及时组织召开省矫正委员会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难题。一是组织体系不断加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确保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更清晰、任务更明确、沟通更顺畅。二是管理机构全面覆盖。实现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集执法、管理、教育功能于一体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深入推进,“文明、规范、公正”理念扎根心底,为系统重塑、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三是运行机制日益完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同,集执法、监督、教育、帮扶于一体的“精准矫正”运行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加强;专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党团组织、社会企业、公益慈善组织等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化发展之路不断夯实,社区矫正质量在力量集聚中不断提升。

(二)加强统筹,提高系统把握能力。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职能部门,紧扣重点部署,坚持破立并举、层层推进,不断形成新的理论、实践、制度成果。一是强化履职效能同谋划。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通过召开协调会等形式,认真回顾总结委员会部署工作落实情况,研究新一年实现工作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的思路,推动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并形成更强合力。二是强化落实机制常沟通。发挥成员单位依法履职优势,建立部门之间常沟通机制,打通工作难点堵点闭环推进,在有效应对复杂变化挑战、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系统安全、深化再犯罪风险评估、全力维护重要节点稳定上,形成科学决策、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格局。三是强化联合调研聚智汇力。与省高院一起牵头,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开展了《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视角下深化社区矫正综合改革》课题研究,为联合出台涉及社区矫正体制机制的指导性文件提供智力支撑。

(三)明晰职责,列细清单传导压力。为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档升级,各成员单位选准突破口、找准创新点,深化责任和考评体系,在提升工作质效上积极探索新举措。一是引领新任务。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上,制定出台包括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在内的《浙江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重点任务落实清单》,明确15个成员单位工作任务22项。全省各地矫正委员会也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推进并落实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共320多项。二是践行新担当。省委政法委协调推进“社区矫正一体化协同办案系统”建设,将落实网格员日常走访帮教社区矫正对象职责,纳入“基层综治平台”管理考核。省妇联将参与女性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帮教工作,纳入牵头的平安浙江“平安家庭”建设考核细则。省公安厅将该工作纳入派出所和监管场所等级评定考核清单。三是彰显新作为。开展浙皖社区矫正“毗邻共建,五联助矫”区域合作,架起两省“制度联构、信息联通、执法联动、品牌联创、基地联建”的协作机制,全年共开展跨区域社会调查评估、居住地认定、外出协管等368人次。

(四)紧扣契机,激发干事创业动力。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契机,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将活动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一是紧扣主题筑忠诚。社区矫正机构以所在党组织为统领,紧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这条主线,把党史作为强党资政育人的最好教科书,培育内化机制、赓续红色血脉,不断激发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岗位练兵强素质。组织第二批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单位开展能力比武,通过市局初赛、省厅线上复赛形式,加强对各地的创建指导力度。举办全省社区矫正科长、所长130余人参加的执法业务培训班,全省包括分管副厅长在内的2400余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了专题业务能力考试。三是表彰先进激士气。经发动、宣传及初评、复评等工作,从全省推选的71名候选人中评选出省级50名“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个人”,通过不断发掘、宣传、表彰先进个人,不断健全典型选树常态机制,推进系统文化建设,促进工作良性发展。

二、强化基础,新机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

围绕国家所需、群众所盼,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入题,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制度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逐步有效形成符合社区矫正工作规律、具有浙江特色的工作体系。

(一)突出一个“实”字,贯彻法律法规入脑入心。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系统观念、为民理念。分管厅领导率先垂范,多次赴湖州、丽水、温州等区县,开展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宣讲。

1.全面开展法治宣讲。《社区矫正法》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总纲。全系统不断创新宣传渠道和载体,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及配套制度解读宣传,通过聘请“社区矫正百名公益大使”宣讲等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省公安厅也通过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邀请专家学者解读《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等形式,提升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能力。

2.不断完善配套制度。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会同省高院等单位出台了《浙江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省高院还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注重发挥审判职能,加强调查评估、庭审教育和回访考察等制度研究及与矫正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确保减刑、假释案件依法规范及时。

3.有效发力综合施策。结合当前社区矫正对象不断增多、学历经历差别明显、无业低收入人群占比重、犯情复杂等结构特点,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及公民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着力提升矫正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省妇联通过依托女律师普法讲师团等专业团队,“平安家庭云课堂”“民法典进家庭”等项目,开展“法治新征程、平安进万家”维权普法宣传活动,推进妇女群众及家庭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参与度。

(二)突出一个“稳”字,落实稳定措施见行见效。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抓实安保维稳工作专项行动,通过专门制定下发通知及部署会、不定期督查等措施,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稳定“防火墙”。

1.抓实疫情防控。在省卫健委的大力支持下,在“浙里社区矫正应用”系统推出“如燕”随行码疫情防控智控应用,对分布在全省的4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实行“行踪监测、动态预警、落地查人、社区管控”闭环管理,实施“三色码”分类管控。在年底新一轮疫情防控工作中,共排查出红码、黄码1700余人,对排查出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做到了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

2.落实重点安保。在平安护航建党100周年大会战等工作中,矫正战线的全体同志以顽强拼搏、敢打必胜的信心,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把社区矫正对象纳入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借助“网格+警格”优势,做好拟适用或提请适用社区矫正的个人基本信息、违法犯罪记录核查等工作,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等“三无”重点人员,强化管控措施,确保不漏管、不失控。

3.严实短板漏洞。在人员外出审批、会客管理、请销假等方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铜墙铁壁”。各成员单位也积极发力,如省市场监管局在执行对特定社区矫正对象禁止或限制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时,加大对各地的指导力度。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监督管理、落实边控等工作,协查失联社区矫正对象,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快查快结、及时处置形成震慑。

(三)突出一个“质”字,开展关爱帮扶群策群力。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大势中推进、大事中作为,从法治和道德教育帮扶等多方面入手,不断拓展教育形式途径,丰富矫正内容载体,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1.打好修心教育“金名片”。经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和团省委大力支持,在全省社区矫正对象中组织开展以“学思想、学党史、学法律、学技能,做合格公民”为主题的“四学一做”修心教育活动。活动贯穿全年共开展326场次,4.9万余人次参加,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率超过96%。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抓手,在每月的走访排摸过程中,省妇联积极推出基层妇联和干部“四必访”制度,开展心理帮扶,依法依规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特定教育“搭舞台”。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中华经典诵读”系列宣传活动,在开展的10余场比赛中,社区矫正对象与工作人员同台参演竞技,在参与中悔过自新、在赛事中增强信心。针对无业类社区矫正对象占比达23.49%的实际,破除职能壁垒,与省妇联、人社、教育等部门联合,开设职业规划、创业指导课程,推送招聘信息,拓宽就业渠道。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就学帮扶,持续发挥“巾帼助矫”“助力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成长”等社会组织精准帮扶教育功能。

3.集聚关爱教育“送温暖”。召开全省推进“先锋助矫”现场会,全省4.7万余名党员志愿者与社区矫正对象结对,集聚起推动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在各区、县(市)部署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化精品项目”培育工程,以打造“一县一品牌”为抓手,全省有66个县(市、区)向社会、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购买了社区矫正服务。省妇联联合省民政厅专门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优化家庭建设综合平台,保障社区矫正对象权益。

(四)突出一个“公”字,规范执法网络织紧织密。以积极推进政法一体化协同办案系统应用为牵引,围绕《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项目及标准细则》等要求,加大力度促进科学、依法执法。

1.有效落实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门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将考核评议项目及标准细则分成县级社区矫正机构14项126个子项,司法所13项99个子项。通过日常考评、阶段考评、专项考评、年终考评相结合等方式,推进各地工作交流互动,提高执法质量。制定覆盖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的省级地方工作规范,编制《社区矫正工作实务指南》,规范开展“教科书式”社区矫正执法。

2.推进完善法律监督责任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将传统的“事后监督”变革为“同步监督”“网上监督”,推动社区矫正机构与检察机关之间交换法律文书实现“一键送达”。丽水市检察院联合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无犯罪县”创建活动,命名表彰了一批创建单位。当前,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巡回检察、派驻检察、日常检察、专项检察“四维一体”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模式,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办法(修订稿)》吸收。

3.积极建立服务基层指导机制。为进一步加强矫正机构对司法所开展矫正工作的指导,完善落实工作人员责任制,推进规范执法,专门制定下发《关于建立省、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联系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通知》。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医保局等单位,在全国率先出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意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并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使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五)突出一个“深”字,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坚持党对矫正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四项任务”和“三个环节”,守牢“红色根脉”、清除“害群之马”、靶向整治“顽瘴痼疾”,以刀刃向内勇气扎实组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

1.顽瘴痼疾整治实现新突破。紧扣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不断健全常态化联动整治顽瘴痼疾机制,把执法司法和执业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把问题清单作为社区矫正机构整改清单,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评价。对2018年以来社区矫正10类重点案件以及4类重点执法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共排查案件38000余件,发现瑕疵案件3000余件,事后整改率达到100%。

2.基层减负行动取得新成效。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本省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第三批社区矫正延伸监管民警选派工作,100余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好的监狱戒毒所民警到区、县社区矫正机构协助开展矫正工作,缓解了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等实际问题。联合省厅监狱戒毒指导处等职能部门,开展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对象交付执行工作专项调研和整治,解决基层收监执行难等实际问题。广泛调研吸收兄弟省份经验做法,制作社区矫正工作证件,规范证件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3.“清廉矫正”建设展现新风采。组织召开全省“清廉矫正”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全国率先推进省域“矫务公开”,并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要求,总结浙江经验,制定《关于加强“清廉矫正”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社区矫正“矫务公开”实施办法》,发布清廉矫正“十大防控举措”,建立“清廉矫正教育实践基地”,出台《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力清单》,引入“嵌入式”社会监督机制,构建覆盖社区矫正全流程的工作规范体系。编制并印发《队伍教育整顿典型案例选编》,不断以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教育队伍。

(六)突出一个“创”字,智慧矫正建设创先创优。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以构建“精密监管、精细教育、精准帮扶”体系为目标,坚持以小切口推动大改革,不断巩固深化社区矫正数字化成果。

1.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抓统筹。建立由社矫委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部署、工作专班制定作战图跟进指导、定期跟踪“晾晒比拼”“一地创新全省推广”等推进机制,促进形成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浙里社区矫正应用”纳入全省数字化改革“一本账”目录,有效推进社区矫正数字化改革平台贯通、应用贯通、体制机制贯通,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如“灵犀”浙里连心、“如燕”随行智控及数字卷宗系统等数字化改革成果逐步凝练形成。

2.以智慧化建设为重点亮品牌。在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指导下,制定《浙江省“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技术标准》《浙江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大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形成以“四规范、三统一、三联动”为特色的浙江“433”创建模式。在全国13个省市、109个县(市、区)申报首批“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中,浙江申报29家、通过26家,实现申报和通过数量双丰收,得到司法部和省领导批示肯定。同时,形成“1+6”智慧矫正理论框架,建成“中心监控、司法所监控、移动监控、电子定位监控、视频点名”五位一体的智慧指挥调度中心,为形成创建品牌打下坚实基础。

3.以协同化推进为关键强赋能。在重塑刑事执行工作体系上着力,从理论研究到方案比较,从定性到定量,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内外衔接有序、协同高效、智能精准。启用“浙里连心”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平台,以“五色心晴码”为载体,实现社区矫正从入矫到解矫的全流程帮扶。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业务流程一体化、监管手段智能化、教育矫正网络化、执法办案数字化,与全省法院积极开展信息化协同,累计达49200余案次,名列全国第一。与省检察院、公安厅组成工作专班,就政法一体化办案综合集成改革等问题进行研究,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监督业务协同、定期数据交换等建设,有效提高监管实效。

三、正视短板,新问题在发展中有待破解

社区矫正在我国是一个既有着深厚法治传统,又能充分体现新时代新理念并蕴含广阔创新和发展空间的新生事物。①王爱立、姜爱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释义》前言,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实践中,对面临的一些难题,需要进一步合力破解,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一)社区矫正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亟待加强,机构名称还不够统一、规范。浙江省市县三级已全部设置社区矫正机构,除湖州市经市委编办批复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外,其他各市社区矫正机构均属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没有获得独立的机构代码,不具有《社区矫正法》规定的执法主体资格。

(二)社区矫正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全省县级以上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与列管社区矫正对象之比仅为0.85%,远低于全国1.8%、长三角2.0%的平均水平。司法所所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数少,大量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兼职,社工待遇偏低且人员流动大。

(三)“智慧矫正”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硬件建设和软件应用存在不匹配的现象,数据服务的门槛较高,业务应用的生态还不够繁荣。社区矫正基础数据尚不能完全与“智能治理”“基层网格”“雪亮工程”“公安天眼”“城市大脑”等多家平台进行场景化的多业务协同。②劳泓:《浙江数字化改革背景下深化“智慧矫正”的探索与实践》,《中国司法》,2021年第6期。

(四)基层社区矫正机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人员少、流动性大等原因,基层社区矫正机构存在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执法程序不严谨、工作留痕意识不强等方面问题,加大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履职风险。

四、坚持统筹,新体系在推进中彰显合力

立足新阶段,浙江省社区矫正战线将紧扣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省司法厅党委的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杭州亚运会为主线,认真做好数字技术与法治建设的融合文章,以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现代化,推动法治建设和工作全方位变革、系统性重塑。③陈伟:《司法行政领域数字化改革多跨场景应用建设的浙江实践》,《中国司法》,2022年第1期。

(一)坚持底线思维,大力提升维稳安保实战化能力。强化与政法部门监管协作配合,打好安全工作主动战。统筹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小落细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和工作预案,从严从实识别控制风险,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制定《智慧矫正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实战化运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严格公正执法,切实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权责运行、预警负面、执法流程”四张清单,牢固编织“规范执法”一张网。全面启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提升年”和“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精品案例评选”等活动。加快构建刑事执行制约监督体系,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深化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矫正对象的专项治理,开展社区矫正禁止令执行情况调研。细化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建设,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责清单》落地落实。扎实开展执法“大比武”和岗位“大练兵”等活动。

(三)凝聚社会力量,努力实现教育帮扶精准化推进。加强社区矫正文化建设,丰富教育内容载体,持续深化社区矫正对象“四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协同社会力量,制定教育帮扶清单,重点培育一批专业社会组织,深化“一县一品”工程。积极争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和职业院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等促进就业主体单位的支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广开就业创业门路,解决社区矫正对象无业人员占比较高等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制定《智慧矫正心理健康教育帮扶工作规范》,推进数字化心理服务体系在女性、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中的场景应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场所“开放日”活动。

(四)深化数字赋能,有力激发社区矫正智能化创新。启动“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创建项目申报,重点支持山区26县的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项目,落实并用好每个项目省级转移支付经费。完善“浙里社区矫正应用”,推动场景应用子项目落地。加大社区矫正系统一体化平台建设,深化“智慧矫正”理论体系探索。建立健全信息采集机制,制定《智慧矫正区块链存证应用规范》,推进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数据库建设。提高综合智慧化管理水平,做到增量开发、迭代升级、循序渐进,推进系统模块化运行与综合运维基本定型,提升再犯罪趋势研判和心理矫治智慧化能力。推动工作从人工管理到网上管理、从粗放管理到精细化管理、从数字管理到智能化管理。

(五)服务基层导向,不断促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的《共同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组织召开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优势,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基层矫务公开的指导意见》,深化推进“清廉矫正”建设。健全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指导各地依法将村(居)委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协助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深入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部署,深化与周边省份跨区域“五联助矫”,在解决交接地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难题上创特色。积极会商省财政厅等部门,在工作人员着装、证件及车辆配置等方面着力,以制度性、机制性成果为破解重大共性问题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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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司法部共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项目62件,包括法律类项目24件,行政法规类项目38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1年,复议案件数量比改革前增长了22.3%,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效果初步显现。司法部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6046件,指导监督各级复议机构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5.4万件,指导各级行政应诉机关办理一审行政案件28.3万件。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导各级复议机构审结相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9.7万件,平均纠错率达11.2%,为中小微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1.3亿元。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审理土地类行政复议案件2.3万件。在各级复议机构部署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共排查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长期未得到解决的行政争议案件6.64万件,实质性化解5.39万件。指导各级复议机构发挥监督作用,全年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决定等纠错决定2.9万件,占已审结立案案件的13.5%。注重一揽子解决案件中反映出的执法共性问题,全年共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911份,督促落实3468份。

一年来,司法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截至2021年年底,已建成省、地(市)、县(区)、乡(镇)、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57万个。2021年,全国共排查矛盾纠纷507万次,调解矛盾纠纷874万件。2021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150万件,受援人166万余人,提供法律咨询近1889万人次。各地司法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咨询和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全年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0余万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万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35万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重大决策法律意见建议26万余条,协助制定规范性文件5万余件。完成2020年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共授予16.2万余人法律职业资格。

(来源:司法部官网,2022年3月30日,《司法部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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