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打造基层治理新样板
2023-01-08石家庄市委编办
●石家庄市委编办
2020年以来,石家庄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建统领为主线,以放权赋能减负增效为核心,全面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系统性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建统领、资源整合的基层治理制度体系
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作为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的根本原则,瞄准组织、制度、机制发力,将党的全面领导贯通到底。夯实组织基础,在乡镇和街道统一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明确党建办负责人为副科级干部,统筹协调乡镇和街道内外条块等各类资源,凸显党建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党建联席会议和兼职委员制度,将派驻机构纳入乡镇和街道党(工)委统一指挥协调,形成了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党建+”新模式,在城市街道推行“五红”党建品牌(红色联盟、红色物业、红色社区社会组织、红色服务、红色管家);在农村社区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六位一体”治理架构,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构建权责统一、简约高效的基层机构职能体系
着眼于乡镇和街道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科学规范机构、人员、职能配置,有力保障乡镇和街道高效运转。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将乡镇和街道党政机构与事业单位统一计算限额,按照“4办1队1站2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退役军人服务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基本框架,统一规范机构设置,机构运行更加扁平高效,更加贴近群众需求。优化人员编制资源配置,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市、县共跨层级下放各类编制1950名,每个乡镇编制总数平均达到59名,赋予乡镇和街道统筹使用各类编制的自主权,有效解决“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问题。优化乡镇街道职能配置,制定乡镇街道职责清单,明确职能定位,建立了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理顺了县乡权责关系,推动乡镇和街道工作重心转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抓优化发展环境上来。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快捷利民、就近方便的基层审批服务执法体系
把乡镇和街道服务管理职能放在首位,促进服务更完善、管理更精准,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扩大审批服务权限,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便民审批服务平台,下放118项审批服务事项到乡镇和街道、20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到村社区,重点扩大乡镇和街道市场准入、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权限,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下放112项行政处罚权,在乡镇和街道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解决基层有责无权、“看得见管不了”,以及多头多层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依托乡镇和街道原有综治信息系统、视频监控平台,市级层面统一研发了全市综合指挥信息平台,织密了基层指挥“一平台”和综合信息“一张网”,提升了乡镇和街道应急指挥效率和综合治理能力。
四、坚持重视基层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构建激励减负、关心基层的支撑体系
围绕真心真情关怀基层、支持基层,出台一揽子更加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充分释放基层干事创业活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围绕党的建设、议事决策、审批服务、综合执法、综合治理、退役军人事务、机关运行7个方面,出台了42项配套制度,指导乡镇和街道构建起与新时代基层治理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指导出台《加强乡镇街道权力运行监督工作的意见》,对行使权力进行全过程、多渠道监督,确保基层依法用权、廉洁从政。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研究制定了减轻干部负担、激励担当作为、加强“五小”建设等方面18项支持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明确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可配备为副科级,优先从事业身份人员中选拔,有效打破事业编干部晋升的“天花板”,为基层营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持续深化巩固改革成果,乡镇街道改革运行半年后,又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改革工作进行了“回头看”,指导乡镇街道编制并公开了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了县乡权责边界,防止上级部门以“属地管理”名义向下摊责任、压任务;为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出台了配强执法力量、加强法制审核、强化执法培训、加大督查考核等7项工作措施。这次乡镇街道改革突出了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重构了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了基层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