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守”法
2023-01-08王淼
一个最应该知法懂法、也更应该坚守诚信的行业或领域,如果背离了自己的遵循,那无疑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律师的违法失信就是这样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近年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律师不诚信执业现象屡屡出现,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某些人庸俗地将律师业理解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使得社会各界对律师及律师的信任度大大降低,严重制约了中国律师业和律师事务所的良性和健康发展。
我们经常讲,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干不了坏事;不好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制度不到位,最具法律精神、信用精神的职业,同样会出现违法失信的典型。因此,加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升律师行业公信力,已经成为律师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基础信用信息平台至关重要,在这方面国家已经破题。2017年,新修订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管理办法》经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明确,因违法执业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受到行业处分的等5 种信息应记入不良执业信息。近日,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对外正式对公众开放。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公示平台实现了常态化及时、准确、完整地公示律师、律所诚信信息功能。公众可以登录网站查询全国专兼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年度考核信息、奖励和处罚处分等信息,为大家在选择律师服务时提供了一个基本信息参考。
其次,诚信分级各地正在探索,但如何更加科学值得研究。在国家尚未出台统一标准的情况下,一些地方率先探索,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便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但各家所采用的标准还有很大差别。如浙江省的律师职业素养综合评价系统的指标,主要由律师基本信息、综合素养、业务素养和社会评价等组成;《天津市律师行业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1000 分为基准分,按照从高到低五个等级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信用分级评价管理,重点加分项和扣分项均来自于相关部门的表彰奖励或行业处分、行政处罚。各地标准的不同,使得在开展跨地区业务相互之间难以进行有效的比较。如何制定并出台更具全国性的指标体系值得深入探讨。
再次,联合奖惩势在必行,地方经验值得重视。在各地的探索中,在对于联合奖惩手段的采用方面,应该说是具有较高共识的一个选项。如江苏省盐城市出台的《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中采取“在年度检查考核过程中适用信用承诺制,只进行形式审查,免于实地检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和推荐参与评先 评优等活动”“在党委政府、司法机关组建相关智库、人才库、专家库、专业机构库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等激励措施,让守信的律师律获得了看得见的“大礼包”。安徽黄山市切实发挥“黑红名单”管理作用,规范执业行为,将律师执业情况等信息及时在网上发布。通过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落实联合奖惩任务目标,真正做到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更是法治经济,信用需要用法律来做最后的保障。在另一方面,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律师行业守住法律的底线时,也需要社会信用体系来助力,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必将成为一种新的发展态势。