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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践与探索

2023-01-08江西省司法厅

中国司法 2022年6期
关键词:明白人江西省法治

江西省司法厅

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是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有力抓手和重要环节。农村“法律明白人”作为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支“主力军”,依托其血缘、亲缘、地缘“三缘”优势,利用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在掌握实情、化解矛盾、深度融入、群众接受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在政策法规宣传、法律服务引导、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理参与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时代背景

2015年以前,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的“两宗”(宗教、宗族)问题突出,群众“信访不信法”“讲蛮不讲法”“三堵五闹”等问题比较普遍,集体访、赴京访、赴省访数量居高不下,再加上一些干部的处理方式不妥,使得矛盾不断激化,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倒逼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崇仁县委、县政府针对实际问题,在礼陂镇黄寿孙工作室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在全县探索实施“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取得了良好实效。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全县以闹取利案件、非正常上访人次、各类发案数量同比分别下降71%、23%、15.6%。在及时总结崇仁县“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江西省积极探索,精心组织,有效部署,2018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在全省各地深入实施推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打通普法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之后,“法律明白人”工作在江西各地大力推进,成效显著,“法律明白人”工作经验也被推广到全国各地。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截至目前,江西省共遴选出农村“法律明白人”634.19万人,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93.97万人;已颁证上岗“法律明白人”617.65万人,其中颁证上岗骨干92.06万人。“法律明白人”已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344.3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30.1万件次,参与社会事务28.2万件次,引导法律服务37.2万件次。

(一)精心组织谋划、周密部署,着力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打造成引领基层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工程。江西省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保障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劲引擎,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推动培养工程落地生效,为深入推进基层法治社会建设“强基固本”。一是坚持高位启动,强化有序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把在农村普遍推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重要举措;2018年4月,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2018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之后,陆续制定下发《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关于建立实施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机制的通知》等,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先后写入省委常委会2018年、2019年工作要点,纳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见重要内容。2019年6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在抚州市召开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总结推广抚州崇仁经验。2021年8月,中共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省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指导意见》,根据新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明确“十四五”时期培养工程新目标、新任务。二是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始终围绕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培养农民群众身边法律“田教授”“土专家”,引导农民群众“心中有法、遇事找法”的总体目标,遵循培养力度、推进速度和使用程度相协调的原则,分阶段实施年度推进计划,细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推进时间表,确保培养工程扎实推进。截至目前,江西省已全面完成“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的阶段性目标。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压紧责任。2020年3月,江西省出台《江西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成立省、市、县、乡四级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培养工程实施,并明确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承担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履行具体组织实施职责,各级司法、执法等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承担共育职责,着力构建党政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同时,通过采取定期实地督导和书面调研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日常督查和定期检查,切实巩固工作成效。

(二)抓好关键环节、强化激励,着力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打造成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样板工程。江西省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健全党委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规范遴选、强化培训、正面激励等,推动培养工程提档升级,为深入推进基层法治社会建设“强筋健体”。一是规范工作程序,提升遴选质量。严格制定了村民自荐、村组指定、组织遴选、考核上岗、颁发证书、上岗宣誓、签字承诺、登记造册“八大工作流程”,推动遴选程序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同时,注重从村组干部、村妇女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村“五老”人员和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中,分批次、有条件地遴选“法律明白人”骨干,进一步做大做强“法律明白人”队伍。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日常管理。采取集中系统辅导、现场观摩教学、远程网络培训、法治文化熏陶等方式,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组织编写《江西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指导大纲》,成立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专家指导委员会。同时,上线运行“法律明白人”网校微信公众号,开发线上“法律明白人”的管理、教育、考核、服务等功能。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各地运用线上网校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已有280余万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入驻网校。三是强化正向激励,激活内生动力。建立科学配套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考核评价机制,将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尽职尽责等纳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同时,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并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9472名表现突出的农村“法律明白人”被吸收为中共党员,18212名被推荐进村“两委”班子,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发放涉农贷款3412.3万元,提供技术帮扶27828人次。

(三)注重法治实践、凸显成效,着力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打造成共建基层平安法治社会的标杆工程。江西省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基础工程,通过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在政策法规宣传、法律服务引导、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理参与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优化“法律明白人”相关职能,为深入推进基层法治社会建设“强效赋能”。一是强化融合发展,形成共育合力。将培养工程融入乡村振兴、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基层社会各项事业中。注重在基层法治建设一线培养、锻炼、检验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村务管理、开展“村民说事”等,夯实乡村依法治理基础。同时,广泛开展“五个一”实践基地达标创建活动,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履职尽责搭建平台。截至目前,全省85%以上的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担任了村民代表大会代表、村民理事会理事,活跃在农村依法治理一线。二是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依托“法律明白人”培养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引导“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法治作品创作以及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普法山歌、普法采茶戏等大量涌现。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的言传身教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290余万次,推动农村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让普法宣传方式更符合农村实际,普法宣传内容更契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2022年1月,江西省积极开展“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筑牢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第一道防线”主题实践活动,引领农村“法律明白人”开展全方位、广覆盖、深层次的反电诈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反诈的工作格局。三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血缘、亲缘、地缘“三缘”优势,利用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当好“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及时向党委政府预警社会治理风险,强化矛盾纠纷源头依法治理;及时教育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运用法律武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共化解矛盾纠纷28.5万件次,参与社会事务27.9万件次,引导法律服务35.2万件次,涌现出“杨慧芝群众工作室”“黄寿孙工作室”等一批先进典型。

三、经验启示

江西省实施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打造了一支来自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基层法治带头人,引导在广大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稳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坚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是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江西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培养工程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六个江西”、打造“五个全国一流”目标的基础工程,在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的同时,推进培养工程与乡村振兴战略、新农村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同向发力,推动“法律明白人”与基层网格信息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农村“特邀法官”培养一体推进、协同发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的价值导向。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需求高度契合,为构建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夯实基础。坚持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江西省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之所以取得成功,不仅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更由于其源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

(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是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的路径追求。江西省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助推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转型升级,汇聚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闭环式”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的生动实践。

江西省在巩固取得的丰硕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调度指导,完善制度细节,持续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城市社区拓展,实现培养工程全覆盖,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现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贡献江西智慧、提供江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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