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建引领 打造枢纽型街道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2023-01-08湖北省委编办
●湖北省委编办
湖北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社会治理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在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以“做强街道”为目标、以力量下沉为手段、以提升基层承接能力为导向,扎实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保障街道发挥枢纽作用,着力构建“上面千条线、基层拧成绳、治理织成网”的城市基层治理格局。
一、优化机构设置,街道组织架构更加扁平精干
以党建引领为主线,注重精准施策、靶向用力,推动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上来。建立328个街道“大工委”、3580个社区“大党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在职能配置上更加科学、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确保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健全街道组织体系,按照“4+X”模式,全省328个街道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四个内设机构,在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内设机构512个;统一设置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三个事业单位,强化公益事业服务力量,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服务一平台、治理一张网、执法一队伍”。
二、落实编制“减上补下”,街道工作力量更加充实
按照“依法下放、应放尽放”的原则,除党中央明确规定实行延伸派驻体制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等机构外,将市(区)派驻街道的城市管理、文化、人社等站所的编制及人员直接下放街道。按照“省管总量、区管核定、市管统筹”的原则,推动编制资源向街道一线下沉,全省调剂1500名行政编制、1万名事业编制到街道(近7000名事业单位人员随编制同步转隶下沉)。改革后,街道行政事业编制平均达到30名、40名,增幅分别为20%、270%。从解决街道“人少事多”问题入手,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采取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平台运作的方式调配人员,建好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三支队伍,选派街道党员干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统筹选派省市县机关年轻干部到街道工作,每个街道不少于2名,至少工作2年;对符合条件的553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享受事业岗位待遇;坚持平战结合,建立“党建+志愿服务”机制,志愿者队伍壮大到120万人。
三、推动赋权明责,街道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合理
紧扣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权责不对等”“职能缺位和越位并存”等突出问题,依法推动放权赋权,明确街道职能定位,实现区域履职科学合理、运行规范,服务群众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编制街道通用权责清单,明确权力事项74项、责任事项419条,划分252项职责边界;省级层面统一制定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赋予住建城管、卫生健康等11个领域263项职权,实行“看单点菜、差异赋权”“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建立街道行政执法目录,确定行政执法事项262项,依法落实街道执法主体地位。区(市)层面分领域、分层级、分部门制定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明确行使范围、责任分工等内容,科学划分职责边界,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推进“两清单一目录”纳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将党建服务、政务服务等向街道、社区两级延伸,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逐步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四、完善运行机制,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协同高效
指导各地制定区(市)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制度、街道与部门双向派单等“三方案九办法”,进一步理顺区(市)、街道、社区职责关系,科学规范“属地管理”事项,明确责任链条,用机制建设穿好基层治理“千条线”,实现基层治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五项权力”,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街道综合管理权以及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赋予街道党(工)委对继续实行延伸派驻体制的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让街道能够统得了、调得动、用得到、管得住,形成事权与责任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完善条块结合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街道对辖区范围内各类机构统一指挥协调、人员统一管理、资源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建立全域统筹、上下贯通、多方联动的运行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协同配合机制,促进街道综合执法、市区部门专业执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的有效衔接,提高执法效能。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联动响应机制,建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真正使部门围着街道转、街道围着社区转、社区围着群众转。实施分级分层分类培训,落实与街道事权相匹配的政策保障、工作保障、经费保障,加强街道承载能力建设。完善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以数字赋能提升基层“智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